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街孚嘉巷、卫国街、马家巷等15栋房屋出租(租期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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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街孚嘉巷、卫国街、马家巷等15栋房屋出租(租期10年)

基本信息
预披露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公告及文件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太平街孚嘉巷、卫国街、马家巷等15栋房屋出租(租期10年)标的在我所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租赁,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承租方。

公告期自2023 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7日( 10个工作日),请有意承租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服务部进行承租登记申请,并于4月7日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 75 万元(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上午10:00-11:00。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部 0731-*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长沙联 (略)

2023年3月24日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太平街孚嘉巷、卫国街、马家巷等15栋房屋出租(租期10年)

项目编号

G2023ZCZL0029

挂牌租金

298万元(第一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3月24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3年4月7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同意延期 5 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租赁方简况

租赁方名称

(略) 天心文化 (略)

住所

(地址)

(略) 天心区雀园路创谷(国家)广告产业园568号1栋三楼317-320

企业单位填写

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5XG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略) 场服务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谭双剑

主要负责人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关于申请委托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对太平街一期已征收未拆除房屋招租进行公开挂网的请示

批准的监管机构

(略) (略)

批准文号

中共 (略) (略) 委员会会议纪要〔2023〕7号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本次出租房屋为已征收未拆除房屋,截至目前未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管 (略) 天心 (略) , (略) 天心文化 (略) 经营管理。

2.该标的未设立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未被查封,无纠纷。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人民币单位:元

编号

建筑物名称

地理位置

层数

结构

评估情况

租期

挂牌金额(第一年)

备注

面 积

(平方米)

评估单价(元/月/㎡)

评估年租金

1

孚嘉巷005、006号

(略) 天心区五一大道与太平街交叉口西南50米太平老街内孚嘉巷

1-2层

砖木

274.63

55

*

10

298万元

2

孚嘉巷10号

1-2层

砖木

280.4

53

*

市级不可移动文物:孚嘉巷12号公馆

3

孚嘉巷19号

1-2层

砖木

233.98

55

*

市级不可移动文物:鲁班庙

4

孚嘉巷21号

1-2层

砖木

76.51

57

52333

5

孚嘉巷020号全部

1-3层

砖混

126.25

30

45450

6

孚嘉巷31号

1层

砖木

17.55

31

6529

7

孚嘉巷30号

1-3层

砖混

94.75

27

30699

8

孚嘉巷36号

1-2层

砖混

900.1

54

*

9

孚嘉巷46号全部

1-2层

砖木

347.09

41

*

目前暂不交付,预计6个月之后交付

10

卫国街12号

(略) 天心区卫国街

1层

砖混

71.52

47

40337

11

卫国街010号全部

1层

砖木

141.63

46

78180

12

卫国街025号001栋

1-2层

砖混

689.58

44

*

13

马家巷27号

(略) 天心区马家巷

1-2层

砖混

198.81

46

*

14

卫国街020号

(略) 天心区卫国街

1-2层

砖木

1385.89

34

*

原油脂公司

马家巷23号

(略) 天心区马家巷

1-2层

砖木

15

马家巷12(13号)

(略) 天心区马家巷

1-2层

砖木

444.92

51

*

总计

5283.61

*

标的物概况

项目位于坡子街街道辖区,东起三兴街、三泰街,西至卫国街,南临解放西路,北至五一大道。共计15房屋,面积共5283.61㎡。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3年4月7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75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6. 孚嘉巷46号标的目前暂不交付,预计6个月之后交付。

7.租期为10年,押金按3个月租金收,租金按季度支付,每两年递增5%,租金以实际交付面积及交付时间开始计租;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承租方所缴纳的保证金转为履行本合同的押金,履约押金不计利息,约定合同期终止后承租方无违反合约前提下(1)个月内退还。

8免租期共计10个月,首年免租3个月,第2—4年每年免租2个月,第5年免租1个月, (略) 级不可移动文物的孚嘉巷10号、19号标的同样如此。

9. 承租方需将水、电开户户头开在租赁方名下,并承担开户等费用;建筑垃圾等需自行清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所有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日常费用及承租后房屋的改造、维修维护由最终整体承租方自行承担。

10.因出租房屋标的建筑年代久远,在承租方承租期间,有义务随时关注房屋安全状况,如需进行危房鉴定、房屋加固、消防验收等手续办理,由承租方负责,同时因此而产生的费用也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未及时履行上述义务,导致房屋出现安全事故的,租赁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全部安全事故损失。

11.本次交易中涉及资产面积,全部以租赁方提供的资料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12.最终承租方分租、转租的,次承租方的经营业态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有违法乱纪行为,一经发现,租赁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不承担损失赔偿。

13.最终承租方自营面积不得低于租赁标的房屋面积的20%,最终承租方分租、转租的,须在与次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坚持“来修去丢”原则,且须约定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转租。

14.本次出租15栋房屋没有产权,需承租人负责合法合规经营、安全生产、文明创建、12345热线信访、蓝天保卫战等事项。

15. (略) 级文物的,需严格遵守《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项目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须经文物专家充分论证, (略) 、区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并做好实际使用过程中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

1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17.标的房屋现处于空置状态。根据湖南化工地 (略) (略) 出具的测绘成果报告书显示,标的房屋共15栋,建筑面积5283.61㎡。本次交易中涉及房屋面积,全部以湖南化工地 (略) (略) 出具的测绘成果报告书面积为准。

18.如遇房屋拆迁改造或政府政策变更、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租赁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不享有拆迁改造的任何补助和权利,给承租方带来的损失租赁方概不负责,并不对其装饰装修等投入进行补偿。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网络竞价

