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城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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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城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隐藏

1. 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转让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转让标的,符合我国《担保法》、《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 (略) 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 (略) 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江西城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崇仁县巴山镇宝水新区崇仁一中新校区C13-C15幢店铺所在地区* - *
法定代表人黄军勇成立时间2023-03-01
注册资本(万元)5000.*(人民币)实收资本(万元)5000.*
企业类型A19002经济类型A05002
所属行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MACA24D96Y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3人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1
债权金额(万元)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
1 (略) (略) 100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业务无法提供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
审计机构业务无法提供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年报---------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洪利房地产 (略) 出具的赣洪利资评字(2023)第03014号评估报告。 2.标的公司2023年3月1日成立,未有审计报告。3.标的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缴额5000万元。4.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核实,明确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6.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登记完成日,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7.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反悔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继续追偿。8.成交后,受让 (略) 控股公司进行融资, (略) 控股公司优先使用。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 (略) 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书面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不涉及 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不涉及 5.【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不涉及 6.【损益调整】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优先权行使】无 8.【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后,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9.【交易税费】(1)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 (2)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受让方则还需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的规定收取。 (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 (略)  (略) 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10.【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 (略)  (略) 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经营现状及其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11.【报名时间】信息披 (略)  (略) 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项目概述江西城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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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隐藏

1. 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转让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转让标的,符合我国《担保法》、《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 (略) 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 (略) 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江西城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崇仁县巴山镇宝水新区崇仁一中新校区C13-C15幢店铺所在地区* - *
法定代表人黄军勇成立时间2023-03-01
注册资本(万元)5000.*(人民币)实收资本(万元)5000.*
企业类型A19002经济类型A05002
所属行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MACA24D96Y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3人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1
债权金额(万元)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
1 (略) (略) 100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业务无法提供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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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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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业务无法提供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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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年报---------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洪利房地产 (略) 出具的赣洪利资评字(2023)第03014号评估报告。 2.标的公司2023年3月1日成立,未有审计报告。3.标的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缴额5000万元。4.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核实,明确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6.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登记完成日,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7.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反悔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继续追偿。8.成交后,受让 (略) 控股公司进行融资, (略) 控股公司优先使用。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 (略) 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书面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不涉及 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不涉及 5.【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不涉及 6.【损益调整】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优先权行使】无 8.【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后,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9.【交易税费】(1)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 (2)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受让方则还需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的规定收取。 (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 (略)  (略) 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10.【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 (略)  (略) 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经营现状及其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11.【报名时间】信息披 (略)  (略) 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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