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商银行房产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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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商银行房产拍卖公告

临商银行房产拍卖公告

公告来源: (略) 发布时间:2023-03-17

  • 中拍平台

  • 2023-03-31 10:00

  • 标的所在地

  • 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上午10时起在中拍平台(http://**)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

1、位于河东区东兴路与解放东路交汇处东南角2层沿街楼的房屋所有权。

2、河东区206国道0002号A号楼101、102-1房地产一宗。

3、罗庄区罗西办事处苑庄村临罗国用(2002)字第0106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营业楼)、地上附着物(水泥地面、院墙)。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

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所有标的物请参阅评估报告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实地踏勘。

三、标的相关情况和数据:

1号标的:标的物所在土地有由原所有者出具的土地划拨协议,土地、地上建筑物均

2号标的:标的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98㎡,其中:独用面积498㎡,

3号标的: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为标的物现状拍卖,具 (略) 索要《评估报告》、相关资料并进行实地踏勘。

2、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符合法律或者政策关于拍卖标的物交易的资格或者资质。竞买人应当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与此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规定。

3、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含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具体金额由竞买人拍卖会前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测算。标的物移交手续由买受人缴纳全额成交价款后自行与委托方协商签订,拍卖佣金和网络拍卖平台使用费,由买受人按约定承担。

4、标的物存在部分土地占用以及房屋租赁或占用使用情况,拍卖人或委托人不负责土地、房屋腾退或剩余租金、占用费的转交等工作,标的物的清场交付及租赁、占用等相关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5、标的物可能存在欠缴水、电费等费用的情况,欠缴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并承担。

6、标的物涉及的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的实际面积、用途,以现状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建筑现状(含门窗等)及水、电、暖等公共设施的现状由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确认,拍卖人或委托人不负责水、电、暖等公共设施的提供和相关设施的添置、修理、修复、复原等工作。

7、 (略) 签署《竞买协议》、《竞买须知》、《网络拍卖规则》、《特别说明》等文本方可参与竞买。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请报名前认真阅读理解《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协议》、《中拍平台拍卖规则》《网络拍卖规则》、《特别说明》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本次拍卖所披露《评估报告》、《特别说明》等文本资料中体现的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委托人、拍卖公司不能保证该标的是否存在其它瑕疵,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委托方和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拍卖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评估,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对该标的的现状和瑕疵的认可,标的成交后以标的实物现状为交付标准。

8、网络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违约、悔拍或买受人逾期不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的,应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委托方有权依法对标的物另行处置,拍卖人将不返还竞买保证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第2款之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提请竞买人注意并在拍卖前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平台使用费、佣金支付、保证金扣收等内容,买受人自行了解此风险,如违反相关约定、法规等条款,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如产生其他法律赔偿责任及司法处罚等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请理性参拍!

9、竞买成功后,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拍卖成交时,成交价款不包含标的转让时产生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

10、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需及时依法依约办理相关手续。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委托方要求携带的证件、证明等资料,于3个工作日内到委托方处办理标的移交手续并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落实,与委托人、拍卖公司无涉。

11、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应充分了解当地政府的建设规划及产业规划要求,竞买成功后,委托人不承担因建设规划及产业规划导致的任何的后果。

12、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13、对标的物权属等问题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前与委托人或拍卖人联系。

五、竞买手续办理: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3月30日17:0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并持竞买保证金汇款单据及有效证件原件(个人竞买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竞买者持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于2023年3月30日17: (略) 办理竞买手续。

拍卖成交价款按约定缴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保证金账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临商银行新华支行

账号:*390

成交价款账户户名: (略)

开户行: (略)

账号:**

六、公告发布平台:本公告在《山东商报》、“中拍平台”网站、 (略) 公众号进行发布。

拍卖公司地址: (略) 兰山区iEC国际企业中心1124室

咨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0日16时止接受咨询(国家规定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标的咨询电话:0539-* *

