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58沈阳城投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绿城映月)整体出租(租期10年)
(2023)1058沈阳城投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绿城映月)整体出租(租期10年)
项目编号 | GR2023LN* |
---|---|
项目名称 | (2023)1058沈阳城投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绿城映月)整体出租(租期10年)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沈阳 (略) |
挂牌价格 | 452.47万元(人民币元) |
挂牌期间 | 10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3-03-14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协议转让(非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符合保障房政策要求,禁止承租方全部或部分转让标的房屋的运营权,禁止委托第三方运营,并在运营中明确禁止租客转租,且特设禁止转租条款; 2、承租方是标的房屋对外租赁签约的主体,按照保障房政策运营,不允许承租方以外的第三方以出租人、转租人等名义单独对外签署租赁合同,承租方承担运营管理的全部责任; 3、各年整租租金预付,首年、次年租金以年为单位支付,第三年以半年为单位支付,后续以季度为单位支付; 4、本项目采用“保底租金+超额分成”形式,保底金额为第一年452.47万元、第二年540.97万元、第三年575.7万元、第四年624.81万元、第五年673.33万元、第六年716.07万元、第七年776.63万元、第八年825.67万元、第九年900.96万元、第十年982.11万元。具体超额分成比例详见招标文件; 5、本次出租标 (略) 浑南区沈中大街 101-3 号、101-4 号项目共 1036 套房产,出租建筑面积51439.68平方米,租赁期10年。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6、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并接受出租方按照出租标的交付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 |
项目编号 | GR2023L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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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3)1058沈阳城投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绿城映月)整体出租(租期10年)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沈阳 (略) |
挂牌价格 | 452.47万元(人民币元) |
挂牌期间 | 10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3-03-14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协议转让(非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符合保障房政策要求,禁止承租方全部或部分转让标的房屋的运营权,禁止委托第三方运营,并在运营中明确禁止租客转租,且特设禁止转租条款; 2、承租方是标的房屋对外租赁签约的主体,按照保障房政策运营,不允许承租方以外的第三方以出租人、转租人等名义单独对外签署租赁合同,承租方承担运营管理的全部责任; 3、各年整租租金预付,首年、次年租金以年为单位支付,第三年以半年为单位支付,后续以季度为单位支付; 4、本项目采用“保底租金+超额分成”形式,保底金额为第一年452.47万元、第二年540.97万元、第三年575.7万元、第四年624.81万元、第五年673.33万元、第六年716.07万元、第七年776.63万元、第八年825.67万元、第九年900.96万元、第十年982.11万元。具体超额分成比例详见招标文件; 5、本次出租标 (略) 浑南区沈中大街 101-3 号、101-4 号项目共 1036 套房产,出租建筑面积51439.68平方米,租赁期10年。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6、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并接受出租方按照出租标的交付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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