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荣规资告字[2023]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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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荣规资告字[2023]02号)
荣规资告字[2023]02号2023/3/16

(略) 荣昌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1.宗地编号:荣昌区昌州街道2022-RC-1-14号地块;2.宗地位置:地块位于昌州街道,东临东方大道,南临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西临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北临城南大道;3.地块规划编号:P12-4/02;4.土地用途:B1(商服4级);5.土地出让面积(㎡):10627;6.总计容建筑面积(㎡):≤26567.5;7.规划主要技术指标:容积率≤2.5;建筑密度≤55﹪;绿地率≥10﹪;建筑限高60米;8.出让年限:40年;9.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3397;10.竞买保证金(万元):680;11.备 注:1.规划条件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荣昌规资条件〔2023〕0001号)及其附件、附图执行;2.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约定缴清土地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交地,交地后3个月内开工,开工后2年内竣工,结合实际情况,具体时间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宗地编号: 2022-RC-1-14 宗地总面积: 10627平方米宗地坐落: 地块位于昌州街道,东临东方大道,南临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西临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北临城南大道
出让年限: 40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5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10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60
主要用途:零售商业用地区位郊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零售商业用地 10627 四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680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A0039
场地平整:基础设施:
起始价: 3397万元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3年04月06日12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17日12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须知》。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16日 至 2023年04月06日 到 (略) (略) (略)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16日 至 2023年04月06日 到 (略) (略)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06日12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4月06日12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略) (略)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2-RC-1-14 号地块:2023年04月06日12时00分 至 2023年04月17日12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交易中止或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略) 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同意, (略) (略) (略) 应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中止或者终止交易公告,并中止或者终止交易活动:
1.司法机关、监察机关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交易活动的;
2.因相关政策、宗地规划条件等发生变化,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重大影响的;
3.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者终止交易活动的。
交易中止事项消除后, (略) 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同意, (略) (略) (略) 将及时发布恢复交易公告并通知申请人,重新明确交易时间,恢复交易。交易中止前已取得竞买资格的,其竞买资格继续有效。交易因故需终止的, (略) (略) (略) 在告知申请人后,不对申请人予以补偿,退还申请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二)根据渝府办发〔2016〕258号文件第八条要求,凡提出拟出让宗地的相关事宜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提出、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执行。
(三)地块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要求等,详见出让文件。竞得人应对本文件及其附件、附图的相关内容进行研究,严格遵守其中的规划要求和设定条件。成交确认后,不得要求调整规划指标。
(四)本次土地出让价格不含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格,待竞得人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明确地下空间规划方案与建筑规模后,竞得人需申请变更土地出让合同,补缴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补缴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按届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价政策确定。
(五)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竞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审批,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六)参加挂牌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七) (略) 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 (略) (略) 对本方案具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联 系 人:黄川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略) 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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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荣昌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1.宗地编号:荣昌区昌州街道2022-RC-1-14号地块;2.宗地位置:地块位于昌州街道,东临东方大道,南临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西临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北临城南大道;3.地块规划编号:P12-4/02;4.土地用途:B1(商服4级);5.土地出让面积(㎡):10627;6.总计容建筑面积(㎡):≤26567.5;7.规划主要技术指标:容积率≤2.5;建筑密度≤55﹪;绿地率≥10﹪;建筑限高60米;8.出让年限:40年;9.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3397;10.竞买保证金(万元):680;11.备 注:1.规划条件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荣昌规资条件〔2023〕0001号)及其附件、附图执行;2.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约定缴清土地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交地,交地后3个月内开工,开工后2年内竣工,结合实际情况,具体时间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宗地编号: 2022-RC-1-14 宗地总面积: 10627平方米宗地坐落: 地块位于昌州街道,东临东方大道,南临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西临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北临城南大道
出让年限: 40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5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10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60
主要用途:零售商业用地区位郊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零售商业用地 10627 四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680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A0039
场地平整:基础设施:
起始价: 3397万元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3年04月06日12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17日12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须知》。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16日 至 2023年04月06日 到 (略) (略) (略)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16日 至 2023年04月06日 到 (略) (略)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06日12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4月06日12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略) (略)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2-RC-1-14 号地块:2023年04月06日12时00分 至 2023年04月17日12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交易中止或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略) 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同意, (略) (略) (略) 应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中止或者终止交易公告,并中止或者终止交易活动:
1.司法机关、监察机关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交易活动的;
2.因相关政策、宗地规划条件等发生变化,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重大影响的;
3.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者终止交易活动的。
交易中止事项消除后, (略) 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同意, (略) (略) (略) 将及时发布恢复交易公告并通知申请人,重新明确交易时间,恢复交易。交易中止前已取得竞买资格的,其竞买资格继续有效。交易因故需终止的, (略) (略) (略) 在告知申请人后,不对申请人予以补偿,退还申请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二)根据渝府办发〔2016〕258号文件第八条要求,凡提出拟出让宗地的相关事宜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提出、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执行。
(三)地块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要求等,详见出让文件。竞得人应对本文件及其附件、附图的相关内容进行研究,严格遵守其中的规划要求和设定条件。成交确认后,不得要求调整规划指标。
(四)本次土地出让价格不含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格,待竞得人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明确地下空间规划方案与建筑规模后,竞得人需申请变更土地出让合同,补缴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补缴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按届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价政策确定。
(五)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竞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审批,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六)参加挂牌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七) (略) 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 (略) (略) 对本方案具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联 系 人:黄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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