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友谊剧院6号楼4790.3平物业出租(第二次)
广东省友谊剧院6号楼4790.3平物业出租(第二次)
标的名称 | (略) (略) 6号楼4790.3平物业 | |||
项目编号 | CZ* | 挂牌租金(含税) | 首年租金 (首年租赁费用) | 3,384,000.00元 |
月租金 (月租赁费用) | 282,000.00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3月24日 | 租赁期 | 10年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年4月7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越秀区人民北路696-698号自编6号楼 | |||
一、出租方承诺 | ||||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经营管理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实物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本物业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已认真阅读贵所资产交易相关规则及有关说明和注解,同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同意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接受贵所按有关交易规则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信息披露和征集承租方。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 ||||
二、标的简况 | ||||
特别声明 | 1.租赁物业楼房前的小广场(停车场)不属于本次物业出租的租赁范围,任何情况下承租方不得擅自占用。若承租方基于经营需要而提出租赁、使用需求的,需另行协商、并签订租赁(使用)合同。 2.本项目公告及所有文件中所称“月租金”即为“月租赁费用”,具体含租金和管理费,租金和管理费具体金额按照《租赁合同书》约定。 | |||
标的基本简况 | 标的地址 | (略) 越秀区人民北路696-698号自编6号楼 | ||
属性描述 | 证载规划用途招待所,现主楼用途为酒店,附楼二至四层用途为员工宿舍。大楼门口向北,钢筋混凝土结构6层建筑,楼龄40年,室内水电、消防设施完备,配备一副电梯。现装修为逸米酒店标准,设施良好。周边邻近火车站、民航售票处等,交通便利。 | |||
产权登记机构 | 粤房地权证 | |||
产权证号 | 穗字第*号 | |||
标的面积 | 4790.3㎡ | 拟出租面积 | 4790.3㎡ | |
出租标的交付 | 现状交付 | 出租用途 | 商业/办公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东金良信土地房 (略) | ||
核准(备案)机构 | (略) 文化和旅游厅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5月24日 | |||
批复情况 | (略) 文化和旅游厅 | |||
标的对应评估值 | 58元∕月·㎡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首年租金 (首年租赁费用) | 3,384,000.00元 | ||
月租金 (月租赁费用) | 282,000.00元 | |||
租赁期 | 10年 | |||
支付方式 | 按月支付,合同签订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与出租相关条件 | 免租情况 | 装修期免5个月租金(装修期内仅免除租金,不免管理费) | ||
年租金递增率 | 从第四年起递增3%,租金及管理费每三年同步递增3% | |||
租赁保证金 | 2个月成交月租金,即564,000.00元 | |||
水电周转金 | 8万元(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是否有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
相关水电、物业等费用的承担 | 如水电费、燃气、税费等情况:按照《租赁合同书》约定由承租方承担。 | |||
交易保证金及租赁保证金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设定为564,000.00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截止至挂牌截止日17:00 | |||
交易保证金和租赁保证金的处理 | 1.标的成功出租,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将直接转为租赁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后由产权交易机构按照相关规则一次性无息返还,但出现规定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3.有下列任一情形出现的,视为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如已产生)均不予退还,由产权交易机构扣减其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有权通过其他方式再行处置租赁物业: (1)意向承租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意向承租方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则或扰乱交易秩序; (3)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合格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参与竞价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易活动正常推进的; (4)进入竞价流程的意向承租方串通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不报价、压价或其他形式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5)进入竞价流程的意向承租方低于挂牌价格报价或全部意向承租方均未报价的; (6)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通知时间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书》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如有租赁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7)承租方未按规定足额支付租赁保证金的; (8)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承租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9)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10)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其他违反规定或约定影响交易进行的行为的。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其说明 | 意向承租方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及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须在《资产出租公告》之公告期限届满当日下午17:00前,按《资产出租公告》要求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56.4 万元通过汇款、转账方 (略) 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不得由意向承租方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3、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相应的诚信记录及履责能力,企业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审查内容:以提交的信用中国的报告(企业)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个人)截图为准。) 4、意向承租方净资产应超过出租标的的三年租金总额(即1015.2万元);(审查内容:以最近一期经备案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数据为准。/个人可提供银行存款证明、股票、房产或其他理财产品等证明文件。) 5、意向承租方除本项目承租收入外,应有其他项目收入,其他项目年收入总额须超过本承租项目一年期租金总额(即338.4万元);(审查内容:除承租本项目外的,以最近一期经备案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数据为准。提供银行存款证明、股票、房产或其他理财产品等证明文件。) 6、、意向承租方承租本项目用作经营酒店(宾馆)、公寓、办公(写字楼)等经营使用: a.必须有所经营项目的经营及管理经验;(审查内容: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所经营项目的直营店不少于三家,经营面积合计不低于3万平方米;(审查内容:提供相关租赁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c.所经营项目的主营业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审查内容:以最近一期经备案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 ||