项目联系(指导)人

联交所

联系人

刘洋

电话

0731—*


附件:

更正公告
成交公告
报价历史
其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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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预披露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公告及文件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太平街孚嘉巷、卫国街、马家巷等15栋房屋出租(租期10年)标的在我所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租赁,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承租方。

公告期自2023 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7日( 10个工作日),请有意承租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服务部进行承租登记申请,并于4月7日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 75 万元(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上午10:00-11:00。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部 0731-*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长沙联 (略)

2023年3月24日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太平街孚嘉巷、卫国街、马家巷等15栋房屋出租(租期10年)

项目编号

G2023ZCZL0029

挂牌租金

298万元(第一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3月24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3年4月7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同意延期 5 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租赁方简况

租赁方名称

(略) 天心文化 (略)

住所

(地址)

(略) 天心区雀园路创谷(国家)广告产业园568号1栋三楼317-320

企业单位填写

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5XG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略) 场服务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谭双剑

主要负责人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关于申请委托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对太平街一期已征收未拆除房屋招租进行公开挂网的请示

批准的监管机构

(略) (略)

批准文号

中共 (略) (略) 委员会会议纪要〔2023〕7号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本次出租房屋为已征收未拆除房屋,截至目前未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管 (略) 天心 (略) , (略) 天心文化 (略) 经营管理。

2.该标的未设立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未被查封,无纠纷。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人民币单位:元

编号

建筑物名称

地理位置

层数

结构

评估情况

租期

挂牌金额(第一年)

备注

面 积

(平方米)

评估单价(元/月/㎡)

评估年租金

1

孚嘉巷005、006号

(略) 天心区五一大道与太平街交叉口西南50米太平老街内孚嘉巷

1-2层

砖木

274.63

55

*

10

298万元

2

孚嘉巷10号

1-2层

砖木

280.4

53

*

市级不可移动文物:孚嘉巷12号公馆

3

孚嘉巷19号

1-2层

砖木

233.98

55

*

市级不可移动文物:鲁班庙

4

孚嘉巷21号

1-2层

砖木

76.51

57

52333

5

孚嘉巷020号全部

1-3层

砖混

126.25

30

45450

6

孚嘉巷31号

1层

砖木

17.55

31

6529

7

孚嘉巷30号

1-3层

砖混

94.75

27

30699

8

孚嘉巷36号

1-2层

砖混

900.1

54

*

9

孚嘉巷46号全部

1-2层

砖木

347.09

41

*

目前暂不交付,预计6个月之后交付

10

卫国街12号

(略) 天心区卫国街

1层

砖混

71.52

47

40337

11

卫国街010号全部

1层

砖木

141.63

46

78180

12

卫国街025号001栋

1-2层

砖混

689.58

44

*

13

马家巷27号

(略) 天心区马家巷

1-2层

砖混

198.81

46

*

14

卫国街020号

(略) 天心区卫国街

1-2层

砖木

1385.89

34

*

原油脂公司

马家巷23号

(略) 天心区马家巷

1-2层

砖木

15

马家巷12(13号)

(略) 天心区马家巷

1-2层

砖木

444.92

51

*

总计

5283.61

*

标的物概况

项目位于坡子街街道辖区,东起三兴街、三泰街,西至卫国街,南临解放西路,北至五一大道。共计15房屋,面积共5283.61㎡。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3年4月7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75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6. 孚嘉巷46号标的目前暂不交付,预计6个月之后交付。

7.租期为10年,押金按3个月租金收,租金按季度支付,每两年递增5%,租金以实际交付面积及交付时间开始计租;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承租方所缴纳的保证金转为履行本合同的押金,履约押金不计利息,约定合同期终止后承租方无违反合约前提下(1)个月内退还。

8免租期共计10个月,首年免租3个月,第2—4年每年免租2个月,第5年免租1个月, (略) 级不可移动文物的孚嘉巷10号、19号标的同样如此。

9. 承租方需将水、电开户户头开在租赁方名下,并承担开户等费用;建筑垃圾等需自行清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所有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日常费用及承租后房屋的改造、维修维护由最终整体承租方自行承担。

10.因出租房屋标的建筑年代久远,在承租方承租期间,有义务随时关注房屋安全状况,如需进行危房鉴定、房屋加固、消防验收等手续办理,由承租方负责,同时因此而产生的费用也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未及时履行上述义务,导致房屋出现安全事故的,租赁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全部安全事故损失。

11.本次交易中涉及资产面积,全部以租赁方提供的资料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12.最终承租方分租、转租的,次承租方的经营业态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有违法乱纪行为,一经发现,租赁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不承担损失赔偿。

13.最终承租方自营面积不得低于租赁标的房屋面积的20%,最终承租方分租、转租的,须在与次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坚持“来修去丢”原则,且须约定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转租。

14.本次出租15栋房屋没有产权,需承租人负责合法合规经营、安全生产、文明创建、12345热线信访、蓝天保卫战等事项。

15. (略) 级文物的,需严格遵守《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项目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须经文物专家充分论证, (略) 、区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并做好实际使用过程中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

1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17.标的房屋现处于空置状态。根据湖南化工地 (略) (略) 出具的测绘成果报告书显示,标的房屋共15栋,建筑面积5283.61㎡。本次交易中涉及房屋面积,全部以湖南化工地 (略) (略) 出具的测绘成果报告书面积为准。

18.如遇房屋拆迁改造或政府政策变更、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租赁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不享有拆迁改造的任何补助和权利,给承租方带来的损失租赁方概不负责,并不对其装饰装修等投入进行补偿。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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