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长江东路南侧东方名郡25套商业房产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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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长江东路南侧东方名郡25套商业房产转让公告

交易机构:徐州 (略)

项目名称

(略) 长江东路南侧东方名郡25套商业房产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hhcq-zc*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3月6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3月31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项目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物具体信息详见公告附件《 (略) 长江东路南侧东方名郡25套商业房产明细表》

标的坐落

(略) 长江东路南侧东方名郡一期S6幢

标的现状

本次转让的25套房产目前均为对外出租状态。

房 (略) 长江东路南侧东方名郡一期S6幢。建筑层数处于第1-3层。采用半封闭式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水平较优。建筑物为钢混结构,一层层高为6.0米,二层层高为3.9米,三层层高为3.6米,约建成于2015年,外墙为玻璃幕墙,整栋楼维修保养状况较好,消防、水电等配套设施齐全,整体装修状况较好, (略) 中心商圈直线距离5.0公里,道路通达情况良好。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28,501,900.00元(大写人民币*仟*佰**万*仟*佰元整)

评估基准日

2023年2月9日

评估机构

江苏金汇通房地产资产 (略)

转让底价(元)

¥28,501,900.00元(大写人民币*仟*佰**万*仟*佰元整)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江苏 (略)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承诺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1、《同意东方名郡房产转让的股东决定》(2023年1月10日);

2、《关于江苏 (略) 转让东方名郡房屋的请示》(邳建工报[2022]3号);

3、《关于江苏 (略) 转让东方名郡房产的意见》(邳国资报[2022]117号);

4、《 (略) 政府关于江苏 (略) 转让东方名郡房产的意见签批单》(2022年11月30日);

5、《房地产估价报告》苏金汇通房估字第[F-2023-006]号;

6、《关于江苏 (略) 位于东方名郡S6幢25套房产评估项目核准的批复》(邳国资[2023]6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特别
告知

1. 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及备查文件。意向受让方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看、评估转让标的实际状况,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标的现状受让;

2. 成交后,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手续时产生的税费、过户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具体以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为准;

3.目前25套房产均对外出租,其中(1)一楼S6-106商铺1间以及二楼11间、三楼11间,共计23间,租期为:2020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年租金55万元,第三年起每年租金递增4%;(2)一楼S6-105商铺1间,租期:2021年9月6日至2026年9月6日,年租金7.2万元,每年递增5%;(3)一楼S6-107商铺,租期:2022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8日,年租金12.1万元,每年递增5%。上述情况具体以转让方与现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为准,成交后,房屋转让后租金由受让方收取,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后续事项均由转让方负责协调,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徐州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知晓房产的实际使用情况,慎重竞买。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徐州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4.本次转让的25套房产整体打包转让。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受让方须将交易价款汇入如下账户:

户 名:徐州 (略)

开户行:江苏张家港农村 (略) 徐州云龙支行

账 号:*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产权转让总价款,一次性全部汇入徐州 (略) 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标的交割

成交后,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手续时产生的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具体以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为准。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五)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协商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本项目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

本项目如征集到2名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

如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徐州 (略) 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组织网络竞价,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本转让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发布为准。

现场展示

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前往看样或由转让方联系意向受让方勘察现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31日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一式两份):

《意向受让登记表》。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意向受让方为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同意受让资产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3.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请程序: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交易平台(http://**),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徐州 (略) 报名(地址: (略) 建国西路75号财富广场A座1701室),递交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为286万元整,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保证金直接转作部分交易价款,待转让方与受让方交接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司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委托人账户;转让未成交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

保证金须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徐州 (略)

开户行:江苏张家港农村 (略) 徐州云龙支行

账 号:*

2.意向受让方未被正式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出现如下第3点所列情形的,徐州 (略) 在受让方被确定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时,依照转让方的申请,公司可以冻结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租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1小时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转让成交后,交易双方签订《资产转让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和受让方须按照《 (略) 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 (略) 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徐价费〔2017〕195号)标准分别向徐州 (略) 交纳各自的交易服务费,具体如下:

序号

计费金额

(成交金额)分档

按协议方式交易(每笔)

按竞价方式交易(在协议方式收费基础上加收)

基础价

(底价)部分

溢价部分

1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3000元

0.8%

0.6%

2

101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

0.2%

3

501万元至2000万元(含2000万元)

0.16%

4

2001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

0.12%

5

5001万元至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

0.08%

6

10001万元至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

0.06%

0.6%

7

50001万元及以上

0.04%

0.4%

说明:以上收费方式为按计费金额(成交金额)分档累进收费。

交易服务费须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徐州 (略)

开 户 行: (略) 徐州宣武支行

账 号:*72

若受让方未按以上要求向徐州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则视为违约,转让方不向受让方办理房产交接及过户手续。

附件下载

公告《 (略) 长江东路南侧东方名郡25套商业房产明细表》、《意向受让登记表》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邵先生

