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南岸镇塘路50号恒福新城连廊3号商铺二拍-发布时间:2023年3月14日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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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南岸镇塘路50号恒福新城连廊3号商铺二拍-发布时间:2023年3月14日16:42

(略) 高要区南岸镇塘路50号恒福新城连廊3号商铺二拍

发布时间: 2023年3月14日 16:42

(略) (略) 清算组(下称清算组)将于2023年4月14日10时起至 2023年4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处置单位: (略) (略) 清算组,监督单位: (略) 高 (略) ,网址:http://**,)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拍卖价

清算组披露的拍卖标的物情况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看样及相关部门认定的情况为准。

房号

建筑面积

(㎡)

套内建筑面积(㎡)

装修情况

市场总价(万元)

二拍起拍价
(万元)

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元)

连廊3号商铺

85.26

——

毛坯

62.62

50.10

5.01

1000

特别提醒:恒福新城连廊3号 (略) 住建局《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无备案信息且《房屋测绘成果报告书》无显示该面积,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该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2023年4月7日12时前一同亲自到清算组处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清算组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参与竞买房地产的竞买人需具备当地房地产限购区域内现行房地产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本公告刊登之日起,清算组办公时间接受竞买人的咨询,京东拍卖(广东)服务咨询电话:4008-363-020。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提前两天进行电话预约(预约电话:0758-*)。

3、标的物集中看样时间:2023年4月7日下午3时整。标的物集中看样地点: (略) 高要区南岸镇塘路50号恒福新城。请看样者提前预约,按约定时间到达,清算组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无意向人报名则不组织看样。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清算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或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已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四、延时出价功能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说明及拍卖通知情况

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清算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经清算组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4月7日前与清算组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等)均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保证金及成交款项缴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清算组指定账户,拍卖尾款在拍卖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由竞得 (略) (略) 清算组银行账户(户名: (略) (略) 清算组;账号:*95,开户行:肇庆农村 (略) 高要支行)并注明“强清案号:(2019)粤1204清申1号,款项性质:恒福新城X幢XX房拍卖尾款”。

九、风险提示

1、本标的以现状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2、标的物的成交后,权属变更所需要的手续竞买人竞拍前应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质监等政府部门,对手续及相关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拍卖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水利基金费、出让金及交易中规定缴交的各种费用等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清算组不承担和支付任何税费和费用。本次拍卖清算组仅开具收款收据,不负责提供发票。因未开具发票或无法开具发票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如有拖欠应缴付的物业管理费用等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拍卖成交、移交与过户。

1、竞得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日,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由竞得者享有。竞买人在十五天内到有关部门不动产过户手续。

2、如本次拍卖标的物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清算组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物不能如期交割的,清算组概不承担相关责任。

3、竞得者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三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清算组(地址: (略) 高要区南岸象山1小区明珠路1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4、竞得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 (略) 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的权属变更手续。

5、拍卖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 (略) (略) 承担的税、其他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

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税率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一、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清算组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及提供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2、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清算组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清算组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拍卖财产相关所需支付的费用。

5、本次拍卖所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最终以相关政府部门丈量为准。标的物规划用途、质量、使用风险等由买受人承担。若实际交付的标的物面积、规划用途、数量、质量、配套等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本次拍卖成交价款均不作调整,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6、清算组缴纳出卖人应当缴纳的税款系每月月底批量办理。因清算组按程序办理税款缴纳事宜导致迟延过户的,清算组免于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拍卖标的不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清算组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如遇拍卖标的 (略) 查封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的,清算组将 (略) 通过正常法律程序予以解封。 (略) 解封拍卖标的物导致迟延过户的,清算组免于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本次竞拍平台提供的“一键贷款”服务非必须选择的服务,各竞买人根据自身需要进行选择。若选择“一键贷款”服务,竞买人须提前向银行或相关机构了解自身是否符合放款要求、贷款额度、贷款利率、流程、费用等情况,竞买人因贷款产生的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与清算组无关,竞买人与银行或相关机构产生的任何纠纷与清算组无关;竞买人竞拍成功后未能得到银行放款,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若竞买人以未能得到银行放款未由拒绝向清算组全额缴纳尾款,视为悔拍,清算组有权没收保证金。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因标的物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尾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可上网查询。

2、银行支付限额:http://**-1659.html

个人参拍:http://**

企业参拍:http://**

保证金缴纳问题解答:http://**

在参拍、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拍卖服务热线:*。

3、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清算组咨询。

4、 (略) (略) 清算组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略)

