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隆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报名公告
宁夏隆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报名公告
经宁夏隆 (略) (以下简称“隆安公司”)申请,2021年3月1日, (略) (略)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宁夏天盛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经多方对原著·墅城项目评估与分析,认为该项目通过破产清算转重整程序,应具有更大的价值空间,更好地解决因项目停建产生的社会矛盾和民生问题。2022年5月31日,隆安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宁夏隆 (略) 破产清算程序转破产重整程序的报告”。管理人于2022年12月20日 (略) 提出转重整程序的申请, (略) 资产,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提高破产工工作效率,管理人现发布意向投资人招募报名公告如下。
(略) 及原著·墅城基本情况
一、隆安公司概况
隆安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2M,住所地 (略) (略) 金凤区六盘山路南侧亲水大街东侧B-21号别墅,法定代表人蔡国春,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该出资已经银川西夏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031号验资报告进行验证已实缴。成立日期为2011年5月24日,营业期限为201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15日,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隆安公司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NJF2146-A,资质等级为*级,有效期至2021年2月12日。营业期限续期、开发资质申请、失信被执行人解除等事宜管理人正在落实中。隆安公司股权发生三次变更,至2 (略) 股东变更为蔡国春及林淑勤两位自然人,股权比例各占50%。 (略) 经营业务处于停止经营状态,因“保交楼”政策,管理人对列入“保交楼”项目中的10-12号楼进行了续建并已达到交房办证的条件。
二、原著·墅城项目概况
(一)土地使用权
隆安公司所有 (略) 金凤区六盘山路南侧亲水大街东侧出让给隆安房产,宗地面积*.33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出让期限70年,土地出让总价款为1.608亿元。管理人调取的《不动产权属信息查询记录》显示的登记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权人 | 坐落 | 土地证号 | 用地性质 | 面积(m2) | 使用权期限 | 使用权类型 |
宁夏降 (略) | 金凤区六盘山路以南 | 银国用(2012)第60098号 | 城镇混合住宅 | 31038.55 | 住宅70商业40 | 出让 |
宁夏隆 (略) | 金区区六量山踏以南 | 银国用(2012)第60099号 | 城镇混合住宅 | 24396.03 | 住宅70商业40 | 出让 |
宁面降 (略) | 金凤区六盘山路以南 | 银国用(2012)第60100号 | 城镇混合住宅 | 27417.5 | 住宅70商业40 | 出让 |
宁夏 (略) | 金凤区六盘山路以南 | 银国用(2012)第60101号 | 城镇混合住宅 | 23817.95 | 住宅70商业40 | 出让 |
宁面隆 (略) | 金凤区六盘山路以南 | 银国用(2012)第60102号 | 城镇混合住宅 | 26723.23 | 住宅70商业和 | 出让 |
(二)在建工程
隆安房产开发建设 (略) 金凤区六盘山路以南地块上的房屋建筑物现为在建工程,立项时备案的名称为“原著·墅城”。原著·墅城的具体情况如下:
1.立项审批情况
2014年12月18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银发改核准字(2014)116号《关于迎宾生态广场住宅区(西区)项目延期建设的核准意见》可予证明。
2.建设用地审批
2010年12月30日, (略) 规划局出具银规建地字第(2012)030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显示: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证书编号 | 银规建地字第(2012)030号 |
用地单位 | 宁夏隆 (略) |
用地项目名称 | (略) 迎宾生态广场住宅区西区商品房项目 |
用地位置 | 金凤区六盘山路以南,亲水大街以东 |
用地性质 | 城镇混合住宅 |
用地面积 | *.33平方米 |
建设规模 | 地上*平方米,地下88076平方米 |
3.建设项目方案规划审批情况
(略) 规划局出具的《 (略) 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核意见通知书》及联审意见显示:
用地面积 | *.33 | 用地性质 | 城镇混合住宅 |
设计单位 | (略) | ||
技术经济指标 | 总用地面积*.33m2,容积率2.462,建筑密度28%,绿地率37%,建筑层数1-33层,总建筑面积*.13m2,机动车位2326辆(其中地上241辆,地下2085辆),非机动车位4462辆 | ||
其他意见 |
4.建设工程规划审批
2011年8月25日, (略) 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情况如下:
编号 | 银规建字第(2013)001号 | ||
建设项目名称 | 迎宾生态广场项目隆德原著·墅城(西区)A10-A12#住宅楼C2地下车库 | ||
建设位置 | 金凤区六盘山路南侧,亲水大街东侧 | ||
建设规模 | 地上80037.39㎡,地下13069.24㎡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 | |||
建设单位 | 宁夏隆 (略) | ||
工程地点 | 金凤区六盘山路南侧,亲水大街东侧 | ||
结构类型 | 剪力墙 | ||
层次 | A10#楼25层,A11、A12#33层 | ||
高度 | A10#楼80.4米,A11、A12#97.86米 | ||
建筑面积 | 地上80037.39㎡,地下13069.24㎡ | ||
编号 | 银规建字第(2012)174号 | ||
建设项目名称 | 隆德原著·墅城B19#-B25#住宅楼,B42-B45#,B47-B49#住宅楼 | ||
建设位置 | 金凤区六盘山路南侧,亲水大街东侧 | ||
建设规模 | 地上16068.62㎡,地下1181.02㎡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 | |||
建设单位 | 宁夏隆 (略) | ||
工程地点 | 金凤区六盘山路南侧,亲水大街东侧 | ||
结构类型 | 剪力墙 | ||
层次 | B20、B21#楼2层,B19#3层,B22-B25,B42-B45,B47-B49#楼3层 | ||
高度 | B20、B21#楼8.69m,B19#,B22-B25#11.09m,B42-B45,B47-B49#楼11m | ||
建筑面积 | 地上16068.62㎡,地下1181.02㎡ | ||
编号 | 银规建字第(2012)200号 | ||
建设项目名称 | 迎宾生态广场隆德原著·墅城B46#住宅楼 | ||
建设位置 | 金凤区六盘山路南侧,亲水大街东侧 | ||
建设规模 | 1667.83㎡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 | |||
建设单位 | 宁夏隆 (略) | ||
