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鄂03破38号十堰恒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鄂03破38号十堰恒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十堰 (略) ( (略) )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略) (略) 于2022年11月11 (略) 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在预重整和重整阶段,管理人通过对外共益债融资,已复工续建,逐步恢复经营。现为推进重整程序, (略) 剩余土地持续开发, (略) 资产价值,最大限度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 (略) 重整投资人,现就本次投资人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信息
恒创公司于2020年6月2日由恒大 (略) 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设立,出资期限至2040年5月29日, (略) (略) 张湾区汉江路街道汉江中路6号,法定代表人张建湘,企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恒创公司资产状况
1.土地使用权及规划情况
恒创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出资3.62亿元,取 (略) 张湾区发展大道证号为鄂(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出让商住用地,即现正在开发的“恒大御府”。项目规划用地面积:*㎡,建筑面积:*.29㎡,含18栋高层住宅、1栋廉租住房、综合楼、商业、幼儿园等。计容建筑面积:*㎡,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75米,停车位:2624个。20 (略) 取得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1年5月10日取得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1年5月27日取得一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一期建筑测绘总面积*.22㎡,共计15栋,其中高层住宅11栋,商业4栋,停车位1282个。一期总户数1436户,预售面积为*.35㎡(不含架空层、社区用房、公测、养老服务用房等),其中:住宅1424套、面积为*.12㎡;商铺10间、面积为1145.82㎡;会所1处、面积为1078.8㎡;售楼部1处,面积为1036.6㎡。
项目二期目前仅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开工建设,规划建设住宅918套,面积约9.35万㎡;停车位1342个。
2.剩余土地情况
一期已使用土地面积67954.86㎡,剩余待开发土地面积36755.14㎡,为净地(下简称未开发土地)。
3.未售房产、车位情况
项目一期未售房屋建筑面积共计75300.79㎡,包含:住宅665套,面积为72184.41㎡(主要集中在2、3、4、5、15号楼);未售商业9处(含售楼部一处、会所一处),面积为3116.38㎡。可售车位1282个。该部分房产、车位仍需续建至达到交付标准。(下简称剩余货值)
三、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投资人的投资范围仅为未开发土地和剩余货值。
1.未开发土地面积为36755.14㎡(折合约55.13亩),为净地(不需再拆迁),预估价值约为:1.32亿元。
2.未开发用地规划条件为:918套住宅、计容面积约9.35万㎡、1342个停车位。
3.剩余货值评估值约5.45亿元,且剩余货值正在销售过程中,最终以交割时点的价值为准,相应递减。
4.初步测算投资人需支付管理人重整对价不低于约*亿元(考虑剩余货值管理人另行处置时)。可分期支付,但在投资协议签订后半年内支付额不低于*亿元。
(二)本招募公告的内容仅供参考,并非要约文件,管理人有权根据案情进展调整相关信息。意向投资人在决定投资之前, (略) 重整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文件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次遴选的全部程序与规则,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做好尽职调查工作,自主判断相应风险。
(三)意向投资人应充分考虑到不同的投资方式所带来的税收风险,确定正式投资人后,其后可能存在的股权转让或资产过户等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转让费用、税费等支出均由正式投资人自行承担,具体税费以税务部门认定为准,投资人应提前做好税务筹划。
(四) (略) 的重整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供详细的投资实施方案。
(五)本招募公告的内容仅供参考,并非要约文件,管理人有权根据案情进展调整相关信息。意向投资人在决定投资之前, (略) 重整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文件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次遴选的全部程序与规则,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做好尽职调查工作,自主判断相应风险。
(六)本次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四、意向投资人条件
意向 (略) 重整具有投资意愿,并自愿遵照管理人的要求参与意向投资人竞争的单位、个人。
意向投资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征信;
(三)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后续施工、开发,能按照要求提供保证金;
(四)不接受联合体作为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投资(若有必要则提前自行筹划);
(五)同等条件下债权人优先。
五、意向投资人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4月8日止。
报名地点: (略) 上海路十堰恒大项目集中办公点
联系人:张律师 联系电话:* 邮箱:*@*26.com
(二)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文件,不得撤回。
报名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申请参与本次招募的意向书,应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意向书,内容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包括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等;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自然人报名的应由本人签名。
2.自然人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与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
3.企业法人报名参与的应提交股东会决议,其他非法人组织应提交决策机构的同意参选的决策文件;
