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潇河流域管理中心招租
晋中市潇河流域管理中心招租
项目名称 | (略) 潇河流域管理中心招租 | ||
项目编号 | JZCQJY* | 项目类别 | 资产租赁 |
转让方名称 | (略) 潇河流域管理中心 | 转让方代码 | *020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公告期限 | 7个工作日 | 公告日期 | 2023-03-10——2023-03-20 17:00止 |
交易方式 | 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略) -市辖区 | 在交易机构网站公告的链接 | http://**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处置的房屋位于1、锦纶南路临街房,面积400㎡; 2、民生灌区场地,面积3822.18㎡; 3、潇河民丰二支渠柳北街桥上游渠段场地,面积1440㎡。 二、本项目报名须办理CA数字证书, (略) 公 (略) 场主体库(http://**)进行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CA数字证书(http://**,联系电话:400-6530-200),凭借CA数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报名。报名方式见本平台首页-服务制度-产权交易- (略) 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系统注册及报名操作指南。 三、本标的项目保证金不计利息,需一次性缴纳,分次缴纳无效,以汇入我中心指定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的时间为准。 四、承租人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只能搭建临时建筑。 五、本标的招租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六、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意向承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 七、承租方应自行协商与前承租方投资资产事宜, (略) 潇河流域管理中心予以协调。承租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资产)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房产)分租、转租、转让、转借。 七、承租方须在网络竞价后三个工作 (略) 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八、本次项目租期为五年:本次租金支付方式:采用一次性交清五年租金。 八、现场踏勘联系人:张女士* | ||
标的名称 | 锦纶南路临街房 | 转让底价 | *.00元/年 |
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底价 | *.00元/年 | ||
标的名称 | 民生灌区场地 | 转让底价 | 20926.00元/年 |
保证金金额 | 20000.00元 | ||
底价 | 20926.00元/年 | ||
标的名称 | 潇河民丰二支渠柳北街桥上游渠段场地 | 转让底价 | 36792.00元/年 |
保证金金额 | 30000.00元 | ||
底价 | 36792.00元/年 | ||
竞价时间 | 2023-03-21 09:30 | ||
交易机构 | (略) 产权交易中心 | ||
联系人 | 卢女士 | 联系电话 | 0354-* |
项目名称 | (略) 潇河流域管理中心招租 | ||
项目编号 | JZCQJY* | 项目类别 | 资产租赁 |
转让方名称 | (略) 潇河流域管理中心 | 转让方代码 | *020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公告期限 | 7个工作日 | 公告日期 | 2023-03-10——2023-03-20 17:00止 |
交易方式 | 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略) -市辖区 | 在交易机构网站公告的链接 | http://**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处置的房屋位于1、锦纶南路临街房,面积400㎡; 2、民生灌区场地,面积3822.18㎡; 3、潇河民丰二支渠柳北街桥上游渠段场地,面积1440㎡。 二、本项目报名须办理CA数字证书, (略) 公 (略) 场主体库(http://**)进行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CA数字证书(http://**,联系电话:400-6530-200),凭借CA数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报名。报名方式见本平台首页-服务制度-产权交易- (略) 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系统注册及报名操作指南。 三、本标的项目保证金不计利息,需一次性缴纳,分次缴纳无效,以汇入我中心指定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的时间为准。 四、承租人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只能搭建临时建筑。 五、本标的招租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六、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意向承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 七、承租方应自行协商与前承租方投资资产事宜, (略) 潇河流域管理中心予以协调。承租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资产)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房产)分租、转租、转让、转借。 七、承租方须在网络竞价后三个工作 (略) 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八、本次项目租期为五年:本次租金支付方式:采用一次性交清五年租金。 八、现场踏勘联系人:张女士* | ||
标的名称 | 锦纶南路临街房 | 转让底价 | *.00元/年 |
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底价 | *.00元/年 | ||
标的名称 | 民生灌区场地 | 转让底价 | 20926.00元/年 |
保证金金额 | 20000.00元 | ||
底价 | 20926.00元/年 | ||
标的名称 | 潇河民丰二支渠柳北街桥上游渠段场地 | 转让底价 | 36792.00元/年 |
保证金金额 | 30000.00元 | ||
底价 | 36792.00元/年 | ||
竞价时间 | 2023-03-21 09:30 | ||
交易机构 | (略) 产权交易中心 | ||
联系人 | 卢女士 | 联系电话 | 0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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