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含器具家具)、电子设备(国资监测编号GR2023HN100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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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含器具家具)、电子设备(国资监测编号GR2023HN1000598)

项目名称一批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含器具家具)、电子设备项目编号N0124ESSB*
挂牌起始日期2023-03-09挂牌截止日期2023-03-22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位 评估价/价格(元)
1一批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含器具家具)、电子设备详见《设备清单》1*.00
合计*.00
存放地浏阳天福 (略) 生产车间
标的现状

1、依据评估报告表明:

标的资产设备大多数型号规格老旧,维护保养成本较高,已无法满足企业生产需求,大部分设备完整闲置,小部分设备已拆除分置堆放。

生产设备包括加湿降尘系统、碎片打包机、皮带输送机、车间加湿系统、振动输送机、外循环管路系统、机组除尘管路系统、除尘间管路系统、除尘器、配叶解把台等,大部分尚未拆卸,安装固定在地面,小部分已拆除分置堆放;辅助设备、家具器具包括离心式加湿机、电子台秤、电子地上衡、直饮水系统、叉车、抱车、铲车等,大多已无法正常启用,均闲置;电子设备包括LED显示屏、IBM服务器、电脑等,已无法正常使用,闲置。

2、转让标的物以实物为准,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00
评估基准日2022-08-31
评估机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转让底价(元)*.00(含税)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出方名称:浏阳天福 (略)

联系人:邓辉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我方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湖南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决策文件董事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中共湖南 (略) 原料采购中心委员会

特别
告知

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设备清单》,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资产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转让资产存放在浏阳天福 (略) 生产车间。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后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并书面确认后即完成标的资产交付。受让方须承诺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100天内完成标的的拆除和搬移出厂。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8、本次资产转让底价为含税价,转让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务政策变化需要调整增值税税率时,按调整后税率开票。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按如下要求进行资产交接:

1、受让方需自行前往办理资产交付或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交通、差旅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3、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4、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

5、受让方须承诺在转让标的的交付之日起100天内完成标的物的拆除和搬移。

三、履约保证金等其他必须注意的事项:

1、受让方须在进场施工前向转让方交纳资产交易合同成交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安全协议,方能进场施工。

2、受让方需在进场前向转让方提交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以供审核,经转让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严格按照转让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严格遵守转让方确定的转让标的范围、保证标的吊装和搬移的时间进度、确保转让方除转让标的以外的资产的安全、按转让方要求对搬运过程中损坏的设备和建筑物等进行修复等)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3、受让方承诺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100天内完成标的的搬移。如逾期未完成,自逾期之日起每超过1天,将扣除受让方0.1万元履约保证金,如逾期一个月未完成,转让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将未搬移的转让标的进行搬移,并无条件代为处置,处置所得款项在扣除搬移等费用后支付给受让方。

四、安全管理要求:

(1)鉴于转让方单位有防火要求,设备拆解、装运过程,区域内人员机械流动频繁,各种潜在风险存在,受让方进场前须提供作业人员工伤保险证明(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有效),因受让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运输、吊装车辆必须具有合规的证照和交强险。未符合,不得入场作业。

(3)作业前,转让方、受让方需签订《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书》后方可作业,必须遵守转让方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4)作业时不得损坏地面、墙体及其它需留用的设备设施。

(5)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有效的相关资格证书。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标的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标的展示地点:浏阳天福 (略) 生产车间
展示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邓辉 *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3-03-09 09:00:00 至 2023-03-22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点击下载).pdf

现场踏勘确认书(点击下载).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3-22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竞价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公告约定履行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及支付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等相关义务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200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3-03-09 09:00:00-2023-03-23 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20
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
附件下载设备清单.xls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朱先生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送达地址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其 他
,湖南, (略) ,长沙
项目名称一批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含器具家具)、电子设备项目编号N0124ESSB*
挂牌起始日期2023-03-09挂牌截止日期2023-03-22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位 评估价/价格(元)
1一批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含器具家具)、电子设备详见《设备清单》1*.00
合计*.00
存放地浏阳天福 (略) 生产车间
标的现状

1、依据评估报告表明:

标的资产设备大多数型号规格老旧,维护保养成本较高,已无法满足企业生产需求,大部分设备完整闲置,小部分设备已拆除分置堆放。

生产设备包括加湿降尘系统、碎片打包机、皮带输送机、车间加湿系统、振动输送机、外循环管路系统、机组除尘管路系统、除尘间管路系统、除尘器、配叶解把台等,大部分尚未拆卸,安装固定在地面,小部分已拆除分置堆放;辅助设备、家具器具包括离心式加湿机、电子台秤、电子地上衡、直饮水系统、叉车、抱车、铲车等,大多已无法正常启用,均闲置;电子设备包括LED显示屏、IBM服务器、电脑等,已无法正常使用,闲置。

2、转让标的物以实物为准,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00
评估基准日2022-08-31
评估机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转让底价(元)*.00(含税)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出方名称:浏阳天福 (略)

联系人:邓辉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我方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湖南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决策文件董事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中共湖南 (略) 原料采购中心委员会

特别
告知

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设备清单》,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资产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转让资产存放在浏阳天福 (略) 生产车间。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后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并书面确认后即完成标的资产交付。受让方须承诺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100天内完成标的的拆除和搬移出厂。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8、本次资产转让底价为含税价,转让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务政策变化需要调整增值税税率时,按调整后税率开票。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按如下要求进行资产交接:

1、受让方需自行前往办理资产交付或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交通、差旅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3、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4、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

5、受让方须承诺在转让标的的交付之日起100天内完成标的物的拆除和搬移。

三、履约保证金等其他必须注意的事项:

1、受让方须在进场施工前向转让方交纳资产交易合同成交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安全协议,方能进场施工。

2、受让方需在进场前向转让方提交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以供审核,经转让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严格按照转让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严格遵守转让方确定的转让标的范围、保证标的吊装和搬移的时间进度、确保转让方除转让标的以外的资产的安全、按转让方要求对搬运过程中损坏的设备和建筑物等进行修复等)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3、受让方承诺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100天内完成标的的搬移。如逾期未完成,自逾期之日起每超过1天,将扣除受让方0.1万元履约保证金,如逾期一个月未完成,转让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将未搬移的转让标的进行搬移,并无条件代为处置,处置所得款项在扣除搬移等费用后支付给受让方。

四、安全管理要求:

(1)鉴于转让方单位有防火要求,设备拆解、装运过程,区域内人员机械流动频繁,各种潜在风险存在,受让方进场前须提供作业人员工伤保险证明(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有效),因受让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运输、吊装车辆必须具有合规的证照和交强险。未符合,不得入场作业。

(3)作业前,转让方、受让方需签订《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书》后方可作业,必须遵守转让方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4)作业时不得损坏地面、墙体及其它需留用的设备设施。

(5)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有效的相关资格证书。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标的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标的展示地点:浏阳天福 (略) 生产车间
展示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邓辉 *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3-03-09 09:00:00 至 2023-03-22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点击下载).pdf

现场踏勘确认书(点击下载).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3-22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竞价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公告约定履行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及支付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等相关义务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200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3-03-09 09:00:00-2023-03-23 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20
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
附件下载设备清单.xls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朱先生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送达地址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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