承租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及其说明 | 1、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有承租出租标的意向,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书面承租申请材料、银行存款余额证明(以覆盖租赁保证金、首月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的合计为准)保证人资格证明资料、保证人名单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产权交易机构审查,符合承租方条件和出租要求并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 2、意向方应书面承诺,配合出租方履行国有企业相关内部审批程序,并无条件接受出租方上级单位对本次挂牌招租的审批结果。 3、租赁此场地可作为酒店(宾馆)、公寓、办公(写字楼)等其它经出租方同意的经营项目使用,租赁物业内的所有经营项目原则上在承租方承租后由承租方独立、自主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租赁场地的使用用途。承租方若因经营方面原因要对外承包经营或转租或分租,需将拟签订的租赁合同、次承租人的证照等相关资料提前书面报告给出租方备案、审批,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才能实施。 4、标的物业如需装修的,承租方应负责办理向政府部门办理报批报建的相关手续,以及承租方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和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消防、治安、环保、防疫卫生、特种经营的批准文件及经营证照等,出租方将给予协助提供必要的资料。在报批报建手续完善后,承租方提前十天通知出租方,核定装修的开工日期。 5、租赁物业装修所需的设计、施工等工程事项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将最终设计图、装修施工图、水电图等相关装修图纸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报出租方批准和备案,并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若装修设计图、装修施工图、水电图等相关装修图纸存在重大瑕疵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并由此造成租赁物业损毁的,承租方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装修开工日前三个工作日,承租方须向出租方缴纳装修保证金**万元(¥*元);承租方未按照约定缴纳装修保证金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延期开工或暂停装修,直至承租方缴纳装修保证金之日,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概由承租方承担。装修工程按期结束的,经有关部门及出租方检查验收合格后,且没有造成租赁物业损毁、损害的,出租方将装修保证金**万元(¥*元)不计利息直接转为承租方应付的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7、该出租标的月租赁费用由租金及管理费组成,装修期间免5个月租金,不免管理费。(详见:《租赁合同书》) 8、租赁物业楼房前的小广场(停车场)不属于本次物业出租的租赁范围,任何情况下承租方不得擅自占用。若承租方基于经营需要而提出租赁、使用需求的,需另行协商、并签订租赁(使用)合同。 | |||
其他披露事项及说明 | 1、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需自行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意向承租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 2、出租标的:交吉 3、承租方需按照《租赁合同书》版本签署租赁合同。 4、承租方所需的证照办理,报建规划、报批费用的承担、租金保证金标准、违约条件及处理方式、转租分租、期满交付等事项在《租赁合同书》中有详细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5、出租方将本物业的可移动的财物全部移走,对租赁物业按照腾空现状(含产权现状、可视现状等)现有状况出租, 符合承租方的需求,承租方不得以用途、面积差异、现状瑕疵等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益。 6、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出租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本公告的承租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承租方。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经本次出租行为有权单位批准,由出租方和该合格意向承租方按照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直接签订《租赁合同书》;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将由文交所组织竞价。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承租后,出租方和承租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租赁合同书》。 | |||
竞价方式 | 竞价内容 | 月租金价格 | ||
竞价底价 | 挂牌月租金 | |||
每次加价幅度: | 以5000元/月为递增幅度竞价递增 | |||
四、出租方简况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越秀区人民北路696-698号自编1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9G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法人独资) | |||
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文化和旅游厅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略) 星海演艺集团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文化和旅游厅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7日17:00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风险提示 | 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承租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彭小姐;劳小姐;何小姐 | |||
联系电话 | 020-*-612;020-*-852;020-*-824 | |||
特别声明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委托方/增资企业/转让方/招商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南方文交所对出租方(委托方/增资企业/转让方/招商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南方文交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南方文交所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意向受让方/增资方/应答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受让/增资/竞商)项目及承租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南方文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承租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南方文交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4.意向承租方(意向受让方/增资方/应答人)如对南方文交所网站披露的本公告所披露内容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及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 |||
附件:《租赁合同书》 | ||||
