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锦江区橡树林路166号1栋2单元25楼2505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锦江区橡树林路166号1栋2单元25楼2505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公告

(2023)川01执恢131号之四

本院定于2023年4月24日10时起至2023年4月25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略) 锦江区橡树林路166号1栋2单元25楼2505号房屋

起拍价(保留价):328万元

保证金:65万元

加价幅度:1万元

财产所在位置

(略) 锦江区橡树林路166号1栋2单元25楼2505号

业务件号

权*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李世兵、刀平菊;(2023)川01执恢131号

所占土地规划用途

住宅

实际用途

住宅

取得时间

2010-10-14

产权证登记面积(㎡)

登记面积167.07平方米,实际面积请实地查验。

房屋户型

详见评估报告

所在楼栋建筑物总层数

34层

所在楼层

25层

朝向

西

装修

详见评估报告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

现被执行人居住,本院已于2022年7月26日张贴腾退公告,责令占有使用人于张贴腾退公告之日起15日内自行腾退。

备注

1.本次拍卖财产包括上述房屋及其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和满足其使用功能且无法从房屋主体剥离的附属设施、装饰装修。

2.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

二、关于财产权属及其他需特别提醒的事项:

1.关于财产登记信息:根据《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载明的内容, (略) 锦江区橡树林路166号1栋2单元25楼2505号房屋的所有权人为李世兵、刀平菊,房屋共有情况为共同共有,登记面积为167.07平方米。该房屋已设立抵押,抵押权人为上海浦东 (略) 成都分行。

2.关于财产现状:本次拍卖财产与楼下2405号房屋室内连通整体规划使用,室内为跃层布局,其中2505号房屋的户型已改造为2室1厅2卫1开放式书房1衣帽间,未规划厨房,原入户门现已封闭,仅能通过2405号房屋室内出入(与2405号房屋之间通过一步梯上下)。2405号、2505号房屋通铺地暖,中央空调集中控制,供水、燃气共用一个户头。评估机构在本次估价时考虑了上述房屋恢复独立使用将产生的设施设备改造费用、拆除现有楼梯并恢复楼板的费用、装饰装修破坏等因素对房屋价值的影响。

3.关于财产风险提示:买受人竞买房屋时,应当充分考虑上述房屋现状是否会影响后续相关部门监管备案、过户等情况,以及房屋上下楼层连通的行为对房屋安全、结构等产生的影响。并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买受人以此作为悔拍理由的,本院不予支持。同时,买受人应当充分考虑与2405号房屋买受人或新的所有权人协商处理关于恢复两套房屋独立使用的相关事宜。因恢复本次拍卖财产独立使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对房屋造成的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以及2405号房屋买受人或新的所有权人因恢复该房屋独立使用而对本次拍卖财产造成的损失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以此作为悔拍理由的,本院不予支持。

4.关于税、费缴纳: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承担后可向原产权人追偿。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 (略) 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 (略) 将支付本案申请执行人,由买受人自行向其追偿。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将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本院已委托四川诺力达资产评估房 (略) 对上述房屋进行了评估,上述财产的评估价为468.13万元。该公司出具的川诺力达房评字2022第223-2号评估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本次 (略) 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司法 (略) 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 (略) 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购买后,须遵守当地限售政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3年4月1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七、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并将相关拍卖信息公告张贴于拍卖财产显眼处。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 (略) 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九、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3年5月10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略) (略) 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 (略) 成都新华支行;账号:*3853)。款项交付后应 (略) ,并在2023年5月17日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 (略) ( (略) 抚琴西路10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诉讼服务大厅10号窗口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及时办理的,因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 (略) 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 (略) 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咨询或看样预约(及相关业务办理)电话:成都泰宇房地产 (略) 400-872-2007,028-*(工作日:9:00-18:00)或关注微信公众号“TY泰宇辅拍”进行预约。(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监督电话:028-*(此号码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 (略) 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

