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德讯证券顾问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国资监测编号G62023SZ1000005)
深圳德讯证券顾问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国资监测编号G62023SZ1000005)
增资企业 | 深圳 (略) | 项目编号 | ZZKG* | ||||||||||||||||||
融资方所在地区 | (略) | 披露公告期 | 4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3-09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3-05-06 | ||||||||||||||||||
拟募集资金金额 | 不低于*元 |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30% | ||||||||||||||||||||
一、增资企业承诺 | |||||||||||||||||||||
增资企业承诺 | 我方拟实施增资,并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所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增资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增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深圳 (略) 增资项目 | ||||||||||||||||||||
增资企业所在地区 | (略) | 增资企业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拟增资价格 | 不低于*元 | ||||||||||||||||||||
拟募集资金对应 持股比例 | 30% | ||||||||||||||||||||
拟新增注册资本 (万元) | 840.3361 |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 1名 | ||||||||||||||||||||
增资终止的条件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任何一家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则本次增资终止。 | ||||||||||||||||||||
募集资金用途 | (略) 净资本和营运资金,主要投向开展证券投资咨询、投资者教育、金融科技创新业务及日常运营。 | ||||||||||||||||||||
三、增资前后增资企业股权结构 | |||||||||||||||||||||
股东名称 | 增资前 | 增资后 |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略) 华 (略) | 1000.000 | 51% | 1000.000 | 35.7% | |||||||||||||||||
(略) | 960.7843 | 49% | 960.7843 | 34.3% | |||||||||||||||||
战略投资者 | - | - | 840.3361 | 30% | |||||||||||||||||
合计 | 1960.7843 | 100% | 2801.1204 | 100% | |||||||||||||||||
四、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 |||||||||||||||||||||
名称 | 深圳 (略) | ||||||||||||||||||||
基本情况 | 住所 | (略) 罗湖区笋岗街道田贝社区洪湖二街50号新南滨大厦3层-4层 | |||||||||||||||||||
法定代表人 | 郑章洪 | ||||||||||||||||||||
成立日期 | 1999年7月14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960.7843 | ||||||||||||||||||||
实收资本(万元) | 1,960.7843 | ||||||||||||||||||||
股东数量 | 2 | 职工人数 | 424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商品信息咨询;投资策划;投资信息咨询;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以经营许可证为准);会务会展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 (略) 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文化活动策划;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证券投资咨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信息服务;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 |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项目/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
资产总额 | 2,936.* | 2,352.* | 6,185.* | ||||||||||||||||||
负债总额 | 23.* | 181.* | 3,087.* | ||||||||||||||||||
所有者权益 | 2,913.* | 2,171.* | 3,098.* | ||||||||||||||||||
营业收入 | 846.* | 6,902.* | 15,106.* | ||||||||||||||||||
利润总额 | -1,292.* | -741.* | 1,088.* | ||||||||||||||||||
净利润 | -1,292.* | -741.* | 926.* | ||||||||||||||||||
审计机构 | 深圳普天 (略) | 深圳普天 (略) | 深圳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
报表日期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累计数) | 利润总额 (累计数) | 净利润 (累计数) | |||||||||||||||
2022年10 月31日 | 4,935.* | 4,469.* | 465.* | 8,998.* | -2,508.* | -2,632.* | |||||||||||||||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 增资企业内部决策文件 | 股东会决议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华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华 (略) | ||||||||||||||||||||
批准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五、投资方资格条件与遴选方式 |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投资方为依法登记并合法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工商信息查询单】 2、投资方注册登记的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验资报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不存在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者或有负债达到净资产的50%。【提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或有负债审阅报告】。 3、投资方存续期不少于3年,最近3个会计年度至少2个会计年度盈利,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40%,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40%。【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和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权益性投资余额审阅报告】 4、投资方核心主业突出,业务发展具有可持续性,即近三年与金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教育咨询服务等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50%。【提供经营范围、工商信息查询单及主要业务合同或有价产品,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金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教育咨询服务等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审阅报告】 5、投资方及投资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证券基金投资咨询机构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控制证券基金投资咨询机构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投资主体合并计算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和最终受益人。