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南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资产出租公开协商交易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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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南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资产出租公开协商交易公告(第二次)

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南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资产出租公开协商交易公告(第二次)

项目编号:HCN2023-055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南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表决通过,现采取公开协商方式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资产名称

资产地点

面积

租金

租赁期限

资产经营用途

承租方

履约保证金

1

杨西大道以西、明富路以南地块上资产

南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辖区内

10亩

详见合同

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37年9月30日止。

合法合规使用

(略) (略)

100万元

补充说明:(合同存在变更,详见附件债权转让合同、法律意见书及租赁合同)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该地块位于重点管控区〔编号:ZH*),地块的开发建设应严格按照该管控单元的要求进行。若地块引入的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的须按规定完善环保手续,并经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动工建设或投入运营。地块项目建设过程中须严格落实《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略)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的要求,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严格按照土地利用类型经营。若需要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 (略) 容环境卫生的规定。建议项目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办理相关项目工程的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手续后才动工建设, (略) 容环境卫生的规定。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得进行建设。

公告期限: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31日(五个工作日)

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周六、日除外)。

资产权属单位: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严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聚友 (略)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

荷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57-*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023年3月24日


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南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资产出租公开协商交易公告(第二次)

项目编号:HCN2023-055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南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表决通过,现采取公开协商方式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资产名称

资产地点

面积

租金

租赁期限

资产经营用途

承租方

履约保证金

1

杨西大道以西、明富路以南地块上资产

南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辖区内

10亩

详见合同

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37年9月30日止。

合法合规使用

(略) (略)

100万元

补充说明:(合同存在变更,详见附件债权转让合同、法律意见书及租赁合同)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该地块位于重点管控区〔编号:ZH*),地块的开发建设应严格按照该管控单元的要求进行。若地块引入的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的须按规定完善环保手续,并经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动工建设或投入运营。地块项目建设过程中须严格落实《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略)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的要求,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严格按照土地利用类型经营。若需要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 (略) 容环境卫生的规定。建议项目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办理相关项目工程的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手续后才动工建设, (略) 容环境卫生的规定。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得进行建设。

公告期限: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31日(五个工作日)

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周六、日除外)。

资产权属单位: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严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聚友 (略)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

荷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57-*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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