工程地点 | 金凤区六盘山路南侧,亲水大街东侧 | ||
结构类型 | 剪力墙 | ||
层次 | 2层 | ||
高度 | 9.6m | ||
建筑面积 | 1667.83㎡ | ||
编号 | 银规建字第(2014)463号 | ||
建设项目名称 | 隆德原著·墅城西区A区1#-9#,13#、14#商住楼,B区26#-41#,50#、51#住宅楼,C-3车库 | ||
建设位置 | 金凤区六盘山路南侧,亲水大街东侧 | ||
建设规模 | 地上*.2㎡,地下49082.72㎡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 | |||
建设单位 | 宁夏隆 (略) | ||
工程地点 | 金凤区六盘山路南侧,亲水大街东侧 | ||
层次 | A区1#-5#、9#、14#33层,6#、7#楼32层,8#、13#29层,B区26#-36#、50、51#楼3层,37#-41#4层 | ||
高度 | A区1#-5#、9#、14#楼99.4m,6#、7#楼99.9m,8#、13#楼84.9m,B区26#-36#、50、51#楼8.1m,37#-41#楼11.4m | ||
建筑面积 | 地上*.2㎡,地下49082.72㎡ | ||
编号 | 银规建字第(2013)144号 | ||
建设项目名称 | 隆德原著·墅城西区B3#-B18#住宅楼,C-5#车库 | ||
建设位置 | 金凤区六盘山路南侧,亲水大街东侧 | ||
建设规模 | 地上14124.99㎡,地下14301.92㎡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 | |||
建设单位 | 宁夏隆 (略) | ||
工程地点 | 金凤区六盘山路南侧,亲水大街东侧 | ||
结构类型 | 框剪 | ||
层次 | B4#、B12#、B16#楼2层、B3#、B5#-B11#、B13#-B15#、B17#、B18#楼3层 | ||
高度 | B4#、B12#、B16#楼9.6m、B3#、B5#-B11#、B13#-B15#、B17#、B18#楼11.09m | ||
建筑面积 | 地上14124.99㎡,地下14301.92㎡ |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2011年9月27日, (略) 建设局出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规划设计总平面图
7.施工情况及在建工程现状
经管理人初步调查及现场实地走访查看,原著·墅城现为停工待建项目。据了解,项目自2017年8月开始停工至今,目前进行施工的是一期高层10#、11#、12#楼未完工程量的续建工程,此三栋楼已符合交房办证条件。二期高层9#、10#楼基础施工完成,主体工程分别施工至17层和18层(总高33层),目前处于停工状态。一期别墅已经竣工,并且取得竣工备案证书。二期别墅基础及主体施工完成,剩余工程均未施工。
8.其他说明
(1)据了解,原著·墅城规划建设房屋共2231套, (略) 房地产测绘中心出具的原著·墅城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预测)显示,目前已出测绘的有一期高层(A10-A12号楼)建筑面积合计83,867.97平方米,C-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7565.87平方米,一期别墅(B19-B25,B42-B45,B47-B49号楼)建筑面积17010.04平方米,二期别墅(B3-B18号楼,C-5车库)建筑面积28524.2平方米。
(2)2013年7月19日, (略) 住房保障局出具的《商品房预售证》,显示:隆安房产开发建设的原著·墅城商品房,经审查具备公开预售条件,予以批准。房屋坐落 (略) 金凤区六盘山路以南,用途性质为住宅。
特别说明并重点提示:原著·墅城在建工程的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和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建筑施工审批以及商品房预售审批等最终以主管部门核准的为准,原著·墅城在建工程的现场现状和施工情况最终以现场实际为准,本公告上述披露的内容仅供参考,对上述描述的真实性及与实物现在的一致性也不作任何担保或保证。
三、原著·墅城项目优势
(一)地域优势
原著·墅 (略) 金凤区。 (略) 金凤区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北部, (略) ,简称“银”,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的首府,是全区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科研、交通和金融商业中心,以发展轻纺工业为主,机械、化工、建材工业协调发展的综 (略) 。银川地处中国西北地区宁夏平原中部,西倚贺兰山、东临黄河,是发展中的区 (略) ,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的永久举办地。银川是历史悠久的塞上古城,史上西夏王朝的首都,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民间传说中又称“凤凰城”,古称“兴庆府”,素有“塞上江南、鱼米之乡”的美誉,城西有著名的国家级风景区西夏王陵。城市综合竞争力跻身全国百强,荣获全国 (略) 、国 (略) 、 (略) 、 (略) 、国家 (略)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殊荣,被评为“中国十大新天府”。
(二)区域优势
原著·墅 (略) 金凤区CLD中央居住区核心位置,与市政府办公大楼距离仅10分钟车程,距老城商业中心15分钟车程, (略) 金凤区新城核心地段,项目依傍连接5万余亩 (略) 绿洲轴生态湿地,周边配套成熟,其中,教育 (略) 第十八小学(二十一小亲水校区)、宝湖实验小学,宝湖中学、六盘山中学,商业有新华百货、 (略) 等,生活便利;还有大型医疗中心,如 (略) 等,另有宁夏亲水体育中心,以及20万平方米的亲水广场等。
(三)基础及配套设施较完善
原著·墅城东至亲水大街,西邻城南商业综合体悠阅城,南邻银川文化园,北邻六盘山路。周边已聚集生活、办公必需场所,银行网点、酒店、餐饮、超市、商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备程度较高,基础配套设施较为完善。
四、隆安公司资产与负债
隆安公司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不动产等资产。根据评估报 (略) 存货10.99亿元;隆安公司结合审计报告,提供财务报表显示其他资产(货币、应收类账款等)0.50亿元。
目前管理人初步审查债权共计1003笔:确认债权(含劣后)总额为29.16亿元,暂缓确认债权99笔总额0.76亿元。以上数据随着破产程序的不断推进,债权数额可能会发生一定的变化。
五、招募意向投资人的标的范围及投资要求
意向投资人可选择战略投资,其重整所投资金(偿债资金,下同)将用于管 (略) 破产债权,依据重整计划清偿不足的破产债权依法不再清偿,即破产债权与战略投资人无关。在此投资方式下,原隆安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将调整为零,战 (略) 项目二期、三期的开发权、 (略) 100%股权。战略投资人的投资对价应不低于评估 (略) 二期、三期土地使用权及已开发建设的建筑物资产在假定持续经营条件下(重整条件下)的市场价值评估价值为575,137,847.00元(其中二期高层222套评估值131,408,740.00元+二期别墅53套评估值91,036,510.00元+二期地下车库54个评估值8,251,934.00元+三期未开发土地89.4亩评估值345,137,847.00元)+应收一期续建预算费用
7,920,07,4.90元(预算费用与决算费用存在差异的,多不退少不补),合计583,057,921.90元。 (略) 的其他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不动产等资产),由管 (略) 的破产债权,与重整投资人无关。
第二部分招募方案
