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盱眙县挂[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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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盱眙县挂[2023]1号

盱眙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盱眙县挂[2023]1号

经盱眙县人民政府批准,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

位置

挂牌条件

出让

面积 (m2)

规划

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

限高(米)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加价

幅度

XGJ23001

中澳路东侧地块

净地

11374

商业设施用地

1.0<容积率≤2.0

≤45%

≥20%

≤30米

480

2390

10万元及其整倍数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略) 城乡规划条例》、《 (略)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 (略)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XGJ23001号地块:1.规划保留地块内建筑物,建筑物资产价值7496.21万元,不包括在土地出让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2.竞买人竞买前须去现场实地勘察,与工作人员柏先生联系,电话:*。

二、竞买人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申请人仅可以单独申请, 不接受联合竞买。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个人竞得土地后,必须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并依法取得开发资质。

2、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使用条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达底价不成交)。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http://**)(以下简称网上交易平台)进行操作,凡办理数字证书、 (略) 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7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起登*网上交易平台进行查询下载,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宗地现状、具体的规划指标要求、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须详细查阅了解相关按规划要求保留建筑物回购等交易条件相关信息,具体以咨询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准。

六、参加竞买的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7日8时30分至2023年4月4日16时00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登*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按网上交易平台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3年4月4日16时00分。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

XGJ23001地块:2023年3月27日8时30分 至2023年4月6日16时00分;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竞买人在询问期已确定继续竞价的,网上交易平台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报名时收取的保证金,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金(定金)。

2、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涉及契税和建筑规费全部由竞得人另外缴纳。

3、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4、出让金缴纳方式:(1)竞得人在成交后一个月内缴纳出让金总额的50%,提交相关手续和资料后办理供地手续;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在成交后三个月内缴清,需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方支付利息;(2)竞得人在成交后一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金的,则无需向出让方支付利息。

5、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期限前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土地交接手续,并签订《交地确认书》,逾期视为出让人已履行了交付土地的义务。

6、本次挂牌地块基础设施及周边道路等状况以现状为准。

7、竞得人必须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开工建设,逾期依法处置。地块实行整体开发,不得分期开发。项目竣工后一个月内应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用地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分割登记。

8、出让年限:商业设施用地40年。

9、规划设计详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条件,建筑方案须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0、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十、联系方式和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17-*、0517-*

联 系 人:王先生、沈先生

开户单位: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 户 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账 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7日

盱眙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盱眙县挂[2023]1号

经盱眙县人民政府批准,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

位置

挂牌条件

出让

面积 (m2)

规划

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

限高(米)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加价

幅度

XGJ23001

中澳路东侧地块

净地

11374

商业设施用地

1.0<容积率≤2.0

≤45%

≥20%

≤30米

480

2390

10万元及其整倍数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略) 城乡规划条例》、《 (略)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 (略)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XGJ23001号地块:1.规划保留地块内建筑物,建筑物资产价值7496.21万元,不包括在土地出让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2.竞买人竞买前须去现场实地勘察,与工作人员柏先生联系,电话:*。

二、竞买人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申请人仅可以单独申请, 不接受联合竞买。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个人竞得土地后,必须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并依法取得开发资质。

2、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使用条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达底价不成交)。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http://**)(以下简称网上交易平台)进行操作,凡办理数字证书、 (略) 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7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起登*网上交易平台进行查询下载,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宗地现状、具体的规划指标要求、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须详细查阅了解相关按规划要求保留建筑物回购等交易条件相关信息,具体以咨询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准。

六、参加竞买的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7日8时30分至2023年4月4日16时00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登*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按网上交易平台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3年4月4日16时00分。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

XGJ23001地块:2023年3月27日8时30分 至2023年4月6日16时00分;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竞买人在询问期已确定继续竞价的,网上交易平台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报名时收取的保证金,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金(定金)。

2、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涉及契税和建筑规费全部由竞得人另外缴纳。

3、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4、出让金缴纳方式:(1)竞得人在成交后一个月内缴纳出让金总额的50%,提交相关手续和资料后办理供地手续;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在成交后三个月内缴清,需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方支付利息;(2)竞得人在成交后一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金的,则无需向出让方支付利息。

5、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期限前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土地交接手续,并签订《交地确认书》,逾期视为出让人已履行了交付土地的义务。

6、本次挂牌地块基础设施及周边道路等状况以现状为准。

7、竞得人必须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开工建设,逾期依法处置。地块实行整体开发,不得分期开发。项目竣工后一个月内应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用地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分割登记。

8、出让年限:商业设施用地40年。

9、规划设计详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条件,建筑方案须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0、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十、联系方式和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17-*、0517-*

联 系 人:王先生、沈先生

开户单位: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 户 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账 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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