照片: |
标的名称 | (略) (略) 6号楼4790.3平物业 | |||
项目编号 | CZ* | 挂牌租金(含税) | 首年租金 (首年租赁费用) | 3,384,000.00元 |
月租金 (月租赁费用) | 282,000.00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3月24日 | 租赁期 | 10年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年4月7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越秀区人民北路696-698号自编6号楼 | |||
一、出租方承诺 | ||||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经营管理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实物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本物业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已认真阅读贵所资产交易相关规则及有关说明和注解,同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同意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接受贵所按有关交易规则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信息披露和征集承租方。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 ||||
二、标的简况 | ||||
特别声明 | 1.租赁物业楼房前的小广场(停车场)不属于本次物业出租的租赁范围,任何情况下承租方不得擅自占用。若承租方基于经营需要而提出租赁、使用需求的,需另行协商、并签订租赁(使用)合同。 2.本项目公告及所有文件中所称“月租金”即为“月租赁费用”,具体含租金和管理费,租金和管理费具体金额按照《租赁合同书》约定。 | |||
标的基本简况 | 标的地址 | (略) 越秀区人民北路696-698号自编6号楼 | ||
属性描述 | 证载规划用途招待所,现主楼用途为酒店,附楼二至四层用途为员工宿舍。大楼门口向北,钢筋混凝土结构6层建筑,楼龄40年,室内水电、消防设施完备,配备一副电梯。现装修为逸米酒店标准,设施良好。周边邻近火车站、民航售票处等,交通便利。 | |||
产权登记机构 | 粤房地权证 | |||
产权证号 | 穗字第*号 | |||
标的面积 | 4790.3㎡ | 拟出租面积 | 4790.3㎡ | |
出租标的交付 | 现状交付 | 出租用途 | 商业/办公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东金良信土地房 (略) | ||
核准(备案)机构 | (略) 文化和旅游厅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5月24日 | |||
批复情况 | (略) 文化和旅游厅 | |||
标的对应评估值 | 58元∕月·㎡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首年租金 (首年租赁费用) | 3,384,000.00元 | ||
月租金 (月租赁费用) | 282,000.00元 | |||
租赁期 | 10年 | |||
支付方式 | 按月支付,合同签订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与出租相关条件 | 免租情况 | 装修期免5个月租金(装修期内仅免除租金,不免管理费) | ||
年租金递增率 | 从第四年起递增3%,租金及管理费每三年同步递增3% | |||
租赁保证金 | 2个月成交月租金,即564,000.00元 | |||
水电周转金 | 8万元(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是否有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
相关水电、物业等费用的承担 | 如水电费、燃气、税费等情况:按照《租赁合同书》约定由承租方承担。 | |||
交易保证金及租赁保证金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设定为564,000.00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截止至挂牌截止日17:00 | |||
交易保证金和租赁保证金的处理 | 1.标的成功出租,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将直接转为租赁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后由产权交易机构按照相关规则一次性无息返还,但出现规定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3.有下列任一情形出现的,视为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如已产生)均不予退还,由产权交易机构扣减其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有权通过其他方式再行处置租赁物业: (1)意向承租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意向承租方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则或扰乱交易秩序; (3)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合格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参与竞价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易活动正常推进的; (4)进入竞价流程的意向承租方串通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不报价、压价或其他形式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5)进入竞价流程的意向承租方低于挂牌价格报价或全部意向承租方均未报价的; (6)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通知时间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书》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如有租赁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7)承租方未按规定足额支付租赁保证金的; (8)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承租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9)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10)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其他违反规定或约定影响交易进行的行为的。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其说明 | 意向承租方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及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须在《资产出租公告》之公告期限届满当日下午17:00前,按《资产出租公告》要求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56.4 万元通过汇款、转账方 (略) 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不得由意向承租方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3、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相应的诚信记录及履责能力,企业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审查内容:以提交的信用中国的报告(企业)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个人)截图为准。) 4、意向承租方净资产应超过出租标的的三年租金总额(即1015.2万元);(审查内容:以最近一期经备案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数据为准。/个人可提供银行存款证明、股票、房产或其他理财产品等证明文件。) 5、意向承租方除本项目承租收入外,应有其他项目收入,其他项目年收入总额须超过本承租项目一年期租金总额(即338.4万元);(审查内容:除承租本项目外的,以最近一期经备案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数据为准。提供银行存款证明、股票、房产或其他理财产品等证明文件。) 6、、意向承租方承租本项目用作经营酒店(宾馆)、公寓、办公(写字楼)等经营使用: a.必须有所经营项目的经营及管理经验;(审查内容: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所经营项目的直营店不少于三家,经营面积合计不低于3万平方米;(审查内容:提供相关租赁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c.所经营项目的主营业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审查内容:以最近一期经备案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 ||
