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科技大学学生餐厅招租信息公告
南方科技大学学生餐厅招租信息公告
项目编号 | JC*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南方科技大学 |
地 址 | (略) 南山区桃源街道学苑大道1088号 | |
挂牌起始时间 | 2023年3月6日 | |
挂牌期满时间 | 2023年3月17日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括 | 物 (略) 南山区西丽镇学苑大道1088号南方科技大学学生餐厅一楼及二楼,计算租金面积4305㎡,无房地产证,有权属说明。 |
计算租金面积 | 4305㎡ | |
出租用途 | 食堂 | |
出租期限 | 8年 | |
免租期限 | 无 | |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 零租金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使用中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否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综合评审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采用综合评审的方式组织并实施交易,意向方综合评审得分需不低于80分(含本数)并经出租方主管部门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可按照挂牌条件出租。 | |
挂牌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且成立满5年(含)以上(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意向承租方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原件)。 3、意向承租方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 (略) 缴纳社保证明,网页截图或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4、意向承租方2019年至2021年依法缴纳税收。(2019年至2021年纳税额均不为零,证明文件:税务局出具的年度纳税证明)。 5、意向承租方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为准)。 6、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查询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评价、经营异常三个类别中无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网站查询中无被执行记录。 7、意向承租方近3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因行贿等行为被公共媒体曝光或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等),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8、意向承租方在原出租单位经营时无恶意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行为,不存在到期赖店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或有官司诉讼(提供承诺函)。 9、意向承租方在高校或企事业单位食堂直营经营项目(单个项目服务人数2000人以上/餐次,不累计)需达3个及以上,累计经营年限均达3年(含)以上,已完成或正在运营的项目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页面,及被服务方出具的服务人数证明材料并加盖被服务方单位公章。 10、为给学校师生提供多样的餐饮服务,本项目不接受南方科技大学校区内现有食堂、餐厅经营者报名(欣园餐厅租户除外)。 11、意向承租方承诺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须为本项目购买不低于3000万保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障时间与承包经营期相同(提供承诺函)。 | |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原件); 3.“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3要求材料; 4.“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4要求材料;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单; 6.“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6要求材料; 7.“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7、8、11要求的承诺函; 8.“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9要求材料; 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10.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11.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12.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13.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 |
履约条件 | 一、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相关费用 1、场地租赁费:免收场地租金。 2、设施设备租赁、折旧费:学校提供的设备、厨具、桌椅归南方科技大学所有,免收租赁费及设施设备折旧费。承租方自进场开始承担维护责任,进场后产生设备的维护维修费用,需由承租方承担。 3、装修及购置费:承租方 (略) 高校达标食堂评估要求,投资进行必要的装修及添置各种配套厨房设备、餐厨用具、餐厅桌椅和消防器材,确保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的检查验收。承担学校配置及自置的各类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购置的可移动性厨房设备、餐厨用具、餐厅桌椅等归承租方所有,退场时由承租方自行处置,但须提前向南方科技大学报备。 4、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在联交所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转至南方科技大学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方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在服务期间,如最终承租方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南方科技大学有权扣除部分或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若最终承租方未按规定的期限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承包经营权,学校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5、评审、检验检测费:承租 (略) 场监督管理、卫生监督、教育行政等部门对食堂的检查、评比评估,承担所产生的评审费和接待费。承租 (略) 场监督管理、卫生监督部门、教育行政等部门对餐具和食品等的检验费用。由于食堂管理原因被管理部门处罚,产生罚金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水、电、燃气、垃圾清运等费用:承租方按月缴纳水、电、燃气、网络、垃圾清运等费用,价格标准按国家政策、 (略) 、 (略) 和南方科技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承租方应定期清理食堂垃圾和下水道,每半年一次由专业机构对排烟管道进行清理,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因疏通不及时或油污未及时清理造成周边及下游下水道堵塞污染的,自堵塞部位往上游追溯,所有疏通清洁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若因排烟管道清理不及时造成学校的设备损坏的,所有维修、维护及更换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7、员工住宿费:学校原则上不提供住宿,承租方需自行负责解决餐厅员工通勤交通安全问题。 8、校园卡机管理费: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南方科技大学校园卡机使用手续费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第三方审计费:每年人民币30万元,承租方和出租方签订/续签合同后五天内将该笔费用缴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本费用仅用于支付出租方招标采购针对本项目的审计费用,多还少补(无息)。审计单位由出租方招标确定,审计频率为每季度一次,审计内容为餐厅全面收支情况。 10、限利经营:本项目为免场地租金的民生项目,承租方须实行限利经营:净利率控制在6%(含)以内,毛利率控制在35%(含)以内(以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下同)。承租方每季度接受第三方财务审计,如果净利率及毛利率在要求范围内,承租方经营方案可不作调整;如果承租方本季度的净利率介乎6%(不含)及7%之间(不含)或毛利率介乎35%(不含)及38%之间(不含),承租方在下一经营季度中应通过限时特惠等方式控制利润,将净利率及毛利率控制在要求范围内;如果承租方本季度的净利率高于7%(含)或毛利率高于38%(含),承租方在下一经营季度中应下调部分菜品价格,将净利率及毛利率控制在要求范围内。同时,超出要求范围(即净利率高于6%或毛利率高于35%)的利润(取两者中较大数)纳入师生返利专项基金(参照其他高校物价平抑基金的使用方式),由承租方制定回馈方案(如免费派发应节食物等)报学校同意后,在下一个经营季度中实施。 11、其他费用:承租经营期间,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与餐厅经营管理有关而合同中未列出的其它项目费用,由承租方按有关规定自行承担。 12、其他要求:承租方承租后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至学校备案。承租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劳动法规,发放员工工资、交付员工社保福利金、工伤保险等。承租方需购买不低于3000万保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障时间与承包经营期相同。对租赁物业场地的使用或占有可能引起的人身伤亡、人身侵害或财产损失而投保的身体伤害、人身侵害及财产损失保险,投保金额每次事故赔偿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 元或累计赔偿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0 元。