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乐市16区北京路359号楚天商城1号楼商铺1-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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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略) 双河兵团分行将于2023年3月15日11时至2023年3月16日11时(延时顺延)在公拍网资产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郑重声明,并提醒竞拍人:
本 (略) 主导的司法拍卖,拍品所设的拍卖条件及披露信息均由 (略) 提供并负责解释。联系方式:黄先生:*。
请竞拍人务必认真、充分阅读以下“重要提示”。
一、重要提示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标的信息》、《竞买公告》、《特别规定》及《竞买协议》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地区准入以及费用承担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委托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交付手续,在交付过程中以及买受人办证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依法各自承担。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而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拍卖人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物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委托人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及委托方对拍品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物
博尔塔拉北京路(兵团)支行原营业用房。
(略) 16区北京路359号楚天商城1号楼商铺1-18、19,建筑面积约为255.26平方米,以实际为准。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100元。
资产均以实际交付的现状为准,交割时以评估报告的清单为准。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必须在竞买开始前与拍卖人沟通并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则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开始前两日接受咨询(休息日除外)。有意者请尽早与拍卖人联系,由拍卖人安排看样时间,咨询请致电:*黄先生,*孙女士。
2、现场看样者,应服从指引并如实做好登记手续。
五、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人提供相应的协助。本次交易所产生或可能产生的明确的或不明确的包括税费在内的各种费用以及有可能存在拖欠、补缴的税费与其他费用均由竞买人及委托人依法各自承担,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2、本次拍卖不开具发票,如买受人需发票的,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且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无法开具发票的风险。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公拍网”将冻结竞买人支付的资金作为应交纳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该标的物的竞买人,其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该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作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转入指定账户。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指定账户。
4、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拍卖人所有。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委托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九、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日内(如遇最后一日为休息日则相应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缴纳10万元的交割保证金至拍卖人指定账户,在房产交割完毕后退还竞买人,不计利息(联系电话:*黄先生,*孙女士)。
2、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后的15日内按委托人的要求完成拍卖标的物交接手续。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交付或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委托人给予必要的协助。
十、特别提醒:
1、标的物成交后,以委托人当场交付的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2、竞买人应当在参加竞买前认真调查、充分了解并且确定能够承受已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后,再作出参加竞买的决定;请有意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3、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及水、电等相关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依法各自承担相应的部分;如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4、有关产业政策、规划、环保、税费、园区/开发区准入等问题买受人应向有关的当地政府、发改、规划、环保、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如因上述问题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能过户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负。
十一、拍卖撤回
在标的物未成交前,委托人可能随时撤回拍卖,对此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参与竞买者对此应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十二、其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协议。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委托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再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电话:*黄先生,*孙女士
中国 (略) 双河兵团分行将于2023年3月15日11时至2023年3月16日11时(延时顺延)在公拍网资产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郑重声明,并提醒竞拍人:
本 (略) 主导的司法拍卖,拍品所设的拍卖条件及披露信息均由 (略) 提供并负责解释。联系方式:黄先生:*。
请竞拍人务必认真、充分阅读以下“重要提示”。
一、重要提示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标的信息》、《竞买公告》、《特别规定》及《竞买协议》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地区准入以及费用承担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委托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交付手续,在交付过程中以及买受人办证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依法各自承担。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而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拍卖人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物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委托人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及委托方对拍品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物
博尔塔拉北京路(兵团)支行原营业用房。
(略) 16区北京路359号楚天商城1号楼商铺1-18、19,建筑面积约为255.26平方米,以实际为准。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100元。
资产均以实际交付的现状为准,交割时以评估报告的清单为准。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必须在竞买开始前与拍卖人沟通并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则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开始前两日接受咨询(休息日除外)。有意者请尽早与拍卖人联系,由拍卖人安排看样时间,咨询请致电:*黄先生,*孙女士。
2、现场看样者,应服从指引并如实做好登记手续。
五、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人提供相应的协助。本次交易所产生或可能产生的明确的或不明确的包括税费在内的各种费用以及有可能存在拖欠、补缴的税费与其他费用均由竞买人及委托人依法各自承担,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2、本次拍卖不开具发票,如买受人需发票的,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且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无法开具发票的风险。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公拍网”将冻结竞买人支付的资金作为应交纳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该标的物的竞买人,其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该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作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转入指定账户。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指定账户。
4、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拍卖人所有。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委托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九、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日内(如遇最后一日为休息日则相应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缴纳10万元的交割保证金至拍卖人指定账户,在房产交割完毕后退还竞买人,不计利息(联系电话:*黄先生,*孙女士)。
2、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后的15日内按委托人的要求完成拍卖标的物交接手续。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交付或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委托人给予必要的协助。
十、特别提醒:
1、标的物成交后,以委托人当场交付的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2、竞买人应当在参加竞买前认真调查、充分了解并且确定能够承受已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后,再作出参加竞买的决定;请有意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3、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及水、电等相关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依法各自承担相应的部分;如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4、有关产业政策、规划、环保、税费、园区/开发区准入等问题买受人应向有关的当地政府、发改、规划、环保、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如因上述问题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能过户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负。
十一、拍卖撤回
在标的物未成交前,委托人可能随时撤回拍卖,对此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参与竞买者对此应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十二、其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协议。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委托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再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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