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益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非货币资产的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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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益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非货币资产的拍卖公告

关于北海益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非货币资产的拍卖公告


(略) (略) 于2022年3月22日裁定认可的《北海 (略)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北海 (略) ( (略) )管理人将于2023年4月21日10:00至4月22日10:00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 (略) 非货币资产的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资产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益厦公司非货币资产,即益厦公司除货币资产外的全部破产财产,包 (略) 南珠大道屋梓村西“东城佳苑”项目6500.1平方米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地 (略) 全部对外债权,具体如下:

1. 根据编号为桂科评报字[2022]第056号的《北海 (略) 拍卖处置破产财产涉及 (略) 南珠大道屋梓村西6500.1平方米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清算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即2021年10月10日,益厦公 (略) 南珠大道屋梓村西6500.1平方米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清算价值为2532.12万元、在建工程(含住宅楼及地下室)的评估清算价值为3508.32万元,合计:6040.44万元。

2. 益厦公司对外债权,系为股东蔡荣华、李婧的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或以房抵债,有15笔共 39,512,592.85元,益厦公司有权向蔡荣华、李婧追偿。由于蔡荣华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未发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 (略) 对外债权不计价。

拍卖起拍价:人民币24,741,642元,保证金:人民币4,900,000元,增价幅度:人民币120,000元。

三、咨询看样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黄女士,电话:*。

四、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4月11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和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本次拍卖成交价为含税价(含增值税、销项税),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收款银行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5月22日前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北海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 (略) 北海四川南路支行,账号:4505 0165 5105 0000 0381】,或在淘宝网【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3.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办公室【地址: (略) 云南路嘉莱酒店89号A座1708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 拍卖成交后,管理人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交付标的物相关资料。标的物一经交付,所有权发生转移,归买受人所有;需要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的,管理人配合办理变更手续,办理移交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特别提醒

1. 标的物以拍卖成交时实物现状交付,买受人“按现状”接收。竞买人可提前对转让标的物进行充分的踏勘、咨询、调查,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配合。竞买人一旦报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和可能存在的所有瑕疵、法律及经济风险。益厦公司、 (略) 对标的物的任何瑕疵(包括已经披露的和未披露的)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 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4.管理人可以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交付或者邮寄手续,可能产生的交付或者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拆除、运输、过磅等工作(如有)由买受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且自担所有风险。

6.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正在建设尚未竣工的商品房开发项目,竞买人自行向标的物所在地的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咨询财产过户及继续开发对买受人的资质要求。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身资质问题导致拍卖标的物无法过户或无法继续开发的,竞买保证金及拍卖价款不予调整,不予退还。

7.鉴于拍卖标的物已有部分出售给购房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民二庭《关于办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五条“办理房地产企业的破产案件时,应可能减少债权人讼累,尽可能地在破产程序中统筹、集中处理购房人、施工方等各类主体的利益保护与平衡,坚持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协调解决特殊权益主体的合理诉求”的指导意见, (略) 与购房人签订的经管理 (略) 认定为合法有效且未解除的购房合同,由项 (略) 继续按原房号、面积、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购房人尚未支付的剩余购房款,项目买受人有权向购房人收取,购房人未按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付清全部剩余购房款的,项目买受人有权依据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解除合同、不再承担交付房产的义务。

竞买人在拍卖活动中出价就视为接受并愿意承担上述义务,拍卖成交后与管理人签订的成交确认书亦包括上述条款,买受人拒不签订的,视为悔拍,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管理人重新拍卖的差价损失。

十二、瑕疵(风险)告知:

1. 东城佳苑项目的部分不动 (略) (略) 、 (略) 海 (略) 、 (略) (略) 查封。本次拍卖成交后,管理人 (略) (略) 协助解封过户,但无法保证过户完成时间。

2. 东城佳苑项目为尚未竣工的烂尾楼盘,买受人办理续建及竣工验收手续存在一定风险,如需补交规费、罚款、滞纳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均由买受人负责和承担。

3.东城佳苑项目相关工程技术资料已有部分向管理人移交,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移交给买受人,但管理人不保证移交资料的完整性。

4.管理人不保证本次拍卖对外债权的真实性、证据材料的完整性、诉讼时效的有效性以及回收的可能性,该对外债权的一切法律瑕疵和风险(含证据缺失、已过诉讼时效等在内)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取得该对外债权后, (略) 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异议、债权抵销、提起诉讼或者反诉等)可依法向买受人行使,买受人应当自行与应收对象进行交涉。

5.拍卖标的还可能存在其他瑕疵,请竞买人自行进行详细调查和审慎判断。

6.上述已知或未知的瑕疵和风险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十三、未尽事宜,参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淘宝网现行网络拍卖规则执行。