【提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投资方拥有20人以上金融专业人才团队。【提供金融专业证书或金融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社保缴交证明】 7、投资方需以自有资金一次性支付全额增资款,不得以委托资金、负债资金、“名股实债”等非自有资金投资。【提供资金来源相关证明和承诺函】 8、投资方近3年经营期内在银行、工商、税务、监管部门、主管部门等单位无不良诚信记录。【提供银行征信查询报告、资信承诺函】 9、投资方近3年经营期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的情形。【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单、资信承诺函】 10、投资方自持有标的企业股权后的18个月内不得向股东及股东关联企业以外的第三方转让,且不改变标的企业以证券投资咨询、策划及顾问服务为主营业务的状况。【提供承诺函】 11、投资方如果有对前次投资金融机构经营失败或重大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再投资金融机构应超过5年。【提供前次投资金融机构情况说明+承诺函】 12、投资方提供与关联方外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不进行不当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 13、意向投资方在提交投资申请时须书面承诺下列事项: (1)同意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增资价款,其用以支付增资价款的资金为其自有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的情形; (2)接受并遵守增资企业对本资增资后法人治理结构的设置安排,包括不限于增资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以及其他现有法人治理结构的合规安排; (3)同意以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值计算的价格认购,同意在递交投资申请时,按照本项目要求进行增资报价; (4)知悉并同意因增资企业股权变更涉及金融机构股东资质备案,意向投资方在报名投资该企业前,已详细了解并自行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监管要求的入股深圳 (略) 的条件,知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深圳证监局关于加强辖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股权变更监管的通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监管要求,若因其自身原因导致交易结果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通过,则取消其交易资格,并由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损失。 | ||||||||||||||||||||
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通过深圳联交所办理投资申请手续,需提交的材料详见资料清单。 2.意向投资方须按照深圳联交所发布的增资信息公告要求,在挂牌公告期内向深圳联交所登记投资意向,并在挂牌公告截止日前支付交易保证金500万元到深圳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意向。意向投资方登记意向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接受增资条件。意向投资方登记意向并交纳保证金即不可撤销,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3.意向投资方应按深圳联交所通知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协议》,并按照《增资协议》约定及时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增资款支付到增资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交易各方签署《增资协议》之日起自动转为增资价款的一部分,由联交所按照约定划转至增资企业指定账户。 经竞争性谈判方式确认的最终投资方,需提交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后,方可签订增资扩股协议。 | ||||||||||||||||||||
其他披露事项 | 1、增资后的法人治理结构 引入战略投资者后,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略) 华 (略) (下称华晟达)选派3名董事,其中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略) (下称先生科技)选派2名董事,其中副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投资方选派1名董事;职工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先生科技选派,董事会聘用;副总经理若干名,市场化选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用;财务总监1名由华晟达选派,董事会聘用。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中华晟达选派2名,其中监事会主席1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先生科技选派1名监事;职工监事2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增资前的债权债务仍由增资后的企业承继。 3、本次增资不涉及职工安置。 4、经竞争性谈判方式确认的最终投资方,需提交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后,方可签订增资扩股协议。 5、深圳联交所向其出具的《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函》不代表意向投资方符合相关监管机构对增资企业股东的要求;即便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遴选的投资方不代表其符合作为增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也不意味着其必然能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核批准并作为增资企业的持股股东。 | ||||||||||||||||||||
六、交易条件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保证金设定 | 1、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 ; 2、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7:00前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至如下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3、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名:深圳联合产 (略) 账号:*001 开户银行: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处置方法: (1)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增资企业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 1)意向投资方办理了投资申请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 2)本增资项目信息发布期满,需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增资企业签署《增资协议》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 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及违规、违约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最终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意向投资方未被确认为最终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则保证金原额原路返还。 | ||||||||||||||||||||
七、信息公告期 | |||||||||||||||||||||
信息公告期 | 自公告次日起4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不延长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八、联系方式 | |||||||||||||||||||||
业务咨询电话 | 0755-*王先生 0755-*王小姐 | ||||||||||||||||||||
业务投诉电话 | 0755-* | ||||||||||||||||||||
