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金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报废物品一批-挂牌披露
金华市金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报废物品一批-挂牌披露
挂牌日期:2023-03-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R2023ZJ* |
---|---|
项目名称 | (略) 金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报废物品一批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金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78,78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2023-03-08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2000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 (略) ,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9644),确定最终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保证金扣除服务费,余额转为价款的组成部分。2、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3、受让方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4、本项目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金 (略) ,开户行: (略) 府支行,账号:*9)。受让方应根据与转让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提取、清运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余额不足10000元的,受让方应当即时(提货完成前)补足。5、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及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件与转让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完全提取标的物。受让方在提取标的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安全事项及法律责任均自行承担。 |
挂牌日期:2023-03-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R2023Z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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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金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报废物品一批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金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78,78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2023-03-08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2000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 (略) ,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9644),确定最终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保证金扣除服务费,余额转为价款的组成部分。2、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3、受让方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4、本项目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金 (略) ,开户行: (略) 府支行,账号:*9)。受让方应根据与转让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提取、清运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余额不足10000元的,受让方应当即时(提货完成前)补足。5、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及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件与转让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完全提取标的物。受让方在提取标的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安全事项及法律责任均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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