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庄河市2022年剩余商品房盘活拍卖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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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庄河市2022年剩余商品房盘活拍卖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2年剩余商品房盘活拍卖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职业中介服务

采购单位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3月09日16:2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3月10日至2023年03月1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3:00 至 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大连 (略)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0日09:30
开标地点大连 (略) 会议室( (略) (略) 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丹
项目联系电话0411-*
采购单位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世纪大街一段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尚闯0411-*
代理机构名称大连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丹0411-*

项目概况

(略) 2022年剩余商品房盘活拍卖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Z*

项目名称: (略) 2022年剩余商品房盘活拍卖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2022年剩余商品房盘活拍卖定点服务定点单位 一家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剩余商品房盘活拍卖全过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2.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提供本企业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

2.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2.4.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

2.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6.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小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7 采购人在与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可约定在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提交预付款保函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向中小企业预付货款,其中: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按不高于20%的比例支付;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高于30%的比例支付。

注:预付款保函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对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供应商, (略) 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2)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自有员工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拍卖师资格证书中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注:A.截至2023年03月30日,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辽宁”网站(http://**.cn)、“信用大连”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B.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0日至2023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 (略)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 (略) 会议室( (略) (略) 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本项目以折扣率进行报价。

2.最高限价:3.5%。

3.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质证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至 (略) 购买文件:

A.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

B.《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C.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

D.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人签字);

E.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大连 (略) 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世纪大街一段88号        

联系方式:尚闯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 (略)             

地 址: (略) (略) 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            

联系方式:周丹0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丹

电 话:  041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2年剩余商品房盘活拍卖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职业中介服务

采购单位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3月09日16:2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3月10日至2023年03月1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3:00 至 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大连 (略)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0日09:30
开标地点大连 (略) 会议室( (略) (略) 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丹
项目联系电话0411-*
采购单位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世纪大街一段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尚闯0411-*
代理机构名称大连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丹0411-*

项目概况

(略) 2022年剩余商品房盘活拍卖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Z*

项目名称: (略) 2022年剩余商品房盘活拍卖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2022年剩余商品房盘活拍卖定点服务定点单位 一家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剩余商品房盘活拍卖全过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2.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提供本企业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

2.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2.4.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

2.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6.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小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7 采购人在与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可约定在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提交预付款保函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向中小企业预付货款,其中: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按不高于20%的比例支付;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高于30%的比例支付。

注:预付款保函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对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供应商, (略) 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2)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自有员工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拍卖师资格证书中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注:A.截至2023年03月30日,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辽宁”网站(http://**.cn)、“信用大连”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B.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0日至2023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 (略)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 (略) 会议室( (略) (略) 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本项目以折扣率进行报价。

2.最高限价:3.5%。

3.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质证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至 (略) 购买文件:

A.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

B.《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C.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

D.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人签字);

E.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大连 (略) 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世纪大街一段88号        

联系方式:尚闯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 (略)             

地 址: (略) (略) 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            

联系方式:周丹0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丹

电 话: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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