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凤阳县殷涧镇卸店村茶叶场50亩林地经营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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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凤阳县殷涧镇卸店村茶叶场50亩林地经营权流转

(略) 凤阳县殷涧镇卸店村茶叶场50亩林地经营权流转公告

委托方承诺本次流转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本项目意向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序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项目名称

滁州市凤阳县殷涧镇卸店村茶叶场50亩林地经营权流转

项目编号

2023BTWNJ00190

委托方

凤阳县殷涧镇卸店村民委员会

公告及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23年3月24日9:00始至2023年4月7日17:00止,接受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4月4日9:00始至2023年4月7日17:00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3年3月24日9:00始至2023年4月10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流转标的基本情况

流转标的

土地位置

面积

用途

流转年限(年)

流转底价(万元/年)

履约保证金(万元)

交易保证金(万元)

滁州市凤阳县殷涧镇卸店村茶叶场50亩林地经营权流转

(略) 凤阳县殷涧镇卸店村

约50亩

农业种植

10

1

1

1

流转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

标的使用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土地使用性质;

2、承租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应管好承租的土地,保护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坏,不得破坏原有田埂等。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委托方有权收回土地并追究相关方责任。

流转价款支付方式

流转价款一年一付,合同签定时先付1年租金和1万元履约保证金,先支付后使用。

流入方向流出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流入方责任后无息退还。

对意向方资格的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登记及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与竞价。

对意向方的特别要求

(一)意向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流转标的,就流转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流转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流转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流转以列示的标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流转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均不在流转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三)流转期内,流转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未经流出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

(四)流转期内,流入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流转价款。如因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而导致合同解除的,流转价款按照实际流转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五)《土地流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流入方投入的土地平整部分及地上设施等不可拆除部分无偿归流出方所有和使用,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前由流入方将地上作物自行处置完毕,并将流转土地整平后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10日内交还流出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六)流入方自成交公告期满且无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流出方签订流转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移交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七)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土地流转合同》。

流入方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流入方(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十一

交易保证金支付与处置

1.意向方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凤阳分所指定账户汇入交易保证金(收款单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凤阳县支行;账号:*01)。意向方不得以现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交易保证金。

2.流入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流入方将已签订生效的《流转合同》及《交易保证金退付申请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一并领取)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凤阳分所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其他意向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3、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流入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②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③意向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④流入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⑤流入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

十二

登记

登记时间:2023年4月4日9:00始至2023年4月7日17:00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登记地点: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登记时应携带: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交易保证金支付凭证;

⑥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⑦承诺函(格式附后);

(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填写)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交易保证金支付凭证;

⑤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⑥承诺函(格式附后);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意向方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

十三

竞价程序

(1)完成现场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由项目负责人将其信息录入系统,已完成登记程序的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电子竞价网站 (网址:http://**)修改初始密码。已经加入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竞买人库的意向受让方可凭原账号登录。

(2)修改密码后的意向受让方,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点击项目标签参与竞价。

(3)本项目竞价阶梯 2000元每年或其整数倍。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操作手册-竞买人》。

友情提示:请务必使用IE10、IE11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十四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流入方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流入方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十五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联系电话:0550-* 。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六

其他

(一)意向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在公告发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供的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流转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二)任何要求澄清公告的意向方,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http://**),该公告内容为流转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方具有约束力。意向方应主动上网查询。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意向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四)在公告截止时间前,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七

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苏龙,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章工,联系电话: 0550-*900(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技术支持

*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附件1:

网络竞价须知

1、本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和其他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2、网络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凡参与竞价的意向方均视同已仔细阅读了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采取的动态报价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具体流程如下:

(1)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3)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优先权是指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公告约定,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第三人的权利],可通过行使优先权将当前最高报价确认为自己的最新报价,使自己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电子竞价系统界面的报价历史中最高报价将变为优先权人的报价,优先权人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此时其他意向方的前次报价自动失效,其他意向方应决定是否再次报价。没有更高报价的,交易标的由优先权人竞得。如优先权人未及时行使优先权,则视为放弃优先权。优先权人一旦行使优先权,不得撤回。

