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路3号运河新时尚商业文化广场(现双桥万达广场)写字楼第10层房产的使用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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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路3号运河新时尚商业文化广场(现双桥万达广场)写字楼第10层房产的使用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石景 (略) 定于2023年4月19日10时至2023年4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略) 朝阳区双桥路3号运河新时尚商业文化广场(现双桥万达广场)写字楼第10层房产的使用权。

房屋所在楼宇共10(-1)层,房屋位于第10层,属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3192.88平方米(详见评估报告)。房屋实际用途:办公。标的权证编号:未办理。房产使用年限:2015年1月16日至2065年1月15日。

评估价: *元,起拍价:1824.3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特别提醒:该标的竞买人只对房产享有使用权,意向竞买人请谨慎参拍。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北京产权交易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该标的不安排统一看样,意向竞买人可前往所在地自行走访、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标的专项咨询请联系:北京嘉辉 (略) :*;010-*。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本院不负责腾退,请竞买人谨慎购买。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以及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京产权交易所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 (略) 石景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指定 (略) 指定账户(详见拍卖须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北京产权交易所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 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电话:010-*、010-*

北交所技术咨询:*-3

监督电话:12368、010-*

联系地址: (略) 石景山区阜石路169号

网址: http://**

如有贷款需要,可自行联系中国 (略) 北京九龙山支行拍卖房产个人贷款业务,联系人屈经理:*、010-*。

此公告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上发布。

(略) 石景 (略)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略) 石景 (略) 定于2023年4月19日10时至2023年4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略) 朝阳区双桥路3号运河新时尚商业文化广场(现双桥万达广场)写字楼第10层房产的使用权。

房屋所在楼宇共10(-1)层,房屋位于第10层,属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3192.88平方米(详见评估报告)。房屋实际用途:办公。标的权证编号:未办理。房产使用年限:2015年1月16日至2065年1月15日。

评估价: *元,起拍价:1824.3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特别提醒:该标的竞买人只对房产享有使用权,意向竞买人请谨慎参拍。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北京产权交易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该标的不安排统一看样,意向竞买人可前往所在地自行走访、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标的专项咨询请联系:北京嘉辉 (略) :*;010-*。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本院不负责腾退,请竞买人谨慎购买。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以及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京产权交易所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 (略) 石景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指定 (略) 指定账户(详见拍卖须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北京产权交易所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 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电话:010-*、010-*

北交所技术咨询:*-3

监督电话:12368、010-*

联系地址: (略) 石景山区阜石路169号

网址: http://**

如有贷款需要,可自行联系中国 (略) 北京九龙山支行拍卖房产个人贷款业务,联系人屈经理:*、010-*。

此公告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上发布。

(略) 石景 (略)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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