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钒钛高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所涉钒钛科技孵化加速器(标准化厂房)二期2区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项目转让(1294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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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钒钛高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所涉钒钛科技孵化加速器(标准化厂房)二期2区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项目转让(12949f)

攀枝花钒钛高新国有 (略) 所涉钒钛科技孵化加速器(标准化厂房)二期2区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项目转让
标的名称攀枝花钒钛高新国有 (略) 所涉钒钛科技孵化加速器(标准化厂房)二期2区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项目转让
项目编码GR2023SC* 挂牌价格14,247.71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3-03-09
是否联合转让挂牌截止日期2023-04-06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一、本次转让标的位于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使用权人为攀枝花钒钛高新国有 (略)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5㎡,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为出让,土地使用期限为2047年06月06日。

二、标的现状:目前在建工程主要为联合厂房及辅助用房,钢结构厂房主体完工,防火涂料完成,砖砌外墙完成,铝合金窗框安装完毕(未安装窗扇及玻璃);贴建辅房完成主体结构及内外墙砌筑,窗框未安装,室内外抹灰未开始;排水及道路已部分完成。

钒钛科技孵化加速器(标准化厂房)工程第一阶段(攀枝花中世钛业110KV变电站):包括110KV变电站、10KV开闭所房屋及设施设备,目前已完成预检。

三、该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延时报价期为120秒。加价幅度50万元或其整数倍。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攀枝花钒钛高新国有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5C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市辖区
住所/注册地址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崇辉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93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略) (略) 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2023-03-01
批准文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14,247.71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四、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应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及转受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续存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报名时缴纳2000万元的保证金。

四、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转让标的地面附着物产权为攀枝花钒钛高新国有 (略) ,土地使用权和地面附着物捆绑转让,不可拆分。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和移交。标的实际面积与证载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成交及交易价格。

二、本次处置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查封、诉讼、纠纷等影响转让的情形。

三、本次转让标的为在建工程项目,该在建工程项目已停工,且部分工程未办理结算。

四、意向受让方需聘请专家或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充 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现 状、权证变更、费用支付、合同履行、发票税率、竣工验收和结算、费用核算、标的接收后的管理和建设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否则视为违约。

五、本次转让标的受让方除了应支付成交交易价款外,还应承担钒钛科技孵化加速器(标准化厂房)二期2区在建工程应付未付款约人民币2690.32万元(不含税)(该款项金额以转让方审计结算确认后的数据为准并在转让方完成结算审计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转让方银行账户)。转让方按照实际结算金额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产生的税金由受让方承担。除上述未付工程款外,转让标的无其它债权、债务。

六、成交后,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60日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的交接及现有权属的产权变更登记。若因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时间延长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七、本次转让的标的价格为不含税价。交易成功后,转让方按实际成交价向受让方出具相应票据,产生的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税率为:9 %)。

八、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九、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十、现场查看联系人:陈诗意,联系电话:*。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2,00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3-04-06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方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8.《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动态报价
攀枝花钒钛高新国有 (略) 所涉钒钛科技孵化加速器(标准化厂房)二期2区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项目转让
标的名称攀枝花钒钛高新国有 (略) 所涉钒钛科技孵化加速器(标准化厂房)二期2区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项目转让
项目编码GR2023SC* 挂牌价格14,247.71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3-03-09
是否联合转让挂牌截止日期2023-04-06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一、本次转让标的位于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使用权人为攀枝花钒钛高新国有 (略)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5㎡,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为出让,土地使用期限为2047年06月06日。

二、标的现状:目前在建工程主要为联合厂房及辅助用房,钢结构厂房主体完工,防火涂料完成,砖砌外墙完成,铝合金窗框安装完毕(未安装窗扇及玻璃);贴建辅房完成主体结构及内外墙砌筑,窗框未安装,室内外抹灰未开始;排水及道路已部分完成。

钒钛科技孵化加速器(标准化厂房)工程第一阶段(攀枝花中世钛业110KV变电站):包括110KV变电站、10KV开闭所房屋及设施设备,目前已完成预检。

三、该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延时报价期为120秒。加价幅度50万元或其整数倍。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攀枝花钒钛高新国有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5C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市辖区
住所/注册地址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崇辉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93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略) (略) 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2023-03-01
批准文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14,247.71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四、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应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及转受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续存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报名时缴纳2000万元的保证金。

四、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转让标的地面附着物产权为攀枝花钒钛高新国有 (略) ,土地使用权和地面附着物捆绑转让,不可拆分。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和移交。标的实际面积与证载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成交及交易价格。

二、本次处置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查封、诉讼、纠纷等影响转让的情形。

三、本次转让标的为在建工程项目,该在建工程项目已停工,且部分工程未办理结算。

四、意向受让方需聘请专家或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充 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现 状、权证变更、费用支付、合同履行、发票税率、竣工验收和结算、费用核算、标的接收后的管理和建设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否则视为违约。

五、本次转让标的受让方除了应支付成交交易价款外,还应承担钒钛科技孵化加速器(标准化厂房)二期2区在建工程应付未付款约人民币2690.32万元(不含税)(该款项金额以转让方审计结算确认后的数据为准并在转让方完成结算审计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转让方银行账户)。转让方按照实际结算金额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产生的税金由受让方承担。除上述未付工程款外,转让标的无其它债权、债务。

六、成交后,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60日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的交接及现有权属的产权变更登记。若因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时间延长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七、本次转让的标的价格为不含税价。交易成功后,转让方按实际成交价向受让方出具相应票据,产生的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税率为:9 %)。

八、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九、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十、现场查看联系人:陈诗意,联系电话:*。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2,00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3-04-06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方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8.《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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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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