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储粮储备有限公司持有川A4AT18车辆转让(1d2c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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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储粮储备有限公司持有川A4AT18车辆转让(1d2cb4)

成 (略) 持有川A4AT18车辆转让
标的名称成 (略) 持有川A4AT18车辆转让
项目编码GR2023SC* 挂牌价格2.6652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3-03-03
是否联合转让挂牌截止日期2023-03-16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资产信息表(机动车类)

标的名称

别克轿车——川A4AT18

品牌/车型

别克牌AGM7247ATA

车牌号

川A4AT18

车身

三厢

车身颜色

行驶公里数

*.00

上牌地区

四川成都

变速箱

自动挡

排量

2.0T

排放标准

国五

购置日期

2013年1月

注册日期

2013年1月

保险到期日

2024年1月

年检到期日

2024年1月

发动机号

*

车架号

LSGGF53W8CH*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竞价参数

(动态报价填写)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6: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7:00时,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为120秒,加价幅度为0.05万元。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成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6B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锦江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锦江区滨河路10号海城大厦3楼306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戈
注册资本16,315.*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批发业
经营规模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储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XU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储 (略) 成都分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关于同意更新车辆的批复
批准日期2022-12-13
批准文号中储粮蓉【2022】272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2.6652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t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受让。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重大事项

1、本次转让车辆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对外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2、实地查看

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行驶公里数、排放标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若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现状受让。因此,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特别提示:由于车辆停放一定时间可能存在的车胎漏气、油料不足和电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以上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看车请提前与转让方联系。看车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

3、相关政策

本次处置车辆的过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车辆过户相关规定,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过户政策无法完成过户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4、车辆交接

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交接以及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注:在过户完成后,转让方将车辆移交给受让方)。

5、价款支付条件

本次交易在西南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西南联交所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挂牌价及发票

本次转让挂牌价为含税价,成功受让后,转让方承诺与受让方进行对接发票类型,并向受让方提供正规发票。

7、其他信息详见《产权交易合同》等资料。

二、相关费用

1、本次车辆转让并交付前与转让车辆有关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闯红灯、交通违章、事故等均由转让方负责处理,转让并交付后与转让车辆有关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闯红灯、交通违章、事故、营运费、运管费等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负责。

2、车辆交易中涉及的机动车交易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税费各自承担,牌照工本费、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过户费等)由受让方承担,并在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中由受让方自行缴纳。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3、交易完成后,如车辆的年审、保险已过期的,在过户过程中如需补交年审、车辆检测(不限于年检、环检)、交强险等相关费用的,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4、本次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0.5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3-03-16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行驶证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机动车登记证及交强险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产权交易合同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动态报价
成 (略) 持有川A4AT18车辆转让
标的名称成 (略) 持有川A4AT18车辆转让
项目编码GR2023SC* 挂牌价格2.6652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3-03-03
是否联合转让挂牌截止日期2023-03-16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资产信息表(机动车类)

标的名称

别克轿车——川A4AT18

品牌/车型

别克牌AGM7247ATA

车牌号

川A4AT18

车身

三厢

车身颜色

行驶公里数

*.00

上牌地区

四川成都

变速箱

自动挡

排量

2.0T

排放标准

国五

购置日期

2013年1月

注册日期

2013年1月

保险到期日

2024年1月

年检到期日

2024年1月

发动机号

*

车架号

LSGGF53W8CH*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竞价参数

(动态报价填写)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6: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7:00时,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为120秒,加价幅度为0.05万元。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成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6B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锦江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锦江区滨河路10号海城大厦3楼306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戈
注册资本16,315.*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批发业
经营规模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储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XU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储 (略) 成都分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关于同意更新车辆的批复
批准日期2022-12-13
批准文号中储粮蓉【2022】272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2.6652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t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受让。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重大事项

1、本次转让车辆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对外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2、实地查看

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行驶公里数、排放标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若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现状受让。因此,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特别提示:由于车辆停放一定时间可能存在的车胎漏气、油料不足和电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以上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看车请提前与转让方联系。看车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

3、相关政策

本次处置车辆的过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车辆过户相关规定,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过户政策无法完成过户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4、车辆交接

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交接以及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注:在过户完成后,转让方将车辆移交给受让方)。

5、价款支付条件

本次交易在西南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西南联交所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挂牌价及发票

本次转让挂牌价为含税价,成功受让后,转让方承诺与受让方进行对接发票类型,并向受让方提供正规发票。

7、其他信息详见《产权交易合同》等资料。

二、相关费用

1、本次车辆转让并交付前与转让车辆有关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闯红灯、交通违章、事故等均由转让方负责处理,转让并交付后与转让车辆有关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闯红灯、交通违章、事故、营运费、运管费等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负责。

2、车辆交易中涉及的机动车交易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税费各自承担,牌照工本费、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过户费等)由受让方承担,并在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中由受让方自行缴纳。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3、交易完成后,如车辆的年审、保险已过期的,在过户过程中如需补交年审、车辆检测(不限于年检、环检)、交强险等相关费用的,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4、本次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0.5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3-03-16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行驶证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机动车登记证及交强险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产权交易合同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动态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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