(4)设置多级优先权时,行权级别不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级别高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行权级别相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行权时间在先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

(5)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当前最高报价人”得知您是否是最高报价人,并通过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统。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按规定程序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示为准。

5、免责条款

(1)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和申请竞价信息。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方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遵守《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每个账户仅供一名意向方使用。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系统原因或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或延迟的,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6、异常情况处理

(1)竞价系统设置等有误的,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采取中止项目的,中止项目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待影响竞价系统事项消除后,若竞价时间未结束,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在当前最高报价的基础上继续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若竞价时间已经结束,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在当前最高报价的基础上继续竞价、重新组织竞价、发布成交公示或重新公告。

(2)若出现本须知第5条第(5)款所述情况,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待影响竞价系统事项消除后,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适时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发布成交公示或重新公告。

7、本须知最终解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公司住所)的(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单位授权(代理人的姓名)为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 )”进行登记、竞价、流转合同的签订,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附件3: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致: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本授权书声明: (竞买人姓名)授权(代理人的姓名)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进行登记、竞价、流转合同的签订,以本人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竞买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注:竞买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竞买人本单位(本人)账户。


附件4: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我方为“项目(项目编号:)”所提交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已于年月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附件为贵单位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复印件加盖意向方公章或自然人签字)。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账户退还我方。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交易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意向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意向方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方本单位、本人账户。


附件5:

承 诺 函

致: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我方为对流转公告表示完全响应,遵照流转公告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项目(项目编号:)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并遵循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流转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保证:我方为参与本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我方承诺,完全知晓并接受流转公告及所附流转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当我方被确认为意向方,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流转合同。如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5、我方承诺,已在公告期间与该项目委托方联系,在委托方带领下进行现场踏勘,我方已向其咨询所有项目相关情况,并确认了项目范围、面积、隐蔽工程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并认可本公告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意向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附件6:

村集体资源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

*方(出租方,村集体经济组织):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方(承租方):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公司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出租土地的基本情况

*方将位于镇(乡)村亩的土地经营权出租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起,南至。(可附图经双方签字确认)

□土地上的设施设备租赁期间归*方使用(后附清单)。

□土地上无设施设备。

二、租赁用途

*方租赁土地用途:

三、租赁期限

该土地的租赁期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租赁期满,*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土地,*方应如期交还。*方如要求续租,则再次参加招投标,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中标后,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土地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方日内将土地交付*方使用。

五、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租金支付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种方式支付租金。

1.一次性支付。*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租金

元(大写:)。

2.分期支付。*方须于签订合同之日付清第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之后于每年月日前付清下一年租金元(大写:*万元整)。

如*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向*方支付租金,*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方需向*方送达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方须在合同年度租期届满的日内或者*方不再续约合同期届满的日内,将自行建设的地上附属物以及所租赁土地上种植的所有农作物清理移除完毕,清理移除所产生的费用由*方承担。如*方在合同年度租期届满的日内或者*方不再续约合同期届满的日内,未将自行建设的地上附属物以及所租赁土地上种植的所有农作物清理移除完毕的,*方将委托第三方,对*方自行建设的地上附属物以及所租赁土地上种植的所有农作物进行清理移除,所造成的损失与*方无关,所产生的费用由*方承担。

(二)租金调整方式

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租赁价格的变化,租金

年调整一次。调整方案。

(三)履约保证金

*方另需交付万元履约保证金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由*方一次性支付给*方。合同解除后,*方如无拖欠租金等违约行为的,*方十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付款方式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种付款方式。

1.现金

2.银行汇款

*方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3.其他: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该租赁土地。

2.向*方收取租金和保证金,并要求*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保证金。

3.租赁期限届满后,收回该出租土地经营权。

4.制止*方损害该租赁土地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5.监督*方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该租赁土地。