联系地址 |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20层 | ||||||||||||||||||||
网址或微信公众号 |
增资企业 | 深圳 (略) | 项目编号 | ZZKG* | ||||||||||||||||||
融资方所在地区 | (略) | 披露公告期 | 4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3-09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3-05-06 | ||||||||||||||||||
拟募集资金金额 | 不低于*元 |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30% | ||||||||||||||||||||
一、增资企业承诺 | |||||||||||||||||||||
增资企业承诺 | 我方拟实施增资,并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所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增资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增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深圳 (略) 增资项目 | ||||||||||||||||||||
增资企业所在地区 | (略) | 增资企业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拟增资价格 | 不低于*元 | ||||||||||||||||||||
拟募集资金对应 持股比例 | 30% | ||||||||||||||||||||
拟新增注册资本 (万元) | 840.3361 |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 1名 | ||||||||||||||||||||
增资终止的条件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任何一家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则本次增资终止。 | ||||||||||||||||||||
募集资金用途 | (略) 净资本和营运资金,主要投向开展证券投资咨询、投资者教育、金融科技创新业务及日常运营。 | ||||||||||||||||||||
三、增资前后增资企业股权结构 | |||||||||||||||||||||
股东名称 | 增资前 | 增资后 |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略) 华 (略) | 1000.000 | 51% | 1000.000 | 35.7% | |||||||||||||||||
(略) | 960.7843 | 49% | 960.7843 | 34.3% | |||||||||||||||||
战略投资者 | - | - | 840.3361 | 30% | |||||||||||||||||
合计 | 1960.7843 | 100% | 2801.1204 | 100% | |||||||||||||||||
四、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 |||||||||||||||||||||
名称 | 深圳 (略) | ||||||||||||||||||||
基本情况 | 住所 | (略) 罗湖区笋岗街道田贝社区洪湖二街50号新南滨大厦3层-4层 | |||||||||||||||||||
法定代表人 | 郑章洪 | ||||||||||||||||||||
成立日期 | 1999年7月14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960.7843 | ||||||||||||||||||||
实收资本(万元) | 1,960.7843 | ||||||||||||||||||||
股东数量 | 2 | 职工人数 | 424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商品信息咨询;投资策划;投资信息咨询;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以经营许可证为准);会务会展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 (略) 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文化活动策划;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证券投资咨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信息服务;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 |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项目/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
资产总额 | 2,936.* | 2,352.* | 6,185.* | ||||||||||||||||||
负债总额 | 23.* | 181.* | 3,087.* | ||||||||||||||||||
所有者权益 | 2,913.* | 2,171.* | 3,098.* | ||||||||||||||||||
营业收入 | 846.* | 6,902.* | 15,106.* | ||||||||||||||||||
利润总额 | -1,292.* | -741.* | 1,088.* | ||||||||||||||||||
净利润 | -1,292.* | -741.* | 926.* | ||||||||||||||||||
审计机构 | 深圳普天 (略) | 深圳普天 (略) | 深圳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
报表日期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累计数) | 利润总额 (累计数) | 净利润 (累计数) | |||||||||||||||
2022年10 月31日 | 4,935.* | 4,469.* | 465.* | 8,998.* | -2,508.* | -2,632.* | |||||||||||||||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 增资企业内部决策文件 | 股东会决议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华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华 (略) | ||||||||||||||||||||
批准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五、投资方资格条件与遴选方式 |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投资方为依法登记并合法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工商信息查询单】 2、投资方注册登记的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验资报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不存在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者或有负债达到净资产的50%。【提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或有负债审阅报告】。 3、投资方存续期不少于3年,最近3个会计年度至少2个会计年度盈利,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40%,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40%。【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和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权益性投资余额审阅报告】 4、投资方核心主业突出,业务发展具有可持续性,即近三年与金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教育咨询服务等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50%。【提供经营范围、工商信息查询单及主要业务合同或有价产品,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金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教育咨询服务等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审阅报告】 5、投资方及投资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证券基金投资咨询机构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控制证券基金投资咨询机构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投资主体合并计算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和最终受益人。【提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投资方拥有20人以上金融专业人才团队。