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二:银川兴庆区上海东路1041号资产
标的二:银川兴庆区上海东路1041号资产
1、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管理人、拍卖人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拍卖人、淘宝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2、拍卖标的物的权利负担等情况竞买人可通过宁夏和同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 (略) (略) 破 (略) 的部分资产追溯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和同评报字(2020)第 030 号)等方式进行了解,也可向管理人、拍卖人进行询问。
3、截至评估基准日,产权持有人位于兴庆区上海东路 1041 号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后续房屋产权手续能否顺利取得,什么时间能够取得具有不确定性。
4、纳入评估范围内的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该部分资产的建筑面积是在委托人申报数据的基础上经评估专业人员现场测量核实,若法定专业机构测定数据与本次评估依据数据不一致,均以办理产权手续时国家有关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
5、本次评估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内部结构(非肉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建、构筑物评估结论是在假定产权持有人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现场调查判断得出的。
6、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土地上建有收益性地上停车位57个,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无法提供其规划审批资料,委托人已声明本次不将其纳入评估范围进行评估,但是属于本次拍卖范围。
7、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管理人、拍卖人予以配合。
8、标的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等均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政策各自承担,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9、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拍卖成交日之前的由委托方承担,成交之后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拍卖人、管理人主张任何权益。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另付0.15%的软件使用费。
11、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款0.35%的拍卖佣金。
(略) (略) 管理人将于2023年3月30日15时依法对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德胜工 (略) (略) 破产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公告事宜如下:
一、拍卖标的
1、银川德胜工业园区新胜西 (略) 厂区内资产,主要包括:存货类资产、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设备类资产、土建工程类资产、公益性生物资产、土地使用权及无形资产、其他类资产。整体参考价3100万元,保证金400万元。
2、银川兴庆区上海东路 1041 号资产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整体参考价2800万元,保证金300万元。
二、拍卖方式:网络拍卖
拍卖由破产管理人委托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网络拍卖平台为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
三、拍卖标的物展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0日12时止。
四、展示地点:
标的1、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
标的2、银川兴庆区上海东路 1041 号。
五、参与竞买须知:
1、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参与竞买前请自行向不动产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须持委托人书面证明)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经管理人确认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2、拍卖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以标的物实际现状进行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所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风险及标的物在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包括数量减少、隐形瑕疵、缺陷、损毁、灭失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同时,买受人在办理完成产权登记过户转移手续后,对拍卖标的的处置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应满足园区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
3、其他应知须知事项详见《拍卖手册》。
六、竞买保证金及拍卖成交价款的缴纳:
有意者请于2023年3月29日17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行: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01),并持银行缴款凭证和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办理竞买手续。拍卖成交价款交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 (略) 银川开发区支行,账号:**)。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管理人联系地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 51 号瑞银财富中心 A 座五楼
管理人联系人:宋律师 *
拍卖会网址:http://**/
报名地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文化城中区*栋*号
咨询或索取拍卖手册:请致电0951-*999李女士
或扫描二维码登录微信公众号“宁夏中鹿拍卖行”查勘标的情况。
1、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管理人、拍卖人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拍卖人、淘宝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2、拍卖标的物的权利负担等情况竞买人可通过宁夏和同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 (略) (略) 破 (略) 的部分资产追溯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和同评报字(2020)第 030 号)等方式进行了解,也可向管理人、拍卖人进行询问。
3、截至评估基准日,产权持有人位于兴庆区上海东路 1041 号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后续房屋产权手续能否顺利取得,什么时间能够取得具有不确定性。
4、纳入评估范围内的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该部分资产的建筑面积是在委托人申报数据的基础上经评估专业人员现场测量核实,若法定专业机构测定数据与本次评估依据数据不一致,均以办理产权手续时国家有关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
5、本次评估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内部结构(非肉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建、构筑物评估结论是在假定产权持有人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现场调查判断得出的。
6、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土地上建有收益性地上停车位57个,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无法提供其规划审批资料,委托人已声明本次不将其纳入评估范围进行评估,但是属于本次拍卖范围。
7、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管理人、拍卖人予以配合。
8、标的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等均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政策各自承担,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9、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拍卖成交日之前的由委托方承担,成交之后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拍卖人、管理人主张任何权益。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另付0.15%的软件使用费。
11、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款0.35%的拍卖佣金。
(略) (略) 管理人将于2023年3月30日15时依法对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德胜工 (略) (略) 破产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公告事宜如下:
一、拍卖标的
1、银川德胜工业园区新胜西 (略) 厂区内资产,主要包括:存货类资产、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设备类资产、土建工程类资产、公益性生物资产、土地使用权及无形资产、其他类资产。整体参考价3100万元,保证金400万元。
2、银川兴庆区上海东路 1041 号资产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整体参考价2800万元,保证金300万元。
二、拍卖方式:网络拍卖
拍卖由破产管理人委托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网络拍卖平台为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
三、拍卖标的物展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0日12时止。
四、展示地点:
标的1、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
标的2、银川兴庆区上海东路 1041 号。
五、参与竞买须知:
1、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参与竞买前请自行向不动产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须持委托人书面证明)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经管理人确认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2、拍卖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以标的物实际现状进行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所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风险及标的物在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包括数量减少、隐形瑕疵、缺陷、损毁、灭失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同时,买受人在办理完成产权登记过户转移手续后,对拍卖标的的处置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应满足园区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
3、其他应知须知事项详见《拍卖手册》。
六、竞买保证金及拍卖成交价款的缴纳:
有意者请于2023年3月29日17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行: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01),并持银行缴款凭证和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办理竞买手续。拍卖成交价款交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 (略) 银川开发区支行,账号:**)。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管理人联系地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 51 号瑞银财富中心 A 座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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