一、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是由管理人编制,意向投资人决定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全部内容,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投资报名材料即视为完全认同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二) (略) 原著·墅城项目的实际情况,评估公司出具的重整条件下评估价值,结合意向投资人投资意愿,综 (略) 项目资产招募范围。请意向投资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与报名。
(三)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四)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为管理人初步了解的情况,可能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可能,本公告所述 (略) /原著·墅城项目实际状况的任何担保或保证,若存在管理人尚未掌握的瑕疵或遗漏,意向投资人需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及损失。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 (略) 、原著·墅城的相关情况,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尽快完成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和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管理人有权随时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报名工作。
(六)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仅作为参考资料,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二、招募要求及流程
(一)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
(2)意向投资人应当具有近期足额支付重整对价的资金实力,且资金来源合法。
(3)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不作行业、地域等限制。
(4)报名时,意向投资人 (略) 失信行为人名单。
(5)报名主体可以是法人、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的单数体或复数体。复数体
中应当至少有一个主体同时具备上述第1-4项规定的条件。
(二)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2023年3月31日16时前全部完成以下三项事项的,方可视为完成报名工作,即报名成功,否则即视为无效报名或放弃报名。
1.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文本请与管理人联系领取并签署】。
2.向管理人账户支付意向保证金人民币八千万元(¥80,000,000.00元)整。管理人收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宁夏隆 (略) 管理人
开户行:宁夏银行永宁支行
账号:*
特别说明:若意向投资人最终未被通知确定为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已支付的意向保证金将在3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若最终被通知确定为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但因重整投资协议主要条款未达成一致、未能在2023年4月10日前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意向投资人已支付的意向保证金将在2023年4月13日前全额无息退还;如果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后,在2023年4月10日前迟延或拒不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未能按照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履行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退款事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3.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文件,并通过邮寄(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或当面递交的方式提交:
(1)参与投资的报名意向书(意向投资人是企业的,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应当签字并捺印)(见附件一)。
(2)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意向投资人是企业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及股东(大)会同意投资的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同意投资的决议(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如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事项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3)承诺书:承诺报名时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承诺愿意按本公 (略) 意向投资人 (略) 重整投资人;承诺按照管理人指定的时间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等(见附件二)。
(4)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见附件三)。
(5)意向投资人可联合两个及以上的主体共同报名,若意向投资人是复数的,还应提供共同成员之间的合作协议及其他证明资料。
(6)提交《意向报价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见附件四)。
特别说明:
1.上述第(1)至(6)项文件材料须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多页材料须加盖骑缝章,如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需每份文件签字并捺印,多页材料须骑缝签名并捺印。上述报名文件应一并装袋密封,密封袋上需标注:“报名机构名称+隆安公司意向投资人报名文件”。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文件的,管理人有权视为无效报名。
2.管理人联系方式及报名文件接收地址: (略) 金凤区六盘山路宁安大街交汇处,春森水岸营销中心南侧。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邮箱:*@*olz.cn 。