咨询电话

0516-* 0516-*

咨询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建国西路75号财富广场A座1701室

技术支持

江苏易 (略)

其 他

— —

交易机构:徐州 (略)

项目名称

(略) 长江东路南侧东方名郡25套商业房产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hhcq-zc*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3月6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3月31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项目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物具体信息详见公告附件《 (略) 长江东路南侧东方名郡25套商业房产明细表》

标的坐落

(略) 长江东路南侧东方名郡一期S6幢

标的现状

本次转让的25套房产目前均为对外出租状态。

房 (略) 长江东路南侧东方名郡一期S6幢。建筑层数处于第1-3层。采用半封闭式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水平较优。建筑物为钢混结构,一层层高为6.0米,二层层高为3.9米,三层层高为3.6米,约建成于2015年,外墙为玻璃幕墙,整栋楼维修保养状况较好,消防、水电等配套设施齐全,整体装修状况较好, (略) 中心商圈直线距离5.0公里,道路通达情况良好。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28,501,900.00元(大写人民币*仟*佰**万*仟*佰元整)

评估基准日

2023年2月9日

评估机构

江苏金汇通房地产资产 (略)

转让底价(元)

¥28,501,900.00元(大写人民币*仟*佰**万*仟*佰元整)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江苏 (略)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承诺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1、《同意东方名郡房产转让的股东决定》(2023年1月10日);

2、《关于江苏 (略) 转让东方名郡房屋的请示》(邳建工报[2022]3号);

3、《关于江苏 (略) 转让东方名郡房产的意见》(邳国资报[2022]117号);

4、《 (略) 政府关于江苏 (略) 转让东方名郡房产的意见签批单》(2022年11月30日);

5、《房地产估价报告》苏金汇通房估字第[F-2023-006]号;

6、《关于江苏 (略) 位于东方名郡S6幢25套房产评估项目核准的批复》(邳国资[2023]6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特别
告知

1. 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及备查文件。意向受让方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看、评估转让标的实际状况,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标的现状受让;

2. 成交后,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手续时产生的税费、过户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具体以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为准;

3.目前25套房产均对外出租,其中(1)一楼S6-106商铺1间以及二楼11间、三楼11间,共计23间,租期为:2020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年租金55万元,第三年起每年租金递增4%;(2)一楼S6-105商铺1间,租期:2021年9月6日至2026年9月6日,年租金7.2万元,每年递增5%;(3)一楼S6-107商铺,租期:2022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8日,年租金12.1万元,每年递增5%。上述情况具体以转让方与现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为准,成交后,房屋转让后租金由受让方收取,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后续事项均由转让方负责协调,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徐州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知晓房产的实际使用情况,慎重竞买。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徐州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4.本次转让的25套房产整体打包转让。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受让方须将交易价款汇入如下账户:

户 名:徐州 (略)

开户行:江苏张家港农村 (略) 徐州云龙支行

账 号:*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产权转让总价款,一次性全部汇入徐州 (略) 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标的交割

成交后,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手续时产生的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具体以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为准。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五)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协商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本项目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

本项目如征集到2名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

如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徐州 (略) 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组织网络竞价,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本转让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发布为准。

现场展示

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前往看样或由转让方联系意向受让方勘察现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31日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一式两份):

《意向受让登记表》。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意向受让方为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同意受让资产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3.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请程序: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交易平台(http://**),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徐州 (略) 报名(地址: (略) 建国西路75号财富广场A座1701室),递交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为286万元整,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保证金直接转作部分交易价款,待转让方与受让方交接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司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委托人账户;转让未成交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

保证金须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徐州 (略)

开户行:江苏张家港农村 (略) 徐州云龙支行

账 号:*

2.意向受让方未被正式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出现如下第3点所列情形的,徐州 (略) 在受让方被确定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时,依照转让方的申请,公司可以冻结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租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1小时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转让成交后,交易双方签订《资产转让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和受让方须按照《 (略) 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 (略) 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徐价费〔2017〕195号)标准分别向徐州 (略) 交纳各自的交易服务费,具体如下:

序号

计费金额

(成交金额)分档

按协议方式交易(每笔)

按竞价方式交易(在协议方式收费基础上加收)

基础价

(底价)部分

溢价部分

1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3000元

0.8%

0.6%

2

101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

0.2%

3

501万元至2000万元(含2000万元)

0.16%

4

2001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

0.12%

5

5001万元至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

0.08%

6

10001万元至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

0.06%

0.6%

7

50001万元及以上

0.04%

0.4%

说明:以上收费方式为按计费金额(成交金额)分档累进收费。

交易服务费须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徐州 (略)

开 户 行: (略) 徐州宣武支行

账 号:*72

若受让方未按以上要求向徐州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则视为违约,转让方不向受让方办理房产交接及过户手续。

附件下载

公告《 (略) 长江东路南侧东方名郡25套商业房产明细表》、《意向受让登记表》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邵先生

咨询电话

0516-* 0516-*

咨询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建国西路75号财富广场A座1701室

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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