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拟转让己内酰胺产业链关停装置搬迁项目信息招商公告
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拟转让己内酰胺产业链关停装置搬迁项目信息招商公告
委托方拟于近期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其持有的中石化 (略) 拟转让己内酰胺产业链关停装置搬迁项目进行信息披露,为广泛吸纳意向受让方、方便意向受让方进行前期尽职调查,现委托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发布本公告。
一、项目介绍
标的所在地: (略)
项目概况:
1.环己酮装置(年产45万吨)。主要包括新环己烷氧化高压装置、环己烷氧化低压装置、苯加氢装置、废碱焚烧装置。
2.己内酰胺装置(年产30万吨)。主要包括7000/17000/27000己内酰胺装置、羟胺肟化装置、氨肟化装置、新氨肟化装置。
3.硫铵装置(年产80万吨)。主要包括9000/19000/29000装置。
4.聚酰胺装置。主要是包括1#、2#、3#聚合装置。
5.硫酸装置(年产15万吨)。主要包括有硫磺制酸装置、硫化氢制酸装置。
6.合成氨装置。主要生产液氨(年产42万吨)、氢气(年产10万吨)。
7.双氧水装置。分为1#双氧水装置、2#双氧水装置和3#双氧水装置,三套装置设计产能共为28万吨。
8.煤气化装置。日处理2000t煤碳,主要包括空分、气化、磨煤三个工艺单元。
9.供煤装置。主要有输煤、煤码头卸煤、翻车机卸煤和混配煤配煤四个生产单元。
10.煤化工公用工程装置。由第一循环系统、第二循环系统、小空分及脱盐等单元组成。
11.尿素装置。日产尿素1850吨。
12.燃煤机组。主要设备为锅炉、汽轮机,目前4台高压锅炉总产汽能力900T/h,3台汽轮机组总装机容量62MW/h。
13.储运装置。包括水运码头、罐区两部分,罐区总容积为90600m3。
14.铁运车间。包括铁路、大件码头两部分,全年运量为100万吨。
交易条件:
①单独受让,意向受让方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机电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经营范围包含废旧物资回收。
②联合体受让,须签订联合受让协议,一方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机电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一方经营范围包含废旧物资回收,双方不得再以各自名义单独提出受让申请,不得同时成为其它联合体受让成员。
③业绩要求,提供近5年类似石油化工装置(年产不少于10万吨)和燃煤机组(单机容量不少于20MW/h)拆除或安装工程业绩。
具体以正式信息披露内容为准。
项目咨询:唐经理:*孙经理:*
二、联系方式
凡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意向投资者,自本信息预披露发布之日起,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天河区华穗路406号之一保利克洛维中景大厦B座8楼全层
特别提示
1.本招商公告不构成对任何意向受让方或接收本招商公告的任何主体的要约。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公告或交易的依据,转让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凡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有意愿参加本项目投资者,可在本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与我中心联系。
3.委托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对投资人、价格和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4.本项目最终信息以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正式披露的信息为准。
风险提示:以上信息来源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投资者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公告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委托方拟于近期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其持有的中石化 (略) 拟转让己内酰胺产业链关停装置搬迁项目进行信息披露,为广泛吸纳意向受让方、方便意向受让方进行前期尽职调查,现委托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发布本公告。
一、项目介绍
标的所在地: (略)
项目概况:
1.环己酮装置(年产45万吨)。主要包括新环己烷氧化高压装置、环己烷氧化低压装置、苯加氢装置、废碱焚烧装置。
2.己内酰胺装置(年产30万吨)。主要包括7000/17000/27000己内酰胺装置、羟胺肟化装置、氨肟化装置、新氨肟化装置。
3.硫铵装置(年产80万吨)。主要包括9000/19000/29000装置。
4.聚酰胺装置。主要是包括1#、2#、3#聚合装置。
5.硫酸装置(年产15万吨)。主要包括有硫磺制酸装置、硫化氢制酸装置。
6.合成氨装置。主要生产液氨(年产42万吨)、氢气(年产10万吨)。
7.双氧水装置。分为1#双氧水装置、2#双氧水装置和3#双氧水装置,三套装置设计产能共为28万吨。
8.煤气化装置。日处理2000t煤碳,主要包括空分、气化、磨煤三个工艺单元。
9.供煤装置。主要有输煤、煤码头卸煤、翻车机卸煤和混配煤配煤四个生产单元。
10.煤化工公用工程装置。由第一循环系统、第二循环系统、小空分及脱盐等单元组成。
11.尿素装置。日产尿素1850吨。
12.燃煤机组。主要设备为锅炉、汽轮机,目前4台高压锅炉总产汽能力900T/h,3台汽轮机组总装机容量62MW/h。
13.储运装置。包括水运码头、罐区两部分,罐区总容积为90600m3。
14.铁运车间。包括铁路、大件码头两部分,全年运量为100万吨。
交易条件:
①单独受让,意向受让方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机电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经营范围包含废旧物资回收。
②联合体受让,须签订联合受让协议,一方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机电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一方经营范围包含废旧物资回收,双方不得再以各自名义单独提出受让申请,不得同时成为其它联合体受让成员。
③业绩要求,提供近5年类似石油化工装置(年产不少于10万吨)和燃煤机组(单机容量不少于20MW/h)拆除或安装工程业绩。
具体以正式信息披露内容为准。
项目咨询:唐经理:*孙经理:*
二、联系方式
凡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意向投资者,自本信息预披露发布之日起,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天河区华穗路406号之一保利克洛维中景大厦B座8楼全层
特别提示
1.本招商公告不构成对任何意向受让方或接收本招商公告的任何主体的要约。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公告或交易的依据,转让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凡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有意愿参加本项目投资者,可在本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与我中心联系。
3.委托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对投资人、价格和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4.本项目最终信息以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正式披露的信息为准。
风险提示:以上信息来源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投资者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公告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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