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矿冶院】选冶实验室大破碎线设备资产处置(九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GR2022HN1001066-9)
【长沙矿冶院】选冶实验室大破碎线设备资产处置(九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GR2022HN1001066-9)
项目名称 | 【 (略) 】选冶实验室大破碎线设备资产处置(九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N0124ESSB*-9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3-0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3-1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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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略) 麓山南路966号长 (略) (略) 。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3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企华 (略) | ||||||||||||||||||||||||||||
转让底价(元) | 204,960.00(含税价)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长 (略) (略)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湖南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选冶实验室大破碎线设备明细清单》(仅作参考,具体规格和数量以现场踏勘状况为准)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长 (略) (略) 纪要》纪要〔2022〕6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长 (略) (略) |
特别 | 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处置设备清单》、资产照片仅作为参考依据,具体规格和数量以现场踏勘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竞买人)须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选冶实验室大破碎线设备明细清单》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转让资产 (略) (略) 麓山南路966号长 (略) (略) 内。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受让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转让方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24%收取。 5、该标的转让的清单内设备为一批废旧机械设备资产,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进行现场踏勘,确认标的情况,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6、意向受让方在决定竞买前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转让公告之内容,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完整性、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拒付价款、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或向转让方提出其他诉求。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并书面确认后即完成标的资产交付。受让方须承诺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拆除和搬移。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按如下要求进行资产交接: 1、受让方需自行前往办理资产交付或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交通、差旅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并书面确认后即完成标的资产交付。受让方须在进场施工前签订施工安全相关协议,包含但不限于与相关方签订专卖和通用设备切割、毁形、运输、销毁协议方能进场施工。 3、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4、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解、毁形、吊装、运输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5、标的资产搬移、拆解、毁形、处置、外运、协调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 6、本次资产转让,受让方履约完成后,转让方方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给受让方。 三、履约保证金等其他必须注意的事项: 1、受让方须在进场施工前向转让方交纳人民币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2、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递交详细可行的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须经转让方审核通过(转让方审核并不减免受让方的一切安全责任)。受让方须在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审核通过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好拆除手续、与转让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安全施工协议》中须明确项目管理人;项目管理人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变更)。受让方在进场施工前签订安全施工相关协议后(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协议,与相关方签订专卖和通用设备切割、毁形、运输、销毁等协议)方能进场施工。受让方须在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时,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拆除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建筑施工、拆除、高空特种作业)及合法有效的拆除施工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筑施工总承包3级以上,含3级)(如受让方未能提供相应许可资质,视同受让方自动放弃受让标的,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可单方终止《资产交易合同》,再次挂牌)。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受让方进场施工须严格按照转让方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严格遵守转让方确定的转让标的范围、保证标的吊装和搬移的时间进度、确保转让方除转让标的以外的资产的安全、按转让方要求对搬运过程中损坏的设备和建筑物等进行修复等)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3、受让方在进场拆除和清理过程中,不得破坏非拆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不在转让范围内的设备,如受让方破坏上述建筑物和设备,每破坏1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外,还必须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原状,经第三方评估后按评估价赔偿(受让方承担评估费)。因受让方破坏行为造成转让方经济损失的,由受让方赔偿经济损失。损失的赔偿从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受让方另行支付。 4、受让方承诺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搬移。如逾期未完成,自逾期之日起每超过1周,将扣除受让方0.2万元履约保证金,如逾期一个月未完成,转让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将未搬移的转让标的进行搬移,并无条件代为处置,处置所得款项在扣除搬移等费用后支付给受让方。 5、待受让方转运完毕无安全责任事故,经转让方确认后,且无扣除履约保证金事项的,转让方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有扣除履约保证金事项的,由转让方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后,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不足部分由受让方另行支付。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标的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标的展示地点: (略) 麓山南路966号长 (略) (略) 。 看货联系人及电话:程建军 * 看货须知: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看货时间经转让方确认后统一安排看货,凡到现场踏勘看样的人员,需提前一个工作日提供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的截图照片。凡 (略) 外轨迹的,还需提供来常48小时内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来厂现场看样人员必须是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省外轨迹人员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方可入厂现场踏勘看样。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有变化的,现场探勘看样人员需根据新的防疫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3-06 00:00:00 至 2023-03-10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报名需要材料清单(请点击下载).pdf 【 (略) 】现场踏勘确认书(请点击下载).pdf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3-10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1、保证金:*元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3-06 00:00:00-2023-03-12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44%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肖先生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技术支持 |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其 他 |