【提供金融专业证书或金融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社保缴交证明】 7、投资方需以自有资金一次性支付全额增资款,不得以委托资金、负债资金、“名股实债”等非自有资金投资。【提供资金来源相关证明和承诺函】 8、投资方近3年经营期内在银行、工商、税务、监管部门、主管部门等单位无不良诚信记录。【提供银行征信查询报告、资信承诺函】 9、投资方近3年经营期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的情形。【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单、资信承诺函】 10、投资方自持有标的企业股权后的18个月内不得向股东及股东关联企业以外的第三方转让,且不改变标的企业以证券投资咨询、策划及顾问服务为主营业务的状况。【提供承诺函】 11、投资方如果有对前次投资金融机构经营失败或重大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再投资金融机构应超过5年。【提供前次投资金融机构情况说明+承诺函】 12、投资方提供与关联方外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不进行不当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 13、意向投资方在提交投资申请时须书面承诺下列事项: (1)同意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增资价款,其用以支付增资价款的资金为其自有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的情形; (2)接受并遵守增资企业对本资增资后法人治理结构的设置安排,包括不限于增资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以及其他现有法人治理结构的合规安排; (3)同意以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值计算的价格认购,同意在递交投资申请时,按照本项目要求进行增资报价; (4)知悉并同意因增资企业股权变更涉及金融机构股东资质备案,意向投资方在报名投资该企业前,已详细了解并自行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监管要求的入股深圳 (略) 的条件,知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深圳证监局关于加强辖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股权变更监管的通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监管要求,若因其自身原因导致交易结果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通过,则取消其交易资格,并由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损失。 | ||||||||||||||||||||
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通过深圳联交所办理投资申请手续,需提交的材料详见资料清单。 2.意向投资方须按照深圳联交所发布的增资信息公告要求,在挂牌公告期内向深圳联交所登记投资意向,并在挂牌公告截止日前支付交易保证金500万元到深圳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意向。意向投资方登记意向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接受增资条件。意向投资方登记意向并交纳保证金即不可撤销,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3.意向投资方应按深圳联交所通知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协议》,并按照《增资协议》约定及时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增资款支付到增资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交易各方签署《增资协议》之日起自动转为增资价款的一部分,由联交所按照约定划转至增资企业指定账户。 经竞争性谈判方式确认的最终投资方,需提交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后,方可签订增资扩股协议。 | ||||||||||||||||||||
其他披露事项 | 1、增资后的法人治理结构 引入战略投资者后,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略) 华 (略) (下称华晟达)选派3名董事,其中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略) (下称先生科技)选派2名董事,其中副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投资方选派1名董事;职工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先生科技选派,董事会聘用;副总经理若干名,市场化选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用;财务总监1名由华晟达选派,董事会聘用。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中华晟达选派2名,其中监事会主席1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先生科技选派1名监事;职工监事2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增资前的债权债务仍由增资后的企业承继。 3、本次增资不涉及职工安置。 4、经竞争性谈判方式确认的最终投资方,需提交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后,方可签订增资扩股协议。 5、深圳联交所向其出具的《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函》不代表意向投资方符合相关监管机构对增资企业股东的要求;即便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遴选的投资方不代表其符合作为增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也不意味着其必然能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核批准并作为增资企业的持股股东。 | ||||||||||||||||||||
六、交易条件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保证金设定 | 1、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 ; 2、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7:00前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至如下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3、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名:深圳联合产 (略) 账号:*001 开户银行: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处置方法: (1)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增资企业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 1)意向投资方办理了投资申请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 2)本增资项目信息发布期满,需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增资企业签署《增资协议》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 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及违规、违约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最终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意向投资方未被确认为最终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则保证金原额原路返还。 | ||||||||||||||||||||
七、信息公告期 | |||||||||||||||||||||
信息公告期 | 自公告次日起4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不延长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八、联系方式 | |||||||||||||||||||||
业务咨询电话 | 0755-*王先生 0755-*王小姐 | ||||||||||||||||||||
业务投诉电话 | 0755-* | ||||||||||||||||||||
联系地址 |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20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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