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华山路2088号11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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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华山路2088号1107室


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项目编号:ZZCQ*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上海市华山路2088号1107室

项目简介:标的资产坐落于上海市华山路2088号1107室,具体详见以下《标的资产明细表》。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坐落地(标的资产名称、转让标的名称)

权证编号

土地用途

房屋类型

建筑面积(㎡)

评估价(万元)

挂牌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现状态

看房联系电话

1

汇银广场

(略) 华山路2088号房产

沪房地徐字(2001)第*号

综合

办公楼

141.32

433.15

433.15

129

自用

*

标的(项目)所属单位: (略)

内部决策:总裁办公会议纪要

标的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核准(备案)日期:2022年8月10日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433.15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上海市华山路2088号1107室

挂牌价格(万元):433.15

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8:00前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129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0个周期。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过户后标的资产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房产所在地关于商品房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本次转让不涉及标的房屋内的各种家具、家电等附属物品,仅限房产本身。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资产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资产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4、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本次转让涉及的一切法定税费(即由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征收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

5、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8:00前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标的资产明细表》)。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7、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双方在签署完《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4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办理本次标的资产过户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协助;如因房产限购相关政策原因或受让方自身原因未能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承诺承担按照合同成交金额的30%赔偿造成转让方相关损失;并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房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8、受让方应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价款总额减交易保证金金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9、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关于受让转让标的资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经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成对标的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资产转让相关的全部内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 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转让方确认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 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3) 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或拍卖程序的;

(4) 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

(5) 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的;

(6)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7) 受让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

10、其他事项详见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材料。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住所: (略) 宝安区宝安国际机场深航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陈志勇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

企业类型: (略)

经营期限:永续经营

监管机构(部门): (略) 国资委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二O二一年第三十四次总裁办公会议纪要》(〔2021〕34号)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 黄小姐;0755-*刘先生

业务投诉电话:0755-*

传真:0755-*

联系地址: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层

网址:http://**;微信公众号sotcbb。

保证金账户

户名:深圳联合产 (略)

账号:*69

开户银行: (略) 深圳分行营业部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 (略) ,上海


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项目编号:ZZCQ*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上海市华山路2088号1107室

项目简介:标的资产坐落于上海市华山路2088号1107室,具体详见以下《标的资产明细表》。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坐落地(标的资产名称、转让标的名称)

权证编号

土地用途

房屋类型

建筑面积(㎡)

评估价(万元)

挂牌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现状态

看房联系电话

1

汇银广场

(略) 华山路2088号房产

沪房地徐字(2001)第*号

综合

办公楼

141.32

433.15

433.15

129

自用

*

标的(项目)所属单位: (略)

内部决策:总裁办公会议纪要

标的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核准(备案)日期:2022年8月10日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433.15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上海市华山路2088号1107室

挂牌价格(万元):433.15

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8:00前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129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0个周期。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过户后标的资产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房产所在地关于商品房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本次转让不涉及标的房屋内的各种家具、家电等附属物品,仅限房产本身。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资产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资产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4、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本次转让涉及的一切法定税费(即由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征收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

5、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8:00前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标的资产明细表》)。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7、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双方在签署完《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4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办理本次标的资产过户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协助;如因房产限购相关政策原因或受让方自身原因未能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承诺承担按照合同成交金额的30%赔偿造成转让方相关损失;并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房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8、受让方应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价款总额减交易保证金金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9、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关于受让转让标的资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经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成对标的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资产转让相关的全部内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 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转让方确认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 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3) 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或拍卖程序的;

(4) 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

(5) 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的;

(6)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7) 受让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

10、其他事项详见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材料。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住所: (略) 宝安区宝安国际机场深航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陈志勇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

企业类型: (略)

经营期限:永续经营

监管机构(部门): (略) 国资委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二O二一年第三十四次总裁办公会议纪要》(〔2021〕34号)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 黄小姐;0755-*刘先生

业务投诉电话:0755-*

传真:0755-*

联系地址: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层

网址:http://**;微信公众号sotcbb。

保证金账户

户名:深圳联合产 (略)

账号:*69

开户银行: (略) 深圳分行营业部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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