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黄兴中路87号万代大厦27间商铺整体招租(国资监测编号GR2023HN1000676)
长沙市开福区黄兴中路87号万代大厦27间商铺整体招租(国资监测编号GR2023HN1000676)
项目名称 | (略) 开福区黄兴中路87号万代大厦27间商铺整体招租 | 项目编号 | N0124FCZ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3-2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3-3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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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59.00元/㎡/月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5-30 | |||||||||||||||||||||||||||||||||||||
评估机构 | 湖南恒基房地产 (略) | |||||||||||||||||||||||||||||||||||||
租金底价(元/㎡/月) | 59.00元/㎡/月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 | ||||||||||||||||||||||||||||||||||||
出租方承诺 |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
特别 | 1、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本标的所列全部照片仅供参考。竞租人应仔细阅读评估报告(湘恒基评报字(2022)第Z- 071号 ),并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湖南联交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项目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2、标的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如需行使优先承租权,则须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向湖南联交所提交意向承租申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通过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优先权可多次行使)。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季度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
标的交割 | 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季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竞租人在竞租本次出租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4、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租金按季度租金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季度租金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6、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结清房租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7、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季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 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由承租方自行装修该商铺(包括照明设备及其他用品),但开工装修前,承租方必须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出租方,并附上图纸及说明。在经得出租方书面答复后方可进场施工。承租方不得对该商铺做任何结构上的改变或附加建筑。如违反以上规定的,出租方可按其对建筑物的妨碍或损害程度,有权作出下述决定:立即停工;及时整改;如在出租方规定时间内承租方未进行整改工作,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额保证金;收回该商铺的租赁权,终止合同。 5、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严禁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出租方。 6、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该商铺外或公共部位张贴、张挂或展示任何广告、宣传标语、招牌、符合、装饰、灯饰或其他任何东西,不得设摊,不得播放影响其他商家正常经营的音乐或宣传广播。 7、该标的27间铺面处于打通状态,存在与其他非该标的资产混杂的情况; 8、原承租方的清退工作由新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依法予以协助; 9、承租方承租后须将招商业态及方案报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行。 10、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或用作禁止经营的其他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11、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史先生*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3-27 09:00:00 至 2023-03-31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提交材料清单.pdf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3-3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3-27 09:00:00-2023-04-03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20 | ||
服务费 | 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毛女士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单位)地址 |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
项目名称 | (略) 开福区黄兴中路87号万代大厦27间商铺整体招租 | 项目编号 | N0124FCZ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3-2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3-3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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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59.00元/㎡/月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5-30 | |||||||||||||||||||||||||||||||||||||
评估机构 | 湖南恒基房地产 (略) | |||||||||||||||||||||||||||||||||||||
租金底价(元/㎡/月) | 59.00元/㎡/月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 | ||||||||||||||||||||||||||||||||||||
出租方承诺 |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
特别 | 1、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本标的所列全部照片仅供参考。竞租人应仔细阅读评估报告(湘恒基评报字(2022)第Z- 071号 ),并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湖南联交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项目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2、标的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如需行使优先承租权,则须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向湖南联交所提交意向承租申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通过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优先权可多次行使)。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季度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
标的交割 | 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季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竞租人在竞租本次出租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4、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租金按季度租金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季度租金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6、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结清房租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7、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季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 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由承租方自行装修该商铺(包括照明设备及其他用品),但开工装修前,承租方必须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出租方,并附上图纸及说明。在经得出租方书面答复后方可进场施工。承租方不得对该商铺做任何结构上的改变或附加建筑。如违反以上规定的,出租方可按其对建筑物的妨碍或损害程度,有权作出下述决定:立即停工;及时整改;如在出租方规定时间内承租方未进行整改工作,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额保证金;收回该商铺的租赁权,终止合同。 5、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严禁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出租方。 6、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该商铺外或公共部位张贴、张挂或展示任何广告、宣传标语、招牌、符合、装饰、灯饰或其他任何东西,不得设摊,不得播放影响其他商家正常经营的音乐或宣传广播。 7、该标的27间铺面处于打通状态,存在与其他非该标的资产混杂的情况; 8、原承租方的清退工作由新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依法予以协助; 9、承租方承租后须将招商业态及方案报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行。 10、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或用作禁止经营的其他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11、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史先生*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3-27 09:00:00 至 2023-03-31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提交材料清单.pdf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3-3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3-27 09:00:00-2023-04-03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20 | ||
服务费 | 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毛女士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单位)地址 |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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