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大路蔡家田127号/127-6(41.07平方米)一年承租权
武汉市江大路蔡家田127号/127-6(41.07平方米)一年承租权
出租申请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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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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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武汉市江大路蔡家田127号/127-6(41.07平方米)一年承租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03-14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03-27 | ||
项目编号 | HB2023DF* | 挂牌价格 | 5.*万元/年 | ||
标的所在地 | - (略) 江大路蔡家田127号/127-6 | ||||
租期 | 一年 | 免租期 | 无 | ||
首年租金(万元) |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41.07 | 出租用途 | |||
目前状态 | 使用状态 :租赁期限已到期 | ||||
标的介绍 |
出租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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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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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四川诺力达资产评估房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2-11-25 |
租赁价格评估值(万元) | 4.* |
批准(备案)机构 | (略) (略) |
核准(备案)日期 |
一、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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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3-14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03-27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小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4)个周期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季度支付 | |
租金递增方式 | ||
履约抵押金(万元) | 三个月租金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缴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房屋租金的一部分,并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将首期房屋租金、租赁履约抵押金及公开招租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 2、本次公开招租所涉及的应由交易双方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的公开招租服务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 |
重大事项披露 | 出租方提示: 1、本次招租标的原租赁合同已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但原租户仍在使用,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但须在产权交易机构内行权。如原承租方未在本项目挂牌有效期内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足额保证金的,则视为放弃承租。若最终承租方非原承租户,合同签订后,出租方将协助办理清退事宜,但最终承租方必须承担延期交付租赁标的的风险。 2、本次招租标的租赁期限为一年,且出租方不予免租期。 3、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四川诺力达资产评估房 (略) 对本次公开招租所出具的房地产租金评估报告(川诺力达房评字2022第427号)中的全部内容。若标的面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评估报告中的面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对外招租的价格和结果。 4、本次标的房屋以现状出租,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承租标的现场勘察,递交承租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承租标的现状和瑕疵已充分了解,并对本次承租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提交承租申请即视为无条件接受该标的,不因标的承租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5、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资产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6、租金及租赁履约抵押金的交付:租金支付方式为:从租赁期限的第一天算起,按季支付,首期房屋租金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统一结算,先交租金后使用。后期租金在下一个结算周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履约抵押金为三个月租金。 7、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出租方确定并公示的《房屋租赁合同》(详见网站公告底部附件),须在报名登记时对《房屋租赁合同》予以盖章、签字确认。合格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由出租方将承租方名称、租赁期限及最终成交价格等在合同上补全,经出租方加盖公章后《房屋租赁合同》即生效。 | |
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否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租赁包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12569.*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账号:*23(人民币);大额支付行号:* 开户行:光大银行武汉新华支行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时,须缴纳保证金1.257万元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武汉新华支行,账号:*23,大额行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为准(交易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直接支付,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承租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在收到首期房屋租金、租赁履约抵押金及公开招租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首期房屋租金及租赁履约抵押金一次性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3、关于保证金的处置约定:(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竞得招租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缴款账户。(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交易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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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名称 | 光谷联交所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女士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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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房屋租赁合同》 | 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下载模板 |
出租申请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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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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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武汉市江大路蔡家田127号/127-6(41.07平方米)一年承租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03-14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03-27 | ||
项目编号 | HB2023DF* | 挂牌价格 | 5.*万元/年 | ||
标的所在地 | - (略) 江大路蔡家田127号/127-6 | ||||
租期 | 一年 | 免租期 | 无 | ||
首年租金(万元) |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41.07 | 出租用途 | |||
目前状态 | 使用状态 :租赁期限已到期 | ||||
标的介绍 |
出租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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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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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四川诺力达资产评估房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2-11-25 |
租赁价格评估值(万元) | 4.* |
批准(备案)机构 | (略) (略) |
核准(备案)日期 |
一、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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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3-14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03-27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小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4)个周期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季度支付 | |
租金递增方式 | ||
履约抵押金(万元) | 三个月租金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缴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房屋租金的一部分,并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将首期房屋租金、租赁履约抵押金及公开招租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 2、本次公开招租所涉及的应由交易双方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的公开招租服务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 |
重大事项披露 | 出租方提示: 1、本次招租标的原租赁合同已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但原租户仍在使用,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但须在产权交易机构内行权。如原承租方未在本项目挂牌有效期内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足额保证金的,则视为放弃承租。若最终承租方非原承租户,合同签订后,出租方将协助办理清退事宜,但最终承租方必须承担延期交付租赁标的的风险。 2、本次招租标的租赁期限为一年,且出租方不予免租期。 3、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四川诺力达资产评估房 (略) 对本次公开招租所出具的房地产租金评估报告(川诺力达房评字2022第427号)中的全部内容。若标的面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评估报告中的面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对外招租的价格和结果。 4、本次标的房屋以现状出租,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承租标的现场勘察,递交承租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承租标的现状和瑕疵已充分了解,并对本次承租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提交承租申请即视为无条件接受该标的,不因标的承租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5、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资产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6、租金及租赁履约抵押金的交付:租金支付方式为:从租赁期限的第一天算起,按季支付,首期房屋租金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统一结算,先交租金后使用。后期租金在下一个结算周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履约抵押金为三个月租金。 7、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出租方确定并公示的《房屋租赁合同》(详见网站公告底部附件),须在报名登记时对《房屋租赁合同》予以盖章、签字确认。合格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由出租方将承租方名称、租赁期限及最终成交价格等在合同上补全,经出租方加盖公章后《房屋租赁合同》即生效。 | |
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否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租赁包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12569.*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账号:*23(人民币);大额支付行号:* 开户行:光大银行武汉新华支行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时,须缴纳保证金1.257万元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武汉新华支行,账号:*23,大额行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为准(交易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直接支付,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承租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在收到首期房屋租金、租赁履约抵押金及公开招租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首期房屋租金及租赁履约抵押金一次性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3、关于保证金的处置约定:(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竞得招租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缴款账户。(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交易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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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名称 | 光谷联交所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女士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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