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石棉县粮丰粮油公司竞价挂牌采购交易会公告(2023第321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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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石棉县粮丰粮油公司竞价挂牌采购交易会公告(2023第321场)

(略) 竞价挂牌采购

交易会公告

(2023第321场)

受石棉县 (略) 委托,自2023年3月17日起,四川粮油批发中心将通过网上竞价挂牌交易的方式采购菜籽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采购品种为小包装菜籽油,数量20吨,生产年限2023年,产地不限,存放 (略) 石棉县 (略) 向阳仓储中心 。

采购要求:成品菜籽油规格为5升/桶,数量为20吨(折合21740桶)。成品菜籽油应符合《菜籽油》(GB/T 1536-2021)压榨菜籽油二级及以上标准,生产日期应为签订合同后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应为18个月,生产加工原料(油菜籽)应为2022年度产新非转基因油菜籽。

质量要求。

成品菜籽油质量指标应符合《菜籽油》(GB/T 1536-2021)压榨菜籽油二级及以上标准。具体为:色泽:橙黄色至棕褐色;透明度(20℃):允许微浊;气味、滋味: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水分及挥发物含量≤0.15%;不溶性杂质含量≤0.05%;酸价(以KOH计)≤3.0mg/g;过氧化值≤0.25g/100g;加热实验(280°C):允许微量析出物和油色变深;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

卫生要求。

成品菜籽油卫生和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菜籽油》(GB/T 153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其中,铅≤0.1mg/kg;总砷≤0.1mg/kg;黄曲霉毒素B1≤10ug/kg。

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不符合标准中任一项指标的拒收。

包装要求。成品菜籽油包装应符合《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T 17374-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2008)的相关规定,包装完好严密,瓶口无油迹等渗漏现象,规格为5升/桶,数量为20吨(折合21740桶)。该20吨成品菜籽油应为同一生产厂家、同一批次原料(油菜籽)加工、同一生产日期、同一品牌、同一包装样式。

标签要求。包装成品菜籽油的标签标识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的相关规定。

运输要求。包装成品菜籽油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专车运送,不得与其他物品混运。运输收货 (略) (略) 石棉县新棉街道向阳社区连坡湾小区粮油仓储中心。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

采购方对入库质量进行初检,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验收时是否合格的依据,初检合格后入库,供货方需再单独提供5L装菜籽油2桶给采购方做检验使用,最后成交价为到仓价,生产日期需为成交日后。

联系人:余静利,联系电话:*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交易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6:00

(二)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三、报名须知

(一) (略) 以外会员(国家粮油交易中心注册会员)须拨打028-* (略) 场提供会员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按照《国家粮食统一竞价交易系统会员预报名流程》须准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法人和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收购资格证(收储、贸易企业)、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企业)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交易授权书》、《会员交易资金电子结算告知书》、《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CWCA数字证书服务协议》、银行开户等相关资料联系 (略) 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四、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原粮、成品粮10元/吨、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原粮、成品粮100元/吨、菜籽油7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 (略) 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22-*

开户行: (略) 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

开户行: (略) 分行营业部

五、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 (略) 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六、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2‰。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此标准向批发中心交纳手续费。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2年3月)有关规定。

八、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 (略) 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贸易信息部:(028)* *9 *

交易QQ群:*(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李冰冰(委托挂网)、周梅(注册报名、变更)、范娜娜、刘易(交割)、文雯(结算)

财会部:(028)* *7(传真)

财务QQ群:*江航成、薛晓(入金、出金)黄静(发票)

热忱欢迎广大用粮企业和粮食贸易企业参加交易。

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2023年3月13日

(略) 竞价挂牌采购

交易会公告

(2023第321场)

受石棉县 (略) 委托,自2023年3月17日起,四川粮油批发中心将通过网上竞价挂牌交易的方式采购菜籽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采购品种为小包装菜籽油,数量20吨,生产年限2023年,产地不限,存放 (略) 石棉县 (略) 向阳仓储中心 。

采购要求:成品菜籽油规格为5升/桶,数量为20吨(折合21740桶)。成品菜籽油应符合《菜籽油》(GB/T 1536-2021)压榨菜籽油二级及以上标准,生产日期应为签订合同后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应为18个月,生产加工原料(油菜籽)应为2022年度产新非转基因油菜籽。

质量要求。

成品菜籽油质量指标应符合《菜籽油》(GB/T 1536-2021)压榨菜籽油二级及以上标准。具体为:色泽:橙黄色至棕褐色;透明度(20℃):允许微浊;气味、滋味: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水分及挥发物含量≤0.15%;不溶性杂质含量≤0.05%;酸价(以KOH计)≤3.0mg/g;过氧化值≤0.25g/100g;加热实验(280°C):允许微量析出物和油色变深;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

卫生要求。

成品菜籽油卫生和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菜籽油》(GB/T 153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其中,铅≤0.1mg/kg;总砷≤0.1mg/kg;黄曲霉毒素B1≤10ug/kg。

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不符合标准中任一项指标的拒收。

包装要求。成品菜籽油包装应符合《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T 17374-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2008)的相关规定,包装完好严密,瓶口无油迹等渗漏现象,规格为5升/桶,数量为20吨(折合21740桶)。该20吨成品菜籽油应为同一生产厂家、同一批次原料(油菜籽)加工、同一生产日期、同一品牌、同一包装样式。

标签要求。包装成品菜籽油的标签标识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的相关规定。

运输要求。包装成品菜籽油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专车运送,不得与其他物品混运。运输收货 (略) (略) 石棉县新棉街道向阳社区连坡湾小区粮油仓储中心。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

采购方对入库质量进行初检,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验收时是否合格的依据,初检合格后入库,供货方需再单独提供5L装菜籽油2桶给采购方做检验使用,最后成交价为到仓价,生产日期需为成交日后。

联系人:余静利,联系电话:*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交易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6:00

(二)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三、报名须知

(一) (略) 以外会员(国家粮油交易中心注册会员)须拨打028-* (略) 场提供会员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按照《国家粮食统一竞价交易系统会员预报名流程》须准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法人和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收购资格证(收储、贸易企业)、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企业)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交易授权书》、《会员交易资金电子结算告知书》、《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CWCA数字证书服务协议》、银行开户等相关资料联系 (略) 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四、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原粮、成品粮10元/吨、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原粮、成品粮100元/吨、菜籽油7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 (略) 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22-*

开户行: (略) 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

开户行: (略) 分行营业部

五、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 (略) 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六、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2‰。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此标准向批发中心交纳手续费。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2年3月)有关规定。

八、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 (略) 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贸易信息部:(028)* *9 *

交易QQ群:*(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李冰冰(委托挂网)、周梅(注册报名、变更)、范娜娜、刘易(交割)、文雯(结算)

财会部:(028)* *7(传真)

财务QQ群:*江航成、薛晓(入金、出金)黄静(发票)

热忱欢迎广大用粮企业和粮食贸易企业参加交易。

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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