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周良街道小庄子村472棵林木所有权(001211f65b3b74114946b0e8965ca9b3bfcf)
宝坻区周良街道小庄子村472棵林木所有权(001211f65b3b74114946b0e8965ca9b3bfcf)
发布时间:2023-03-13 10:10
发布区域 | 小庄子村 |
转出方名称 | (略) 宝坻区周良街道小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略) 宝坻区周良街道小庄子村 |
转出方式 | 转让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周良街道小庄子村472棵林木所有权 | ||
资产权益 | |||
挂牌价格 | 7865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小庄子二支渠树木,榆树32棵、槐树55棵、柳树147棵西至马营界,东至小庄子进村桥两侧。三支渠北侧柳树72棵西至马营界,东至三支渠桥。四支渠渠北柳树143棵,东至何家铺界,西至五里台界。小庄子村东大渠埝树木23棵,已取得采伐证。以上共计472棵树木。具体要求:砍伐树木、清理现场。2、参与该项目网上竞价人员者需在竞价成功之日前将押金2万元及平台收取的信息技术服务费(文书费)280元及其他费用500元交到农村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文书费及其他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再退还。3、项目底价为78650元,以竞价阶梯方式网上竞价,每次加价为200元,价高者成功。如只有一人参与竞价,可按原定底价为最终成交价。4、竞价成功后不得反悔,否则押金不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另行发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押金。5、项目交易产生的鉴证服务费,由受让方担负。6、受让方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伐树,工程每推迟一天扣保证金500元,如遇特殊天气等不能正常施工的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砍伐期限。7、受让方在砍伐时不得超出规定范围,若砍伐时超出规定范围内的树木,按每棵200元扣除保证金且后果自负。砍伐期间树木看护任务由受让方负责。8、受让方在砍伐树木期间要保证道路畅通,不得损害周边树木、通讯和电力等设施,如有损坏,受让方及时修复,未能及时修复的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找人修复,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9、受让方对树木采伐和施工安全工作全面负责。10、受让方在采伐施工时要注意伐树施工人员的安全。在采伐及运输树木的过程中若发生人身、车辆等一切安全事故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安全事故责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承担任何责任。11、受让方发现闲杂人员进入采伐区,不及时制止,造成的事故由受让方负责承担。12、受让方完工后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以免影响人员和车辆通行,否则扣除相应保证金。13、受让方运输树木道路需自行解决,在运输过程中若对道路及其他树木等造成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年满18周岁、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转出用途 | 转让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2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 (略) | 开户银行 | 中国 (略) 天津永安支行 |
发布时间:2023-03-13 10:10
发布区域 | 小庄子村 |
转出方名称 | (略) 宝坻区周良街道小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略) 宝坻区周良街道小庄子村 |
转出方式 | 转让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周良街道小庄子村472棵林木所有权 | ||
资产权益 | |||
挂牌价格 | 7865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小庄子二支渠树木,榆树32棵、槐树55棵、柳树147棵西至马营界,东至小庄子进村桥两侧。三支渠北侧柳树72棵西至马营界,东至三支渠桥。四支渠渠北柳树143棵,东至何家铺界,西至五里台界。小庄子村东大渠埝树木23棵,已取得采伐证。以上共计472棵树木。具体要求:砍伐树木、清理现场。2、参与该项目网上竞价人员者需在竞价成功之日前将押金2万元及平台收取的信息技术服务费(文书费)280元及其他费用500元交到农村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文书费及其他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再退还。3、项目底价为78650元,以竞价阶梯方式网上竞价,每次加价为200元,价高者成功。如只有一人参与竞价,可按原定底价为最终成交价。4、竞价成功后不得反悔,否则押金不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另行发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押金。5、项目交易产生的鉴证服务费,由受让方担负。6、受让方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伐树,工程每推迟一天扣保证金500元,如遇特殊天气等不能正常施工的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砍伐期限。7、受让方在砍伐时不得超出规定范围,若砍伐时超出规定范围内的树木,按每棵200元扣除保证金且后果自负。砍伐期间树木看护任务由受让方负责。8、受让方在砍伐树木期间要保证道路畅通,不得损害周边树木、通讯和电力等设施,如有损坏,受让方及时修复,未能及时修复的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找人修复,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9、受让方对树木采伐和施工安全工作全面负责。10、受让方在采伐施工时要注意伐树施工人员的安全。在采伐及运输树木的过程中若发生人身、车辆等一切安全事故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安全事故责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承担任何责任。11、受让方发现闲杂人员进入采伐区,不及时制止,造成的事故由受让方负责承担。12、受让方完工后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以免影响人员和车辆通行,否则扣除相应保证金。13、受让方运输树木道路需自行解决,在运输过程中若对道路及其他树木等造成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年满18周岁、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转出用途 | 转让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2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 (略) | 开户银行 | 中国 (略) 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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