承诺在经营期间由于食品安全、人员管理、环境漏洞等因素造成的安全事件,产生的治疗、安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3、撤场要求:在合同到期并不续期的情形下,承租方须如期撤场,如承租方未按规定撤场,学校管理部门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流程对承租方的遗留物资进行合理处置;如承租方仍拒绝配合撤场,学校将提起诉讼并通过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承租方腾退房屋,支付拖欠租金和撤场费用。 (二)管理与服务要求 1. 经营方案 1.1餐厅规划: 1.1.1按照餐厅现有规划,一楼以基础保障餐(大众伙食)为主,二楼以特色餐为主,承租方应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对各经营窗口进行规划,依据学校要求完成独立包间、售菜窗口及就餐区域的装修升级,购置营业所需的卡座、设施设备等。 1.1.2承租方必须提供装修升级投入承诺书,承诺如因经营不善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或在租赁期满后退出经营都不会以前期投入用于承租经营项目装修升级的全部费用向学校请求任何经济赔偿。 1.1.3承租方未经学校允许,不能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位置;不得超出经营范围;不得占用餐厅外围开展其他经营项目;不得将经营场所整体转租;不得擅自调整窗口经营类型,不得减少大众伙食窗口所占比例。 1.1.4承租方进行餐厅加装、改造、装饰装修等施工工程的,须经学校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学校有权要求承租方停止施工并恢复原状。承租方拒不配合的,学校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1.1.5承租方的场地改造工程和装修方案须报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应按《南方科技大学修缮工程实施办法》实施,场地改造和装修工程及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涉及防火安全的工程变更,须经消防部门书面批准,施工时不得擅自改变和破坏商铺的原有设施设备及主体承重结构。所有隐蔽工程应经学校及有关部门现场检查确认后再隐蔽,并向学校提供隐蔽工程图纸备案。承租方如需进行二次装修及安装标识标牌等,必须将装修方案及效果图报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1.1.6租赁期满、解除或终止合同后,原属于学校的设备、物品由学校收回,若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设备及物品损坏、毁坏、丢失等,承租方应予合理修复或赔偿(正常、合理损耗除外);但餐厅内属于承租方的不能拆移的装修格局和不可拆毁的设施归学校所有,承租方无权要求学校任何经济赔偿,承租方若擅自拆除毁坏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方若不按期退场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属于学校的设备及物品,严禁承租方随意处置。 1.2布局报备:承租方如需调整餐厅经营布局、加设摊档或增加新项目,需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图片、价格、主材与辅材分量比例说明等),报学校相关管理部门核准后方能实施 。 1.3餐厅配套:承租方须为就餐人员日常免费提供例汤,免费供应饮用水、调料、纸巾、牙签、洗手液、防滑垫等基础服务用品,并根据学校要求自行配备口罩、手套、消毒液、防护服、护目镜、测温设备、挡板等防疫物品。 1.4餐厅服务:承租方应结合师生需求,植入智慧化建设理念(如智能餐盘及核价结算、大数据统计、网络意见反馈分析等服务)。承租方需配合学校建设,加强餐厅服务的国际化、现代化理念,配置中英对照标识,配备中西菜式,并配套相应餐具。承租方需推进节俭用餐要求,推行光盘行动,窗口设置“半份半价”;增设小炒窗口团餐服务,满足师生聚餐需求(如设立团餐供餐模式);提供夜宵服务,并丰富夜宵种类,与正餐菜式有明显区分。 2.管理制度 2.1承租人须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用工培训、民主管理、工作规范、文明服务、食品采购、仓储管理、操作规程、食品安全、卫生保障、质量监督、价格管理及应急预案等各项制度,并针对学校的特点,提供相应的管理方案及说明。 2.2承租方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针对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用餐投诉处理机制及相关赔偿办法。 3、出品要求 3.1.饭菜质量要求:餐厅设大众菜和特色菜,一楼以基础保障餐(大众伙食)为主,二楼设特色档口、团餐和包间。特色菜品设置南北方和中西式等菜式。饭菜质量须满足大多数就餐者的要求,符合现代科学营养搭配,区分传统学生餐厅,平衡南北方菜品数量,结合中西方特色餐饮及厨师创意菜,保证菜式品种丰富、干净卫生、口味多元。 3.2.大众伙食主食、菜品种类要求:①早餐:流质品种至少5个,中式米面主食类至少8个,风味咸菜类至少3个,西式主食类至少5个。②午晚餐:主食至少5个,主食和副食(菜)总量至少50个。每周应向学校上报下一周运营的菜谱,并建立适用的菜品反馈机制和替代机制,保证每月应有10%以上品种的销售末位莱品进行大幅度的改善或者更换。如承租方项目实施方案中菜品种类多于以上要求,按承租方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3.3.大众伙食菜品份量要求:每类菜品在份量上应达到:①无汁无汤的菜不少于180克。②带汁的菜不少于200克。③带汤的菜不少于220克。其中净肉类菜品,猪肉类以5元单份为标准,要求每份不少于80克。肉菜搭配类菜品,猪肉类以5元单份为标准,牛肉类以8元单份为标准,要求保证每份净肉不少于50克。 (略) 场价比例核算。如承租方项目实施方案中菜品份量优于以上要求,按承租方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4、价格规定 4.1.大众伙食的午、晚餐高、中、低价菜式品种比例为3:5:2。其中,高价菜式价格原则上不高于8(含)元,中等价位菜式价格原则上不高于4(含)元,低价菜式价格原则上不高于2元(含)(低价菜中的1元菜品不少于5个)。米每50克不高于0.3元,白粥每份(200ml)不高于0.2元,水煮鸡蛋、煎蛋不高于1元。所有饭菜均应明码标价,大众伙食毛利率不超过35%。特色档口、团餐、包间的菜品价格由承租方报学校批准,品质要求优于传统学生餐厅,适当提高服务定位。其中,特色档口套餐价格应 (略) 场价格的八成以内,最高价不超过20元,窗口价格须按阶梯分布。特色档口每个窗口应至少包含8-12元套餐两种以上,5-7元套餐一种以上,整体毛利率不超过40%。其中,粉面类最高价不超过18元,设置价格梯度,保证有不少于三种的6元及以下粉面供应,毛利率不超过40%;小炒类菜品最高价不超过18元,设置价格梯度,保证有不少于五种的8元及以下小炒供应,毛利率不超过50%。如承租方项目实施方案菜品价格方案优于以上要求,按承租方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4.2.本着诚信经营、服务学生的原则,饭菜质量、数量不 (略) 同类大学平均水平。饭菜单价须由承租方核算后向学校书面申报核准后方能实施,承租方不得随意上涨菜价或通过减少菜品份量,减少肉类比例等方式进行变相涨价。如需进行价格调整,必须经学校的食堂共管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召开的听证会论证后,确定是否调价。 5、服务要求 5.1服务时间 集中服务时间: 早餐6:30-9:30 午餐10:30-13:30 晚餐16:30-19:00 夜宵19:00-22: 30 值班服务时间:6:30-22:30 餐厅营业时间从6:30开始,22:30结束,具体供餐时间如上,值班服务时间餐厅至少保持一个窗口营业且用餐区域保持开放。供餐时间可依据实际运营情况调整,但需向学校的食堂共管委员会申请调整,并提供实际依据。获批后需提前三天公示师生,在无大面积投诉情况下执行更改。 5.2服务要求:承租方应积极响应师生反馈意见,不断优化管理,定期制订员工服务的培训计划。餐厅员工应统一工衣、工帽、工牌,佩戴符合疫情防控标准的口罩和手套等隔离装备,做好卫生消毒工作,并在就餐区提供足量的符合相关行业卫生质量标准的餐巾纸,时刻保持就餐区的整洁卫生,在就餐区免费供应饮用水、调料、纸巾,为师生职工提供优质服务,配备足量的防滑垫,保障师生职工安全。对受到投诉的员工应有相应的投诉反馈机制。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类会务接待、活动的服务工作,以及配合学校或政府监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工作。 5.3积极配合学校疫情、流行病防控管理需求,设置相应标识广告,提醒进入餐厅的师生佩戴口罩,保持取餐、就餐距离。按需提供疫情防控所需口罩,树立餐厅疫情防控标杆形象。 5.4未经学校许可,承租方不得自行接受外单位的订餐工作。 5.5承租方应针对传统节日(端午、中秋、春节等),教育行业重要节日如教师节、南方科技大学校庆等,承租方应配合传统节日气氛,主动承担餐厅的环境装饰,并能及时向师生推出相应的福利餐饮活动。高温季节、寒冬季节根据学校的安排及时推出防暑汤、防寒汤等。节假日、寒暑假按照学校的值班安排为留校师生提供膳食服务。 5. (略) 系或部门到餐厅举行会议活动或团体用餐时,承租方需按学校要求配合相关服务工作。 5.7就餐满意度 除学校主导执行的合同评价考核机制外,承租方须建立就餐满意度调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每季度自行组织一次公开就餐满意度自评,就餐满意率应达到85%以上。满意度测评结果将采取网络、公告栏等多种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满意率低于85%的,承租方须积极整改,整改仍未达要求学校有权提出更换项目经理。 6.安全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安全、学校餐厅管理、卫生防疫等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对餐厅进行管理。 6.1食品安全 (1)承租方所购入的食材原材料须严格符合《 (略)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参考标准》规定的要求,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其中,肉制品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提供定点采购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检验检疫合格证、许可证等。蔬菜、瓜果采购必须在具备检测条件的生产 (略) 场采购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 ,需提供产品的品牌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 品及过期产品。如出现故意采购不良肉类(腐坏)、故意处理加工过期农副产品对外销售等情况,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并报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2)承租方的所有采购应依照法律法规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并及时向南方科技大学提供合同副本或复印件备案。