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头山A2地块空置场地合作方招募公告
牛头山A2地块空置场地合作方招募公告
该项目为招租方自行发布信息,不属于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场公开招租的项目,交易的真实性、规范性及一切法律责任由招租方自行承担。
牛头山A2地块空置场地合作方招募公告
一、项目位置:
牛头山A2地块位于海沧大桥东侧,占地面积98526.483㎡,权属厦门 (略) 。
二、合作条件
(一)合作业态。非纯盈利性文化活动类业态,即传统工艺科普研台品茗餐饮用房(一单元)
222.19
78元/㎡/月
82.68元/㎡/月
牛头山二号平台品茗餐饮用房(三单元)
22.79
78元/㎡/月
82.68元/㎡/月
牛头山二号平台品茗餐饮用房(五单元)
60.43
78元/㎡/月
82.68元/㎡/月
牛头山二号平台冰激凌屋
37.44
78元/㎡/月
82.68元/㎡/月
1、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按相当于三个月场地使用费标准缴交,不随场地使用费标准的递增而增补。
2、土地收益金。合作期间,如资源规划部门需征收土地收益金的,由合作方全额承担,缴费标准按资源规划部门核定为准。
3、以上场地在合作期间无任何免费期限。
(四)合作期限: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五)其他事宜
1、合作方须对合作场地的现状及权属状况有充分了解知悉,且无任何异议并同意按现状合作,自行负责办理因使用场地所需的消防、工商、安全、卫生等所有政府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2、合作方已预先对场地的水电、给排水、屋面防水等相关设施设备现状充分了解,并自行负责场地(含建筑主体结构)的维修维护,装修时如发现存在隐患应同步整改到位并承担费用。
3、合作方须自行完成场地内原使用人遗留物品的清理工作。
4、合作方应负责门前三包工作并做好垃圾分类及环境卫生。
5、因相关部门要求遇台风、暴雨等特殊原因需关闭牛头山园区的,合作方应暂停活动开展并无条件予以响应。
三、合作方的评选
(一)公开评选合作方。
1、意向合作单位请自行下载附件,根据附件要求填写场地使用费,并提供合作方案及所需材料,由 (略) 组织评选,选定最后合作方。低于场地使用费底价为无效报价。
2、合作意向材料提交地址及截止时间:①合作方案、合作意向单及所需材料密封加盖公章/签 (略) 湖里区槟城道289号1701单元 (略) 企业管理部,联系人:卓女士,联系电话:*。②截止日期: (略) 国资委网站公示之日起第11个工作日上午9:00止。
3、现场查勘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 *
(二)资格要求。意向人应为具有相应经济能力的社会团体、个人、企业单位, (略) 国资委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或路桥集团及其权属企业列入不诚信负面名单的,均不予合作。
附件:
合作意向单
致: (略)
根据 (略) (略) 产权交易中心招募公告,我司/本人意向(物业位置/单元号)与贵司开展合作,合作条件如下:
序号 | 位置/单元 | 面积 | 合作期限 | 场地使用费(元/平米) | 用途 |
1 | |||||
备注 |
并提供承租材料:
一、公司承租:三合一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式一份;
二、个人承租: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签署)。身份证复印件请注明:仅用于承租(物业单元/名称)使用。
意向合作人(签章):
年月日
(略)
2023年3月13日
该项目为招租方自行发布信息,不属于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场公开招租的项目,交易的真实性、规范性及一切法律责任由招租方自行承担。
该项目为招租方自行发布信息,不属于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场公开招租的项目,交易的真实性、规范性及一切法律责任由招租方自行承担。
牛头山A2地块空置场地合作方招募公告
一、项目位置:
牛头山A2地块位于海沧大桥东侧,占地面积98526.483㎡,权属厦门 (略) 。
二、合作条件
(一)合作业态。非纯盈利性文化活动类业态,即传统工艺科普研台品茗餐饮用房(一单元)
222.19
78元/㎡/月
82.68元/㎡/月
牛头山二号平台品茗餐饮用房(三单元)
22.79
78元/㎡/月
82.68元/㎡/月
牛头山二号平台品茗餐饮用房(五单元)
60.43
78元/㎡/月
82.68元/㎡/月
牛头山二号平台冰激凌屋
37.44
78元/㎡/月
82.68元/㎡/月
1、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按相当于三个月场地使用费标准缴交,不随场地使用费标准的递增而增补。
2、土地收益金。合作期间,如资源规划部门需征收土地收益金的,由合作方全额承担,缴费标准按资源规划部门核定为准。
3、以上场地在合作期间无任何免费期限。
(四)合作期限: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五)其他事宜
1、合作方须对合作场地的现状及权属状况有充分了解知悉,且无任何异议并同意按现状合作,自行负责办理因使用场地所需的消防、工商、安全、卫生等所有政府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2、合作方已预先对场地的水电、给排水、屋面防水等相关设施设备现状充分了解,并自行负责场地(含建筑主体结构)的维修维护,装修时如发现存在隐患应同步整改到位并承担费用。
3、合作方须自行完成场地内原使用人遗留物品的清理工作。
4、合作方应负责门前三包工作并做好垃圾分类及环境卫生。
5、因相关部门要求遇台风、暴雨等特殊原因需关闭牛头山园区的,合作方应暂停活动开展并无条件予以响应。
三、合作方的评选
(一)公开评选合作方。
1、意向合作单位请自行下载附件,根据附件要求填写场地使用费,并提供合作方案及所需材料,由 (略) 组织评选,选定最后合作方。低于场地使用费底价为无效报价。
2、合作意向材料提交地址及截止时间:①合作方案、合作意向单及所需材料密封加盖公章/签 (略) 湖里区槟城道289号1701单元 (略) 企业管理部,联系人:卓女士,联系电话:*。②截止日期: (略) 国资委网站公示之日起第11个工作日上午9:00止。
3、现场查勘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 *
(二)资格要求。意向人应为具有相应经济能力的社会团体、个人、企业单位, (略) 国资委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或路桥集团及其权属企业列入不诚信负面名单的,均不予合作。
附件:
合作意向单
致: (略)
根据 (略) (略) 产权交易中心招募公告,我司/本人意向(物业位置/单元号)与贵司开展合作,合作条件如下:
序号 | 位置/单元 | 面积 | 合作期限 | 场地使用费(元/平米) | 用途 |
1 | |||||
备注 |
并提供承租材料:
一、公司承租:三合一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式一份;
二、个人承租: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签署)。身份证复印件请注明:仅用于承租(物业单元/名称)使用。
意向合作人(签章):
年月日
(略)
2023年3月13日
该项目为招租方自行发布信息,不属于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场公开招租的项目,交易的真实性、规范性及一切法律责任由招租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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