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学院所属2台报废锅炉-SWZC23018
山东女子学院所属2台报废锅炉-SWZC23018
标的信息 | |||||||||
项目编号 | SWZC23018 | 所属地域 | (略) | ||||||
评估价值 | 5.*万元 | 挂牌价格 | 5.*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3-2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03-24 | ||||||
咨询电话 | 0531-*刘先生、*郑先生;组织统一看货 |
转让方简况 | |||||||||
名称 | (略) | ||||||||
住址 | (略) 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2200号 | ||||||||
机构类型 | 事业单位 | ||||||||
出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略) 所属2台报废锅炉 | |||||||
所在地 | (略) 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2200号 | ||||||||
标的明细 | 编号 | 名称 | 权属证号 | 挂牌价(万元) | |||||
1 | 15吨燃气热水锅炉SZS10.5/1.0-115/70-Q(Y)-锅炉 | 2.04 | |||||||
2 | 15吨燃气热水锅炉SZS10.5/1.0-115/70-Q(Y)-锅炉辅机设备 | 0.9284 | |||||||
3 | 15吨燃气热水锅炉SZS10.5/1.0-115/70-Q(Y)-锅炉烟囱油缸 | 0.* | |||||||
4 | 15吨燃气热水锅炉SZS10.5/1.0-115/70-Q(Y)-锅炉辅机 | 0.07 | |||||||
5 | 15吨燃气热水锅炉SZS10.5/1.0-115/70-Q(Y)-供热设备 | 0.* | |||||||
6 | 2吨燃气蒸汽锅炉WNS2-1.25-Y(Q)-双色水位计 | 0.0038 | |||||||
7 | 2吨燃气蒸汽锅炉WNS2-1.25-Y(Q)-冷却器 | 0.01 | |||||||
8 | 2吨燃气蒸汽锅炉WNS2-1.25-Y(Q)-燃气锅炉 | 0.9135 | |||||||
9 | 2吨燃气蒸汽锅炉WNS2-1.25-Y(Q)-锅炉离心引风机 | 0.0288 | |||||||
10 | 2吨燃气蒸汽锅炉WNS2-1.25-Y(Q)-锅炉程序控制器 | 0.034 | |||||||
11 | 2吨燃气蒸汽锅炉WNS2-1.25-Y(Q)-锅炉程序控制器 | 0.034 | |||||||
12 | 2吨燃气蒸汽锅炉WNS2-1.25-Y(Q)-锅炉热工控制装置 | 0.37899 | |||||||
13 | 燃气管道 | 0.5356 | |||||||
合计 | 5.*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转让标的实行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转让标的锅炉拆除包括附属设备及燃气管道,管道以转让方现场标注为准。 3、转让标的截至评估基准日无抵押、权属清晰,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及交易所不对标的质量、性能、数量等提供任何保证。 4、其他事项详见鲁鸿安评咨字[2023]第2014号《资产评估报告》。 | ||||||||
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 | (略) | |||||||
批准内容 | 同意 (略) 所属2台报废锅炉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公开处置。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鸿安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山东)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2月29日 | ||||||||
评估结果 | 5.*万元 | ||||||||
备案单位 |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5.*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自转让方通知进场交割之日起10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的拆除、搬运及场地清理等工作。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资产的拆除、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现场核对好资产附件,自行准备拆解、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所有作业器具与行为须符合转让方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拉运标的资产出厂必须出具由转让方开具的出门凭证,无证不得出厂。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拆除标的资产过程中不得破坏转让方的房屋建筑物,确需拆除房屋时应事先征得转让方同意,并事后恢复原样。同时,承担破坏标的资产房屋墙体、地面与恢复原状、卫生清理等工作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以及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拆解、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等一切安全事故及经济赔偿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项目成交后,承担本项目转让方全部交易费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业法人,须具备锅炉拆除作业相关资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5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自动撤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标的资料 | |||||||||
标的信息 | |||||||||
项目编号 | SWZC23018 | 所属地域 | (略) | ||||||
评估价值 | 5.*万元 | 挂牌价格 | 5.*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3-2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03-24 | ||||||
咨询电话 | 0531-*刘先生、*郑先生;组织统一看货 |
转让方简况 | |||||||||
名称 | (略) | ||||||||
住址 | (略) 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2200号 | ||||||||
机构类型 | 事业单位 | ||||||||
出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略) 所属2台报废锅炉 | |||||||
所在地 | (略) 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2200号 | ||||||||
标的明细 | 编号 | 名称 | 权属证号 | 挂牌价(万元) | |||||
1 | 15吨燃气热水锅炉SZS10.5/1.0-115/70-Q(Y)-锅炉 | 2.04 | |||||||
2 | 15吨燃气热水锅炉SZS10.5/1.0-115/70-Q(Y)-锅炉辅机设备 | 0.9284 | |||||||
3 | 15吨燃气热水锅炉SZS10.5/1.0-115/70-Q(Y)-锅炉烟囱油缸 | 0.* | |||||||
4 | 15吨燃气热水锅炉SZS10.5/1.0-115/70-Q(Y)-锅炉辅机 | 0.07 | |||||||
5 | 15吨燃气热水锅炉SZS10.5/1.0-115/70-Q(Y)-供热设备 | 0.* | |||||||
6 | 2吨燃气蒸汽锅炉WNS2-1.25-Y(Q)-双色水位计 | 0.0038 | |||||||
7 | 2吨燃气蒸汽锅炉WNS2-1.25-Y(Q)-冷却器 | 0.01 | |||||||
8 | 2吨燃气蒸汽锅炉WNS2-1.25-Y(Q)-燃气锅炉 | 0.9135 | |||||||
9 | 2吨燃气蒸汽锅炉WNS2-1.25-Y(Q)-锅炉离心引风机 | 0.0288 | |||||||
10 | 2吨燃气蒸汽锅炉WNS2-1.25-Y(Q)-锅炉程序控制器 | 0.034 | |||||||
11 | 2吨燃气蒸汽锅炉WNS2-1.25-Y(Q)-锅炉程序控制器 | 0.034 | |||||||
12 | 2吨燃气蒸汽锅炉WNS2-1.25-Y(Q)-锅炉热工控制装置 | 0.37899 | |||||||
13 | 燃气管道 | 0.5356 | |||||||
合计 | 5.*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转让标的实行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转让标的锅炉拆除包括附属设备及燃气管道,管道以转让方现场标注为准。 3、转让标的截至评估基准日无抵押、权属清晰,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及交易所不对标的质量、性能、数量等提供任何保证。 4、其他事项详见鲁鸿安评咨字[2023]第2014号《资产评估报告》。 | ||||||||
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 | (略) | |||||||
批准内容 | 同意 (略) 所属2台报废锅炉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公开处置。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鸿安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山东)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2月29日 | ||||||||
评估结果 | 5.*万元 | ||||||||
备案单位 |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5.*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自转让方通知进场交割之日起10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的拆除、搬运及场地清理等工作。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资产的拆除、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现场核对好资产附件,自行准备拆解、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所有作业器具与行为须符合转让方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拉运标的资产出厂必须出具由转让方开具的出门凭证,无证不得出厂。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拆除标的资产过程中不得破坏转让方的房屋建筑物,确需拆除房屋时应事先征得转让方同意,并事后恢复原样。同时,承担破坏标的资产房屋墙体、地面与恢复原状、卫生清理等工作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以及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拆解、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等一切安全事故及经济赔偿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项目成交后,承担本项目转让方全部交易费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业法人,须具备锅炉拆除作业相关资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5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自动撤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标的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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