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健康医学院国有资产处置拍卖服务机构遴选
上海健康医学院国有资产处置拍卖服务机构遴选
一、采购单位:上 (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健康医学院国有资产处置拍卖服务机构遴选
三、入围数量:1家
四、项目概况:
为规范学校国有资产处置工作, (略) 财政局《 (略) 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沪财教[2016]28 号)关于“以按 (略) 财政局、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价值作为资产 (略) 场竞价依据,原则上通过拍卖、 (略) 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报废资产”,《 (略) 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沪财教[2016]26 号)关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 (略) 另
有规定的除外。事业单位出售、出让、转让、变卖资产原则上应当通过拍卖、招投标、 (略) 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处置管理办法》规
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处置,现拟选择1 家符合资质要求且具有国有资产处置拍卖经验的拍卖机构提供资产处置拍卖服务。
二、报名单位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规定的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 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 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响应单位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4. 响应单位需具备国有资产处置拍卖相关服务经验;
5. 响应单位需具备中国拍卖行业 (略) 拍卖行业协会颁布信用资质的企业;
6. 响应单位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
7.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文件领取
有兴趣的供应商请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ttp://**,报名领取本次需求文件。联系人:周敏喆老师联系电话:*
四、报价截止时间
有兴趣的供应商请在2023年3月16日9:30前(北京时间),将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的报价文件寄给周祝公路279号北苑1号楼300。报价文件需密封。3月16日9:30之后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不接受。
2023.03.10
一、采购单位:上 (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健康医学院国有资产处置拍卖服务机构遴选
三、入围数量:1家
四、项目概况:
为规范学校国有资产处置工作, (略) 财政局《 (略) 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沪财教[2016]28 号)关于“以按 (略) 财政局、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价值作为资产 (略) 场竞价依据,原则上通过拍卖、 (略) 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报废资产”,《 (略) 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沪财教[2016]26 号)关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 (略) 另
有规定的除外。事业单位出售、出让、转让、变卖资产原则上应当通过拍卖、招投标、 (略) 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处置管理办法》规
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处置,现拟选择1 家符合资质要求且具有国有资产处置拍卖经验的拍卖机构提供资产处置拍卖服务。
二、报名单位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规定的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 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 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响应单位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4. 响应单位需具备国有资产处置拍卖相关服务经验;
5. 响应单位需具备中国拍卖行业 (略) 拍卖行业协会颁布信用资质的企业;
6. 响应单位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
7.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文件领取
有兴趣的供应商请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ttp://**,报名领取本次需求文件。联系人:周敏喆老师联系电话:*
四、报价截止时间
有兴趣的供应商请在2023年3月16日9:30前(北京时间),将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的报价文件寄给周祝公路279号北苑1号楼300。报价文件需密封。3月16日9:30之后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不接受。
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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