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苏0707破76号江苏三洋投资有限公司对外应收债权拍卖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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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苏0707破76号江苏三洋投资有限公司对外应收债权拍卖公告(第二次)

拍卖公告(第二次)

(略) 管理人将于2023年3月27日10 时至2023年3月28日10 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赣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不予退还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破产清算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依据

(略) 因经营管理不善,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经该公司债 (略) 赣榆区嘉合 (略) 的申请,赣 (略) 于2022年9月5日作出(2022)苏0707破申81号裁定书,裁定受理对 (略) 破产清算的申请,并于2022年9月7日作出(2022)苏0707破76号决定书,指定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担任 (略) 破产清算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3年2月27日, (略) 债权人会议通过《 (略) 对外债权处置方案》。

三、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拍卖标的: (略) 对外应收债权(未执行金额)

注:本次拍卖为第二次拍卖

起拍价:*元

保证金: *元

增价幅度:10000元

!!!注意:因本案涉及的案件复杂且年代久远,描述的事实仅来源于有限的案卷材料,可能存在与实际有矛盾的情况,包括拍卖的债权数额也不一定准确。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本次拍卖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特别提醒:

(一)对外债权的具体情况可向管理人进行咨询了解。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对外债权真实性或可收回性的保证或承诺。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该瑕疵和风险将导致对外债权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收回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管理人无法提供除调查材料(管理人 (略) 档案室调取的判决书、裁定书以及执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以外的支持性文件,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

2.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 (略) 文书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3.对外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务导致存在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4.与对外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5.对外债权的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6.对外债权的文件可能与债权现状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7.对外债权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8.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对外债权存在争议、或者对外债权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9.标的物成交后,管理人不能提供发票。

10.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上述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二)三笔债权整体拍卖、按现状交付。

(三)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对外债权权益以出让人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出让人的权益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四)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管理人不对对外债权是否可以收回作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因该标的物拍卖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本次拍卖,但须在2023年3月25日16时前将委托手续交至管理人处,由管理人确认后方可报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权属转移手续。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3.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或未办理相应委托手续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三个工作日止接受咨询(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咨询。需要看样的请与管理人联系登记,管理人统一组织安排看样。

六、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八、现状交付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利害关系人

与本标的的利害关系人【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3月2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保证金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冲抵拍卖价款。

十二、余款缴纳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3年4月4日14:00前将拍卖余款付至管理人账户内:

户名: (略) 管理人

开户银行: (略) 连云港海宁西路支行

账号:*

特别提示:受拍卖平台后台设置影响,网拍页面显示线上支付截止:竞拍结束后7个自然日。但实际余款支付时间以本公告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即买受人应于2023年4月4日14:00前将拍卖余款付至管理人账户,不得以平台余款支付入口未关闭为由不按时支付余款,否则管理人有权决定重新组织拍卖并不予退还保证金。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限额提醒

破产强清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四、特别提示

1.由于发生过竞买人成交后无法支付拍卖款项而导致保证金被罚没的案例,管理人在此告知各竞买人:请评估好自身的支付能力,慎重考虑是否参与竞买,经济实力无法保障的不建议参拍。自愿参拍,责任自负,请务必慎重!

2.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 (略) 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3.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4.拍卖举报监督电话:* (略) 赣 (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略) 管理人咨询电话、联系地址:

*(刘律师)

地址: (略) 海州区振海路66号律师大厦8楼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八日


拍卖公告(第二次)

(略) 管理人将于2023年3月27日10 时至2023年3月28日10 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赣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不予退还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破产清算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依据

(略) 因经营管理不善,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经该公司债 (略) 赣榆区嘉合 (略) 的申请,赣 (略) 于2022年9月5日作出(2022)苏0707破申81号裁定书,裁定受理对 (略) 破产清算的申请,并于2022年9月7日作出(2022)苏0707破76号决定书,指定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担任 (略) 破产清算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3年2月27日, (略) 债权人会议通过《 (略) 对外债权处置方案》。

三、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拍卖标的: (略) 对外应收债权(未执行金额)

注:本次拍卖为第二次拍卖

起拍价:*元

保证金: *元

增价幅度:10000元

!!!注意:因本案涉及的案件复杂且年代久远,描述的事实仅来源于有限的案卷材料,可能存在与实际有矛盾的情况,包括拍卖的债权数额也不一定准确。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本次拍卖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特别提醒:

(一)对外债权的具体情况可向管理人进行咨询了解。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对外债权真实性或可收回性的保证或承诺。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该瑕疵和风险将导致对外债权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收回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管理人无法提供除调查材料(管理人 (略) 档案室调取的判决书、裁定书以及执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以外的支持性文件,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

2.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 (略) 文书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3.对外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务导致存在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4.与对外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5.对外债权的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6.对外债权的文件可能与债权现状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7.对外债权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8.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对外债权存在争议、或者对外债权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9.标的物成交后,管理人不能提供发票。

10.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上述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二)三笔债权整体拍卖、按现状交付。

(三)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对外债权权益以出让人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出让人的权益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四)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管理人不对对外债权是否可以收回作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因该标的物拍卖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本次拍卖,但须在2023年3月25日16时前将委托手续交至管理人处,由管理人确认后方可报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权属转移手续。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3.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或未办理相应委托手续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三个工作日止接受咨询(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咨询。需要看样的请与管理人联系登记,管理人统一组织安排看样。

六、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八、现状交付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利害关系人

与本标的的利害关系人【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3月2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保证金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冲抵拍卖价款。

十二、余款缴纳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3年4月4日14:00前将拍卖余款付至管理人账户内:

户名: (略) 管理人

开户银行: (略) 连云港海宁西路支行

账号:*

特别提示:受拍卖平台后台设置影响,网拍页面显示线上支付截止:竞拍结束后7个自然日。但实际余款支付时间以本公告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即买受人应于2023年4月4日14:00前将拍卖余款付至管理人账户,不得以平台余款支付入口未关闭为由不按时支付余款,否则管理人有权决定重新组织拍卖并不予退还保证金。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限额提醒

破产强清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四、特别提示

1.由于发生过竞买人成交后无法支付拍卖款项而导致保证金被罚没的案例,管理人在此告知各竞买人:请评估好自身的支付能力,慎重考虑是否参与竞买,经济实力无法保障的不建议参拍。自愿参拍,责任自负,请务必慎重!

2.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 (略) 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3.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4.拍卖举报监督电话:* (略) 赣 (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略) 管理人咨询电话、联系地址:

*(刘律师)

地址: (略) 海州区振海路66号律师大厦8楼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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