3.意向投资人需在报名前提前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可与管理人联系签署《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文本请与管理人联系索取】后即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尽调后确定报名的,应在2023年3月31日16时前向管理人上述指定账户支付意向保证金人民币八千万元(¥80,000,000.00元)整,并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完成报名。
(三)竞争方式
1.报名时间截止时,没有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的,管理人将择日重新再次招募,并可以相应降低保证金及竞价基准价。只有一个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的,以不低于583,057,921.90元的评估价(含一期续建预算费用)作为重整投资对价,并确认其为重整投资人。有两个以上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的,管理人在2023年4月3日前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最终的重整对价及重整投资人;每次竞价加价的金额为一百万元的整倍数。
2.为保证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的公平、公正,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报名文件后将根据本公告的内容对报名文件、意向保证金交纳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并在2023年4月1日16时前以短信等方式向意向投资人留存给管理人的电话发送报名是否成功的短信通知。
3.管理人将在2023年4月10日前与最终确认的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然 (略) (略) (略) 进行重整。
4.重整投资人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清结重整投资对价不低于583,057,921.90元后,管理人才将重整投资对应的标的物交付或交割给重整投资人(依法或依重整投资协议相应扣减的除外)。一期续建预算费用的应收账款所有权即转移给重整投资人享有。
(四)后续安排
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后,管理人将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及时制作并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提议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重整投资人应按照要 (略) (略) 、管理人推进后续的破产重整程序。
(五)瑕疵风险提示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都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1.重整投 (略) 重整标的物的瑕疵,管理人实行按现状招募、交易、交付。重整投资人承担的一期续建预算费用,该应收账款存在全部或部分不能收回的风险。
2.重整投 (略) 重整失败的不利后果及相关损失。
3.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原著·墅城续建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风险以及再次停工的风险。
4.重整投 (略) 及隆安公司资产、未申报的破产债权等已知或未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而导致的风险和损失。
5.若重整 (略) (略) 批准,由重整投资人自行确定经营范围和经营业务,并自行承担因经营范围、经营业务的变化所产生的法律、商业风险。
6.若重整 (略) (略) 批准,重整投资人依照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规定的债权清偿方案清偿各类债权后,如经税务部门核定需对债务重组(包括重整豁免负债)所得缴纳相关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的,重整投资人应另行筹备资金并依法缴纳。重整投资人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原账务情况及重整后的经营方案,综合 (略) 的税务筹划方案。
7.重整投 (略)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是否继续有效的风险,且意向投资人应对原著·墅城后续开发建设的资金、建设、销售、物业管理、规划调整、设计调整等客观情况及难度和政策要求、法律要求等均有明确的认知和充分准备。
8.隆安公司资产均以招募时现状进行交易、交付,重整投 (略) 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可能存在的土地出让金、滞纳金、行政性费用、罚款等欠缴风险,或者不能入账的风险以及因可能违章、违规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9.因为签订履行《重整投资协议》发生的税费,依法由各自承担。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公告招募项目的重整投资!
宁夏隆 (略) 管理人
2023年3月16日
附件一、
参与投资的报名意向书
我(或者我单位)自愿参与宁夏隆 (略) 意向投资人招募报
名,同意遵守宁夏隆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报名公告相关规则和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意向人(签章):
2023年3月日
附件二、
承诺书
我(或者我单位)承诺:报名时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承诺愿意按czwtitl (略) 意向重整投资人 (略) 重整投资人;承诺按照管理人指定的时间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承诺人(签章):
2023年3月日
附件三、
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我(或者我单位)确认: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确认人(签章):
2023年3月日
附件四、
《意向报价函》
我(或者我单位)承诺:愿意按czwtitl (略) 意向重整投资人 (略) 重整投资人。
重整投资金额:为不低于评估 (略) 二期、三期土地使用权及已开发建设的建筑物资产在假定持续经营条件下(重整条件下)的市场价值评估价值为575,137,847.00元(其中二期高层222套评估值131,408,740.00元+二期别墅53套评估值91,036,510.00元+二期地下车库54个评估值8,251,934.00元+三期未开发土地89.4亩评估值345,137,847.00元)+应收一期续建预算费用7,920,074.90元(预算费用与决算费用存在差异的,多不退少不补),合计583,057,921.90元。 (略) 以外的全部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不动产等资产),由管 (略) 的破产债权,与重整投资人无关。
支付方式:转账支付,重整投资人支付清结重整投资对价不低于583,057,921.90元后,管理人才将重整投资对应的标的物交付或交割给重整投资人(依法或以重整投资协议相应扣减的除外)。一期续建预算费用的应收账款所有权即转移给重整投资人享有。
支付期限: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清结。
