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顺溪水电站35kV溪顺3569线14#-18#铁塔及架空线路
平阳县顺溪水电站35kV溪顺3569线14#-18#铁塔及架空线路
标的名称 | 平阳县顺溪水电站35kV溪顺3569线14#-18#铁塔及架空线路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为顺溪水电站35kV溪顺3569线14#-18#铁塔及架空线路,铁件32.0307吨,钢芯铝绞线2.5143吨,共计34.545吨。2.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3.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4.挂牌期间竞拍人自行组织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5.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6.报名、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 4月11日下午5时止7.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8.交易机构咨询电话:0577-* * 9..转让方咨询电话:* 10.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信息披露终结;11.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转让方名称 | 温州顺溪 (略) | ||
注册地 | (略) 平阳县昆阳镇兴工北路149-2号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X8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11.44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标的成交后,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至温州联合 (略) 指定账户。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 1万元的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温州联合 (略) ;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账号:*655)。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按受让方的需求开具),税金由受让方出具,构成交易价款组成部分。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3.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受让方到指定地点进行过磅计算实际交易吨数。4.意向方需自行实地勘察,若意向方在竞价前未提出相关异议,则转让方默认意向方认同标的物,若成交后不能按时处理标的物,则违约处理。5.履约保证金:1万元。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的组成部分。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标的以移交时存放现场实物现状、现质量为准进行交付。受让方须于接到转让方的交付通知后的15日内将标的全部过磅清运完毕(标的须在转让方指定的地点进行过磅计算实际交易吨数),逾期一切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6.受让方需在移交前自行安排好搬运设备、搬运人员及运输车辆等,标的交接过程中发生的铁塔二次拆解、吊装、搬运、过磅、运输等等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不得在移交场地内对标的进行分割作业,一经发现转让方有权中止标的的移交,没收分割工具。标的移交期间的人员、财产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7.受让方在标的交接过程中应按照转让方指定的区域有序进行,不得随意挑选标的、不得擅自超越标的接收范围、不得自行更改过磅地点、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标的;否则认定为受让方自愿放弃标的的交接,同时视为受让方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受让方放弃的标的另行处置,受让方已付的款项亦不予退还。8.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将标的全部过磅清运完毕后,凭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标的移交单及过磅清单与温州联合 (略) 办理标的实际交易价款结算手续(预付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多退少补)、退回履约保证金,无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标的移交单及过磅清单不予办理实际交易价款结算及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9.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后,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机械设备 | 名称 | 铁塔及架空线路 | ||
规格型号 | 铁件 | 计量单位 | 千克 | |
数量 | 32031 | 成新率 | ||
主要功能用途 | 输电 | 所在地 | ||
现状分析 | 正常使用中 | |||
瑕疵情况 | 可利旧,无明显瑕疵。 | |||
机械设备 | 名称 | 铁塔及架空线路 | ||
规格型号 | 钢芯铝绞线 | 计量单位 | 千克 | |
数量 | 2514 | 成新率 | ||
主要功能用途 | 输电 | 所在地 | ||
现状分析 | 正常使用中 | |||
瑕疵情况 | 可利旧,无明显瑕疵。 |
附件资料 | 公示附件 | 5、《授权委托书》.docx、6、《实地勘察确认函》.doc、3、《资产转让合同(样稿)》.doc、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2、《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4、《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郑女士 | 电话 | 0577-* * |
手机号 |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 | |
合作机构 | 名称 | 浙江 (略) | 联系地址 | (略) 鹿城区温州大道金宇商务楼6楼605室 |
联系人 | 陈先生 | 固定电话 | -- | |
手机 |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刘常奔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平阳县顺溪镇望眉路228号 | 网址 |
标的名称 | 平阳县顺溪水电站35kV溪顺3569线14#-18#铁塔及架空线路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为顺溪水电站35kV溪顺3569线14#-18#铁塔及架空线路,铁件32.0307吨,钢芯铝绞线2.5143吨,共计34.545吨。2.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3.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4.挂牌期间竞拍人自行组织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5.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6.报名、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 4月11日下午5时止7.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8.交易机构咨询电话:0577-* * 9..转让方咨询电话:* 10.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信息披露终结;11.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转让方名称 | 温州顺溪 (略) | ||
注册地 | (略) 平阳县昆阳镇兴工北路149-2号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X8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11.44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标的成交后,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至温州联合 (略) 指定账户。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 1万元的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温州联合 (略) ;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账号:*655)。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按受让方的需求开具),税金由受让方出具,构成交易价款组成部分。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3.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受让方到指定地点进行过磅计算实际交易吨数。4.意向方需自行实地勘察,若意向方在竞价前未提出相关异议,则转让方默认意向方认同标的物,若成交后不能按时处理标的物,则违约处理。5.履约保证金:1万元。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的组成部分。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标的以移交时存放现场实物现状、现质量为准进行交付。受让方须于接到转让方的交付通知后的15日内将标的全部过磅清运完毕(标的须在转让方指定的地点进行过磅计算实际交易吨数),逾期一切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6.受让方需在移交前自行安排好搬运设备、搬运人员及运输车辆等,标的交接过程中发生的铁塔二次拆解、吊装、搬运、过磅、运输等等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不得在移交场地内对标的进行分割作业,一经发现转让方有权中止标的的移交,没收分割工具。标的移交期间的人员、财产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7.受让方在标的交接过程中应按照转让方指定的区域有序进行,不得随意挑选标的、不得擅自超越标的接收范围、不得自行更改过磅地点、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标的;否则认定为受让方自愿放弃标的的交接,同时视为受让方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受让方放弃的标的另行处置,受让方已付的款项亦不予退还。8.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将标的全部过磅清运完毕后,凭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标的移交单及过磅清单与温州联合 (略) 办理标的实际交易价款结算手续(预付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多退少补)、退回履约保证金,无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标的移交单及过磅清单不予办理实际交易价款结算及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9.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后,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机械设备 | 名称 | 铁塔及架空线路 | ||
规格型号 | 铁件 | 计量单位 | 千克 | |
数量 | 32031 | 成新率 | ||
主要功能用途 | 输电 | 所在地 | ||
现状分析 | 正常使用中 | |||
瑕疵情况 | 可利旧,无明显瑕疵。 | |||
机械设备 | 名称 | 铁塔及架空线路 | ||
规格型号 | 钢芯铝绞线 | 计量单位 | 千克 | |
数量 | 2514 | 成新率 | ||
主要功能用途 | 输电 | 所在地 | ||
现状分析 | 正常使用中 | |||
瑕疵情况 | 可利旧,无明显瑕疵。 |
附件资料 | 公示附件 | 5、《授权委托书》.docx、6、《实地勘察确认函》.doc、3、《资产转让合同(样稿)》.doc、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2、《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4、《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郑女士 | 电话 | 0577-* * |
手机号 |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 | |
合作机构 | 名称 | 浙江 (略) | 联系地址 | (略) 鹿城区温州大道金宇商务楼6楼605室 |
联系人 | 陈先生 | 固定电话 | -- | |
手机 |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刘常奔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平阳县顺溪镇望眉路228号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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