6.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备案。

7.不得干涉和妨碍*方依法进行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8.其他:

(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方有权要求*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该租赁土地。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方享有承租土地的经营权,开展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3.*方依法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用途,经批准,征得*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4.租赁期限届满时,*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

5.*方在合同约定的租赁土地内进行农业生产时,须符合本地产业规划,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随意抛荒,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造成水土流失或沙化。

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承租土地,禁止改变承租土地的用途,禁止占用承租土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承租土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7.*方须在*方的政策指导下开展生产,不得随意更改种植属性,不得随意进行“水改旱”或“旱改水”。

8.*方须按照约定及时足额向*方支付租金和保证金。

9.未经*方同意,不得转租该土地。

10.租赁期内,*方享有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

11.*方因经营该土地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方负担,与*方无关,*方须及时结清相关费用。

12.*方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方村集体的农民就业。

13.租赁期满后,*方须将租赁范围内的土地、田埂、沟渠等恢复原状。

七、其他约定

1.**双方合作发展的产业,可以优先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管护,此事宜另行约定。

2.该出租土地的财政补贴,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其他补贴归属:归*方所有。

3.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出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的归属:归*方所有。

4.非因*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方承担,因此造成*方的损失均由*方承担。

5.其他:。

八、违约责任

(一)在租赁期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租赁土地,*方应向*方支付合同总租金10 %的违约金(不超过30%),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方损失的,*方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方有权从*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可另行向*方主张。

1.未经*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土地经营权转租的。

2.未经*方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土地进行违法活动,或占用承租土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承租土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的。

3.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造成水土流失或沙化,且经*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现行政策的相关规定,随意抛荒的。

5.未能按照*方的政策指导进行生产,或随意更改种植属性,随意进行“水改旱”或“旱改水”的。

6.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逾期超过一个月的。

7.拖欠租金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的。

8.其他: 。

(二)在租赁期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方赔偿损失。

1.*方非法干预*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2.非因不可抗力,*方逾期交付租赁土地,每迟延一日按元承担违约金,至交付土地之日止。

3.*方合同期内将土地另租他人的,应向*方支付合同当年租金10 %的违约金(不超过30%)。

4.其他: 。

(三)任何一方违约,在对方催告后30日内仍未全面履行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金万元及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以及为主张权利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损失)。

(四)因出现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政策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遭遇不可抗力、政策变化方应当立即通过书面、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对方,并在通知后的三日内将不可抗力、政策变化的书面有效证明及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书面理由提交给对方确认。否则应当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八、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1.合同期满,合同终止;

2.如*方在合同期满后需要续约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

日内书面向*方提出申请。如*方不再继续续约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90日内书面通知*方,并在合同期满后

日内将土地交还给*方,每拖延一日,*方每日按当年租金的%向*方支付违约金。

3.因国家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法定或约定解除合同情形的,任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5.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法定、约定解除的除外),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解除合同书,在解除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6.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7.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双方按约定结算租赁费用,*方应当于合同终止或解除30日内返还*方土地。

8.合同终止或者依法解除时,*方依法收回出租的土地,*方依法投资建设的附属、配套设施处置方式:

□由*方无偿处置;

□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后,由*方支付价款购买;

□经双方协商后,由*方支付价款购买;

?由*方拆除并恢复原状;

□其他:。

9.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府建设征地拆迁,本合同自行解除。*方根据*方在该承租土地投入不可移动的设施费用,按*方已使用的年限以及现状,给予*方适当补偿(补偿金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可经相关部门评估确定)。

10.其他:。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方所 (略) 起诉解决。

十、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提供经核实的身份证明和相应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3.合同载明的住所地(地址)、联系人、电话号码等联络方式变更的,变更方在变更后24小时内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本合同载明的联络方式继续有效。通知、诉讼文书等文件以邮寄方式发送的,将文件按合同载明有效联络 (略) 邮寄后,邮件被签收或拒收均视为已经送达。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由*方、*方、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留存一份。