报价人(签章):
2023年3月日
经宁夏隆 (略) (以下简称“隆安公司”)申请,2021年3月1日, (略) (略)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宁夏天盛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经多方对原著·墅城项目评估与分析,认为该项目通过破产清算转重整程序,应具有更大的价值空间,更好地解决因项目停建产生的社会矛盾和民生问题。2022年5月31日,隆安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宁夏隆 (略) 破产清算程序转破产重整程序的报告”。管理人于2022年12月20日 (略) 提出转重整程序的申请, (略) 资产,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提高破产工工作效率,管理人现发布意向投资人招募报名公告如下。
(略) 及原著·墅城基本情况
一、隆安公司概况
隆安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2M,住所地 (略) (略) 金凤区六盘山路南侧亲水大街东侧B-21号别墅,法定代表人蔡国春,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该出资已经银川西夏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031号验资报告进行验证已实缴。成立日期为2011年5月24日,营业期限为201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15日,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隆安公司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NJF2146-A,资质等级为*级,有效期至2021年2月12日。营业期限续期、开发资质申请、失信被执行人解除等事宜管理人正在落实中。隆安公司股权发生三次变更,至2 (略) 股东变更为蔡国春及林淑勤两位自然人,股权比例各占50%。 (略) 经营业务处于停止经营状态,因“保交楼”政策,管理人对列入“保交楼”项目中的10-12号楼进行了续建并已达到交房办证的条件。
二、原著·墅城项目概况
(一)土地使用权
隆安公司所有 (略) 金凤区六盘山路南侧亲水大街东侧出让给隆安房产,宗地面积*.33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出让期限70年,土地出让总价款为1.608亿元。管理人调取的《不动产权属信息查询记录》显示的登记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权人 | 坐落 | 土地证号 | 用地性质 | 面积(m2) | 使用权期限 | 使用权类型 |
宁夏降 (略) | 金凤区六盘山路以南 | 银国用(2012)第60098号 | 城镇混合住宅 | 31038.55 | 住宅70商业40 | 出让 |
宁夏隆 (略) | 金区区六量山踏以南 | 银国用(2012)第60099号 | 城镇混合住宅 | 24396.03 | 住宅70商业40 | 出让 |
宁面降 (略) | 金凤区六盘山路以南 | 银国用(2012)第60100号 | 城镇混合住宅 | 27417.5 | 住宅70商业40 | 出让 |
宁夏 (略) | 金凤区六盘山路以南 | 银国用(2012)第60101号 | 城镇混合住宅 | 23817.95 | 住宅70商业40 | 出让 |
宁面隆 (略) | 金凤区六盘山路以南 | 银国用(2012)第60102号 | 城镇混合住宅 | 26723.23 | 住宅70商业和 | 出让 |
(二)在建工程
隆安房产开发建设 (略) 金凤区六盘山路以南地块上的房屋建筑物现为在建工程,立项时备案的名称为“原著·墅城”。原著·墅城的具体情况如下:
1.立项审批情况
2014年12月18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银发改核准字(2014)116号《关于迎宾生态广场住宅区(西区)项目延期建设的核准意见》可予证明。
2.建设用地审批
2010年12月30日, (略) 规划局出具银规建地字第(2012)030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显示: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证书编号 | 银规建地字第(2012)030号 |
用地单位 | 宁夏隆 (略) |
用地项目名称 | (略) 迎宾生态广场住宅区西区商品房项目 |
用地位置 | 金凤区六盘山路以南,亲水大街以东 |
用地性质 | 城镇混合住宅 |
用地面积 | *.33平方米 |
建设规模 | 地上*平方米,地下88076平方米 |
3.建设项目方案规划审批情况
(略) 规划局出具的《 (略) 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核意见通知书》及联审意见显示:
用地面积 | *.33 | 用地性质 | 城镇混合住宅 |
设计单位 | (略) | ||
技术经济指标 | 总用地面积*.33m2,容积率2.462,建筑密度28%,绿地率37%,建筑层数1-33层,总建筑面积*.13m2,机动车位2326辆(其中地上241辆,地下2085辆),非机动车位4462辆 | ||
其他意见 |
4.建设工程规划审批
2011年8月25日, (略) 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情况如下:
编号 | 银规建字第(2013)001号 | ||
建设项目名称 | 迎宾生态广场项目隆德原著·墅城(西区)A10-A12#住宅楼C2地下车库 | ||
建设位置 | 金凤区六盘山路南侧,亲水大街东侧 | ||
建设规模 | 地上80037.39㎡,地下13069.24㎡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 | |||
建设单位 | 宁夏隆 (略) | ||
工程地点 | 金凤区六盘山路南侧,亲水大街东侧 | ||
结构类型 | 剪力墙 | ||
层次 | A10#楼25层,A11、A12#33层 | ||
高度 | A10#楼80.4米,A11、A12#97.86米 | ||
建筑面积 | 地上80037.39㎡,地下13069.24㎡ | ||
编号 | 银规建字第(2012)174号 | ||
建设项目名称 | 隆德原著·墅城B19#-B25#住宅楼,B42-B45#,B47-B49#住宅楼 | ||
建设位置 | 金凤区六盘山路南侧,亲水大街东侧 | ||
建设规模 | 地上16068.62㎡,地下1181.02㎡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 | |||
建设单位 | 宁夏隆 (略) | ||
工程地点 | 金凤区六盘山路南侧,亲水大街东侧 | ||
结构类型 | 剪力墙 | ||
层次 | B20、B21#楼2层,B19#3层,B22-B25,B42-B45,B47-B49#楼3层 | ||
高度 | B20、B21#楼8.69m,B19#,B22-B25#11.09m,B42-B45,B47-B49#楼11m | ||
建筑面积 | 地上16068.62㎡,地下1181.02㎡ | ||
编号 | 银规建字第(2012)200号 | ||
建设项目名称 | 迎宾生态广场隆德原著·墅城B46#住宅楼 | ||
建设位置 | 金凤区六盘山路南侧,亲水大街东侧 | ||
建设规模 | 1667.83㎡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 | |||
建设单位 | 宁夏隆 (略) | ||
工程地点 | 金凤区六盘山路南侧,亲水大街东侧 | ||
结构类型 | 剪力墙 | ||
层次 | 2层 | ||
高度 | 9.6m | ||
建筑面积 | 1667.83㎡ | ||
编号 | 银规建字第(2014)463号 | ||
