租赁资产权益(租赁合同:GCJF230002)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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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资产权益(租赁合同:GCJF230002)转让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AH2023DF*监测编号TR2023AH*
标的名称租赁资产权益(租赁合同:GCJF230002)转让转让底价(万元)10006
挂牌日期2023-03-02挂牌截止日期2023-03-08
资产概述 本次转让标的为国诚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持有的《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GCJF*)项下的租赁资产权益。
产权隶属关系
民营类项目
标的资产信息
其它资产基本信息
标的状态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3-03-02
挂牌公告期5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0)个,按照(5)个 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了解、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本次转让的标的是指:转让方持有的租赁资产权益(租赁合同:GCJF*),租赁详情参见标的对应的《融资租赁合同》。

3、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后不得对标的进行再次转让。

4、自受让方支付完项目成交价款之日起,受让方即按照《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GCJF*)的约定享有标的权益,同时也承担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损失。

5、标的转让后,后续如涉及到权利人须对产权变更办理相关手续的,转、受让双方应积极配合,共同办理。

6、 (略) 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转让价款后1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提出异议。

7、因本次标的转让而发生的有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8、现场勘查联系人:闵梁 ,联系电话:0573-*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在公告期内一旦征集到完整递交受让申请登记材料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即视为成交;若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挂牌结束。

2、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 (略) 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相应金额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1)受让申请书;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三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章程复印件,符合意向受让方内部决策程序的相关受让文件;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按本公告的 (略) 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相应金额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5)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完成申请受让登记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即被确定为该标的的最终受让方,项目不再接受其他意向受让方的受让登记申请。

4、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处置方案组织交易方式其它:完成申请受让登记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即被确定为该标的的最终受让方,项目不再接受其他意向受让方的受让登记申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交纳时间登记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 (略) 产权 (略) 账号:*06 开户行:华夏银行合肥金屯支行(线下转账使用)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国诚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略) 南湖区凌公塘文化主题公园维也纳岛1幢101室
法定代表人常建梁
注册资本(万元)6000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经济性质)
所属行业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28Y
经营规模小型
内部决策情况董事会决议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舍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51-*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略) 烟墩路与徽州大道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05
其他附件材料
联合受让其他材料(如果联合受让,请提供此项)暂无
标的图片
意向受让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是否需要原件是否需要复印件是否需要电子版下载模板
除以上材料外,意向受让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联合受让其他材料(如果联合受让,请提供此项)需要需要不需要
补录披露信息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AH2023DF*监测编号TR2023AH*
标的名称租赁资产权益(租赁合同:GCJF230002)转让转让底价(万元)10006
挂牌日期2023-03-02挂牌截止日期2023-03-08
资产概述 本次转让标的为国诚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持有的《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GCJF*)项下的租赁资产权益。
产权隶属关系
民营类项目
标的资产信息
其它资产基本信息
标的状态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3-03-02
挂牌公告期5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0)个,按照(5)个 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了解、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本次转让的标的是指:转让方持有的租赁资产权益(租赁合同:GCJF*),租赁详情参见标的对应的《融资租赁合同》。

3、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后不得对标的进行再次转让。

4、自受让方支付完项目成交价款之日起,受让方即按照《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GCJF*)的约定享有标的权益,同时也承担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损失。

5、标的转让后,后续如涉及到权利人须对产权变更办理相关手续的,转、受让双方应积极配合,共同办理。

6、 (略) 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转让价款后1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提出异议。

7、因本次标的转让而发生的有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8、现场勘查联系人:闵梁 ,联系电话:0573-*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在公告期内一旦征集到完整递交受让申请登记材料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即视为成交;若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挂牌结束。

2、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 (略) 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相应金额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1)受让申请书;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三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章程复印件,符合意向受让方内部决策程序的相关受让文件;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按本公告的 (略) 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相应金额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5)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完成申请受让登记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即被确定为该标的的最终受让方,项目不再接受其他意向受让方的受让登记申请。

4、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处置方案组织交易方式其它:完成申请受让登记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即被确定为该标的的最终受让方,项目不再接受其他意向受让方的受让登记申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交纳时间登记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 (略) 产权 (略) 账号:*06 开户行:华夏银行合肥金屯支行(线下转账使用)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国诚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略) 南湖区凌公塘文化主题公园维也纳岛1幢101室
法定代表人常建梁
注册资本(万元)6000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经济性质)
所属行业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28Y
经营规模小型
内部决策情况董事会决议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舍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51-*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略) 烟墩路与徽州大道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05
其他附件材料
联合受让其他材料(如果联合受让,请提供此项)暂无
标的图片
意向受让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是否需要原件是否需要复印件是否需要电子版下载模板
除以上材料外,意向受让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联合受让其他材料(如果联合受让,请提供此项)需要需要不需要
补录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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