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阳街道梅花温泉社区朋兴小组闲置场地公开招租竞争租赁公告
弥阳街道梅花温泉社区朋兴小组闲置场地公开招租竞争租赁公告
经弥阳街道梅花温泉朋兴小组申请,报弥阳街道办事处同意后,决定以竞争出价方式出租弥阳街道梅花温泉社区朋兴小组闲置场地十五年的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场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该出租场地为小组闲置场地,场地总面积1200㎡,东至熙和中路,西至朋兴小组集体道路,南至熙和悦府路,北至集体道路,四至界限清楚无争议。
2、现场踏勘人员联系电话:王瑜*,凡有意参加竞租者,应在开标前主动联系出租方,实地踏勘出租物,若在开标后对出租物提出问题的,将不予解决。
3、用途:中标承租方可自行选择合法的经营内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租物按现状租赁且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若承租人需建盖附属设施,需提前告知村小组,并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该出租物中标承租方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行当,场地在经营中,不得用于经营各类加工厂和对周边小区生活秩序、环境产生噪音或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否则后果自负。建设或改造过程中必须服从国家建设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在场地范围内经营的全部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方有义务配合,但办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全权负责。*方只收租赁费,其它一概不负责。
4、租赁期满后,按来修去留的原则,承租方在合同租赁期内新增的一切不动产固定设施(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花草树木、水电门窗设施等)全部无偿归村小组所有,村小组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5、 (略) 发展、政府征用该场地,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方(出租方)享受*方(出租方)建设的所有补偿。签订合同之日后新增建设设施,*方、*方按照租期年限和固定资产投资金额按比例享有*方所投资建设的补偿,(如:十五年租期, (略) 开发、政府征用该商铺,则*方(出租方)享有十五分之一的补偿,*方(承租方)享有十五分之十四的补偿; (略) 开发、政府征用该商铺,则*方(出租方)享有十五分之二的补偿,*方(承租方)享有十五分之十三的补偿;以此类推,若征用单位不作补偿,出租方也不补偿承租方任何损失,由*方退还*方未享有租期内的租金。
二、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时间:
1、凡有意参加竞租者,请于2023年03月20日--2023年03月28日(共7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到弥阳街道办事处三楼项目办(309室)购买竞标文件。竞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2、竞租起步价人民币:底价为30.00元/年/㎡,举牌报价每次为大于或等于5.00/元/年/㎡,举牌次数不少于3次,价高者得;中标成交后租金按一年一付支付,第一至三年租金为本次竞价最高价,第四至六年每年租金在第三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七至九年每年租金在第六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十至十二年每年租金在第九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十三至十五年每年租金在第十二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先付租金后使用场地。
3、竞拍时间:2023年03月30日14时30分,请各竞租人按时参加竞租会议,逾期逾时按放弃竞租资格处理。(注:若本小组村民参与报名并参与竞价的,在竞租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4、凡有意参加竞租者,请于2023年03月30日14时30分招租时交纳现金(自行密封)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万元整)的竞租保证金。竞租中标后,中标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合同定金,十五年租期满双方无争议后一次性无息退还;没有中标的现场全额退还各位未中标人。竞标结束后,若第一中标人反悔,则视为违约,所递交的20000.00元(大写:*万元整)做违约处理,不予退还;第一年租金于竞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与古城社区签订租赁合同时交清,以后每年提前两个月付清次年租金,未按时缴纳租金,村小组有权按违约处理,并收回场地使用权,且不予退还合同定金。
5、竞租报名时竞租保证金缴纳人名称必须与竞标人名称一致。
三、竞租人提交资料:①竞租申请书;②以公司名义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章,以个人名义报名的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③报名费现金进账单原件。
四、本次弥阳街道梅花温泉社区朋兴小组闲置场地十五年使用权出租,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租人。
五、本次弥阳街道梅花温泉社区朋兴小组闲置场地十五年使用权租赁竞租地点为: (略) 弥阳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318室)。
六、报名地址: (略) 弥阳街道办事处项目办公室309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沈媛媛0873-*)。
七、此公告同时在梅花温泉社区黑板报、弥阳街道QQ群、弥阳街道微信群、弥阳村组干部微信群、魅力弥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公布。
(略) 弥阳街道梅花温泉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3年03月20日