建设项目名称 | 隆德原著·墅城西区A区1#-9#,13#、14#商住楼,B区26#-41#,50#、51#住宅楼,C-3车库 | ||
建设位置 | 金凤区六盘山路南侧,亲水大街东侧 | ||
建设规模 | 地上*.2㎡,地下49082.72㎡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 | |||
建设单位 | 宁夏隆 (略) | ||
工程地点 | 金凤区六盘山路南侧,亲水大街东侧 | ||
层次 | A区1#-5#、9#、14#33层,6#、7#楼32层,8#、13#29层,B区26#-36#、50、51#楼3层,37#-41#4层 | ||
高度 | A区1#-5#、9#、14#楼99.4m,6#、7#楼99.9m,8#、13#楼84.9m,B区26#-36#、50、51#楼8.1m,37#-41#楼11.4m | ||
建筑面积 | 地上*.2㎡,地下49082.72㎡ | ||
编号 | 银规建字第(2013)144号 | ||
建设项目名称 | 隆德原著·墅城西区B3#-B18#住宅楼,C-5#车库 | ||
建设位置 | 金凤区六盘山路南侧,亲水大街东侧 | ||
建设规模 | 地上14124.99㎡,地下14301.92㎡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 | |||
建设单位 | 宁夏隆 (略) | ||
工程地点 | 金凤区六盘山路南侧,亲水大街东侧 | ||
结构类型 | 框剪 | ||
层次 | B4#、B12#、B16#楼2层、B3#、B5#-B11#、B13#-B15#、B17#、B18#楼3层 | ||
高度 | B4#、B12#、B16#楼9.6m、B3#、B5#-B11#、B13#-B15#、B17#、B18#楼11.09m | ||
建筑面积 | 地上14124.99㎡,地下14301.92㎡ |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2011年9月27日, (略) 建设局出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规划设计总平面图
7.施工情况及在建工程现状
经管理人初步调查及现场实地走访查看,原著·墅城现为停工待建项目。据了解,项目自2017年8月开始停工至今,目前进行施工的是一期高层10#、11#、12#楼未完工程量的续建工程,此三栋楼已符合交房办证条件。二期高层9#、10#楼基础施工完成,主体工程分别施工至17层和18层(总高33层),目前处于停工状态。一期别墅已经竣工,并且取得竣工备案证书。二期别墅基础及主体施工完成,剩余工程均未施工。
8.其他说明
(1)据了解,原著·墅城规划建设房屋共2231套, (略) 房地产测绘中心出具的原著·墅城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预测)显示,目前已出测绘的有一期高层(A10-A12号楼)建筑面积合计83,867.97平方米,C-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7565.87平方米,一期别墅(B19-B25,B42-B45,B47-B49号楼)建筑面积17010.04平方米,二期别墅(B3-B18号楼,C-5车库)建筑面积28524.2平方米。
(2)2013年7月19日, (略) 住房保障局出具的《商品房预售证》,显示:隆安房产开发建设的原著·墅城商品房,经审查具备公开预售条件,予以批准。房屋坐落 (略) 金凤区六盘山路以南,用途性质为住宅。
特别说明并重点提示:原著·墅城在建工程的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和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建筑施工审批以及商品房预售审批等最终以主管部门核准的为准,原著·墅城在建工程的现场现状和施工情况最终以现场实际为准,本公告上述披露的内容仅供参考,对上述描述的真实性及与实物现在的一致性也不作任何担保或保证。
三、原著·墅城项目优势
(一)地域优势
原著·墅 (略) 金凤区。 (略) 金凤区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北部, (略) ,简称“银”,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的首府,是全区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科研、交通和金融商业中心,以发展轻纺工业为主,机械、化工、建材工业协调发展的综 (略) 。银川地处中国西北地区宁夏平原中部,西倚贺兰山、东临黄河,是发展中的区 (略) ,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的永久举办地。银川是历史悠久的塞上古城,史上西夏王朝的首都,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民间传说中又称“凤凰城”,古称“兴庆府”,素有“塞上江南、鱼米之乡”的美誉,城西有著名的国家级风景区西夏王陵。城市综合竞争力跻身全国百强,荣获全国 (略) 、国 (略) 、 (略) 、 (略) 、国家 (略)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殊荣,被评为“中国十大新天府”。
(二)区域优势
原著·墅 (略) 金凤区CLD中央居住区核心位置,与市政府办公大楼距离仅10分钟车程,距老城商业中心15分钟车程, (略) 金凤区新城核心地段,项目依傍连接5万余亩 (略) 绿洲轴生态湿地,周边配套成熟,其中,教育 (略) 第十八小学(二十一小亲水校区)、宝湖实验小学,宝湖中学、六盘山中学,商业有新华百货、 (略) 等,生活便利;还有大型医疗中心,如 (略) 等,另有宁夏亲水体育中心,以及20万平方米的亲水广场等。
(三)基础及配套设施较完善
原著·墅城东至亲水大街,西邻城南商业综合体悠阅城,南邻银川文化园,北邻六盘山路。周边已聚集生活、办公必需场所,银行网点、酒店、餐饮、超市、商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备程度较高,基础配套设施较为完善。
四、隆安公司资产与负债
隆安公司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不动产等资产。根据评估报 (略) 存货10.99亿元;隆安公司结合审计报告,提供财务报表显示其他资产(货币、应收类账款等)0.50亿元。
目前管理人初步审查债权共计1003笔:确认债权(含劣后)总额为29.16亿元,暂缓确认债权99笔总额0.76亿元。以上数据随着破产程序的不断推进,债权数额可能会发生一定的变化。
五、招募意向投资人的标的范围及投资要求
意向投资人可选择战略投资,其重整所投资金(偿债资金,下同)将用于管 (略) 破产债权,依据重整计划清偿不足的破产债权依法不再清偿,即破产债权与战略投资人无关。在此投资方式下,原隆安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将调整为零,战 (略) 项目二期、三期的开发权、 (略) 100%股权。战略投资人的投资对价应不低于评估 (略) 二期、三期土地使用权及已开发建设的建筑物资产在假定持续经营条件下(重整条件下)的市场价值评估价值为575,137,847.00元(其中二期高层222套评估值131,408,740.00元+二期别墅53套评估值91,036,510.00元+二期地下车库54个评估值8,251,934.00元+三期未开发土地89.4亩评估值345,137,847.00元)+应收一期续建预算费用
7,920,07,4.90元(预算费用与决算费用存在差异的,多不退少不补),合计583,057,921.90元。 (略) 的其他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不动产等资产),由管 (略) 的破产债权,与重整投资人无关。
第二部分招募方案
