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庆华2023年3月23日焦炭竞拍
包钢庆华2023年3月23日焦炭竞拍
“包钢庆华竞拍”微信公众号是内蒙古包 (略) (以下简称“包钢庆华”)的产品拍卖信息和产品销售相关事宜的公布平台。本平台公布的每期产品拍卖相关告知信息,具有和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请所有参与包钢庆华产品采购的用户仔细阅读、悉知每期拍卖预告的相关内容。本公众号已发布信息视为已告知到包钢庆华所有产品用户。
包钢庆华销售事宜联系方式:
包钢庆华营销部:0478-* 0478-*
一、注意事项
1、用户需提供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红章):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委托代理证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质。资质审核通过后,在包钢庆华指定账号缴纳规定的竞拍保证金后,按照包钢电子商务平台(下简称电商平台)相关竞拍规则参与竞拍。未通过资质审核且未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参与竞价,包钢庆华将告知电商平台屏蔽该用户,待缴纳保证金后恢复竞拍权限。
2、竞拍及合同保证金额度
粗苯、煤焦油为10万元,焦粒、硫酸铵、*醇、*醇80%为5万元,粗硫磺、液氧、液氮为3000元,焦炭为100万。
保证金长期有效,缴纳一个品种保证金的用户,可以参与缴纳保证金区域同等级保证金及低于该保证金其它产品的竞拍。
3、用户参与竞价前要和电商平台联系,熟悉电商平台竞价规则。
4、具体竞拍过程,以电商平台竞拍规则为准。用户在竞拍过程中如果出现操作失误、价 (略) 场的现象,可以同时向包钢庆华和电商平台申报解除竞拍结果。同一用户年度内出现两次失误的,取消该用户三个月的竞拍交易资格。
5、参与竞价的用户要提前联系包钢庆华营销部门,熟知包钢庆华产品质量及订货和提货要求,以免发生违约行为。
6、产品价格为自提现汇价,承兑汇票按照包钢庆华政策贴息。
7、合同签订
(1)竞拍成功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或者在不影响包钢庆华生产的前提下,可协商延期5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根据竞拍结果,由用户业务人员持单位证明材料,经营销部门相关负责人审核后签订合同。
(2)每一个竞拍成功不同价格的“包”形成独立的合同,同一竞拍人相同价格的“包”也可以合并为一个合同或形成独立合同。
(3)用户竞拍后未按要求签订合同,视为用户违约,将全额扣除保证金。同时通知包钢电子商务平台屏蔽该用户,取消其焦副产品竞拍资格,待用户补足该品种保证金后,恢复其竞拍资格。
(4)竞拍销售产品须先支付全部货款后签订合同,实行“锁价锁提货周期”原则管理。
8、用户须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均匀提货。合同交易公差:焦粒、粗苯、煤焦油、硫酸铵、*醇、*醇80%合同尾量为-30吨至+10吨时合同执行完毕;液氧、液氮合同尾量为±5吨时合同执行完毕;焦炭、粗硫磺合同尾量为合同总量的±5%时合同执行完毕。
9、包钢庆华遇到设备检修、安全环保检查,产品质量等原因导致用户无法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完成当期“锁价”合同量时,对剩余合同量进行延期执行(延长期为一周或双方协商决定),延 (略) 场价格上涨,可以按用户剩余合同原价格执行完毕剩余合同量;延 (略) 场价格持平或下跌,经双方协商,可以终止合同或继续执行原合同。
10、由于用户自身原因导致“锁价”合同未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执行完的,如果下期竞拍价格持平或上涨,该合同终止;如下期竞拍价格下跌,用户须按原合同价格延长一个挂牌价周期执行完该合同,如延长期内用户仍未完成该合同,或执行期间造成包钢庆华产品堵库的,按违约处理。年度内第一次违约考核50%的保证金;如果年度内出现两次违约的,扣除全额保证金;用户保证金扣除后该合同终止。用户再次竞拍前需要补足相应保证金。
11、用户签订合同后完全拒绝执行的,扣除用户全额保证金,同时上报包钢电子商务平台屏蔽该用户,取消其一年的竞拍资格。
12、价格对比时,以用户“当期签订合同价格”与“次期竞拍的加权平均成交价格”为依据进行对比。