承租方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相关规定坚持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所购物料必须具备相应证明材料(如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做好索证索票台账,建立档案。 (3)承租方须制定完善的食材验收管理制度,学校须全程参与及监督食材验收环节。 (4)承租方需配备餐厅及员工卫生培训内容、消防安全管理方案、节能环保方案、食品卫生方案、食品留样方案、餐具分类及洗消毒方案、餐余垃圾回收处理方案、餐厅应急保障预案(包括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停水电煤气供餐应急预案、大型活动及公共事件饮食应急保障预案、投诉处理流程等)。 6.2生产安全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流程操作,确保餐厅人员和财物的安全。 (1)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标准安装和配置必要的、足量的、性能完好的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完好无损。 (2)设备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定期对使用设施、设备、特别是电气设备的技术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3)对热制作、切配、洗消、调配、仓管等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对有较大危险的作业现场必须有警示标志,并派专人进行跟踪督促检查。 6.3环境卫生 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有消除“四害”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的器具与设施,实行周边卫生无条件自理的责任制度,保证餐厅及周边环境卫生,达到卫生监督部门有关《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要求。 (1)承租方须依照《 (略) 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政府指 (略) 签订清运协议,所产 (略) 负责回收。并与南方科技大学签订餐厅餐厨垃圾清运免责协议。餐厅所产生的其他垃圾、废品由承租方负责及时处理,不得将垃圾堆放至餐厅外其他区域,否则,学校有权聘请其他单位进行清运,所产生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每次扣除1%的保证金以作处罚,同时将影响承租方的综合考核评价。 (2)承租方应定期清理餐厅垃圾和下水道,每半年一次由专业机构对排烟管道进行清理,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因疏通不及时或油污未及时清理造成周边及下游下水道堵塞污染的,自堵塞部位往上游追溯,所有疏通清洁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若因排烟管道清理不及时造成学校的设备损坏的,所有维修、维护及更换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每次扣除1%的履约保证金以作处罚,同时将影响承租方的综合考核评价。 6.4餐厅从业人员,须掌握食品卫生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上岗前均须通过食安快线测试并取得资格证书,同时应持有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 6.5承租方须就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不得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保障时间与承包经营期相同。 7、人员管理 7. (略) 教育厅规定达标餐厅的标准,餐厅员工总数应与所承包餐厅的经营规模相适(即员工总人数与就餐总人数按1:50-70进行配备)。需设置与就餐人数相适应的项目经理、专职管理员、采购员、厨师、面点师、营养师、质检员、财务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等且应具备相应资质与技能。主管财务有助理会计师职称;配备1名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高级厨师(或高级烹调师)、3名中级厨师(或中级烹调师)、3名中级以上(含中级)面点师。应当统计所有员工的信息,建立员工信息档案,并提交学校管理部门备案;若员工信息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更新并上报学校管理部门。 7.2承租方承诺投入的管理、技术骨干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变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确实需要对上述人员进行更换,需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申报批准,且新进或增加的人员需满足上述资质条件,同时承租方必须将变更人员的相关信息资料及时上报备案。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要求更换以上人员,承租方须给予配合。 7.3餐厅员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费用由承租方支付。承租方应有完整的管理机构,遵守国家劳动法规,按规定给员工办理用工手续,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工资、福利待遇等。餐厅员工的管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均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在经营过程中与员工发生的一切纠纷均与南方科技大学无关。不得因纠纷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7.4学校原则上不提供员工住宿,承租方需自行负责解决餐厅员工的住宿及交通安全问题。 8.资产管理 8.1在经营期内,餐厅内学校的固定资产由承租方负责管理使用,除特别说明之外,所有设施设备须定期维保、年检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2承租方自进场开始,须保障餐厅内的硬、软件设施完好,做好维保工作,尽力延长使用年限。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维修、更换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3根据标准化餐厅规范要求和实际经营需求,承租方添置补充餐厨器具等,对烟道维护、厨房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及用于提升就餐环境所购置的电视、显示屏等费用,承租供应商承租时须另行考虑此项预算,并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资金投入方案及承诺。承租方自行配置的不可拆卸设施设备部分,不得破坏性拆除,须无偿留归学校所有;所添置小型炊具、餐具和可移动电器等设施设备自行处置,学校对承租方投资的所有设施设备不回收、不折价、不抵扣。 8.4承租方不得将学校资产及承租投资的资产做任何形式的抵押。 8.5承租方对学校配置的公物,设施造成损坏和丢失的,依照学校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8.6在合同到期并不续期的情形下,承租方须如期撤场,如承租方未按规定撤场,学校有关部门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流程对承租方的遗留物资进行合理处置;如承租方仍拒绝配合撤场,学校将提起诉讼并通过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承租方腾退房屋,支付拖欠租金和撤场费用。 9.应急处置 承租方须提供完整的应急管理方案,保证企业抗风险能力。具体方案须包含以下内容: (1)校内断水断电等突发情况,有1小时内有配送3000人规模便餐的能力; (2)常用采购链临时断供应急处置; (3)出现师生大面积食品中毒情况的应急处置; (4)出现消防安全、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5)出现意外事件、恶意事件引发师生热议甚至社会舆论的应急处置。 (6)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学校无法正常开放的应急供餐预案。 (三)财务规定 1、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金。 2、财务透明,接受学校监督。 3、承租方必须通过南方科技大学提供的校园卡系统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具体参照南方科技大学校园卡管理办法,所涉卡机相关手续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严禁现金交易,一经发现,将扣除10%的保证金以作处罚,并计入承租方综合考核评分。其他交易方式需通过学校批准。 4、承租方应规范财务管理,配备符合从业资质的财务人员,每月10日前向学校上交上月工作简报和财务报表。 5、餐厅水电、燃气、电话费等,承租方按照经营中实际使用量每月在刷卡消费额中扣除。 6、承租方每月20日前与学校结算上月经营费用。 (四)监管 1、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抽查抽检工作和管理部门的送检工作,检验结果必须对外公布;接受南方科技大学、学校各相关部门和学校委派第三方机构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的检查、抽检与监督工作,接受相关管理部门对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的全方位监控。 2、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及食堂共管委员会将定期组织考核,如果承租方年度考核不及格,经学校提出整改要求后,仍不整改,且情节恶劣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3、承租方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并严格遵守学校在餐厅管理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为保障食堂供应质量所采取的各项举措。 4、承租方必须明确一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副总经理级别以上)长期对接学校(非深人员必须入驻项目所在地至少一年,一学期至少开两次工作交流会),定期听取学校的意见与建议,定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五)本项目不得以挂靠或加盟连锁店的形式进行运营,须为品牌直营,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略) 、子公司的名义提供服务。 (六)意向承租方承租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分租。 (七)意向承租方需认真阅读本招租公告及附件,并视为同意本公告及附件所示条件,如意向承租方取得承租权后在实际履约过程中违反上述条件,出租方有权取消该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八)承租方承租后,须使用物业全部面积,不得使物业出现空置或闲置。 二、服务需求 (一)年限要求:合同期限采取“5+3”模式,合作期一般为5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每个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承租方可提出合同续约申请,经学校组织的半年综合考核评价结果连续两次为及格及以上等级的,或第一次不及格限期整改合格和第二次为及格及以上的,或第一次为及格及以上和第二次不及格限期整改合格的可续签一年合同,以此类推。合同期内,半年综合考核评价不及格次数不得高于3次(含3次),否则学校有权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从首次合同期起,5年内年度考核全部及格,且考核优秀达到4次的,经学校同意,考核优秀每多2次可在5年合作期后额外续签合同1次,每次续签1年,最多可续签3次;如额外续签合同期内,半年综合考核未达到及格,则取消剩余续签合同的资格,终止合同。 (二)退出机制:经营期间如果半年综合考核不能满足学校要求,经学校提出整改要求后,在规定期限内仍整改不达标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负完全责任;合同期内,半年综合考核评价不及格次数高于3次(不含三次)的,学校有权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三)合同到期:到期前三个月,学校若决议仍对该物业进行对外出租,将按照新的出租事项报批,否则合同到期后出租物业将由我校依照合同约定收回。 | |
特别事项说明 | 一、评价考核机制 (一)评价条款 1、学校由餐饮服务中心负责承租方的考核与监督,对承租方于合同期内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价,评价内容包含人员卫生、饮食质量、服务质量、设备设施、采购加工等方面,如附件一表1《餐饮监督考核表》。 2、对于承租方购进的食材,学校组织食品安全第三方每月进行送货抽检,包括货物的产地、留样、检验等内容,发生的检验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3、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团队的食品安全专员、餐饮服务中心和承租方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必要时邀请教职工及学生代表参加,承租方不得有疑义)三方共同来负责承租方日常食品卫生安全巡查,每周开展五次巡查并形成巡查评价记录,评价内容包含个人卫生、食品卫生、加工操作、设施设备、防四害工作等,如附件一表2《厨房餐厅日常巡查表》。 4、学校的食堂共管委员及校园服务办公室每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对承租方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卫生管理、饭菜质量管理、价格管理、服务态度管理、营业时间管理等,如附件一表3《履约情况评分表》。 5、食堂共管委员会及校园服务办公室每月组织对承租方开展满意度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就餐环境卫生,餐饮服务态度,饮食品种、价格等,如附件一表4《教职工/师生满意度调查评价表》。 (二)考核条款 1、每半年学校对承租方服务质量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由食堂共管委员会和校园服务办公室统筹负责。半年考核综合分数构成:日常巡查(厨房餐厅日常巡查占40%),由出租方食品安全管理团队的食品安全专员、餐饮服务中心和承租方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必要时邀请教职工及学生代表参加,承租方不得有疑义)三方共同来完成,每周进行五次。履约评价(占20%),学校的食堂共管委员及校园服务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承租方进行履约评价,每半年进行一次。餐饮监督考核(占30%),餐饮服务中心组成检查小组,对承租方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评价,每季度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占10%),包含教职工评价(占5%)、学生评价(占5%),由食堂共管委员会及校园服务办公室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关于承租方餐饮服务满意度的评价调查,每月进行一次。 2、半年考核综合分数大于80分为优秀,79分至60分为及格,小于60分为不及格,若承租方半年考核不及格则须立即整改并由学校扣除承租方所缴纳租赁保证金的10%作为惩罚,若下半年考核及格则予以返还,若不及格则予以没收并解除合同。 3、日常巡查,即《厨房餐厅日常巡查记录表》,每周进行五次填表评分,每半年考核时计算平均分作为当期得分。 4、履约评价,即《履约情况评分表》,每半年进行一次填表评分,作为每半年考核综合分数组成部分。 5、满意度调查,即教职工评价、师生评价,满意率等于得分即《教职工/师生满意度调查评价表》,每月进行一次填表评分,每半年考核时计算平均分作为当期得分。 6、餐饮监督考核,即《餐饮监督全面考核表》,每季度进行一次填表评分,每半年考核时计算平均分作为当期得分。 二、退出机制 (一)合作期内,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属违规行为。学校有权发出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承租方保证金*元。此外,承租方还应当赔偿学校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1、连续两次半年考核综合分数不及格者; 2、半年综合考核评价不及格次数高于3次(含3次)的; 3、学校餐饮服务中心的餐饮监督考核(即《餐饮监督全面考核表》)每年度内3次以上(包括3次)考核不满60分,且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4、学校食堂共管委员及校园服务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承租方的履约评价(即《履约情况评分表》)每年度内履约评价2次以上(包括2次)为差; 5、教职工或学生满意度调查满意率(即《教职工/师生满意度调查评价表》)连续3次以上(包括3次)小于60%的; 6、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随意上涨菜价或通过减少菜品份量,减少肉类比例等方式进行变相涨价;未经学校允许调整大众伙食菜式品种比例,有意减少低价菜品数量的; 7、在经营过程中,如因食品卫生、服务态度、菜品质量等问题受到师生广泛投诉,未在24小时内回复并解决的; 8、在接受学校各相关部门或学校委派第三方机构的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后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9、连续三个季度经营亏损或净利率高于6%(不含)或毛利率高于35%(不含)的; 10、在经营过程中,未经学校允许,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位置、占用餐厅外围开展其他经营项目等情况的。 (二)合作期内,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严重情节之一者,属违约行为,学校有权终止双方合作,责令承租方限期退出,扣除承租方所有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学校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1、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经营或挂靠经营行为的; 2、在经营过程中未经学校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3、出租方委托第三方食品安全机构对承租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不合格并拒不整改的; 4、因承租方责任,导致在合同经营期限一年内未取得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或以上)资格的; 5、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掺杂做假,使用或销售“三无”产品,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的; 7、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校内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 8、在经营过程中,因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原材料且在日常供餐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承租方除按管理办法退出经营外,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9、在接受有关执法部门检查中,因存在食品卫生质量问题、安全问题被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损害影响学校声誉的; 10、中途擅自停业或不按合同营业的; 11、承租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12、在经营过程中,因承租方过失导致一方或双方被行政处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的; 13、承租方与所雇佣员工发生劳资纠纷,经有关部门认定承租方承担主要责任,且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整改的; 14、发生辱骂、殴打出租方管理人员或学生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15、重要事项不服从出租方监督管理的; 1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相关说明 (一)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二)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30个工作日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若在出租方以电话或函告方式通知承租方后,仍不到出租方处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保证金,对该物业重新招租。 | |
意向方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8:00 | |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 *元 | |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缴纳说明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login)。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 郑先生:0755-* 杨小姐:0755-* |