一、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是由管理人编制,意向投资人决定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全部内容,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投资报名材料即视为完全认同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二) (略) 原著·墅城项目的实际情况,评估公司出具的重整条件下评估价值,结合意向投资人投资意愿,综 (略) 项目资产招募范围。请意向投资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与报名。
(三)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四)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为管理人初步了解的情况,可能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可能,本公告所述 (略) /原著·墅城项目实际状况的任何担保或保证,若存在管理人尚未掌握的瑕疵或遗漏,意向投资人需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及损失。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 (略) 、原著·墅城的相关情况,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尽快完成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和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管理人有权随时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报名工作。
(六)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仅作为参考资料,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二、招募要求及流程
(一)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
(2)意向投资人应当具有近期足额支付重整对价的资金实力,且资金来源合法。
(3)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不作行业、地域等限制。
(4)报名时,意向投资人 (略) 失信行为人名单。
(5)报名主体可以是法人、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的单数体或复数体。复数体
中应当至少有一个主体同时具备上述第1-4项规定的条件。
(二)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2023年3月31日16时前全部完成以下三项事项的,方可视为完成报名工作,即报名成功,否则即视为无效报名或放弃报名。
1.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文本请与管理人联系领取并签署】。
2.向管理人账户支付意向保证金人民币八千万元(¥80,000,000.00元)整。管理人收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宁夏隆 (略) 管理人
开户行:宁夏银行永宁支行
账号:*
特别说明:若意向投资人最终未被通知确定为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已支付的意向保证金将在3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若最终被通知确定为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但因重整投资协议主要条款未达成一致、未能在2023年4月10日前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意向投资人已支付的意向保证金将在2023年4月13日前全额无息退还;如果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后,在2023年4月10日前迟延或拒不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未能按照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履行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退款事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3.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文件,并通过邮寄(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或当面递交的方式提交:
(1)参与投资的报名意向书(意向投资人是企业的,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应当签字并捺印)(见附件一)。
(2)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意向投资人是企业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及股东(大)会同意投资的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同意投资的决议(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如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事项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3)承诺书:承诺报名时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承诺愿意按本公 (略) 意向投资人 (略) 重整投资人;承诺按照管理人指定的时间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等(见附件二)。
(4)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见附件三)。
(5)意向投资人可联合两个及以上的主体共同报名,若意向投资人是复数的,还应提供共同成员之间的合作协议及其他证明资料。
(6)提交《意向报价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见附件四)。
特别说明:
1.上述第(1)至(6)项文件材料须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多页材料须加盖骑缝章,如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需每份文件签字并捺印,多页材料须骑缝签名并捺印。上述报名文件应一并装袋密封,密封袋上需标注:“报名机构名称+隆安公司意向投资人报名文件”。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文件的,管理人有权视为无效报名。
2.管理人联系方式及报名文件接收地址: (略) 金凤区六盘山路宁安大街交汇处,春森水岸营销中心南侧。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邮箱:*@*olz.cn 。
3.意向投资人需在报名前提前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可与管理人联系签署《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文本请与管理人联系索取】后即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尽调后确定报名的,应在2023年3月31日16时前向管理人上述指定账户支付意向保证金人民币八千万元(¥80,000,000.00元)整,并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完成报名。