(略)

2023年3月17日

临商银行房产拍卖公告

公告来源: (略) 发布时间:2023-03-17

  • 中拍平台

  • 2023-03-31 10:00

  • 标的所在地

  • 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上午10时起在中拍平台(http://**)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

1、位于河东区东兴路与解放东路交汇处东南角2层沿街楼的房屋所有权。

2、河东区206国道0002号A号楼101、102-1房地产一宗。

3、罗庄区罗西办事处苑庄村临罗国用(2002)字第0106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营业楼)、地上附着物(水泥地面、院墙)。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

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所有标的物请参阅评估报告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实地踏勘。

三、标的相关情况和数据:

1号标的:标的物所在土地有由原所有者出具的土地划拨协议,土地、地上建筑物均

2号标的:标的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98㎡,其中:独用面积498㎡,

3号标的: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为标的物现状拍卖,具 (略) 索要《评估报告》、相关资料并进行实地踏勘。

2、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符合法律或者政策关于拍卖标的物交易的资格或者资质。竞买人应当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与此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规定。

3、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含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具体金额由竞买人拍卖会前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测算。标的物移交手续由买受人缴纳全额成交价款后自行与委托方协商签订,拍卖佣金和网络拍卖平台使用费,由买受人按约定承担。

4、标的物存在部分土地占用以及房屋租赁或占用使用情况,拍卖人或委托人不负责土地、房屋腾退或剩余租金、占用费的转交等工作,标的物的清场交付及租赁、占用等相关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5、标的物可能存在欠缴水、电费等费用的情况,欠缴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并承担。

6、标的物涉及的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的实际面积、用途,以现状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建筑现状(含门窗等)及水、电、暖等公共设施的现状由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确认,拍卖人或委托人不负责水、电、暖等公共设施的提供和相关设施的添置、修理、修复、复原等工作。

7、 (略) 签署《竞买协议》、《竞买须知》、《网络拍卖规则》、《特别说明》等文本方可参与竞买。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请报名前认真阅读理解《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协议》、《中拍平台拍卖规则》《网络拍卖规则》、《特别说明》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本次拍卖所披露《评估报告》、《特别说明》等文本资料中体现的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委托人、拍卖公司不能保证该标的是否存在其它瑕疵,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委托方和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拍卖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评估,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对该标的的现状和瑕疵的认可,标的成交后以标的实物现状为交付标准。

8、网络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违约、悔拍或买受人逾期不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的,应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委托方有权依法对标的物另行处置,拍卖人将不返还竞买保证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第2款之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提请竞买人注意并在拍卖前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平台使用费、佣金支付、保证金扣收等内容,买受人自行了解此风险,如违反相关约定、法规等条款,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如产生其他法律赔偿责任及司法处罚等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请理性参拍!

9、竞买成功后,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拍卖成交时,成交价款不包含标的转让时产生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

10、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需及时依法依约办理相关手续。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委托方要求携带的证件、证明等资料,于3个工作日内到委托方处办理标的移交手续并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落实,与委托人、拍卖公司无涉。

11、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应充分了解当地政府的建设规划及产业规划要求,竞买成功后,委托人不承担因建设规划及产业规划导致的任何的后果。

12、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13、对标的物权属等问题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前与委托人或拍卖人联系。

五、竞买手续办理: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3月30日17:0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并持竞买保证金汇款单据及有效证件原件(个人竞买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竞买者持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于2023年3月30日17: (略) 办理竞买手续。

拍卖成交价款按约定缴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保证金账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临商银行新华支行

账号:*390

成交价款账户户名: (略)

开户行: (略)

账号:**

六、公告发布平台:本公告在《山东商报》、“中拍平台”网站、 (略) 公众号进行发布。

拍卖公司地址: (略) 兰山区iEC国际企业中心1124室

咨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0日16时止接受咨询(国家规定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标的咨询电话:0539-* *

(略)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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