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郎溪县姚村区域山砂(2023年第一批次)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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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郎溪县姚村区域山砂(2023年第一批次)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10时起至2023年3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郎溪县姚村区域山砂(2023年第一批次),约30万吨(最终数量以委托人实际过磅交付为准)。起始单价:34元/吨,竞买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0.5元/吨(或其整数倍)。

二、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有意竞买者请向安徽 (略) 咨询并预约看样,联系电话:*(袁女士)、*(李先生)。

三、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17时,有意竞买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凭相关有效证件及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登录中拍平台在网上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时,个人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原件,企业凭年检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若授权的,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等相关材料。保证金汇至以下账号:

户名:郎溪县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郎溪县支行

账号:2033 4182 1001 0000 0173 701

如竞买不成保证金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四、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同时支付总成交价(成交单价*30万吨)0.88% (略) 账户,于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山砂转让合同》(合同样本见附件),并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履约保证金等。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另行支付中拍平台收取的软件使用费,具体费率以中拍平台页面显示为准。

五、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物以标的现场现状为准进行移交,具体数量及质量以现场现状为准,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竞买人须在展示期内实地现场查勘,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拍卖人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其对拍卖标的物情况、本拍卖公告和本次竞买须知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和接受。竞买成功后,竞买人不得以未咨询相关政策或对标的物不了解为由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3、买受人在签订《山砂转让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预付100万元转让款及50万元履约保证金至委托人指定账户,转让人与买受人每提货价款达100万元进行一次结算,再次提货前买受人须先支付100万元转让款后方可办理提货手续进行运输,以此类推。预付的转让价款依据过磅称重的实际重量结算,多退少补。

4、买受人须在《山砂转让合同》生效后12个月内将转让标的全部运输出现有存放地,超过期限仍未完成运输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转让人有权处理遗留的标的,造成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给转让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六、逾期付款或悔拍的处理:买受人逾期付款或悔拍的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佣金从竞买保证金中优先扣除;委托人有权将竞拍标的再次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差额部分和发生的费用由违约的责任人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及本公告附件《山砂转让合同》(样本)。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事宜联系人:*(袁女士)、*(李先生)。

安徽 (略)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安徽,郎溪县

受委托,我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10时起至2023年3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郎溪县姚村区域山砂(2023年第一批次),约30万吨(最终数量以委托人实际过磅交付为准)。起始单价:34元/吨,竞买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0.5元/吨(或其整数倍)。

二、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有意竞买者请向安徽 (略) 咨询并预约看样,联系电话:*(袁女士)、*(李先生)。

三、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17时,有意竞买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凭相关有效证件及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登录中拍平台在网上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时,个人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原件,企业凭年检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若授权的,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等相关材料。保证金汇至以下账号:

户名:郎溪县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郎溪县支行

账号:2033 4182 1001 0000 0173 701

如竞买不成保证金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四、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同时支付总成交价(成交单价*30万吨)0.88% (略) 账户,于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山砂转让合同》(合同样本见附件),并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履约保证金等。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另行支付中拍平台收取的软件使用费,具体费率以中拍平台页面显示为准。

五、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物以标的现场现状为准进行移交,具体数量及质量以现场现状为准,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竞买人须在展示期内实地现场查勘,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拍卖人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其对拍卖标的物情况、本拍卖公告和本次竞买须知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和接受。竞买成功后,竞买人不得以未咨询相关政策或对标的物不了解为由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3、买受人在签订《山砂转让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预付100万元转让款及50万元履约保证金至委托人指定账户,转让人与买受人每提货价款达100万元进行一次结算,再次提货前买受人须先支付100万元转让款后方可办理提货手续进行运输,以此类推。预付的转让价款依据过磅称重的实际重量结算,多退少补。

4、买受人须在《山砂转让合同》生效后12个月内将转让标的全部运输出现有存放地,超过期限仍未完成运输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转让人有权处理遗留的标的,造成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给转让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六、逾期付款或悔拍的处理:买受人逾期付款或悔拍的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佣金从竞买保证金中优先扣除;委托人有权将竞拍标的再次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差额部分和发生的费用由违约的责任人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及本公告附件《山砂转让合同》(样本)。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事宜联系人:*(袁女士)、*(李先生)。

安徽 (略)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安徽,郎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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