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樟自然综告字[2023]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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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樟自然综告字[2023]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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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信息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樟自然综告字[2023]65号)
樟自然综告字[2023]65号2023/3/9

经永泰县人民政府批准,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樟[2023]拍06号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葛岭镇台口村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大于0并且小于或等于0.04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24
主要用途:
殡葬用地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公园与绿地 1577
殡葬用地 *
城镇村道路用地 576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5000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A0031|*BB0003|*BB0001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6200万元加价幅度: 100万元
备注: 每次竞买加价幅度均不低于100万元(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16日 至 2023年03月29日 到 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16日 至 2023年03月29日 到 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9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3月2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03月30日09时30分在 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标的物。285亩陵园土地和4个事项合并出让。
本幅宗地与地上附着物等其他4个事项合并出让,其他4个事项合计金额35449.25万元,其中:(1)原项目地上附着物29939.6万元。包括陵园景观及公共设施13873.83万元、园林资产1835.84万元、库存墓位14229.93万元,出让成交之后,由竞得人与县民政局、 (略) 签定《接收协议》。竞得人还应负责该宗地已销售65.15亩的墓区运营管护;(2)有关附加设施5228.46万元。包括房建设施、葛岭镇政府历年以来牵头流转租赁的土地。出让成交之后,由竞得人与县民政局、 (略) 、葛岭镇政府签定接收协议;另外罚没的国有资产281.19万元由竞得人支付给县国资中心;(3)负责县殡仪馆事项。出让成交之后,竞得人负责县殡仪馆今后的日常运营。县殡仪馆产权为县殡葬管理所,由竞得人与县民政局签定日常运管等事项协议;(4)公益性公墓建设和运营。出让成交之后,竞得人负责按规范要求建设并接受民政部门管理运营、接受政府指导定价的公益性公墓,由县民政局与竞得人签定协议。
2、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公开出让陵园用地285亩按价高者得确定竞得人。合并公开出让的4个事项,不竞价。
3、宗地出让价款包括收回土地需支付的收回价款以及前期等各项费用。不含土地出让契税,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核费用以及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税。
土地宗地为现状土地交付。后续建设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横跨该陵园上空的高压线、地面电力塔基位等保持现状,竞得人不得要求迁移高压杆线、塔基等设施。
4、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人分二期(比例各为50%、50%)付款,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70日内支付;4个其他事项由竞得人分二期(比例各为50%、50%)付款,于各事项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60日内支付;竞买保证金可充抵首期土地出让价款。全额缴清土地价款之日起15日内,签订正式的《交地确认书》。出让年限为:50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5、竞得人应在交地后6个月内完成陵园总平面布置,并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申报项目开工时限,动工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总平确定的各类道路、公服等设施,书面申报项目竣工时限。陵园内规划的墓区产品,依据行业管理分期分批开发销售。
6、竞得人必须在竞得土地成交后30日内在永泰县境内注册成立开发建设企业(竞得人系永泰县境内已注册符合相应资质的经营、开发建设企业除外)。
7、竞买申请人除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之外,还需承诺一同竞买其他4个事项,不得单独竞买出让土地。
8、竞得人未能按照约定日期分别签定4个事项的协议并支付协议价款的,政府有权没收竞买申请人参与报名时缴纳的土地竞买保证金5000万元,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9、本次拍卖宗地不设定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10、本次土地拍卖出让的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请参阅《公开出让须知》和其他出让文件。
11、本公告由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
联 系 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591-*
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泰县支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峰分社,中国 (略) 永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永泰县支行, (略) 永泰支行,福建 (略) 永泰支行,中国邮政 (略) 永泰县支行
银行帐号:1317 5101 0400 1423 0,9010 5110 2001 0000 0244 80,3505 0161 7007 0000 0589,1402 0801 2960 1060 741,4299 7632 5418,1000 6333 3360 0100 02,9350 0601 0010 4800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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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永泰县人民政府批准,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樟[2023]拍06号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葛岭镇台口村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大于0并且小于或等于0.04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24
主要用途:
殡葬用地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公园与绿地 1577
殡葬用地 *
城镇村道路用地 576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5000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A0031|*BB0003|*BB0001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6200万元加价幅度: 100万元
备注: 每次竞买加价幅度均不低于100万元(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16日 至 2023年03月29日 到 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16日 至 2023年03月29日 到 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9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3月2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03月30日09时30分在 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标的物。285亩陵园土地和4个事项合并出让。
本幅宗地与地上附着物等其他4个事项合并出让,其他4个事项合计金额35449.25万元,其中:(1)原项目地上附着物29939.6万元。包括陵园景观及公共设施13873.83万元、园林资产1835.84万元、库存墓位14229.93万元,出让成交之后,由竞得人与县民政局、 (略) 签定《接收协议》。竞得人还应负责该宗地已销售65.15亩的墓区运营管护;(2)有关附加设施5228.46万元。包括房建设施、葛岭镇政府历年以来牵头流转租赁的土地。出让成交之后,由竞得人与县民政局、 (略) 、葛岭镇政府签定接收协议;另外罚没的国有资产281.19万元由竞得人支付给县国资中心;(3)负责县殡仪馆事项。出让成交之后,竞得人负责县殡仪馆今后的日常运营。县殡仪馆产权为县殡葬管理所,由竞得人与县民政局签定日常运管等事项协议;(4)公益性公墓建设和运营。出让成交之后,竞得人负责按规范要求建设并接受民政部门管理运营、接受政府指导定价的公益性公墓,由县民政局与竞得人签定协议。
2、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公开出让陵园用地285亩按价高者得确定竞得人。合并公开出让的4个事项,不竞价。
3、宗地出让价款包括收回土地需支付的收回价款以及前期等各项费用。不含土地出让契税,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核费用以及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税。
土地宗地为现状土地交付。后续建设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横跨该陵园上空的高压线、地面电力塔基位等保持现状,竞得人不得要求迁移高压杆线、塔基等设施。
4、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人分二期(比例各为50%、50%)付款,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70日内支付;4个其他事项由竞得人分二期(比例各为50%、50%)付款,于各事项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60日内支付;竞买保证金可充抵首期土地出让价款。全额缴清土地价款之日起15日内,签订正式的《交地确认书》。出让年限为:50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5、竞得人应在交地后6个月内完成陵园总平面布置,并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申报项目开工时限,动工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总平确定的各类道路、公服等设施,书面申报项目竣工时限。陵园内规划的墓区产品,依据行业管理分期分批开发销售。
6、竞得人必须在竞得土地成交后30日内在永泰县境内注册成立开发建设企业(竞得人系永泰县境内已注册符合相应资质的经营、开发建设企业除外)。
7、竞买申请人除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之外,还需承诺一同竞买其他4个事项,不得单独竞买出让土地。
8、竞得人未能按照约定日期分别签定4个事项的协议并支付协议价款的,政府有权没收竞买申请人参与报名时缴纳的土地竞买保证金5000万元,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9、本次拍卖宗地不设定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10、本次土地拍卖出让的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请参阅《公开出让须知》和其他出让文件。
11、本公告由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
联 系 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591-*
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泰县支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峰分社,中国 (略) 永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永泰县支行, (略) 永泰支行,福建 (略) 永泰支行,中国邮政 (略) 永泰县支行
银行帐号:1317 5101 0400 1423 0,9010 5110 2001 0000 0244 80,3505 0161 7007 0000 0589,1402 0801 2960 1060 741,4299 7632 5418,1000 6333 3360 0100 02,9350 0601 0010 4800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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