13、遇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二、延时竞价说明
前期报价时间为15分钟,最后2分钟出新价触发延时,每次触发延时3分钟,延时3分钟时间内,也是最后2分钟出新价才继续延时,延时最多60分钟,平台目前单包每个用户允许出价99次。
三、竞拍资源明细(以电商上架信息为准)
2023年3月23日10:30组织焦炭竞拍。本次产品竞拍采用延时竞价方式。明细如下,敬请关注。
品名 | 数量(吨) | 起拍价(元/吨) | 提货地点 | 提货截止日 | 备注 |
焦炭 | 10000 | 2360(首加10) | 包钢庆华 | 3月30日 |
四、产品执行标准
序号 | 品种 | 规格 | 材质 | 标准 |
1 | 煤焦油 | 罐装 | 液体 | YB/T 5075-2010 |
2 | 粗苯 | 罐装 | 液体 | YB/T 5022-2016 |
3 | *醇 | 罐装 | 液体 | GB/T 338-2011 |
4 | 硫酸铵 | 袋装 | 固体 | GB/T535-2020 |
5 | 粗硫磺 | 散装 | 固体 | GB/T 2119-2006 |
6 | 液氧 | 罐装 | 液体 | GB/T3863-2008 |
7 | 液氮 | 罐装 | 液体 | GB/T3864-2008 |
提示:
1、参拍液氧、液氮的客户,委派的拉运车辆“二维码”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将无法装车。
2、煤焦油发货过程中会有2天“顶水”停发,属正常情况。
3、客户提货时要严格执行合同拉运量,上传拉运信息时要准确填写单车拉运量并严格执行,如合同总拉运量超出合同最大“可发量”,我公司将对该车按当期与下一期竞拍成交的最高价予以结算。
4、拉运所有物料的客户如果需要给车辆盖苫布,必须到筛焦楼北侧的安全平台挂好安全带以后方可盖苫布,违反规定的,以后该拉运司机及车辆严禁入厂。
5、包钢庆华对拉运车辆的要求:1.车长不能超18米(含车头);2.拉运硫酸铵的车辆车厢总高≥1.5米,如装硫酸铵时需要把袋子码整齐,客户需提前1天通知包钢庆华;3.排放标准目前没有要求。
附件: (略) 外销焦炭营销合同
内蒙古包 (略)
2023年3月23日
附件
(略) 外销焦炭营销合同
签订时间:2023年月日合同编号:JT2023-03-
竞拍号:
*方(卖方):内蒙古包 (略)
*方(买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认真履行。
一、产品名称、数量、品种规格、价格
产品 名称 | 数量 (吨) | 规格 | 标准 | 单价 (不含税、元/吨) | 金额(元) |
焦炭 | 固体 |
二、质量标准
灰分(Ad)≤13.50%、硫分(St,d )≤0.95%、反应后强度(CSR)≥65.0%、M40≥85.0%、水分(Mt)≤8.0%、粒度<25mm≤8.0%。
质量指标化检验执行GB/T4000-2017;化检验指标以合同总量加权平均;*方对主要考核指标水分、灰分、硫分、反应后强度加权平均超出合同约定部分给予*方按标准扣款结算。
1.结算量按煤炭扣水公式扣量加权结算,并以此结算量作为扣款基准量。
2.扣款办法
(1)13.50%<灰分(Ad)≤14.00%,以13.50%为基准,每增加0.01%扣款合同单价/8457元/吨;14.00%<灰分(Ad)≤14.50%,以13.50%为基准,每增加0.01%扣款合同价格/4228元/吨;灰分(Ad)>14.50%,以13.50%为基准,每增加0.01%扣款合同价格/2114元/吨。
(2)0.95%<硫分(St,d )≤1.05%时,以0.95%为基准,每升0.01%扣款合同价格/704元/吨; 硫分(St,d )>1.05%时,以0.95%为基准,每升0.01%扣款合同价格/352元/吨。
(3)反应后强度(CSR):
62.0%≤CSR<65.0%,以65.0%为基准,每降0.1%,扣款合同价格/1057元/吨;
60.0%≤CSR<62.0%,以65.0%为基准,每降0.1%,扣款合同价格/422元/吨;
CSR<60.0%,以65.0%为基准,每降0.1%,扣款合同价格/211元/吨。
3、以上扣款金额均为不含税价。
三、提货方式
由*方到*方货场自提(汽运),货物出厂后数量、质量风险由*方承担;汽车进入厂区应严格遵守*方厂内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在厂内、外车辆如发生事故及造成环境污染,由*方承担全部责任;*方须按合同要求均匀组织提货。