*方(盖章):*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乡镇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略) 凤阳县殷涧镇卸店村茶叶场50亩林地经营权流转公告

委托方承诺本次流转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本项目意向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序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项目名称

滁州市凤阳县殷涧镇卸店村茶叶场50亩林地经营权流转

项目编号

2023BTWNJ00190

委托方

凤阳县殷涧镇卸店村民委员会

公告及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23年3月24日9:00始至2023年4月7日17:00止,接受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4月4日9:00始至2023年4月7日17:00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3年3月24日9:00始至2023年4月10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流转标的基本情况

流转标的

土地位置

面积

用途

流转年限(年)

流转底价(万元/年)

履约保证金(万元)

交易保证金(万元)

滁州市凤阳县殷涧镇卸店村茶叶场50亩林地经营权流转

(略) 凤阳县殷涧镇卸店村

约50亩

农业种植

10

1

1

1

流转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

标的使用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土地使用性质;

2、承租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应管好承租的土地,保护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坏,不得破坏原有田埂等。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委托方有权收回土地并追究相关方责任。

流转价款支付方式

流转价款一年一付,合同签定时先付1年租金和1万元履约保证金,先支付后使用。

流入方向流出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流入方责任后无息退还。

对意向方资格的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登记及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与竞价。

对意向方的特别要求

(一)意向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流转标的,就流转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流转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流转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流转以列示的标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流转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均不在流转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三)流转期内,流转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未经流出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

(四)流转期内,流入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流转价款。如因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而导致合同解除的,流转价款按照实际流转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五)《土地流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流入方投入的土地平整部分及地上设施等不可拆除部分无偿归流出方所有和使用,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前由流入方将地上作物自行处置完毕,并将流转土地整平后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10日内交还流出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六)流入方自成交公告期满且无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流出方签订流转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移交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七)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土地流转合同》。

流入方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流入方(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十一

交易保证金支付与处置

1.意向方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凤阳分所指定账户汇入交易保证金(收款单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凤阳县支行;账号:*01)。意向方不得以现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交易保证金。

2.流入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流入方将已签订生效的《流转合同》及《交易保证金退付申请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一并领取)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凤阳分所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其他意向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3、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流入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②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③意向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④流入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⑤流入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

十二

登记

登记时间:2023年4月4日9:00始至2023年4月7日17:00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登记地点: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登记时应携带: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交易保证金支付凭证;

⑥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⑦承诺函(格式附后);

(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填写)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交易保证金支付凭证;

⑤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⑥承诺函(格式附后);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意向方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

十三

竞价程序

(1)完成现场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由项目负责人将其信息录入系统,已完成登记程序的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电子竞价网站 (网址:http://**)修改初始密码。已经加入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竞买人库的意向受让方可凭原账号登录。

(2)修改密码后的意向受让方,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点击项目标签参与竞价。

(3)本项目竞价阶梯 2000元每年或其整数倍。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操作手册-竞买人》。

友情提示:请务必使用IE10、IE11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十四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流入方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流入方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十五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联系电话:0550-* 。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六

其他

(一)意向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在公告发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供的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流转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二)任何要求澄清公告的意向方,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http://**),该公告内容为流转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方具有约束力。意向方应主动上网查询。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意向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四)在公告截止时间前,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七

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苏龙,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章工,联系电话: 0550-*900(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技术支持

*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附件1:

网络竞价须知

1、本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和其他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2、网络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凡参与竞价的意向方均视同已仔细阅读了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采取的动态报价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具体流程如下:

(1)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3)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优先权是指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公告约定,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第三人的权利],可通过行使优先权将当前最高报价确认为自己的最新报价,使自己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电子竞价系统界面的报价历史中最高报价将变为优先权人的报价,优先权人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此时其他意向方的前次报价自动失效,其他意向方应决定是否再次报价。没有更高报价的,交易标的由优先权人竞得。如优先权人未及时行使优先权,则视为放弃优先权。优先权人一旦行使优先权,不得撤回。