4.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供核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及案件办理、磋商等情况均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6.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7.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经管理人初审,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将发出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管理人要求补正仍未按时补正的,视为报名者报名不成功,且不符合意向投资人条件。
六、保证金条款
(一)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在收到管理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自签订前述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账户支付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
按照上述约定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即可进入下一阶段的遴选。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不再参与意向投资人遴选。
(二)意向投资人未确认为投资人的,管理人在遴选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若在本招募公告要求的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内,并无任何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则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将在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个日内,按原路无息退还。
(三)一旦被确认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后,缴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如重整计划草案获债权人会议通过 (略) 裁定批准,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通过 (略) 裁定批准的,正式重整投资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计利息自动转化为等额的重整投资款。相反,若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通过亦 (略) 裁定批准, (略) 裁定中止重 (略) 破产,管理人 (略) 破产裁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原路无息返还正式重整投资人。
(五)被选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后,因其自身原因在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提交表决前退出重整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参与重整投资、不配合依法推进重整程序、逾期签署重整程序中的《重整投资协议》等)、或修改后拟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的重整计划草案的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模式、投资金额、付款期限等)劣于遴选时提交的意向重整投资方案、或在重整计划草案 (略) 批准后不履行其在重整计划中的承诺,不配合执行重整计划的,管理人有权不予返还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债务人财产依法用于向债权人分配。
七、意向投资人的遴选
进入遴选阶段后,缴纳了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可赴项目现场实地查看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略) “恒大御府”项目的固定资产情况,并与管理人进行接洽与磋商。如需管理人提供相关配合,意向投资人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供配合。
意向投资人需准备各自的重整投资方案,于2023年4月18日17:00向管理人提交,逾期未能提交的,视为自行放弃参与投资。投资人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重整投资方案须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签字并加盖公章,多页资料需加盖骑缝章。投资人为个人的,重整投资方案须有投资人本人签字。
重整投资方案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或具备以下内容:
(一)投资方案中须明确参与投资的具体方式、投资金额、支付进度、资金来源、初步重整方案、后续经营计划、职工安置方案等主要内容,并载明联系方式。如采取承接股权方式参与投资的,方案中应包含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详细内容;
(二)投资方案应按照法定顺序列明各类债权的清偿方案,具体包含各类债权的清偿金额/比例、清偿方式及清偿期限等;
(三)投资方案应当载明开发资金来源、开发计划和方案、开发进度等;
(四)投资人对本项目的投资优势,具备经营和管理能力的相关证明,及经营管理计划及方案;
(五)投资方案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六)投资方案中应明确本方案项下内容均不可撤销;
(七)向管理人提交最终版重整计划草案的具体时间节点;
(八)其他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所应具备的条件或内容。
如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投资人为唯一,则该投资人即成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如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投资人超过1家的, (略) “恒大御府”项目资产负债情况、重整价值、运营价值等实际情况, (略) 和政府专班的监督指导下,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的企业情况、社会声誉、经济实力、投资报价、投资期限、履约能力、债权清偿方案、后续经营计划等各项内容对投资人进行遴选,从而确定最终正式的重整投资人。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向其发出《确定投资人通知书》。
八、特别说明
(一)“恒大御府”项目一期部分已纳入政府“保交楼”范围, (略) 政府成立了“ (略) 防范化解恒大项目风险处置工作专班”(下称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保交楼”工作。资产状况中列明的房产已经剔除掉已销售未交付部分。
(二) (略) 重整的重大事 (略) 、工作专班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撤回或增加遴选计划,不需要承担违约和/或赔偿责任。
九、其他
(一)管理人的送达方式包括按意向投资人参选资料中预留信息邮寄及微信、电子邮箱送达相关文件资料或通知。
(二)针对管理 (略) 资料,意向投资人应独立理解、判断,并自行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管理人不做保证与承诺。
(三)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四)欢迎各方投资者先来考察洽谈,参与本次招募。