四、质量以*方化验为依据;计量以*方过磅净重量为准,合同尾量为合同总量的±5%时,合同执行完毕;*方如对质量、计量有重大异议,应在收到货物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签订销售价格为不含税现款价元/吨(含税现款价元/吨)。合同执行期内合同签订价格为基准价格,双方认可对标“钢之家”网站唐山地区“准一级”冶金焦(承兑到厂价/唐山),灰分≤13%、硫分≤0.7%、反应后强度>60%、M25>90%、水分<8%,当日挂牌价2610元/吨为基准,同日同幅度调整作为结算价格(以钢之家网站公布当日00:00起为价格调整时间节点)。
六、执行先款后货,*方根据合同签订量以现金或者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承兑汇票需在*方指定接收银行范围内,同时执行*方约定的承兑加价幅度);*方出具结算单并与*方确认后,*方为*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
七、违约责任:*方竞拍前需在包钢庆华指定账户缴纳竞拍及合同履约保证金100万元,由于*方原因导致合同完全不能履约时,*方将扣除*方全额保证金;合同结束日,*方原因导致合同部分余量不能履约时,*方将按照合同结束日挂牌价对应未达到合同执行下限的履约余量扣除相应保证金,例如合同结束时实际拉运量与合同执行下限差X吨,则考核金额为X*合同结束日挂牌价,最多考核金额不超过全额保证金100万元。由于不可预见、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政策性调整、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
八、解决合同争议方式:协商解决或向卖方所在地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自2023年3月23日开始执行,到2023年3月30日结束。
*方名称:内蒙古包 (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包头分行营业部 帐号:*661 纳税人登记号:*53R 地址:内蒙 (略) 乌拉特前旗 法定代表人:石正国 委托受理人: 公司领导: 主管领导: 部门领导: 电话:0478—* |
“包钢庆华竞拍”微信公众号是内蒙古包 (略) (以下简称“包钢庆华”)的产品拍卖信息和产品销售相关事宜的公布平台。本平台公布的每期产品拍卖相关告知信息,具有和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请所有参与包钢庆华产品采购的用户仔细阅读、悉知每期拍卖预告的相关内容。本公众号已发布信息视为已告知到包钢庆华所有产品用户。
包钢庆华销售事宜联系方式:
包钢庆华营销部:0478-* 0478-*
一、注意事项
1、用户需提供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红章):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委托代理证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质。资质审核通过后,在包钢庆华指定账号缴纳规定的竞拍保证金后,按照包钢电子商务平台(下简称电商平台)相关竞拍规则参与竞拍。未通过资质审核且未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参与竞价,包钢庆华将告知电商平台屏蔽该用户,待缴纳保证金后恢复竞拍权限。
2、竞拍及合同保证金额度
粗苯、煤焦油为10万元,焦粒、硫酸铵、*醇、*醇80%为5万元,粗硫磺、液氧、液氮为3000元,焦炭为100万。
保证金长期有效,缴纳一个品种保证金的用户,可以参与缴纳保证金区域同等级保证金及低于该保证金其它产品的竞拍。
3、用户参与竞价前要和电商平台联系,熟悉电商平台竞价规则。
4、具体竞拍过程,以电商平台竞拍规则为准。用户在竞拍过程中如果出现操作失误、价 (略) 场的现象,可以同时向包钢庆华和电商平台申报解除竞拍结果。同一用户年度内出现两次失误的,取消该用户三个月的竞拍交易资格。
5、参与竞价的用户要提前联系包钢庆华营销部门,熟知包钢庆华产品质量及订货和提货要求,以免发生违约行为。
6、产品价格为自提现汇价,承兑汇票按照包钢庆华政策贴息。
7、合同签订
(1)竞拍成功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或者在不影响包钢庆华生产的前提下,可协商延期5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根据竞拍结果,由用户业务人员持单位证明材料,经营销部门相关负责人审核后签订合同。