传真 | 0755-* | |
业务投诉电话 | 0755-* | |
联系地址 |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 |
网址 | http://**关注微信公众号sotcbb |
项目编号 | JC*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南方科技大学 |
地 址 | (略) 南山区桃源街道学苑大道1088号 | |
挂牌起始时间 | 2023年3月6日 | |
挂牌期满时间 | 2023年3月17日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括 | 物 (略) 南山区西丽镇学苑大道1088号南方科技大学学生餐厅一楼及二楼,计算租金面积4305㎡,无房地产证,有权属说明。 |
计算租金面积 | 4305㎡ | |
出租用途 | 食堂 | |
出租期限 | 8年 | |
免租期限 | 无 | |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 零租金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使用中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否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综合评审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采用综合评审的方式组织并实施交易,意向方综合评审得分需不低于80分(含本数)并经出租方主管部门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可按照挂牌条件出租。 | |
挂牌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且成立满5年(含)以上(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意向承租方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原件)。 3、意向承租方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 (略) 缴纳社保证明,网页截图或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4、意向承租方2019年至2021年依法缴纳税收。(2019年至2021年纳税额均不为零,证明文件:税务局出具的年度纳税证明)。 5、意向承租方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为准)。 6、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查询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评价、经营异常三个类别中无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网站查询中无被执行记录。 7、意向承租方近3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因行贿等行为被公共媒体曝光或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等),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8、意向承租方在原出租单位经营时无恶意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行为,不存在到期赖店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或有官司诉讼(提供承诺函)。 9、意向承租方在高校或企事业单位食堂直营经营项目(单个项目服务人数2000人以上/餐次,不累计)需达3个及以上,累计经营年限均达3年(含)以上,已完成或正在运营的项目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页面,及被服务方出具的服务人数证明材料并加盖被服务方单位公章。 10、为给学校师生提供多样的餐饮服务,本项目不接受南方科技大学校区内现有食堂、餐厅经营者报名(欣园餐厅租户除外)。 11、意向承租方承诺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须为本项目购买不低于3000万保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障时间与承包经营期相同(提供承诺函)。 | |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原件); 3.“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3要求材料; 4.“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4要求材料;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单; 6.“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6要求材料; 7.“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7、8、11要求的承诺函; 8.“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9要求材料; 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10.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11.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12.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13.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 |
履约条件 | 一、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相关费用 1、场地租赁费:免收场地租金。 2、设施设备租赁、折旧费:学校提供的设备、厨具、桌椅归南方科技大学所有,免收租赁费及设施设备折旧费。承租方自进场开始承担维护责任,进场后产生设备的维护维修费用,需由承租方承担。 3、装修及购置费:承租方 (略) 高校达标食堂评估要求,投资进行必要的装修及添置各种配套厨房设备、餐厨用具、餐厅桌椅和消防器材,确保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的检查验收。承担学校配置及自置的各类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购置的可移动性厨房设备、餐厨用具、餐厅桌椅等归承租方所有,退场时由承租方自行处置,但须提前向南方科技大学报备。 4、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在联交所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转至南方科技大学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方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在服务期间,如最终承租方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南方科技大学有权扣除部分或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若最终承租方未按规定的期限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承包经营权,学校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5、评审、检验检测费:承租 (略) 场监督管理、卫生监督、教育行政等部门对食堂的检查、评比评估,承担所产生的评审费和接待费。承租 (略) 场监督管理、卫生监督部门、教育行政等部门对餐具和食品等的检验费用。由于食堂管理原因被管理部门处罚,产生罚金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水、电、燃气、垃圾清运等费用:承租方按月缴纳水、电、燃气、网络、垃圾清运等费用,价格标准按国家政策、 (略) 、 (略) 和南方科技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承租方应定期清理食堂垃圾和下水道,每半年一次由专业机构对排烟管道进行清理,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因疏通不及时或油污未及时清理造成周边及下游下水道堵塞污染的,自堵塞部位往上游追溯,所有疏通清洁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若因排烟管道清理不及时造成学校的设备损坏的,所有维修、维护及更换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7、员工住宿费:学校原则上不提供住宿,承租方需自行负责解决餐厅员工通勤交通安全问题。 8、校园卡机管理费: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南方科技大学校园卡机使用手续费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第三方审计费:每年人民币30万元,承租方和出租方签订/续签合同后五天内将该笔费用缴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本费用仅用于支付出租方招标采购针对本项目的审计费用,多还少补(无息)。审计单位由出租方招标确定,审计频率为每季度一次,审计内容为餐厅全面收支情况。 10、限利经营:本项目为免场地租金的民生项目,承租方须实行限利经营:净利率控制在6%(含)以内,毛利率控制在35%(含)以内(以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下同)。承租方每季度接受第三方财务审计,如果净利率及毛利率在要求范围内,承租方经营方案可不作调整;如果承租方本季度的净利率介乎6%(不含)及7%之间(不含)或毛利率介乎35%(不含)及38%之间(不含),承租方在下一经营季度中应通过限时特惠等方式控制利润,将净利率及毛利率控制在要求范围内;如果承租方本季度的净利率高于7%(含)或毛利率高于38%(含),承租方在下一经营季度中应下调部分菜品价格,将净利率及毛利率控制在要求范围内。同时,超出要求范围(即净利率高于6%或毛利率高于35%)的利润(取两者中较大数)纳入师生返利专项基金(参照其他高校物价平抑基金的使用方式),由承租方制定回馈方案(如免费派发应节食物等)报学校同意后,在下一个经营季度中实施。 11、其他费用:承租经营期间,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与餐厅经营管理有关而合同中未列出的其它项目费用,由承租方按有关规定自行承担。 12、其他要求:承租方承租后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至学校备案。承租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劳动法规,发放员工工资、交付员工社保福利金、工伤保险等。承租方需购买不低于3000万保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障时间与承包经营期相同。