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川K07B20猎豹牌小型普通客车转让(9d6d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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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川K07B20猎豹牌小型普通客车转让(9d6d5f)

威远投资 (略) 川K07B20猎豹牌小型普通客车转让
标的名称威远投资 (略) 川K07B20猎豹牌小型普通客车转让
项目编码GR2023SC* 挂牌价格0.44589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3-03-15
是否联合转让挂牌截止日期2023-03-28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名称

威远投资 (略) 川K07B20

猎豹牌小型普通客车转让

品牌/车型

猎豹牌(CFA6470LA)

车牌号

川K07B20

发动机号

SMC9205

车身颜色

白色

行驶公里数

约30万公里

上牌地区

四川内江

排量

2.351L

保险到期日

2023年9月24日

年检到期日

2021年9月

车架号

LMG654BOXDA*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1.本次转让车辆品牌及型号为“猎豹牌CFA6470LA”,车身颜色为白色,车辆识别代码为:LMG654BOXDA*,发动机号SMC9205;排量/功率:2.351L/92kw;已使用8年以上,运行里程数约30万公里,车况差,油耗大、维修费用高,目前位于维修厂内,主要配件缺失及损坏(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且该车年检有效期至2021年9月,已脱审1年。

特别提示:由于车辆停放一定时间可能存在的车胎漏气、油料不足和电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上述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2.看车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竞价参数

(动态报价填写)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车辆加价幅度300元/次,延时报价周期为120秒。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威远投资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49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威远县
住所/注册地址威远县严陵镇西街2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严冬
注册资本13,6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微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威远县人民政府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威远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发文簿
批准日期2022-01-14
批准文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0.44589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受让。

四、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于公告截至日16:00时前交纳对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内江分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西林支行
账号:*3907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

本次转让车辆品牌及型号为“猎豹牌CFA6470LA”,车身颜色为白色,车辆识别代码为:LMG654BOXDA*,发动机号SMC9205;排量/功率:2.351L/92kw;已使用8年以上,运行里程数约30万公里,车况差,油耗大、维修费用高,目前位于维修厂内,主要配件缺失及损坏(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且该车年检有效期至2021年9月,已脱审1年。

其它披露事项

1.本次转让车辆由威远投资 (略) 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进行处置,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对标的所做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2.本次转让的车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但车辆参数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3.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移交。

特别提示:由于车辆停放一定时间可能存在的车胎漏气、油料不足和电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请买受人自行查看,报名后视为认同标的瑕疵。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上述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4. 本次车辆交易中涉及的过户费用(包括过户手续费、工本费、号牌费等)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若需旧车交易发票,请自行缴纳有关税、费后办理;产权交易涉及车辆在异地登记的,由受让方负责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变更事项,办理登记变更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事项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协助办理;标的除过户之外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5.本次处置的车辆过户前的违章由转让方负责。

6.转让成交后,转、受双方按四川宏东房地产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宏东资评资(四)[2022]第4014号)的资产明细表为参考,进行交割。

7. 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双方签订交易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相关资料的交接、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请将签订生效后的交易合同交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备案,备案完成且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内江分所将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8.本次转让过程中所涉及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

看车联系人:周先生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0.2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3-03-28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内江分所
开户行中国 (略) 内江分行西林新区分理处
账号*3907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保险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登记证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二手车交易合同(模板)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行驶证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动态报价
威远投资 (略) 川K07B20猎豹牌小型普通客车转让
标的名称威远投资 (略) 川K07B20猎豹牌小型普通客车转让
项目编码GR2023SC* 挂牌价格0.44589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3-03-15
是否联合转让挂牌截止日期2023-03-28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名称

威远投资 (略) 川K07B20

猎豹牌小型普通客车转让

品牌/车型

猎豹牌(CFA6470LA)

车牌号

川K07B20

发动机号

SMC9205

车身颜色

白色

行驶公里数

约30万公里

上牌地区

四川内江

排量

2.351L

保险到期日

2023年9月24日

年检到期日

2021年9月

车架号

LMG654BOXDA*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1.本次转让车辆品牌及型号为“猎豹牌CFA6470LA”,车身颜色为白色,车辆识别代码为:LMG654BOXDA*,发动机号SMC9205;排量/功率:2.351L/92kw;已使用8年以上,运行里程数约30万公里,车况差,油耗大、维修费用高,目前位于维修厂内,主要配件缺失及损坏(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且该车年检有效期至2021年9月,已脱审1年。

特别提示:由于车辆停放一定时间可能存在的车胎漏气、油料不足和电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上述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2.看车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竞价参数

(动态报价填写)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车辆加价幅度300元/次,延时报价周期为120秒。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威远投资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49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威远县
住所/注册地址威远县严陵镇西街2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严冬
注册资本13,6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微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威远县人民政府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威远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发文簿
批准日期2022-01-14
批准文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0.44589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受让。

四、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于公告截至日16:00时前交纳对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内江分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西林支行
账号:*3907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

本次转让车辆品牌及型号为“猎豹牌CFA6470LA”,车身颜色为白色,车辆识别代码为:LMG654BOXDA*,发动机号SMC9205;排量/功率:2.351L/92kw;已使用8年以上,运行里程数约30万公里,车况差,油耗大、维修费用高,目前位于维修厂内,主要配件缺失及损坏(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且该车年检有效期至2021年9月,已脱审1年。

其它披露事项

1.本次转让车辆由威远投资 (略) 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进行处置,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对标的所做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2.本次转让的车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但车辆参数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3.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移交。

特别提示:由于车辆停放一定时间可能存在的车胎漏气、油料不足和电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请买受人自行查看,报名后视为认同标的瑕疵。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上述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4. 本次车辆交易中涉及的过户费用(包括过户手续费、工本费、号牌费等)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若需旧车交易发票,请自行缴纳有关税、费后办理;产权交易涉及车辆在异地登记的,由受让方负责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变更事项,办理登记变更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事项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协助办理;标的除过户之外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5.本次处置的车辆过户前的违章由转让方负责。

6.转让成交后,转、受双方按四川宏东房地产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宏东资评资(四)[2022]第4014号)的资产明细表为参考,进行交割。

7. 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双方签订交易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相关资料的交接、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请将签订生效后的交易合同交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备案,备案完成且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内江分所将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8.本次转让过程中所涉及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

看车联系人:周先生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0.2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3-03-28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内江分所
开户行中国 (略) 内江分行西林新区分理处
账号*3907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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