(2)每一个竞拍成功不同价格的“包”形成独立的合同,同一竞拍人相同价格的“包”也可以合并为一个合同或形成独立合同。
(3)用户竞拍后未按要求签订合同,视为用户违约,将全额扣除保证金。同时通知包钢电子商务平台屏蔽该用户,取消其焦副产品竞拍资格,待用户补足该品种保证金后,恢复其竞拍资格。
(4)竞拍销售产品须先支付全部货款后签订合同,实行“锁价锁提货周期”原则管理。
8、用户须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均匀提货。合同交易公差:焦粒、粗苯、煤焦油、硫酸铵、*醇、*醇80%合同尾量为-30吨至+10吨时合同执行完毕;液氧、液氮合同尾量为±5吨时合同执行完毕;焦炭、粗硫磺合同尾量为合同总量的±5%时合同执行完毕。
9、包钢庆华遇到设备检修、安全环保检查,产品质量等原因导致用户无法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完成当期“锁价”合同量时,对剩余合同量进行延期执行(延长期为一周或双方协商决定),延 (略) 场价格上涨,可以按用户剩余合同原价格执行完毕剩余合同量;延 (略) 场价格持平或下跌,经双方协商,可以终止合同或继续执行原合同。
10、由于用户自身原因导致“锁价”合同未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执行完的,如果下期竞拍价格持平或上涨,该合同终止;如下期竞拍价格下跌,用户须按原合同价格延长一个挂牌价周期执行完该合同,如延长期内用户仍未完成该合同,或执行期间造成包钢庆华产品堵库的,按违约处理。年度内第一次违约考核50%的保证金;如果年度内出现两次违约的,扣除全额保证金;用户保证金扣除后该合同终止。用户再次竞拍前需要补足相应保证金。
11、用户签订合同后完全拒绝执行的,扣除用户全额保证金,同时上报包钢电子商务平台屏蔽该用户,取消其一年的竞拍资格。
12、价格对比时,以用户“当期签订合同价格”与“次期竞拍的加权平均成交价格”为依据进行对比。
13、遇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二、延时竞价说明
前期报价时间为15分钟,最后2分钟出新价触发延时,每次触发延时3分钟,延时3分钟时间内,也是最后2分钟出新价才继续延时,延时最多60分钟,平台目前单包每个用户允许出价99次。
三、竞拍资源明细(以电商上架信息为准)
2023年3月23日10:30组织焦炭竞拍。本次产品竞拍采用延时竞价方式。明细如下,敬请关注。
品名 | 数量(吨) | 起拍价(元/吨) | 提货地点 | 提货截止日 | 备注 |
焦炭 | 10000 | 2360(首加10) | 包钢庆华 | 3月30日 |
四、产品执行标准
序号 | 品种 | 规格 | 材质 | 标准 |
1 | 煤焦油 | 罐装 | 液体 | YB/T 5075-2010 |
2 | 粗苯 | 罐装 | 液体 | YB/T 5022-2016 |
3 | *醇 | 罐装 | 液体 | GB/T 338-2011 |
4 | 硫酸铵 | 袋装 | 固体 | GB/T535-2020 |
5 | 粗硫磺 | 散装 | 固体 | GB/T 2119-2006 |
6 | 液氧 | 罐装 | 液体 | GB/T3863-2008 |
7 | 液氮 | 罐装 | 液体 | GB/T3864-2008 |
提示:
1、参拍液氧、液氮的客户,委派的拉运车辆“二维码”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将无法装车。
2、煤焦油发货过程中会有2天“顶水”停发,属正常情况。
3、客户提货时要严格执行合同拉运量,上传拉运信息时要准确填写单车拉运量并严格执行,如合同总拉运量超出合同最大“可发量”,我公司将对该车按当期与下一期竞拍成交的最高价予以结算。
4、拉运所有物料的客户如果需要给车辆盖苫布,必须到筛焦楼北侧的安全平台挂好安全带以后方可盖苫布,违反规定的,以后该拉运司机及车辆严禁入厂。
5、包钢庆华对拉运车辆的要求:1.车长不能超18米(含车头);2.拉运硫酸铵的车辆车厢总高≥1.5米,如装硫酸铵时需要把袋子码整齐,客户需提前1天通知包钢庆华;3.排放标准目前没有要求。
附件: (略) 外销焦炭营销合同
内蒙古包 (略)
2023年3月23日
附件
(略) 外销焦炭营销合同
签订时间:2023年月日合同编号:JT2023-03-
竞拍号:
*方(卖方):内蒙古包 (略)
*方(买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认真履行。