经弥阳街道梅花温泉朋兴小组申请,报弥阳街道办事处同意后,决定以竞争出价方式出租弥阳街道梅花温泉社区朋兴小组闲置场地十五年的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场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该出租场地为小组闲置场地,场地总面积1200㎡,东至熙和中路,西至朋兴小组集体道路,南至熙和悦府路,北至集体道路,四至界限清楚无争议。
2、现场踏勘人员联系电话:王瑜*,凡有意参加竞租者,应在开标前主动联系出租方,实地踏勘出租物,若在开标后对出租物提出问题的,将不予解决。
3、用途:中标承租方可自行选择合法的经营内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租物按现状租赁且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若承租人需建盖附属设施,需提前告知村小组,并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该出租物中标承租方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行当,场地在经营中,不得用于经营各类加工厂和对周边小区生活秩序、环境产生噪音或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否则后果自负。建设或改造过程中必须服从国家建设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在场地范围内经营的全部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方有义务配合,但办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全权负责。*方只收租赁费,其它一概不负责。
4、租赁期满后,按来修去留的原则,承租方在合同租赁期内新增的一切不动产固定设施(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花草树木、水电门窗设施等)全部无偿归村小组所有,村小组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5、 (略) 发展、政府征用该场地,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方(出租方)享受*方(出租方)建设的所有补偿。签订合同之日后新增建设设施,*方、*方按照租期年限和固定资产投资金额按比例享有*方所投资建设的补偿,(如:十五年租期, (略) 开发、政府征用该商铺,则*方(出租方)享有十五分之一的补偿,*方(承租方)享有十五分之十四的补偿; (略) 开发、政府征用该商铺,则*方(出租方)享有十五分之二的补偿,*方(承租方)享有十五分之十三的补偿;以此类推,若征用单位不作补偿,出租方也不补偿承租方任何损失,由*方退还*方未享有租期内的租金。
二、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时间:
1、凡有意参加竞租者,请于2023年03月20日--2023年03月28日(共7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到弥阳街道办事处三楼项目办(309室)购买竞标文件。竞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2、竞租起步价人民币:底价为30.00元/年/㎡,举牌报价每次为大于或等于5.00/元/年/㎡,举牌次数不少于3次,价高者得;中标成交后租金按一年一付支付,第一至三年租金为本次竞价最高价,第四至六年每年租金在第三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七至九年每年租金在第六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十至十二年每年租金在第九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十三至十五年每年租金在第十二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先付租金后使用场地。
3、竞拍时间:2023年03月30日14时30分,请各竞租人按时参加竞租会议,逾期逾时按放弃竞租资格处理。(注:若本小组村民参与报名并参与竞价的,在竞租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4、凡有意参加竞租者,请于2023年03月30日14时30分招租时交纳现金(自行密封)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万元整)的竞租保证金。竞租中标后,中标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合同定金,十五年租期满双方无争议后一次性无息退还;没有中标的现场全额退还各位未中标人。竞标结束后,若第一中标人反悔,则视为违约,所递交的20000.00元(大写:*万元整)做违约处理,不予退还;第一年租金于竞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与古城社区签订租赁合同时交清,以后每年提前两个月付清次年租金,未按时缴纳租金,村小组有权按违约处理,并收回场地使用权,且不予退还合同定金。
5、竞租报名时竞租保证金缴纳人名称必须与竞标人名称一致。
三、竞租人提交资料:①竞租申请书;②以公司名义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章,以个人名义报名的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③报名费现金进账单原件。
四、本次弥阳街道梅花温泉社区朋兴小组闲置场地十五年使用权出租,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租人。
五、本次弥阳街道梅花温泉社区朋兴小组闲置场地十五年使用权租赁竞租地点为: (略) 弥阳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318室)。
六、报名地址: (略) 弥阳街道办事处项目办公室309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沈媛媛0873-*)。
七、此公告同时在梅花温泉社区黑板报、弥阳街道QQ群、弥阳街道微信群、弥阳村组干部微信群、魅力弥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公布。
(略) 弥阳街道梅花温泉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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