联系人:赵生*

联系地址: (略) 高要区南岸象山区1小区明珠路18号

电话:0758-*

(略) (略) 清算组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 (略) ,高要区,肇庆

(略) 高要区南岸镇塘路50号恒福新城连廊3号商铺二拍

发布时间: 2023年3月14日 16:42

(略) (略) 清算组(下称清算组)将于2023年4月14日10时起至 2023年4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处置单位: (略) (略) 清算组,监督单位: (略) 高 (略) ,网址:http://**,)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拍卖价

清算组披露的拍卖标的物情况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看样及相关部门认定的情况为准。

房号

建筑面积

(㎡)

套内建筑面积(㎡)

装修情况

市场总价(万元)

二拍起拍价
(万元)

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元)

连廊3号商铺

85.26

——

毛坯

62.62

50.10

5.01

1000

特别提醒:恒福新城连廊3号 (略) 住建局《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无备案信息且《房屋测绘成果报告书》无显示该面积,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该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2023年4月7日12时前一同亲自到清算组处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清算组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参与竞买房地产的竞买人需具备当地房地产限购区域内现行房地产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本公告刊登之日起,清算组办公时间接受竞买人的咨询,京东拍卖(广东)服务咨询电话:4008-363-020。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提前两天进行电话预约(预约电话:0758-*)。

3、标的物集中看样时间:2023年4月7日下午3时整。标的物集中看样地点: (略) 高要区南岸镇塘路50号恒福新城。请看样者提前预约,按约定时间到达,清算组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无意向人报名则不组织看样。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清算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或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已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四、延时出价功能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说明及拍卖通知情况

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清算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经清算组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4月7日前与清算组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等)均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保证金及成交款项缴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清算组指定账户,拍卖尾款在拍卖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由竞得 (略) (略) 清算组银行账户(户名: (略) (略) 清算组;账号:*95,开户行:肇庆农村 (略) 高要支行)并注明“强清案号:(2019)粤1204清申1号,款项性质:恒福新城X幢XX房拍卖尾款”。

九、风险提示

1、本标的以现状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2、标的物的成交后,权属变更所需要的手续竞买人竞拍前应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质监等政府部门,对手续及相关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拍卖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水利基金费、出让金及交易中规定缴交的各种费用等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清算组不承担和支付任何税费和费用。本次拍卖清算组仅开具收款收据,不负责提供发票。因未开具发票或无法开具发票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如有拖欠应缴付的物业管理费用等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拍卖成交、移交与过户。

1、竞得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日,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由竞得者享有。竞买人在十五天内到有关部门不动产过户手续。

2、如本次拍卖标的物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清算组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物不能如期交割的,清算组概不承担相关责任。

3、竞得者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三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清算组(地址: (略) 高要区南岸象山1小区明珠路1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4、竞得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 (略) 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的权属变更手续。

5、拍卖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 (略) (略) 承担的税、其他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

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税率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一、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清算组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及提供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2、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清算组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清算组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拍卖财产相关所需支付的费用。

5、本次拍卖所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最终以相关政府部门丈量为准。标的物规划用途、质量、使用风险等由买受人承担。若实际交付的标的物面积、规划用途、数量、质量、配套等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本次拍卖成交价款均不作调整,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6、清算组缴纳出卖人应当缴纳的税款系每月月底批量办理。因清算组按程序办理税款缴纳事宜导致迟延过户的,清算组免于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拍卖标的不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清算组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如遇拍卖标的 (略) 查封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的,清算组将 (略) 通过正常法律程序予以解封。 (略) 解封拍卖标的物导致迟延过户的,清算组免于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本次竞拍平台提供的“一键贷款”服务非必须选择的服务,各竞买人根据自身需要进行选择。若选择“一键贷款”服务,竞买人须提前向银行或相关机构了解自身是否符合放款要求、贷款额度、贷款利率、流程、费用等情况,竞买人因贷款产生的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与清算组无关,竞买人与银行或相关机构产生的任何纠纷与清算组无关;竞买人竞拍成功后未能得到银行放款,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若竞买人以未能得到银行放款未由拒绝向清算组全额缴纳尾款,视为悔拍,清算组有权没收保证金。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因标的物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尾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可上网查询。

2、银行支付限额:http://**-1659.html

个人参拍:http://**

企业参拍:http://**

保证金缴纳问题解答:http://**

在参拍、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拍卖服务热线:*。

3、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清算组咨询。

4、 (略) (略) 清算组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略)

联系人:赵生*

联系地址: (略) 高要区南岸象山区1小区明珠路18号

电话:0758-*

(略) (略) 清算组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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