北海 (略) 管理人

2023年3月21日

关于北海益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非货币资产的拍卖公告


(略) (略) 于2022年3月22日裁定认可的《北海 (略)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北海 (略) ( (略) )管理人将于2023年4月21日10:00至4月22日10:00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 (略) 非货币资产的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资产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益厦公司非货币资产,即益厦公司除货币资产外的全部破产财产,包 (略) 南珠大道屋梓村西“东城佳苑”项目6500.1平方米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地 (略) 全部对外债权,具体如下:

1. 根据编号为桂科评报字[2022]第056号的《北海 (略) 拍卖处置破产财产涉及 (略) 南珠大道屋梓村西6500.1平方米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清算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即2021年10月10日,益厦公 (略) 南珠大道屋梓村西6500.1平方米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清算价值为2532.12万元、在建工程(含住宅楼及地下室)的评估清算价值为3508.32万元,合计:6040.44万元。

2. 益厦公司对外债权,系为股东蔡荣华、李婧的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或以房抵债,有15笔共 39,512,592.85元,益厦公司有权向蔡荣华、李婧追偿。由于蔡荣华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未发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 (略) 对外债权不计价。

拍卖起拍价:人民币24,741,642元,保证金:人民币4,900,000元,增价幅度:人民币120,000元。

三、咨询看样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黄女士,电话:*。

四、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4月11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和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本次拍卖成交价为含税价(含增值税、销项税),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收款银行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5月22日前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北海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 (略) 北海四川南路支行,账号:4505 0165 5105 0000 0381】,或在淘宝网【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3.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办公室【地址: (略) 云南路嘉莱酒店89号A座1708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 拍卖成交后,管理人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交付标的物相关资料。标的物一经交付,所有权发生转移,归买受人所有;需要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的,管理人配合办理变更手续,办理移交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特别提醒

1. 标的物以拍卖成交时实物现状交付,买受人“按现状”接收。竞买人可提前对转让标的物进行充分的踏勘、咨询、调查,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配合。竞买人一旦报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和可能存在的所有瑕疵、法律及经济风险。益厦公司、 (略) 对标的物的任何瑕疵(包括已经披露的和未披露的)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 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4.管理人可以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交付或者邮寄手续,可能产生的交付或者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拆除、运输、过磅等工作(如有)由买受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且自担所有风险。

6.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正在建设尚未竣工的商品房开发项目,竞买人自行向标的物所在地的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咨询财产过户及继续开发对买受人的资质要求。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身资质问题导致拍卖标的物无法过户或无法继续开发的,竞买保证金及拍卖价款不予调整,不予退还。

7.鉴于拍卖标的物已有部分出售给购房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民二庭《关于办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五条“办理房地产企业的破产案件时,应可能减少债权人讼累,尽可能地在破产程序中统筹、集中处理购房人、施工方等各类主体的利益保护与平衡,坚持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协调解决特殊权益主体的合理诉求”的指导意见, (略) 与购房人签订的经管理 (略) 认定为合法有效且未解除的购房合同,由项 (略) 继续按原房号、面积、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购房人尚未支付的剩余购房款,项目买受人有权向购房人收取,购房人未按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付清全部剩余购房款的,项目买受人有权依据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解除合同、不再承担交付房产的义务。

竞买人在拍卖活动中出价就视为接受并愿意承担上述义务,拍卖成交后与管理人签订的成交确认书亦包括上述条款,买受人拒不签订的,视为悔拍,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管理人重新拍卖的差价损失。

十二、瑕疵(风险)告知:

1. 东城佳苑项目的部分不动 (略) (略) 、 (略) 海 (略) 、 (略) (略) 查封。本次拍卖成交后,管理人 (略) (略) 协助解封过户,但无法保证过户完成时间。

2. 东城佳苑项目为尚未竣工的烂尾楼盘,买受人办理续建及竣工验收手续存在一定风险,如需补交规费、罚款、滞纳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均由买受人负责和承担。

3.东城佳苑项目相关工程技术资料已有部分向管理人移交,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移交给买受人,但管理人不保证移交资料的完整性。

4.管理人不保证本次拍卖对外债权的真实性、证据材料的完整性、诉讼时效的有效性以及回收的可能性,该对外债权的一切法律瑕疵和风险(含证据缺失、已过诉讼时效等在内)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取得该对外债权后, (略) 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异议、债权抵销、提起诉讼或者反诉等)可依法向买受人行使,买受人应当自行与应收对象进行交涉。

5.拍卖标的还可能存在其他瑕疵,请竞买人自行进行详细调查和审慎判断。

6.上述已知或未知的瑕疵和风险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十三、未尽事宜,参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淘宝网现行网络拍卖规则执行。


北海 (略) 管理人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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