对租赁物业场地的使用或占有可能引起的人身伤亡、人身侵害或财产损失而投保的身体伤害、人身侵害及财产损失保险,投保金额每次事故赔偿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 元或累计赔偿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0 元。承诺在经营期间由于食品安全、人员管理、环境漏洞等因素造成的安全事件,产生的治疗、安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3、撤场要求:在合同到期并不续期的情形下,承租方须如期撤场,如承租方未按规定撤场,学校管理部门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流程对承租方的遗留物资进行合理处置;如承租方仍拒绝配合撤场,学校将提起诉讼并通过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承租方腾退房屋,支付拖欠租金和撤场费用。 (二)管理与服务要求 1. 经营方案 1.1餐厅规划: 1.1.1按照餐厅现有规划,一楼以基础保障餐(大众伙食)为主,二楼以特色餐为主,承租方应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对各经营窗口进行规划,依据学校要求完成独立包间、售菜窗口及就餐区域的装修升级,购置营业所需的卡座、设施设备等。 1.1.2承租方必须提供装修升级投入承诺书,承诺如因经营不善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或在租赁期满后退出经营都不会以前期投入用于承租经营项目装修升级的全部费用向学校请求任何经济赔偿。 1.1.3承租方未经学校允许,不能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位置;不得超出经营范围;不得占用餐厅外围开展其他经营项目;不得将经营场所整体转租;不得擅自调整窗口经营类型,不得减少大众伙食窗口所占比例。 1.1.4承租方进行餐厅加装、改造、装饰装修等施工工程的,须经学校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学校有权要求承租方停止施工并恢复原状。承租方拒不配合的,学校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1.1.5承租方的场地改造工程和装修方案须报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应按《南方科技大学修缮工程实施办法》实施,场地改造和装修工程及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涉及防火安全的工程变更,须经消防部门书面批准,施工时不得擅自改变和破坏商铺的原有设施设备及主体承重结构。所有隐蔽工程应经学校及有关部门现场检查确认后再隐蔽,并向学校提供隐蔽工程图纸备案。承租方如需进行二次装修及安装标识标牌等,必须将装修方案及效果图报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1.1.6租赁期满、解除或终止合同后,原属于学校的设备、物品由学校收回,若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设备及物品损坏、毁坏、丢失等,承租方应予合理修复或赔偿(正常、合理损耗除外);但餐厅内属于承租方的不能拆移的装修格局和不可拆毁的设施归学校所有,承租方无权要求学校任何经济赔偿,承租方若擅自拆除毁坏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方若不按期退场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属于学校的设备及物品,严禁承租方随意处置。 1.2布局报备:承租方如需调整餐厅经营布局、加设摊档或增加新项目,需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图片、价格、主材与辅材分量比例说明等),报学校相关管理部门核准后方能实施 。 1.3餐厅配套:承租方须为就餐人员日常免费提供例汤,免费供应饮用水、调料、纸巾、牙签、洗手液、防滑垫等基础服务用品,并根据学校要求自行配备口罩、手套、消毒液、防护服、护目镜、测温设备、挡板等防疫物品。 1.4餐厅服务:承租方应结合师生需求,植入智慧化建设理念(如智能餐盘及核价结算、大数据统计、网络意见反馈分析等服务)。承租方需配合学校建设,加强餐厅服务的国际化、现代化理念,配置中英对照标识,配备中西菜式,并配套相应餐具。承租方需推进节俭用餐要求,推行光盘行动,窗口设置“半份半价”;增设小炒窗口团餐服务,满足师生聚餐需求(如设立团餐供餐模式);提供夜宵服务,并丰富夜宵种类,与正餐菜式有明显区分。 2.管理制度 2.1承租人须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用工培训、民主管理、工作规范、文明服务、食品采购、仓储管理、操作规程、食品安全、卫生保障、质量监督、价格管理及应急预案等各项制度,并针对学校的特点,提供相应的管理方案及说明。 2.2承租方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针对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用餐投诉处理机制及相关赔偿办法。 3、出品要求 3.1.饭菜质量要求:餐厅设大众菜和特色菜,一楼以基础保障餐(大众伙食)为主,二楼设特色档口、团餐和包间。特色菜品设置南北方和中西式等菜式。饭菜质量须满足大多数就餐者的要求,符合现代科学营养搭配,区分传统学生餐厅,平衡南北方菜品数量,结合中西方特色餐饮及厨师创意菜,保证菜式品种丰富、干净卫生、口味多元。 3.2.大众伙食主食、菜品种类要求:①早餐:流质品种至少5个,中式米面主食类至少8个,风味咸菜类至少3个,西式主食类至少5个。②午晚餐:主食至少5个,主食和副食(菜)总量至少50个。每周应向学校上报下一周运营的菜谱,并建立适用的菜品反馈机制和替代机制,保证每月应有10%以上品种的销售末位莱品进行大幅度的改善或者更换。如承租方项目实施方案中菜品种类多于以上要求,按承租方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3.3.大众伙食菜品份量要求:每类菜品在份量上应达到:①无汁无汤的菜不少于180克。②带汁的菜不少于200克。③带汤的菜不少于220克。其中净肉类菜品,猪肉类以5元单份为标准,要求每份不少于80克。肉菜搭配类菜品,猪肉类以5元单份为标准,牛肉类以8元单份为标准,要求保证每份净肉不少于50克。 (略) 场价比例核算。如承租方项目实施方案中菜品份量优于以上要求,按承租方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4、价格规定 4.1.大众伙食的午、晚餐高、中、低价菜式品种比例为3:5:2。其中,高价菜式价格原则上不高于8(含)元,中等价位菜式价格原则上不高于4(含)元,低价菜式价格原则上不高于2元(含)(低价菜中的1元菜品不少于5个)。米每50克不高于0.3元,白粥每份(200ml)不高于0.2元,水煮鸡蛋、煎蛋不高于1元。所有饭菜均应明码标价,大众伙食毛利率不超过35%。特色档口、团餐、包间的菜品价格由承租方报学校批准,品质要求优于传统学生餐厅,适当提高服务定位。其中,特色档口套餐价格应 (略) 场价格的八成以内,最高价不超过20元,窗口价格须按阶梯分布。特色档口每个窗口应至少包含8-12元套餐两种以上,5-7元套餐一种以上,整体毛利率不超过40%。其中,粉面类最高价不超过18元,设置价格梯度,保证有不少于三种的6元及以下粉面供应,毛利率不超过40%;小炒类菜品最高价不超过18元,设置价格梯度,保证有不少于五种的8元及以下小炒供应,毛利率不超过50%。如承租方项目实施方案菜品价格方案优于以上要求,按承租方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4.2.本着诚信经营、服务学生的原则,饭菜质量、数量不 (略) 同类大学平均水平。饭菜单价须由承租方核算后向学校书面申报核准后方能实施,承租方不得随意上涨菜价或通过减少菜品份量,减少肉类比例等方式进行变相涨价。如需进行价格调整,必须经学校的食堂共管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召开的听证会论证后,确定是否调价。 5、服务要求 5.1服务时间 集中服务时间: 早餐6:30-9:30 午餐10:30-13:30 晚餐16:30-19:00 夜宵19:00-22: 30 值班服务时间:6:30-22:30 餐厅营业时间从6:30开始,22:30结束,具体供餐时间如上,值班服务时间餐厅至少保持一个窗口营业且用餐区域保持开放。供餐时间可依据实际运营情况调整,但需向学校的食堂共管委员会申请调整,并提供实际依据。获批后需提前三天公示师生,在无大面积投诉情况下执行更改。 5.2服务要求:承租方应积极响应师生反馈意见,不断优化管理,定期制订员工服务的培训计划。餐厅员工应统一工衣、工帽、工牌,佩戴符合疫情防控标准的口罩和手套等隔离装备,做好卫生消毒工作,并在就餐区提供足量的符合相关行业卫生质量标准的餐巾纸,时刻保持就餐区的整洁卫生,在就餐区免费供应饮用水、调料、纸巾,为师生职工提供优质服务,配备足量的防滑垫,保障师生职工安全。对受到投诉的员工应有相应的投诉反馈机制。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类会务接待、活动的服务工作,以及配合学校或政府监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工作。 5.3积极配合学校疫情、流行病防控管理需求,设置相应标识广告,提醒进入餐厅的师生佩戴口罩,保持取餐、就餐距离。按需提供疫情防控所需口罩,树立餐厅疫情防控标杆形象。 5.4未经学校许可,承租方不得自行接受外单位的订餐工作。 5.5承租方应针对传统节日(端午、中秋、春节等),教育行业重要节日如教师节、南方科技大学校庆等,承租方应配合传统节日气氛,主动承担餐厅的环境装饰,并能及时向师生推出相应的福利餐饮活动。高温季节、寒冬季节根据学校的安排及时推出防暑汤、防寒汤等。节假日、寒暑假按照学校的值班安排为留校师生提供膳食服务。 5. (略) 系或部门到餐厅举行会议活动或团体用餐时,承租方需按学校要求配合相关服务工作。 5.7就餐满意度 除学校主导执行的合同评价考核机制外,承租方须建立就餐满意度调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每季度自行组织一次公开就餐满意度自评,就餐满意率应达到85%以上。满意度测评结果将采取网络、公告栏等多种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满意率低于85%的,承租方须积极整改,整改仍未达要求学校有权提出更换项目经理。 6.安全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安全、学校餐厅管理、卫生防疫等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对餐厅进行管理。 6.1食品安全 (1)承租方所购入的食材原材料须严格符合《 (略)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参考标准》规定的要求,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其中,肉制品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提供定点采购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检验检疫合格证、许可证等。蔬菜、瓜果采购必须在具备检测条件的生产 (略) 场采购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 ,需提供产品的品牌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 品及过期产品。如出现故意采购不良肉类(腐坏)、故意处理加工过期农副产品对外销售等情况,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并报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2)承租方的所有采购应依照法律法规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并及时向南方科技大学提供合同副本或复印件备案。