(三)竞争方式
1.报名时间截止时,没有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的,管理人将择日重新再次招募,并可以相应降低保证金及竞价基准价。只有一个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的,以不低于583,057,921.90元的评估价(含一期续建预算费用)作为重整投资对价,并确认其为重整投资人。有两个以上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的,管理人在2023年4月3日前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最终的重整对价及重整投资人;每次竞价加价的金额为一百万元的整倍数。
2.为保证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的公平、公正,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报名文件后将根据本公告的内容对报名文件、意向保证金交纳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并在2023年4月1日16时前以短信等方式向意向投资人留存给管理人的电话发送报名是否成功的短信通知。
3.管理人将在2023年4月10日前与最终确认的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然 (略) (略) (略) 进行重整。
4.重整投资人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清结重整投资对价不低于583,057,921.90元后,管理人才将重整投资对应的标的物交付或交割给重整投资人(依法或依重整投资协议相应扣减的除外)。一期续建预算费用的应收账款所有权即转移给重整投资人享有。
(四)后续安排
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后,管理人将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及时制作并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提议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重整投资人应按照要 (略) (略) 、管理人推进后续的破产重整程序。
(五)瑕疵风险提示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都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1.重整投 (略) 重整标的物的瑕疵,管理人实行按现状招募、交易、交付。重整投资人承担的一期续建预算费用,该应收账款存在全部或部分不能收回的风险。
2.重整投 (略) 重整失败的不利后果及相关损失。
3.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原著·墅城续建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风险以及再次停工的风险。
4.重整投 (略) 及隆安公司资产、未申报的破产债权等已知或未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而导致的风险和损失。
5.若重整 (略) (略) 批准,由重整投资人自行确定经营范围和经营业务,并自行承担因经营范围、经营业务的变化所产生的法律、商业风险。
6.若重整 (略) (略) 批准,重整投资人依照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规定的债权清偿方案清偿各类债权后,如经税务部门核定需对债务重组(包括重整豁免负债)所得缴纳相关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的,重整投资人应另行筹备资金并依法缴纳。重整投资人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原账务情况及重整后的经营方案,综合 (略) 的税务筹划方案。
7.重整投 (略)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是否继续有效的风险,且意向投资人应对原著·墅城后续开发建设的资金、建设、销售、物业管理、规划调整、设计调整等客观情况及难度和政策要求、法律要求等均有明确的认知和充分准备。
8.隆安公司资产均以招募时现状进行交易、交付,重整投 (略) 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可能存在的土地出让金、滞纳金、行政性费用、罚款等欠缴风险,或者不能入账的风险以及因可能违章、违规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9.因为签订履行《重整投资协议》发生的税费,依法由各自承担。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公告招募项目的重整投资!
宁夏隆 (略) 管理人
2023年3月16日
附件一、
参与投资的报名意向书
我(或者我单位)自愿参与宁夏隆 (略) 意向投资人招募报
名,同意遵守宁夏隆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报名公告相关规则和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意向人(签章):
2023年3月日
附件二、
承诺书
我(或者我单位)承诺:报名时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承诺愿意按czwtitl (略) 意向重整投资人 (略) 重整投资人;承诺按照管理人指定的时间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承诺人(签章):
2023年3月日
附件三、
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我(或者我单位)确认: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确认人(签章):
2023年3月日
附件四、
《意向报价函》
我(或者我单位)承诺:愿意按czwtitl (略) 意向重整投资人 (略) 重整投资人。
重整投资金额:为不低于评估 (略) 二期、三期土地使用权及已开发建设的建筑物资产在假定持续经营条件下(重整条件下)的市场价值评估价值为575,137,847.00元(其中二期高层222套评估值131,408,740.00元+二期别墅53套评估值91,036,510.00元+二期地下车库54个评估值8,251,934.00元+三期未开发土地89.4亩评估值345,137,847.00元)+应收一期续建预算费用7,920,074.90元(预算费用与决算费用存在差异的,多不退少不补),合计583,057,921.90元。 (略) 以外的全部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不动产等资产),由管 (略) 的破产债权,与重整投资人无关。
支付方式:转账支付,重整投资人支付清结重整投资对价不低于583,057,921.90元后,管理人才将重整投资对应的标的物交付或交割给重整投资人(依法或以重整投资协议相应扣减的除外)。一期续建预算费用的应收账款所有权即转移给重整投资人享有。
支付期限: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清结。
报价人(签章):
2023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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