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大良镇蔡各庄村花园大塔南4号地33亩土地经营权出租项目
武清区大良镇蔡各庄村花园大塔南4号地33亩土地经营权出租项目
发布区域 | 大良镇/蔡各庄村 |
转出方名称 | (略) 武清区大良镇蔡各庄(村委会代行职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武清区大良镇蔡各庄村花园大塔南4号地33亩土地经营权出租项目 | ||
挂牌价格 | 2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承租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确保合法合规经营,若改变土地用途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租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2、出租方不负责解决灌溉用水、用电等相关问题,承租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人工等相关费用;3、 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分租、转租,除因特殊原因且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4、承租方应当保持土地性质及使用用途,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取土卖土、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5、如受旱、涝、洪水、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影响,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6、意向承租方承诺,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已经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地块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地块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地块瑕疵为由提起任何抗辩,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承租方与出租方完成签约,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土地承租权,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金归出租方所有,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地块另行挂牌;7、要求承租方在签约前除交齐本合同租金外,还需另交纳半年租金作为合同押金,合同期间,承租方如有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押金作为违约金归出租方所有,如无违约,合同期满不计利息原数退回;8、合同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或出租方利用该地块,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将占用部分土地退回,出租方将退回相应面积租金及青苗补偿费用,不再做其他形式补偿;9、该地块不得进行种树、种草等非农化经营,不得撂荒、燃烧地上物等;10、本次土地挂牌面积为签约面积,不再进行实际测量,报名视为认可,承租方如因此产生异议拒绝签约,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11、承租方如因经营需要改善沟渠路现状及相关附属设施,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且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给与任何补偿;12、合同期间,如有粮食、秸秆还田等相关农业补贴,则补贴归承租方享有;13、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注:转出期限52个月,2023年6月20日至2027年10月20日止,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村村民。 | ||
转出用途 | 农业种植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2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 (略) | 开户银行 | 中国 (略) 天津永安支行 |
发布区域 | 大良镇/蔡各庄村 |
转出方名称 | (略) 武清区大良镇蔡各庄(村委会代行职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武清区大良镇蔡各庄村花园大塔南4号地33亩土地经营权出租项目 | ||
挂牌价格 | 2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承租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确保合法合规经营,若改变土地用途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租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2、出租方不负责解决灌溉用水、用电等相关问题,承租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人工等相关费用;3、 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分租、转租,除因特殊原因且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4、承租方应当保持土地性质及使用用途,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取土卖土、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5、如受旱、涝、洪水、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影响,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6、意向承租方承诺,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已经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地块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地块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地块瑕疵为由提起任何抗辩,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承租方与出租方完成签约,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土地承租权,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金归出租方所有,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地块另行挂牌;7、要求承租方在签约前除交齐本合同租金外,还需另交纳半年租金作为合同押金,合同期间,承租方如有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押金作为违约金归出租方所有,如无违约,合同期满不计利息原数退回;8、合同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或出租方利用该地块,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将占用部分土地退回,出租方将退回相应面积租金及青苗补偿费用,不再做其他形式补偿;9、该地块不得进行种树、种草等非农化经营,不得撂荒、燃烧地上物等;10、本次土地挂牌面积为签约面积,不再进行实际测量,报名视为认可,承租方如因此产生异议拒绝签约,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11、承租方如因经营需要改善沟渠路现状及相关附属设施,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且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给与任何补偿;12、合同期间,如有粮食、秸秆还田等相关农业补贴,则补贴归承租方享有;13、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注:转出期限52个月,2023年6月20日至2027年10月20日止,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村村民。 | ||
转出用途 | 农业种植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2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 (略) | 开户银行 | 中国 (略) 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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