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沙自然告字[2023]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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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沙自然告字[2023]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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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沙自然告字[2023]003号)
沙自然告字[2023]003号2023/3/10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23-003 宗地总面积: 9541.37平方米宗地坐落: 东安路东侧、人民大街北侧
出让年限: 70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6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54
主要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区位中心城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9541.37 一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1000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A0010
起始价: 2404.426万元加价幅度:
备注:1、竞得人须按照《 (略) 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对该地块涉及的耕地耕作层进行剥离,经验收后颁发项目开工许可证;2、装配式建筑按住建局计划执行。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10日 至 2023年03月29日 到 惠招标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10日 至 2023年03月29日 到 惠招标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9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3月29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03月30日10时40分在 惠招标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配套设施:居住区内应配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350平方米)及物业管理与服务用房,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等便民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应符合有关规定。配套社区服务施舍、便民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在规划总平面图上予以明确,并应与住宅建筑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设施的要求。
2、市政设施要求: (略) 政配套设施,规划地块内的各类管线一律地下敷设,管线及各类地下构筑物 (略) 道路红线、绿线范围内。地块内必须有生活垃圾收集 (略) 政配套设施。小区内车行道路必须使用沥青路面。
3、其他:不应建设封闭住宅小区,项目 (略) 、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绿色建筑应符合沙城指办[2020]1号文件要求。装配式建筑比例不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教育设施建筑应符合《 (略) 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中小学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沙政办字[2019]10号)要求,如有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民安路
联 系 人:尚女士
联系电话:0319-*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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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自然告字[2023]003号2023/3/10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23-003 宗地总面积: 9541.37平方米宗地坐落: 东安路东侧、人民大街北侧
出让年限: 70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6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54
主要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区位中心城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9541.37 一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1000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A0010
起始价: 2404.426万元加价幅度:
备注:1、竞得人须按照《 (略) 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对该地块涉及的耕地耕作层进行剥离,经验收后颁发项目开工许可证;2、装配式建筑按住建局计划执行。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10日 至 2023年03月29日 到 惠招标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10日 至 2023年03月29日 到 惠招标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9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3月29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03月30日10时40分在 惠招标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配套设施:居住区内应配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350平方米)及物业管理与服务用房,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等便民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应符合有关规定。配套社区服务施舍、便民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在规划总平面图上予以明确,并应与住宅建筑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设施的要求。
2、市政设施要求: (略) 政配套设施,规划地块内的各类管线一律地下敷设,管线及各类地下构筑物 (略) 道路红线、绿线范围内。地块内必须有生活垃圾收集 (略) 政配套设施。小区内车行道路必须使用沥青路面。
3、其他:不应建设封闭住宅小区,项目 (略) 、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绿色建筑应符合沙城指办[2020]1号文件要求。装配式建筑比例不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教育设施建筑应符合《 (略) 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中小学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沙政办字[2019]10号)要求,如有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民安路
联 系 人:尚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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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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