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交通运输局东丰县出租汽车智能视频监控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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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交通运输局东丰县出租汽车智能视频监控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东丰县出租汽车智能视频监控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东丰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区域东丰县公告时间2023年03月13日14:2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3月14日至2023年03月2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7日09:30
开标地点东丰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开标室1
预算金额¥3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英君
项目联系电话0437-*
采购单位东丰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东丰县东丰镇鑫达路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吕忠海*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龙山区东吉街一委二十组041幢102(市社保局北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庞英君0437-*

项目概况

东丰县出租汽车智能视频监控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0014号,招标编号JLGX-2023-LYFW0314

项目名称:东丰县出租汽车智能视频监控服务

预算金额:3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服务范围:出租汽车智能视频监控服务(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日内供货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日内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4日至2023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方式:1注册: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进行网上招标文件获取与投标资格确认。未办理CA认证或CA认证过期的,请携带相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12室办理CA认证或自行进行网上办理。取得CA认证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按照规定进行诚信库入库注册,未办理CA认证及网上注册的将无法参与招标活动。2招标文件获取及资格确认方式:应答人取得CA认证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点击“投标单位登录”后,点击“交易文件领取”,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经过确认要参加本次评标活动,需在投标资格确认处于规定时间内填写相应的信息进行资格确认,否则无法参与投标活动。若期限届满,进行资格确认的潜在应答人不足3家,可顺延资格确认期限,顺延期限另行公告。3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潜在应答人随时关注交易平台。竞争性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资格确认的潜在应答人,且潜在应答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答疑、澄清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4在注册或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技术方面问题时请拨打:*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丰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金额为人民币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略) 人民政府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丰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东丰县东丰镇鑫达路28号        

联系方式:吕忠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龙山区东吉街一委二十组041幢102(市社保局北侧)            

联系方式:庞英君04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英君

电 话:  043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东丰县出租汽车智能视频监控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东丰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区域东丰县公告时间2023年03月13日14:2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3月14日至2023年03月2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7日09:30
开标地点东丰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开标室1
预算金额¥3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英君
项目联系电话0437-*
采购单位东丰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东丰县东丰镇鑫达路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吕忠海*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龙山区东吉街一委二十组041幢102(市社保局北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庞英君0437-*

项目概况

东丰县出租汽车智能视频监控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0014号,招标编号JLGX-2023-LYFW0314

项目名称:东丰县出租汽车智能视频监控服务

预算金额:3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服务范围:出租汽车智能视频监控服务(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日内供货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日内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4日至2023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方式:1注册: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进行网上招标文件获取与投标资格确认。未办理CA认证或CA认证过期的,请携带相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12室办理CA认证或自行进行网上办理。取得CA认证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按照规定进行诚信库入库注册,未办理CA认证及网上注册的将无法参与招标活动。2招标文件获取及资格确认方式:应答人取得CA认证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点击“投标单位登录”后,点击“交易文件领取”,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经过确认要参加本次评标活动,需在投标资格确认处于规定时间内填写相应的信息进行资格确认,否则无法参与投标活动。若期限届满,进行资格确认的潜在应答人不足3家,可顺延资格确认期限,顺延期限另行公告。3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潜在应答人随时关注交易平台。竞争性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资格确认的潜在应答人,且潜在应答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答疑、澄清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4在注册或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技术方面问题时请拨打:*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丰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金额为人民币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略) 人民政府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丰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东丰县东丰镇鑫达路28号        

联系方式:吕忠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龙山区东吉街一委二十组041幢102(市社保局北侧)            

联系方式:庞英君04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英君

电 话:  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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