(4)设置多级优先权时,行权级别不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级别高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行权级别相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行权时间在先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

(5)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当前最高报价人”得知您是否是最高报价人,并通过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统。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按规定程序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示为准。

5、免责条款

(1)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和申请竞价信息。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方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遵守《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每个账户仅供一名意向方使用。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系统原因或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或延迟的,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6、异常情况处理

(1)竞价系统设置等有误的,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采取中止项目的,中止项目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待影响竞价系统事项消除后,若竞价时间未结束,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在当前最高报价的基础上继续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若竞价时间已经结束,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在当前最高报价的基础上继续竞价、重新组织竞价、发布成交公示或重新公告。

(2)若出现本须知第5条第(5)款所述情况,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待影响竞价系统事项消除后,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适时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发布成交公示或重新公告。

7、本须知最终解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公司住所)的(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单位授权(代理人的姓名)为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 )”进行登记、竞价、流转合同的签订,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附件3: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致: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本授权书声明: (竞买人姓名)授权(代理人的姓名)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进行登记、竞价、流转合同的签订,以本人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竞买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注:竞买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竞买人本单位(本人)账户。


附件4: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我方为“项目(项目编号:)”所提交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已于年月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附件为贵单位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复印件加盖意向方公章或自然人签字)。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账户退还我方。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交易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意向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意向方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方本单位、本人账户。


附件5:

承 诺 函

致: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我方为对流转公告表示完全响应,遵照流转公告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项目(项目编号:)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并遵循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流转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保证:我方为参与本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我方承诺,完全知晓并接受流转公告及所附流转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当我方被确认为意向方,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流转合同。如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5、我方承诺,已在公告期间与该项目委托方联系,在委托方带领下进行现场踏勘,我方已向其咨询所有项目相关情况,并确认了项目范围、面积、隐蔽工程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并认可本公告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意向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附件6:

村集体资源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

*方(出租方,村集体经济组织):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方(承租方):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公司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出租土地的基本情况

*方将位于镇(乡)村亩的土地经营权出租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起,南至。(可附图经双方签字确认)

□土地上的设施设备租赁期间归*方使用(后附清单)。

□土地上无设施设备。

二、租赁用途

*方租赁土地用途:

三、租赁期限

该土地的租赁期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租赁期满,*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土地,*方应如期交还。*方如要求续租,则再次参加招投标,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中标后,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土地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方日内将土地交付*方使用。

五、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租金支付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种方式支付租金。

1.一次性支付。*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租金

元(大写:)。

2.分期支付。*方须于签订合同之日付清第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之后于每年月日前付清下一年租金元(大写:*万元整)。

如*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向*方支付租金,*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方需向*方送达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方须在合同年度租期届满的日内或者*方不再续约合同期届满的日内,将自行建设的地上附属物以及所租赁土地上种植的所有农作物清理移除完毕,清理移除所产生的费用由*方承担。如*方在合同年度租期届满的日内或者*方不再续约合同期届满的日内,未将自行建设的地上附属物以及所租赁土地上种植的所有农作物清理移除完毕的,*方将委托第三方,对*方自行建设的地上附属物以及所租赁土地上种植的所有农作物进行清理移除,所造成的损失与*方无关,所产生的费用由*方承担。

(二)租金调整方式

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租赁价格的变化,租金

年调整一次。调整方案。

(三)履约保证金

*方另需交付万元履约保证金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由*方一次性支付给*方。合同解除后,*方如无拖欠租金等违约行为的,*方十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付款方式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种付款方式。

1.现金

2.银行汇款

*方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3.其他: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该租赁土地。

2.向*方收取租金和保证金,并要求*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保证金。

3.租赁期限届满后,收回该出租土地经营权。

4.制止*方损害该租赁土地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5.监督*方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该租赁土地。

6.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备案。

7.不得干涉和妨碍*方依法进行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8.其他:

(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方有权要求*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该租赁土地。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方享有承租土地的经营权,开展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3.*方依法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用途,经批准,征得*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4.租赁期限届满时,*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

5.*方在合同约定的租赁土地内进行农业生产时,须符合本地产业规划,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随意抛荒,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造成水土流失或沙化。

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承租土地,禁止改变承租土地的用途,禁止占用承租土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承租土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7.*方须在*方的政策指导下开展生产,不得随意更改种植属性,不得随意进行“水改旱”或“旱改水”。

8.*方须按照约定及时足额向*方支付租金和保证金。

9.未经*方同意,不得转租该土地。

10.租赁期内,*方享有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

11.*方因经营该土地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方负担,与*方无关,*方须及时结清相关费用。

12.*方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方村集体的农民就业。

13.租赁期满后,*方须将租赁范围内的土地、田埂、沟渠等恢复原状。

七、其他约定

1.**双方合作发展的产业,可以优先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管护,此事宜另行约定。

2.该出租土地的财政补贴,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其他补贴归属:归*方所有。

3.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出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的归属:归*方所有。

4.非因*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方承担,因此造成*方的损失均由*方承担。

5.其他:。

八、违约责任

(一)在租赁期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租赁土地,*方应向*方支付合同总租金10 %的违约金(不超过30%),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方损失的,*方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方有权从*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可另行向*方主张。

1.未经*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土地经营权转租的。

2.未经*方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土地进行违法活动,或占用承租土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承租土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的。

3.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造成水土流失或沙化,且经*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现行政策的相关规定,随意抛荒的。

5.未能按照*方的政策指导进行生产,或随意更改种植属性,随意进行“水改旱”或“旱改水”的。

6.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逾期超过一个月的。

7.拖欠租金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的。

8.其他: 。

(二)在租赁期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方赔偿损失。

1.*方非法干预*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2.非因不可抗力,*方逾期交付租赁土地,每迟延一日按元承担违约金,至交付土地之日止。

3.*方合同期内将土地另租他人的,应向*方支付合同当年租金10 %的违约金(不超过30%)。

4.其他: 。

(三)任何一方违约,在对方催告后30日内仍未全面履行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金万元及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以及为主张权利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损失)。

(四)因出现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政策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遭遇不可抗力、政策变化方应当立即通过书面、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对方,并在通知后的三日内将不可抗力、政策变化的书面有效证明及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书面理由提交给对方确认。否则应当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八、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1.合同期满,合同终止;

2.如*方在合同期满后需要续约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

日内书面向*方提出申请。如*方不再继续续约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90日内书面通知*方,并在合同期满后

日内将土地交还给*方,每拖延一日,*方每日按当年租金的%向*方支付违约金。

3.因国家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法定或约定解除合同情形的,任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5.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法定、约定解除的除外),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解除合同书,在解除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6.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7.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双方按约定结算租赁费用,*方应当于合同终止或解除30日内返还*方土地。

8.合同终止或者依法解除时,*方依法收回出租的土地,*方依法投资建设的附属、配套设施处置方式:

□由*方无偿处置;

□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后,由*方支付价款购买;

□经双方协商后,由*方支付价款购买;

?由*方拆除并恢复原状;

□其他:。

9.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府建设征地拆迁,本合同自行解除。*方根据*方在该承租土地投入不可移动的设施费用,按*方已使用的年限以及现状,给予*方适当补偿(补偿金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可经相关部门评估确定)。

10.其他:。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方所 (略) 起诉解决。

十、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提供经核实的身份证明和相应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3.合同载明的住所地(地址)、联系人、电话号码等联络方式变更的,变更方在变更后24小时内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本合同载明的联络方式继续有效。通知、诉讼文书等文件以邮寄方式发送的,将文件按合同载明有效联络 (略) 邮寄后,邮件被签收或拒收均视为已经送达。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由*方、*方、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留存一份。

*方(盖章):*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乡镇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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