承租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及其说明 | 1、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有承租出租标的意向,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书面承租申请材料、银行存款余额证明(以覆盖租赁保证金、首月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的合计为准)保证人资格证明资料、保证人名单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产权交易机构审查,符合承租方条件和出租要求并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 2、意向方应书面承诺,配合出租方履行国有企业相关内部审批程序,并无条件接受出租方上级单位对本次挂牌招租的审批结果。 3、租赁此场地可作为酒店(宾馆)、公寓、办公(写字楼)等其它经出租方同意的经营项目使用,租赁物业内的所有经营项目原则上在承租方承租后由承租方独立、自主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租赁场地的使用用途。承租方若因经营方面原因要对外承包经营或转租或分租,需将拟签订的租赁合同、次承租人的证照等相关资料提前书面报告给出租方备案、审批,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才能实施。 4、标的物业如需装修的,承租方应负责办理向政府部门办理报批报建的相关手续,以及承租方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和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消防、治安、环保、防疫卫生、特种经营的批准文件及经营证照等,出租方将给予协助提供必要的资料。在报批报建手续完善后,承租方提前十天通知出租方,核定装修的开工日期。 5、租赁物业装修所需的设计、施工等工程事项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将最终设计图、装修施工图、水电图等相关装修图纸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报出租方批准和备案,并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若装修设计图、装修施工图、水电图等相关装修图纸存在重大瑕疵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并由此造成租赁物业损毁的,承租方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装修开工日前三个工作日,承租方须向出租方缴纳装修保证金**万元(¥*元);承租方未按照约定缴纳装修保证金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延期开工或暂停装修,直至承租方缴纳装修保证金之日,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概由承租方承担。装修工程按期结束的,经有关部门及出租方检查验收合格后,且没有造成租赁物业损毁、损害的,出租方将装修保证金**万元(¥*元)不计利息直接转为承租方应付的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7、该出租标的月租赁费用由租金及管理费组成,装修期间免5个月租金,不免管理费。(详见:《租赁合同书》) 8、租赁物业楼房前的小广场(停车场)不属于本次物业出租的租赁范围,任何情况下承租方不得擅自占用。若承租方基于经营需要而提出租赁、使用需求的,需另行协商、并签订租赁(使用)合同。 | |||
其他披露事项及说明 | 1、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需自行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意向承租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 2、出租标的:交吉 3、承租方需按照《租赁合同书》版本签署租赁合同。 4、承租方所需的证照办理,报建规划、报批费用的承担、租金保证金标准、违约条件及处理方式、转租分租、期满交付等事项在《租赁合同书》中有详细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5、出租方将本物业的可移动的财物全部移走,对租赁物业按照腾空现状(含产权现状、可视现状等)现有状况出租, 符合承租方的需求,承租方不得以用途、面积差异、现状瑕疵等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益。 6、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出租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本公告的承租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承租方。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经本次出租行为有权单位批准,由出租方和该合格意向承租方按照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直接签订《租赁合同书》;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将由文交所组织竞价。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承租后,出租方和承租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租赁合同书》。 | |||
竞价方式 | 竞价内容 | 月租金价格 | ||
竞价底价 | 挂牌月租金 | |||
每次加价幅度: | 以5000元/月为递增幅度竞价递增 | |||
四、出租方简况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越秀区人民北路696-698号自编1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9G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法人独资) | |||
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文化和旅游厅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略) 星海演艺集团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文化和旅游厅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7日17:00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风险提示 | 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承租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彭小姐;劳小姐;何小姐 | |||
联系电话 | 020-*-612;020-*-852;020-*-824 | |||
特别声明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委托方/增资企业/转让方/招商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南方文交所对出租方(委托方/增资企业/转让方/招商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南方文交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南方文交所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意向受让方/增资方/应答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受让/增资/竞商)项目及承租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南方文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承租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南方文交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4.意向承租方(意向受让方/增资方/应答人)如对南方文交所网站披露的本公告所披露内容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及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 |||
附件:《租赁合同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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