(略) (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暂无修改记录
,四川, (略) ,锦江区,成都

(略) (略)

公告

(2023)川01执恢131号之四

本院定于2023年4月24日10时起至2023年4月25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略) 锦江区橡树林路166号1栋2单元25楼2505号房屋

起拍价(保留价):328万元

保证金:65万元

加价幅度:1万元

财产所在位置

(略) 锦江区橡树林路166号1栋2单元25楼2505号

业务件号

权*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李世兵、刀平菊;(2023)川01执恢131号

所占土地规划用途

住宅

实际用途

住宅

取得时间

2010-10-14

产权证登记面积(㎡)

登记面积167.07平方米,实际面积请实地查验。

房屋户型

详见评估报告

所在楼栋建筑物总层数

34层

所在楼层

25层

朝向

西

装修

详见评估报告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

现被执行人居住,本院已于2022年7月26日张贴腾退公告,责令占有使用人于张贴腾退公告之日起15日内自行腾退。

备注

1.本次拍卖财产包括上述房屋及其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和满足其使用功能且无法从房屋主体剥离的附属设施、装饰装修。

2.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

二、关于财产权属及其他需特别提醒的事项:

1.关于财产登记信息:根据《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载明的内容, (略) 锦江区橡树林路166号1栋2单元25楼2505号房屋的所有权人为李世兵、刀平菊,房屋共有情况为共同共有,登记面积为167.07平方米。该房屋已设立抵押,抵押权人为上海浦东 (略) 成都分行。

2.关于财产现状:本次拍卖财产与楼下2405号房屋室内连通整体规划使用,室内为跃层布局,其中2505号房屋的户型已改造为2室1厅2卫1开放式书房1衣帽间,未规划厨房,原入户门现已封闭,仅能通过2405号房屋室内出入(与2405号房屋之间通过一步梯上下)。2405号、2505号房屋通铺地暖,中央空调集中控制,供水、燃气共用一个户头。评估机构在本次估价时考虑了上述房屋恢复独立使用将产生的设施设备改造费用、拆除现有楼梯并恢复楼板的费用、装饰装修破坏等因素对房屋价值的影响。

3.关于财产风险提示:买受人竞买房屋时,应当充分考虑上述房屋现状是否会影响后续相关部门监管备案、过户等情况,以及房屋上下楼层连通的行为对房屋安全、结构等产生的影响。并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买受人以此作为悔拍理由的,本院不予支持。同时,买受人应当充分考虑与2405号房屋买受人或新的所有权人协商处理关于恢复两套房屋独立使用的相关事宜。因恢复本次拍卖财产独立使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对房屋造成的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以及2405号房屋买受人或新的所有权人因恢复该房屋独立使用而对本次拍卖财产造成的损失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以此作为悔拍理由的,本院不予支持。

4.关于税、费缴纳: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承担后可向原产权人追偿。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 (略) 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 (略) 将支付本案申请执行人,由买受人自行向其追偿。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将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本院已委托四川诺力达资产评估房 (略) 对上述房屋进行了评估,上述财产的评估价为468.13万元。该公司出具的川诺力达房评字2022第223-2号评估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本次 (略) 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司法 (略) 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 (略) 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购买后,须遵守当地限售政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3年4月1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七、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并将相关拍卖信息公告张贴于拍卖财产显眼处。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 (略) 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九、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3年5月10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略) (略) 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 (略) 成都新华支行;账号:*3853)。款项交付后应 (略) ,并在2023年5月17日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 (略) ( (略) 抚琴西路10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诉讼服务大厅10号窗口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及时办理的,因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 (略) 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 (略) 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咨询或看样预约(及相关业务办理)电话:成都泰宇房地产 (略) 400-872-2007,028-*(工作日:9:00-18:00)或关注微信公众号“TY泰宇辅拍”进行预约。(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监督电话:028-*(此号码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 (略) 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

(略) (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暂无修改记录
,四川, (略) ,锦江区,成都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