承租方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相关规定坚持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所购物料必须具备相应证明材料(如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做好索证索票台账,建立档案。 (3)承租方须制定完善的食材验收管理制度,学校须全程参与及监督食材验收环节。 (4)承租方需配备餐厅及员工卫生培训内容、消防安全管理方案、节能环保方案、食品卫生方案、食品留样方案、餐具分类及洗消毒方案、餐余垃圾回收处理方案、餐厅应急保障预案(包括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停水电煤气供餐应急预案、大型活动及公共事件饮食应急保障预案、投诉处理流程等)。 6.2生产安全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流程操作,确保餐厅人员和财物的安全。 (1)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标准安装和配置必要的、足量的、性能完好的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完好无损。 (2)设备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定期对使用设施、设备、特别是电气设备的技术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3)对热制作、切配、洗消、调配、仓管等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对有较大危险的作业现场必须有警示标志,并派专人进行跟踪督促检查。 6.3环境卫生 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有消除“四害”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的器具与设施,实行周边卫生无条件自理的责任制度,保证餐厅及周边环境卫生,达到卫生监督部门有关《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要求。 (1)承租方须依照《 (略) 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政府指 (略) 签订清运协议,所产 (略) 负责回收。并与南方科技大学签订餐厅餐厨垃圾清运免责协议。餐厅所产生的其他垃圾、废品由承租方负责及时处理,不得将垃圾堆放至餐厅外其他区域,否则,学校有权聘请其他单位进行清运,所产生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每次扣除1%的保证金以作处罚,同时将影响承租方的综合考核评价。 (2)承租方应定期清理餐厅垃圾和下水道,每半年一次由专业机构对排烟管道进行清理,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因疏通不及时或油污未及时清理造成周边及下游下水道堵塞污染的,自堵塞部位往上游追溯,所有疏通清洁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若因排烟管道清理不及时造成学校的设备损坏的,所有维修、维护及更换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每次扣除1%的履约保证金以作处罚,同时将影响承租方的综合考核评价。 6.4餐厅从业人员,须掌握食品卫生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上岗前均须通过食安快线测试并取得资格证书,同时应持有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 6.5承租方须就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不得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保障时间与承包经营期相同。 7、人员管理 7. (略) 教育厅规定达标餐厅的标准,餐厅员工总数应与所承包餐厅的经营规模相适(即员工总人数与就餐总人数按1:50-70进行配备)。需设置与就餐人数相适应的项目经理、专职管理员、采购员、厨师、面点师、营养师、质检员、财务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等且应具备相应资质与技能。主管财务有助理会计师职称;配备1名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高级厨师(或高级烹调师)、3名中级厨师(或中级烹调师)、3名中级以上(含中级)面点师。应当统计所有员工的信息,建立员工信息档案,并提交学校管理部门备案;若员工信息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更新并上报学校管理部门。 7.2承租方承诺投入的管理、技术骨干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变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确实需要对上述人员进行更换,需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申报批准,且新进或增加的人员需满足上述资质条件,同时承租方必须将变更人员的相关信息资料及时上报备案。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要求更换以上人员,承租方须给予配合。 7.3餐厅员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费用由承租方支付。承租方应有完整的管理机构,遵守国家劳动法规,按规定给员工办理用工手续,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工资、福利待遇等。餐厅员工的管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均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在经营过程中与员工发生的一切纠纷均与南方科技大学无关。不得因纠纷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7.4学校原则上不提供员工住宿,承租方需自行负责解决餐厅员工的住宿及交通安全问题。 8.资产管理 8.1在经营期内,餐厅内学校的固定资产由承租方负责管理使用,除特别说明之外,所有设施设备须定期维保、年检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2承租方自进场开始,须保障餐厅内的硬、软件设施完好,做好维保工作,尽力延长使用年限。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维修、更换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3根据标准化餐厅规范要求和实际经营需求,承租方添置补充餐厨器具等,对烟道维护、厨房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及用于提升就餐环境所购置的电视、显示屏等费用,承租供应商承租时须另行考虑此项预算,并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资金投入方案及承诺。承租方自行配置的不可拆卸设施设备部分,不得破坏性拆除,须无偿留归学校所有;所添置小型炊具、餐具和可移动电器等设施设备自行处置,学校对承租方投资的所有设施设备不回收、不折价、不抵扣。 8.4承租方不得将学校资产及承租投资的资产做任何形式的抵押。 8.5承租方对学校配置的公物,设施造成损坏和丢失的,依照学校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8.6在合同到期并不续期的情形下,承租方须如期撤场,如承租方未按规定撤场,学校有关部门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流程对承租方的遗留物资进行合理处置;如承租方仍拒绝配合撤场,学校将提起诉讼并通过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承租方腾退房屋,支付拖欠租金和撤场费用。 9.应急处置 承租方须提供完整的应急管理方案,保证企业抗风险能力。具体方案须包含以下内容: (1)校内断水断电等突发情况,有1小时内有配送3000人规模便餐的能力; (2)常用采购链临时断供应急处置; (3)出现师生大面积食品中毒情况的应急处置; (4)出现消防安全、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5)出现意外事件、恶意事件引发师生热议甚至社会舆论的应急处置。 (6)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学校无法正常开放的应急供餐预案。 (三)财务规定 1、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金。 2、财务透明,接受学校监督。 3、承租方必须通过南方科技大学提供的校园卡系统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具体参照南方科技大学校园卡管理办法,所涉卡机相关手续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严禁现金交易,一经发现,将扣除10%的保证金以作处罚,并计入承租方综合考核评分。其他交易方式需通过学校批准。 4、承租方应规范财务管理,配备符合从业资质的财务人员,每月10日前向学校上交上月工作简报和财务报表。 5、餐厅水电、燃气、电话费等,承租方按照经营中实际使用量每月在刷卡消费额中扣除。 6、承租方每月20日前与学校结算上月经营费用。 (四)监管 1、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抽查抽检工作和管理部门的送检工作,检验结果必须对外公布;接受南方科技大学、学校各相关部门和学校委派第三方机构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的检查、抽检与监督工作,接受相关管理部门对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的全方位监控。 2、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及食堂共管委员会将定期组织考核,如果承租方年度考核不及格,经学校提出整改要求后,仍不整改,且情节恶劣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3、承租方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并严格遵守学校在餐厅管理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为保障食堂供应质量所采取的各项举措。 4、承租方必须明确一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副总经理级别以上)长期对接学校(非深人员必须入驻项目所在地至少一年,一学期至少开两次工作交流会),定期听取学校的意见与建议,定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五)本项目不得以挂靠或加盟连锁店的形式进行运营,须为品牌直营,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略) 、子公司的名义提供服务。 (六)意向承租方承租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分租。 (七)意向承租方需认真阅读本招租公告及附件,并视为同意本公告及附件所示条件,如意向承租方取得承租权后在实际履约过程中违反上述条件,出租方有权取消该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八)承租方承租后,须使用物业全部面积,不得使物业出现空置或闲置。 二、服务需求 (一)年限要求:合同期限采取“5+3”模式,合作期一般为5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每个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承租方可提出合同续约申请,经学校组织的半年综合考核评价结果连续两次为及格及以上等级的,或第一次不及格限期整改合格和第二次为及格及以上的,或第一次为及格及以上和第二次不及格限期整改合格的可续签一年合同,以此类推。合同期内,半年综合考核评价不及格次数不得高于3次(含3次),否则学校有权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从首次合同期起,5年内年度考核全部及格,且考核优秀达到4次的,经学校同意,考核优秀每多2次可在5年合作期后额外续签合同1次,每次续签1年,最多可续签3次;如额外续签合同期内,半年综合考核未达到及格,则取消剩余续签合同的资格,终止合同。 (二)退出机制:经营期间如果半年综合考核不能满足学校要求,经学校提出整改要求后,在规定期限内仍整改不达标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负完全责任;合同期内,半年综合考核评价不及格次数高于3次(不含三次)的,学校有权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三)合同到期:到期前三个月,学校若决议仍对该物业进行对外出租,将按照新的出租事项报批,否则合同到期后出租物业将由我校依照合同约定收回。 | |
特别事项说明 | 一、评价考核机制 (一)评价条款 1、学校由餐饮服务中心负责承租方的考核与监督,对承租方于合同期内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价,评价内容包含人员卫生、饮食质量、服务质量、设备设施、采购加工等方面,如附件一表1《餐饮监督考核表》。 2、对于承租方购进的食材,学校组织食品安全第三方每月进行送货抽检,包括货物的产地、留样、检验等内容,发生的检验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3、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团队的食品安全专员、餐饮服务中心和承租方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必要时邀请教职工及学生代表参加,承租方不得有疑义)三方共同来负责承租方日常食品卫生安全巡查,每周开展五次巡查并形成巡查评价记录,评价内容包含个人卫生、食品卫生、加工操作、设施设备、防四害工作等,如附件一表2《厨房餐厅日常巡查表》。 4、学校的食堂共管委员及校园服务办公室每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对承租方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卫生管理、饭菜质量管理、价格管理、服务态度管理、营业时间管理等,如附件一表3《履约情况评分表》。 5、食堂共管委员会及校园服务办公室每月组织对承租方开展满意度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就餐环境卫生,餐饮服务态度,饮食品种、价格等,如附件一表4《教职工/师生满意度调查评价表》。 (二)考核条款 1、每半年学校对承租方服务质量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由食堂共管委员会和校园服务办公室统筹负责。半年考核综合分数构成:日常巡查(厨房餐厅日常巡查占40%),由出租方食品安全管理团队的食品安全专员、餐饮服务中心和承租方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必要时邀请教职工及学生代表参加,承租方不得有疑义)三方共同来完成,每周进行五次。履约评价(占20%),学校的食堂共管委员及校园服务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承租方进行履约评价,每半年进行一次。餐饮监督考核(占30%),餐饮服务中心组成检查小组,对承租方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评价,每季度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占10%),包含教职工评价(占5%)、学生评价(占5%),由食堂共管委员会及校园服务办公室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关于承租方餐饮服务满意度的评价调查,每月进行一次。 2、半年考核综合分数大于80分为优秀,79分至60分为及格,小于60分为不及格,若承租方半年考核不及格则须立即整改并由学校扣除承租方所缴纳租赁保证金的10%作为惩罚,若下半年考核及格则予以返还,若不及格则予以没收并解除合同。 3、日常巡查,即《厨房餐厅日常巡查记录表》,每周进行五次填表评分,每半年考核时计算平均分作为当期得分。 4、履约评价,即《履约情况评分表》,每半年进行一次填表评分,作为每半年考核综合分数组成部分。 5、满意度调查,即教职工评价、师生评价,满意率等于得分即《教职工/师生满意度调查评价表》,每月进行一次填表评分,每半年考核时计算平均分作为当期得分。 6、餐饮监督考核,即《餐饮监督全面考核表》,每季度进行一次填表评分,每半年考核时计算平均分作为当期得分。 二、退出机制 (一)合作期内,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属违规行为。学校有权发出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承租方保证金*元。此外,承租方还应当赔偿学校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1、连续两次半年考核综合分数不及格者; 2、半年综合考核评价不及格次数高于3次(含3次)的; 3、学校餐饮服务中心的餐饮监督考核(即《餐饮监督全面考核表》)每年度内3次以上(包括3次)考核不满60分,且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4、学校食堂共管委员及校园服务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承租方的履约评价(即《履约情况评分表》)每年度内履约评价2次以上(包括2次)为差; 5、教职工或学生满意度调查满意率(即《教职工/师生满意度调查评价表》)连续3次以上(包括3次)小于60%的; 6、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随意上涨菜价或通过减少菜品份量,减少肉类比例等方式进行变相涨价;未经学校允许调整大众伙食菜式品种比例,有意减少低价菜品数量的; 7、在经营过程中,如因食品卫生、服务态度、菜品质量等问题受到师生广泛投诉,未在24小时内回复并解决的; 8、在接受学校各相关部门或学校委派第三方机构的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后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9、连续三个季度经营亏损或净利率高于6%(不含)或毛利率高于35%(不含)的; 10、在经营过程中,未经学校允许,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位置、占用餐厅外围开展其他经营项目等情况的。 (二)合作期内,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严重情节之一者,属违约行为,学校有权终止双方合作,责令承租方限期退出,扣除承租方所有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学校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1、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经营或挂靠经营行为的; 2、在经营过程中未经学校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3、出租方委托第三方食品安全机构对承租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不合格并拒不整改的; 4、因承租方责任,导致在合同经营期限一年内未取得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或以上)资格的; 5、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掺杂做假,使用或销售“三无”产品,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的; 7、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校内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 8、在经营过程中,因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原材料且在日常供餐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承租方除按管理办法退出经营外,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9、在接受有关执法部门检查中,因存在食品卫生质量问题、安全问题被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损害影响学校声誉的; 10、中途擅自停业或不按合同营业的; 11、承租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12、在经营过程中,因承租方过失导致一方或双方被行政处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的; 13、承租方与所雇佣员工发生劳资纠纷,经有关部门认定承租方承担主要责任,且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整改的; 14、发生辱骂、殴打出租方管理人员或学生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15、重要事项不服从出租方监督管理的; 1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相关说明 (一)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二)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30个工作日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若在出租方以电话或函告方式通知承租方后,仍不到出租方处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保证金,对该物业重新招租。 | |
意向方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8:00 | |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 *元 | |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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