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大黄堡镇东八里庄村北原龙军承租4亩土地经营权对外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武清区大黄堡镇东八里庄村北原龙军承租4亩土地经营权对外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6 15:5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发布区域 | 大黄堡镇/东八里庄村 |
转出方名称 | (略) 武清区大黄堡镇东八里庄(村委会代行职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武清区大黄堡镇东八里庄村北原龙军承租4亩土地经营权对外出租项目 | ||
挂牌价格 | 8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承租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租方应当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2、承租方自行解决用水、用电等相关问题,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出租方概不负责;3、承租方确保合法合规使用该地块,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4、 承租方应具备单独经营该地块的经营能力及经济实力,若向第三方进行分租、转租,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5、承租方不得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挖沙、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6、出租方不负责提供用电、排水等配套设施,只以土地现状出租,如受旱、涝等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原因等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7、意向承租方承诺,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已经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地块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地块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地块瑕疵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否则视为自行放弃该地块的承租权,同时5000元交易保证金作为赔偿金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地块进行重新出租;8、合同期间,如土地被依法征收(用)、占用时,所有补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条件终止合同,服从镇及以上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时交回被依法征收(用)、占用土地,占地补偿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9、承租方在签约前除交齐本年度租金外,还需另交纳一年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间,承租方如有违约,履约保证金作为部分违约赔偿金归出租方所有,同时,合同自违约之日起解除,如无违约,合同期满原数退回,不计利息;10、承租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日期交纳租金,如逾期10日未交清,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将该地块另行出租;11、承租方自行去城建部门进行查阅核实地性,确定后期符合土地用途经营,如因土地性质发生争议纠纷,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2、该地块上现有地上物为原承租方投资建设,本次承租方须自行与原承租方协商解决地上物处置等一切问题,如协商不成导致不能签约,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3、出租方只以土地现状出租,不做任何承诺,承租方如从事养殖经营,必须自行办理养殖手续,出现任何风险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14、合同到期,如出租方不再出租或承租方不能成功续租,地上物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所有地上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15、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注:转出期限3年,自成交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实际期限不足三年,按三年计算租金,具体以签约时间为准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主体。 | ||
转出用途 | 养殖经营(承租方自行办理养殖手续)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 (略) | 开户银行 | 中国 (略) 天津永安支行 |
发布时间:2023-03-16 15:5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发布区域 | 大黄堡镇/东八里庄村 |
转出方名称 | (略) 武清区大黄堡镇东八里庄(村委会代行职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武清区大黄堡镇东八里庄村北原龙军承租4亩土地经营权对外出租项目 | ||
挂牌价格 | 8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承租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租方应当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2、承租方自行解决用水、用电等相关问题,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出租方概不负责;3、承租方确保合法合规使用该地块,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4、 承租方应具备单独经营该地块的经营能力及经济实力,若向第三方进行分租、转租,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5、承租方不得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挖沙、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6、出租方不负责提供用电、排水等配套设施,只以土地现状出租,如受旱、涝等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原因等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7、意向承租方承诺,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已经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地块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地块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地块瑕疵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否则视为自行放弃该地块的承租权,同时5000元交易保证金作为赔偿金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地块进行重新出租;8、合同期间,如土地被依法征收(用)、占用时,所有补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条件终止合同,服从镇及以上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时交回被依法征收(用)、占用土地,占地补偿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9、承租方在签约前除交齐本年度租金外,还需另交纳一年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间,承租方如有违约,履约保证金作为部分违约赔偿金归出租方所有,同时,合同自违约之日起解除,如无违约,合同期满原数退回,不计利息;10、承租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日期交纳租金,如逾期10日未交清,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将该地块另行出租;11、承租方自行去城建部门进行查阅核实地性,确定后期符合土地用途经营,如因土地性质发生争议纠纷,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2、该地块上现有地上物为原承租方投资建设,本次承租方须自行与原承租方协商解决地上物处置等一切问题,如协商不成导致不能签约,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3、出租方只以土地现状出租,不做任何承诺,承租方如从事养殖经营,必须自行办理养殖手续,出现任何风险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14、合同到期,如出租方不再出租或承租方不能成功续租,地上物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所有地上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15、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注:转出期限3年,自成交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实际期限不足三年,按三年计算租金,具体以签约时间为准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主体。 | ||
转出用途 | 养殖经营(承租方自行办理养殖手续)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 (略) | 开户银行 | 中国 (略) 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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