十堰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十堰 (略) ( (略) )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略) (略) 于2022年11月11 (略) 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在预重整和重整阶段,管理人通过对外共益债融资,已复工续建,逐步恢复经营。现为推进重整程序, (略) 剩余土地持续开发, (略) 资产价值,最大限度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 (略) 重整投资人,现就本次投资人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信息
恒创公司于2020年6月2日由恒大 (略) 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设立,出资期限至2040年5月29日, (略) (略) 张湾区汉江路街道汉江中路6号,法定代表人张建湘,企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恒创公司资产状况
1.土地使用权及规划情况
恒创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出资3.62亿元,取 (略) 张湾区发展大道证号为鄂(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出让商住用地,即现正在开发的“恒大御府”。项目规划用地面积:*㎡,建筑面积:*.29㎡,含18栋高层住宅、1栋廉租住房、综合楼、商业、幼儿园等。计容建筑面积:*㎡,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75米,停车位:2624个。20 (略) 取得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1年5月10日取得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1年5月27日取得一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一期建筑测绘总面积*.22㎡,共计15栋,其中高层住宅11栋,商业4栋,停车位1282个。一期总户数1436户,预售面积为*.35㎡(不含架空层、社区用房、公测、养老服务用房等),其中:住宅1424套、面积为*.12㎡;商铺10间、面积为1145.82㎡;会所1处、面积为1078.8㎡;售楼部1处,面积为1036.6㎡。
项目二期目前仅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开工建设,规划建设住宅918套,面积约9.35万㎡;停车位1342个。
2.剩余土地情况
一期已使用土地面积67954.86㎡,剩余待开发土地面积36755.14㎡,为净地(下简称未开发土地)。
3.未售房产、车位情况
项目一期未售房屋建筑面积共计75300.79㎡,包含:住宅665套,面积为72184.41㎡(主要集中在2、3、4、5、15号楼);未售商业9处(含售楼部一处、会所一处),面积为3116.38㎡。可售车位1282个。该部分房产、车位仍需续建至达到交付标准。(下简称剩余货值)
三、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投资人的投资范围仅为未开发土地和剩余货值。
1.未开发土地面积为36755.14㎡(折合约55.13亩),为净地(不需再拆迁),预估价值约为:1.32亿元。
2.未开发用地规划条件为:918套住宅、计容面积约9.35万㎡、1342个停车位。
3.剩余货值评估值约5.45亿元,且剩余货值正在销售过程中,最终以交割时点的价值为准,相应递减。
4.初步测算投资人需支付管理人重整对价不低于约*亿元(考虑剩余货值管理人另行处置时)。可分期支付,但在投资协议签订后半年内支付额不低于*亿元。
(二)本招募公告的内容仅供参考,并非要约文件,管理人有权根据案情进展调整相关信息。意向投资人在决定投资之前, (略) 重整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文件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次遴选的全部程序与规则,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做好尽职调查工作,自主判断相应风险。
(三)意向投资人应充分考虑到不同的投资方式所带来的税收风险,确定正式投资人后,其后可能存在的股权转让或资产过户等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转让费用、税费等支出均由正式投资人自行承担,具体税费以税务部门认定为准,投资人应提前做好税务筹划。
(四) (略) 的重整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供详细的投资实施方案。
(五)本招募公告的内容仅供参考,并非要约文件,管理人有权根据案情进展调整相关信息。意向投资人在决定投资之前, (略) 重整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文件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次遴选的全部程序与规则,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做好尽职调查工作,自主判断相应风险。
(六)本次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四、意向投资人条件
意向 (略) 重整具有投资意愿,并自愿遵照管理人的要求参与意向投资人竞争的单位、个人。
意向投资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征信;
(三)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后续施工、开发,能按照要求提供保证金;
(四)不接受联合体作为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投资(若有必要则提前自行筹划);
(五)同等条件下债权人优先。
五、意向投资人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4月8日止。
报名地点: (略) 上海路十堰恒大项目集中办公点
联系人:张律师 联系电话:* 邮箱:*@*26.com
(二)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文件,不得撤回。
报名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申请参与本次招募的意向书,应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意向书,内容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包括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等;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自然人报名的应由本人签名。
2.自然人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与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
3.企业法人报名参与的应提交股东会决议,其他非法人组织应提交决策机构的同意参选的决策文件;
4.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供核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及案件办理、磋商等情况均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6.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7.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经管理人初审,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将发出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管理人要求补正仍未按时补正的,视为报名者报名不成功,且不符合意向投资人条件。
