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大众商业集团有限公司50%股权-SZZR230007
山东省大众商业集团有限公司50%股权-SZZR230007
标的信息 | |||||||||
项目编号 | SZZR* | 所属地域 | (略) | ||||||
评估价值(万元) | -43.115 | 挂牌价格(万元) | 0.0001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3-0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04-03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咨询电话 | 0531-*王女士 |
转让方承诺 | |||||||||
我方将所持有的( (略) (略) 50%股权/SZZR*)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现自行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7、我方承诺确定受让方后按照约定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相应违约责任; 8、我方承诺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交易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费用。 9、我方承诺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10、我方保证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协助受让方及时办理有关交割、变更手续。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企业名称 | (略) (略) | 法定代表人 | 宁方龙 | ||||||
企业类型 | (略)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 | ||||||
成立时间 | 2019年04月03日 | 职工人数 | 5 | ||||||
注册地址 | (略) 历下区山大路260-2号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科普宣传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住房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食品销售;消毒器械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不放弃)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
山东大众报业(集团) (略) | 50% | ||||||||
(略) 致中 (略) | 5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2022年11月30日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46.80 | -46.80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6.63 | 122.86 | -86.23 | |||||||
审计机构 | 山东鸿安 (略)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2年12月31日 | 38.10 | -48.74 | -48.74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年报 | 76.31 | 164.48 | -88.16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鸿安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山东)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山东大众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年2月8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1月30日 |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36.63 | 36.63 | |||||||
负债总计 | 122.86 | 122.86 | |||||||
净资产 | -86.23 | -86.23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3.115 | ||||||||
律师事务所 | -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山东大众报业(集团) (略) 认缴250万元,实缴0万元,持股比例50%; (略) 致中 (略) 认缴250万元,实缴0万元,持股比例50%。 2、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鸿安会审字[2022]第90856号《审计报告》及鲁鸿安评报字[2022]第214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大众报业(集团)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历下区泺源大街2号 | ||||||||
法定代表人 | 魏传强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 | ||||||||
公司类型(经济类型) | (略)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财政厅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大众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大众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内容 | 同意山东大众报业(集团) (略) 将持有的山东大众 (略) 50%股权以不低于资产评估价值进行公开转让。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0.0001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3、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股权后按照章程规定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1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自动撤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标的信息 | |||||||||
项目编号 | SZZR* | 所属地域 | (略) | ||||||
评估价值(万元) | -43.115 | 挂牌价格(万元) | 0.0001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3-0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04-03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咨询电话 | 0531-*王女士 |
转让方承诺 | |||||||||
我方将所持有的( (略) (略) 50%股权/SZZR*)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现自行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7、我方承诺确定受让方后按照约定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相应违约责任; 8、我方承诺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交易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费用。 9、我方承诺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10、我方保证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协助受让方及时办理有关交割、变更手续。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企业名称 | (略) (略) | 法定代表人 | 宁方龙 | ||||||
企业类型 | (略)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 | ||||||
成立时间 | 2019年04月03日 | 职工人数 | 5 | ||||||
注册地址 | (略) 历下区山大路260-2号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科普宣传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住房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食品销售;消毒器械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不放弃)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
山东大众报业(集团) (略) | 50% | ||||||||
(略) 致中 (略) | 5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2022年11月30日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46.80 | -46.80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6.63 | 122.86 | -86.23 | |||||||
审计机构 | 山东鸿安 (略)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2年12月31日 | 38.10 | -48.74 | -48.74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年报 | 76.31 | 164.48 | -88.16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鸿安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山东)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山东大众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年2月8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1月30日 |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36.63 | 36.63 | |||||||
负债总计 | 122.86 | 122.86 | |||||||
净资产 | -86.23 | -86.23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3.115 | ||||||||
律师事务所 | -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山东大众报业(集团) (略) 认缴250万元,实缴0万元,持股比例50%; (略) 致中 (略) 认缴250万元,实缴0万元,持股比例50%。 2、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鸿安会审字[2022]第90856号《审计报告》及鲁鸿安评报字[2022]第214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大众报业(集团)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历下区泺源大街2号 | ||||||||
法定代表人 | 魏传强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 | ||||||||
公司类型(经济类型) | (略)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财政厅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大众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大众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内容 | 同意山东大众报业(集团) (略) 将持有的山东大众 (略) 50%股权以不低于资产评估价值进行公开转让。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0.0001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3、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股权后按照章程规定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1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自动撤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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