一、产品名称、数量、品种规格、价格
产品 名称 | 数量 (吨) | 规格 | 标准 | 单价 (不含税、元/吨) | 金额(元) |
焦炭 | 固体 |
二、质量标准
灰分(Ad)≤13.50%、硫分(St,d )≤0.95%、反应后强度(CSR)≥65.0%、M40≥85.0%、水分(Mt)≤8.0%、粒度<25mm≤8.0%。
质量指标化检验执行GB/T4000-2017;化检验指标以合同总量加权平均;*方对主要考核指标水分、灰分、硫分、反应后强度加权平均超出合同约定部分给予*方按标准扣款结算。
1.结算量按煤炭扣水公式扣量加权结算,并以此结算量作为扣款基准量。
2.扣款办法
(1)13.50%<灰分(Ad)≤14.00%,以13.50%为基准,每增加0.01%扣款合同单价/8457元/吨;14.00%<灰分(Ad)≤14.50%,以13.50%为基准,每增加0.01%扣款合同价格/4228元/吨;灰分(Ad)>14.50%,以13.50%为基准,每增加0.01%扣款合同价格/2114元/吨。
(2)0.95%<硫分(St,d )≤1.05%时,以0.95%为基准,每升0.01%扣款合同价格/704元/吨; 硫分(St,d )>1.05%时,以0.95%为基准,每升0.01%扣款合同价格/352元/吨。
(3)反应后强度(CSR):
62.0%≤CSR<65.0%,以65.0%为基准,每降0.1%,扣款合同价格/1057元/吨;
60.0%≤CSR<62.0%,以65.0%为基准,每降0.1%,扣款合同价格/422元/吨;
CSR<60.0%,以65.0%为基准,每降0.1%,扣款合同价格/211元/吨。
3、以上扣款金额均为不含税价。
三、提货方式
由*方到*方货场自提(汽运),货物出厂后数量、质量风险由*方承担;汽车进入厂区应严格遵守*方厂内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在厂内、外车辆如发生事故及造成环境污染,由*方承担全部责任;*方须按合同要求均匀组织提货。
四、质量以*方化验为依据;计量以*方过磅净重量为准,合同尾量为合同总量的±5%时,合同执行完毕;*方如对质量、计量有重大异议,应在收到货物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签订销售价格为不含税现款价元/吨(含税现款价元/吨)。合同执行期内合同签订价格为基准价格,双方认可对标“钢之家”网站唐山地区“准一级”冶金焦(承兑到厂价/唐山),灰分≤13%、硫分≤0.7%、反应后强度>60%、M25>90%、水分<8%,当日挂牌价2610元/吨为基准,同日同幅度调整作为结算价格(以钢之家网站公布当日00:00起为价格调整时间节点)。
六、执行先款后货,*方根据合同签订量以现金或者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承兑汇票需在*方指定接收银行范围内,同时执行*方约定的承兑加价幅度);*方出具结算单并与*方确认后,*方为*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
七、违约责任:*方竞拍前需在包钢庆华指定账户缴纳竞拍及合同履约保证金100万元,由于*方原因导致合同完全不能履约时,*方将扣除*方全额保证金;合同结束日,*方原因导致合同部分余量不能履约时,*方将按照合同结束日挂牌价对应未达到合同执行下限的履约余量扣除相应保证金,例如合同结束时实际拉运量与合同执行下限差X吨,则考核金额为X*合同结束日挂牌价,最多考核金额不超过全额保证金100万元。由于不可预见、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政策性调整、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
八、解决合同争议方式:协商解决或向卖方所在地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自2023年3月23日开始执行,到2023年3月30日结束。
*方名称:内蒙古包 (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包头分行营业部 帐号:*661 纳税人登记号:*53R 地址:内蒙 (略) 乌拉特前旗 法定代表人:石正国 委托受理人: 公司领导: 主管领导: 部门领导: 电话:0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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