项目名称 | 【 (略) 】选冶实验室大破碎线设备资产处置(九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N0124ESSB*-9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3-0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3-1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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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略) 麓山南路966号长 (略) (略) 。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3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企华 (略) | ||||||||||||||||||||||||||||
转让底价(元) | 204,960.00(含税价)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长 (略) (略)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湖南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选冶实验室大破碎线设备明细清单》(仅作参考,具体规格和数量以现场踏勘状况为准)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长 (略) (略) 纪要》纪要〔2022〕6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长 (略) (略) |
特别 | 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处置设备清单》、资产照片仅作为参考依据,具体规格和数量以现场踏勘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竞买人)须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选冶实验室大破碎线设备明细清单》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转让资产 (略) (略) 麓山南路966号长 (略) (略) 内。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受让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转让方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24%收取。 5、该标的转让的清单内设备为一批废旧机械设备资产,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进行现场踏勘,确认标的情况,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6、意向受让方在决定竞买前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转让公告之内容,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完整性、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拒付价款、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或向转让方提出其他诉求。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并书面确认后即完成标的资产交付。受让方须承诺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拆除和搬移。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按如下要求进行资产交接: 1、受让方需自行前往办理资产交付或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交通、差旅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并书面确认后即完成标的资产交付。受让方须在进场施工前签订施工安全相关协议,包含但不限于与相关方签订专卖和通用设备切割、毁形、运输、销毁协议方能进场施工。 3、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4、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解、毁形、吊装、运输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5、标的资产搬移、拆解、毁形、处置、外运、协调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 6、本次资产转让,受让方履约完成后,转让方方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给受让方。 三、履约保证金等其他必须注意的事项: 1、受让方须在进场施工前向转让方交纳人民币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2、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递交详细可行的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须经转让方审核通过(转让方审核并不减免受让方的一切安全责任)。受让方须在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审核通过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好拆除手续、与转让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安全施工协议》中须明确项目管理人;项目管理人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变更)。受让方在进场施工前签订安全施工相关协议后(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协议,与相关方签订专卖和通用设备切割、毁形、运输、销毁等协议)方能进场施工。受让方须在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时,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拆除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建筑施工、拆除、高空特种作业)及合法有效的拆除施工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筑施工总承包3级以上,含3级)(如受让方未能提供相应许可资质,视同受让方自动放弃受让标的,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可单方终止《资产交易合同》,再次挂牌)。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受让方进场施工须严格按照转让方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严格遵守转让方确定的转让标的范围、保证标的吊装和搬移的时间进度、确保转让方除转让标的以外的资产的安全、按转让方要求对搬运过程中损坏的设备和建筑物等进行修复等)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3、受让方在进场拆除和清理过程中,不得破坏非拆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不在转让范围内的设备,如受让方破坏上述建筑物和设备,每破坏1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外,还必须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原状,经第三方评估后按评估价赔偿(受让方承担评估费)。因受让方破坏行为造成转让方经济损失的,由受让方赔偿经济损失。损失的赔偿从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受让方另行支付。 4、受让方承诺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搬移。如逾期未完成,自逾期之日起每超过1周,将扣除受让方0.2万元履约保证金,如逾期一个月未完成,转让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将未搬移的转让标的进行搬移,并无条件代为处置,处置所得款项在扣除搬移等费用后支付给受让方。 5、待受让方转运完毕无安全责任事故,经转让方确认后,且无扣除履约保证金事项的,转让方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有扣除履约保证金事项的,由转让方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后,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不足部分由受让方另行支付。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标的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标的展示地点: (略) 麓山南路966号长 (略) (略) 。 看货联系人及电话:程建军 * 看货须知: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看货时间经转让方确认后统一安排看货,凡到现场踏勘看样的人员,需提前一个工作日提供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的截图照片。凡 (略) 外轨迹的,还需提供来常48小时内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来厂现场看样人员必须是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省外轨迹人员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方可入厂现场踏勘看样。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有变化的,现场探勘看样人员需根据新的防疫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3-06 00:00:00 至 2023-03-10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报名需要材料清单(请点击下载).pdf 【 (略) 】现场踏勘确认书(请点击下载).pdf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3-10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1、保证金:*元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3-06 00:00:00-2023-03-12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44%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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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肖先生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技术支持 |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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