六、保证金条款
(一)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在收到管理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自签订前述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账户支付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
按照上述约定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即可进入下一阶段的遴选。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不再参与意向投资人遴选。
(二)意向投资人未确认为投资人的,管理人在遴选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若在本招募公告要求的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内,并无任何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则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将在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个日内,按原路无息退还。
(三)一旦被确认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后,缴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如重整计划草案获债权人会议通过 (略) 裁定批准,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通过 (略) 裁定批准的,正式重整投资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计利息自动转化为等额的重整投资款。相反,若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通过亦 (略) 裁定批准, (略) 裁定中止重 (略) 破产,管理人 (略) 破产裁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原路无息返还正式重整投资人。
(五)被选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后,因其自身原因在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提交表决前退出重整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参与重整投资、不配合依法推进重整程序、逾期签署重整程序中的《重整投资协议》等)、或修改后拟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的重整计划草案的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模式、投资金额、付款期限等)劣于遴选时提交的意向重整投资方案、或在重整计划草案 (略) 批准后不履行其在重整计划中的承诺,不配合执行重整计划的,管理人有权不予返还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债务人财产依法用于向债权人分配。
七、意向投资人的遴选
进入遴选阶段后,缴纳了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可赴项目现场实地查看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略) “恒大御府”项目的固定资产情况,并与管理人进行接洽与磋商。如需管理人提供相关配合,意向投资人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供配合。
意向投资人需准备各自的重整投资方案,于2023年4月18日17:00向管理人提交,逾期未能提交的,视为自行放弃参与投资。投资人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重整投资方案须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签字并加盖公章,多页资料需加盖骑缝章。投资人为个人的,重整投资方案须有投资人本人签字。
重整投资方案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或具备以下内容:
(一)投资方案中须明确参与投资的具体方式、投资金额、支付进度、资金来源、初步重整方案、后续经营计划、职工安置方案等主要内容,并载明联系方式。如采取承接股权方式参与投资的,方案中应包含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详细内容;
(二)投资方案应按照法定顺序列明各类债权的清偿方案,具体包含各类债权的清偿金额/比例、清偿方式及清偿期限等;
(三)投资方案应当载明开发资金来源、开发计划和方案、开发进度等;
(四)投资人对本项目的投资优势,具备经营和管理能力的相关证明,及经营管理计划及方案;
(五)投资方案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六)投资方案中应明确本方案项下内容均不可撤销;
(七)向管理人提交最终版重整计划草案的具体时间节点;
(八)其他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所应具备的条件或内容。
如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投资人为唯一,则该投资人即成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如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投资人超过1家的, (略) “恒大御府”项目资产负债情况、重整价值、运营价值等实际情况, (略) 和政府专班的监督指导下,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的企业情况、社会声誉、经济实力、投资报价、投资期限、履约能力、债权清偿方案、后续经营计划等各项内容对投资人进行遴选,从而确定最终正式的重整投资人。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向其发出《确定投资人通知书》。
八、特别说明
(一)“恒大御府”项目一期部分已纳入政府“保交楼”范围, (略) 政府成立了“ (略) 防范化解恒大项目风险处置工作专班”(下称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保交楼”工作。资产状况中列明的房产已经剔除掉已销售未交付部分。
(二) (略) 重整的重大事 (略) 、工作专班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撤回或增加遴选计划,不需要承担违约和/或赔偿责任。
九、其他
(一)管理人的送达方式包括按意向投资人参选资料中预留信息邮寄及微信、电子邮箱送达相关文件资料或通知。
(二)针对管理 (略) 资料,意向投资人应独立理解、判断,并自行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管理人不做保证与承诺。
(三)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四)欢迎各方投资者先来考察洽谈,参与本次招募。
十堰 (略)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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