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703强清13号连云港佳成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申报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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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0703强清13号连云港佳成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申报等公告

(略) (略) 连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于2023年1月28日裁定受理对连云港 (略) 的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连云港中元 (略) 担任连云港 (略) 清算组。连云港 (略) 债权人应当于2023年3月23日前向清算组(地址: (略) 海州区朝阳西路46-4号丽都楼705室;联系人:周娥;电话:*;邮政编码:*)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 (略) 关于适用〈 (略) 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略) (略) 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议纪要》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连云港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连云港 (略) 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连云港 (略) 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连云港 (略) 清算组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连云港 (略) 清算组

二O二三年二月三日


(略) (略) 连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于2023年1月28日裁定受理对连云港 (略) 的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连云港中元 (略) 担任连云港 (略) 清算组。连云港 (略) 债权人应当于2023年3月23日前向清算组(地址: (略) 海州区朝阳西路46-4号丽都楼705室;联系人:周娥;电话:*;邮政编码:*)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 (略) 关于适用〈 (略) 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略) (略) 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议纪要》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连云港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连云港 (略) 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连云港 (略) 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连云港 (略) 清算组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连云港 (略) 清算组

二O二三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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